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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4-如彗星划过夜空:近距离看美国之四-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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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研究方法和结论,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有相似的地方。尽管比尔德否认他的研究来源于马克思主义,坚称他依据的是麦迪逊的政治学思想。他的结论受到后来左翼思潮的推崇。我后来看到过一些类似说法:主要是与会者大多拥有土地,一个稳定的政府导致一个有利的投资环境,对他们以后从事的土地投机事业有好处。这些隐藏的“意图”,在整个辩论过程中看不出来,只是一种猜测的可能。可是,你无法打消这一类猜测:代表们心里没说出来的念头,是在惦着他的土地买卖呢。    
    我觉得这样的猜测完全可以。可是,我们依据经验也发现,政治人物寻求个人经济利益,常常是用另一种更聪明的办法:他们可以安排席位,垄断国家权力,运用权力会衍生出无穷无尽的个人利益来。而费城会议的代表们,事实上又在建立一个对私人占有权力最不利的制度。在他们制宪的时候,他们确实在竭力提供一个稳定、良好的投资环境,但却没有给个人利用权力留下制度的漏洞。从政,是他们未来生涯的一个可能的选择,可是,他们还是把决定权交给了民众。当宪法被通过,政府开始运作后,他们各自回到自己的生活中去了。    
    最典型的就是罗伯特·莫利斯了。他是包括《美国宪法》在内的三份最重要文件的签署者。费城会议的时候,他是美国数得上的富豪,而且家就在费城。在1789年,华盛顿当选第一任美国总统的时候,看重他理财的能力,提名他为财政部长,年薪不到两万。他辞谢了官职,表示喜欢自己经商。他也做所谓土地投机,我们讲起过,当时美国的土地很便宜,又处在一个移民、流动、开拓、发展的时期,预估一个地区的发展趋势,买些土地作为投资,等着看涨,在美国是很正常的一个合法投资行为,“投机”二字没有任何贬义。可是,他运气不好,1798年,也就是制宪会议的11年后,也是在费城,他因大量负债,被关入监狱。直到几年后,美国通过破产法,他才依法得以出狱。但是,莫利斯在经济上再也没有翻身,晚景凄惨。费城会议的另一个代表戈汉姆,经历的故事和莫利斯也差不多。    
    他们和其他民众一样,假如运气好,他们也可能发财。可是,那和他们曾经参与设计的政府权力没有关系。假如说,他们盼望有一个稳定的国家,能够对包括自己在内的民众都有利,我觉得这很自然,也很公平。他们自己的人生成也罢败也罢,都是他们的个人故事,没有证据显示他们利用制宪会议,给自己留了一个可能的特权,他们实际上做的是尽可能防止特权。    
    这个会议的成功,首先和这些人有关。你的感觉是对的,他们离我们非常遥远,不仅是时代的遥远,还有文化的遥远。那个绅士时代,那个时代的绅士精神,已经远去了。    
    北美的绅士阶层并不是贵族,“贵族”和欧洲封建制度有太多的联系。贵族是一种社会制度,一种身份、一种地位、一种血统。北美殖民时代也有贵族,宾夕法尼亚和马里兰就是英国贵族的领地。但是欧洲贵族人来了,贵族制度却没有能够跟来。美国革命以“人人生而平等”为口号,和贵族制度更是从本质上不相容。所以,美国宪法中明确规定,废除任何基于身份的贵族制度,政府也不得向任何人颁发贵族称号。所以,美利坚合众国没有贵族,不以贵族为荣。    
    可是,美国有绅士。这些美国绅士们传承了欧洲贵族品质中的优秀部分,如对知识的渴望,注重教养,追求荣誉感。对他们来说,荣誉和人品、道德是一回事。荣誉涉及到自己怎样看待自己,怎样寻求自身的人格完整,而不仅仅是“名誉”,不仅仅是别人怎样看待你。他们耻于看到自己是品格低下的人。他们当然也有人的弱点,也一样犯错误。可是,人有还是没有行为准则、荣誉感和羞耻感,是不一样的。


《如彗星划过夜空》 第二部分半神半人的会议(2)

    在北美殖民地,传统的绅士荣誉告诉他们,当选为议员或者担任公职,是一种服务公众的事情。殖民时代在革命爆发以前,除了康涅狄格等地方,大部分民选官员不拿薪水,所以是一种荣誉。利用这种公共服务职位来牟取私利,被视作道德败坏,和绅士的荣誉格格不入。正是这种观念和制度,使得当时的从政者,当时的社会政治精英,都是有一定产业的人。因为只有不愁衣食者,不必亲操井臼者,才有闲暇,才可能从政。反过来说,从政也不是经营产业的一部分。发财和当官相差甚远,泾渭分明。这是美国建国时期地方政治的常态。    
    这种绅士观的典型是华盛顿将军。华盛顿在独立战争初起时,就宣布要自己出钱,召集一支弗吉尼亚人的军队,北上参加独立战争。在整个独立战争期间,华盛顿将军冒着生命危险却不领薪水。战后华盛顿立即交出军权,在弗吉尼亚认真经营自己的农庄,却效益不好。那个时候的南方精英,大多指望在土地上发财。华盛顿是土地丈量员出身,对附近的土地、森林和河流状况非常熟悉,他也拥有大片土地,但是土地出产很有限。华盛顿认为,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国家,在波托马克河与俄亥俄河之间开凿运河,可以促进运输和贸易,提高出口能力,从而有利于开发附近的土地资源。有人可以因此猜度,这样,华盛顿将军本人拥有的土地是否也会有很好的升值前景?有人甚至因此断定华盛顿将军去参加费城制宪会议有私心。    
    然而,我们看到,费城制宪会议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强有力的国家政府,这不仅和华盛顿将军的个人经济前途确实是吻合的,而且也是整个区域百姓们的利益所在。大家看到,华盛顿担任了费城制宪会议的主席,全程出席大会,但发言仅仅三次。一次是被推选为主席后的仪式性发言,另一次是批评对保密规定的疏忽,第三次是最后一天,有关提高到国会每三万选民一个代表。只有这最后一次,是华盛顿将军对宪法本身发表的意见,内容只是希望在未来,民意更容易表达。    
    制宪会议确实非常有幸是开在那样一个年代。在北美,不论在殖民时期,还是在独立之后的“小国”共和时期,占主流的政治运作,就是这样一批人。环境恰恰适合这样一种相对理想的状态存在:一方面,他们远离欧洲具有漫长历史的、常常是充满阴谋诡计的政治纠葛;另一方面,他们和民智未开的世俗世界相对拉开隔离。新大陆有宗教信仰的根底,又与理性启蒙相逢,处于恰到好处的氛围之中。政治环境远比欧洲简单,更适合一些朴素的政治家,实验他们的政治理想。    
    因此,在那个时候,美国还没有产生政党的需要。原来从英国政治中带到美洲的辉格党和托利党的对抗,在独立战争中消失了。在北美这块质朴的土地上,还处于这样的时代,绅士们把个人的拉帮结派,包括政党,看成是一种类似偷鸡摸狗的事情。乔治·华盛顿将军特别反感任何私下结派的行为,一向以身作则,个人就是个人,不是一个小派别的一员。麦迪逊认为:结派会导致人的道德水平下降。个人作为个人行动的时候,都会对自己有一定的道德要求,有人之常情,有恻隐之心,会自觉地压抑人性中自私和恶的一面。可是一群人结成一派行动的时候,就会互相提供行为的正当性,提供派别内部的互相暗示,自我道德要求就会下降,甚至做出在一个人的时候不会做的坏事。    
    他们相投者成为朋友,却耻于结为帮派。他们从启蒙时代读到,人是一种理性的动物、政治的动物,古希腊时代这一说法,在他们眼里是完全正面的,是对人群有能力管理好公共事务的信心。政治就是这种公共事务,所以从政被叫做公共服务。在他们看来,政治是一种很符合绅士理想的光明正大的事业,也是需要智慧和技巧的事业。这一事业和绅士的荣誉观相容。    
    费城制宪会议上,代表们有些是独立战争以来的老朋友,有些人则互相不认识,也素不来往。外地来的代表,大多集中住在附近的旅馆里。那时费城最好的旅馆,从现代眼光来看,条件也很简陋,不过相当于现在最一般的家庭旅馆,多数代表还只住得起两人一间的房间。惟一的例外是华盛顿将军,他后来接受老朋友罗伯特·莫利斯的邀请,整个夏天就一直住在莫利斯的家。当时的罗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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