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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4-如彗星划过夜空:近距离看美国之四-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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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美国,这个时期之所以特殊,因为他们本身的教育来源和文化,孕育了这个制度,而这些制度的最初实践者,就是制度的制定者。他们的思维方式和这个制度是基本一致的,它相对也就更容易在实践中成功。美国宪法,是粗线条的原则和规则。它的成功,是纸上的制度和实践本身携手共进完成的。宪法实践的最初阶段,正是这些国父们自己在亲手操作、完善、修补它的漏洞,在完成宪法实践的那一半任务。而不是一群不认同这个理念的、满怀私欲的政客,在肆意寻找漏洞毁坏这个制度。没有一个纸上的制度设计是无漏洞可钻、是严密得你要百般破坏却不成的。    
    因此,美国民主化呈现保守谨慎的风格,是很幸运的事情。    
    我们已经聊起过,不论美国的建国者们有多大的分歧,他们对于民主化进程的速度和方式,看法有多么不同,可是美国的民主化始终在扩大。1828年,约翰·昆西·亚当斯总统,就是约翰·亚当斯总统的大儿子,在竞选中输给了平民化的安德鲁·杰克逊将军,标志着美国建国初期“精英政治”时期的终结。安德鲁·杰克逊,以一个战争英雄的姿态,以完全不同于当年华盛顿将军的风格和豪气,持极高的民众威望,成为那年美国大选的胜选者。    
    到安德鲁·杰克逊总统时代,美国的政治生态起了明显的变化。在制宪会议上,把大选举团的产生方式留给了各州。各州就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逐步使得大选举团不再由州议会而是由民众产生。实际上已经是民众在间接地选举总统。总统候选人必须通过竞选来让民众了解自己。竞选亮相、拉选票,这成为民选官员的必备功课。到林肯总统上台的时候,民主化已经基本完成,美国从立国初期的精英政治彻底演变成一个现代民主国家。尽管共和国的体制框架并没有改变,半个世纪的进步却使得大众终于进入了政治决策过程。    
    1860年大选中当选为总统的亚伯拉罕·林肯,是真正出身于社会底层的政治家。而他登上联邦政府舞台的时候,又刚好是美国南北分裂的风云时代。从林肯身上,最清楚不过地表现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演变,也表现了这个过程的复杂艰难。    
    和托马斯·杰佛逊一样,林肯是一个宣扬要为大众说话的政治家。但是对杰佛逊来说,民主多半还是一种停留在思想和口头上的理念。杰佛逊时代,国家制度中的民主因素刚刚萌芽,杰佛逊本人也更多地表现出上层绅士的行为准则。林肯则完全不同。    
    肯塔基州是美国建国后向西开发的过程中建立的新州,远离东海岸的传统政治中心。虽然肯塔基州是一个蓄奴州,地理上却位于南北之间,被看做是南北边界州,又可以和相邻的伊利诺伊州一样,被看成是中西部。肯塔基州的南边就是田纳西州,就是安德鲁·杰克逊总统崛起的地方。这样的边远地区,是底层出身贫贱的人从政的好地方。若不是美国民主化的逐步扩展,在建国初期,这个区域的人被选为总统,几乎是不能想像的。    
    林肯出生于肯塔基州的贫穷农家。记得我们参观一个古老的南方庄园,展示者为了向大家说明这家人家对待奴隶并不算太坏,就在奴隶的住房前面放了一张林肯家的照片。因为林肯的家看上去比这家庄园的奴隶住房要差得多了。后来才知道,那还是林肯家“小康”以后的住屋。在此之前,在寒冷的肯塔基,他们家只有三面墙,冻得要死。他的生母没有住上四面墙的屋子,就去世了。    
    农家出身的林肯,没有条件受到很好的正规教育,却干过各种各样乡下人必须干的活:伐木工、摆渡船工、土地丈量工、邮差、店员、农庄帮工等等。但是林肯其实天生不善于干农活,他更感兴趣的是地方政治。边远小地方的政治圈子比传统政治中心更贴近底层大众,使得林肯这样的穷人也能跻身其间。他小时候手头没有书,能够抓到的几本,就反复看得烂熟。其中当然有《圣经》,也偶然地有了一本亨利·克雷的传记。安德鲁·杰克逊当选总统的那一年,林肯19岁,第一次行使选举权,他投的是落选的亨利·克雷。从此他把自己定位为一个共和党人。他后来迁移到伊利诺伊州的一个小镇,七个月后就出马竞选州的众议员。第一次,他落选了。但是两年后再接再厉,他顺利选上了众议员,从此进入政治圈。这时候他才25岁。    
    年轻的林肯知道,从政也是一种专业,他从小得到的训练是不够从政的。他在当选州众议员以后刻苦自学,考出了律师执照,这也只有在边远小地方才比较有可能。    
    林肯的风格是朴素和谦卑。这种朴素和谦卑,既是他的出身本色,也是新时代的从政需要。把林肯的风格和杰佛逊的风格比较一下就可以发现,杰佛逊的民主理念来自于思想,他从前辈学者那里汲取灵感。他善于想和写,而不善于说。他的风格是优雅的,是书面语言的风格。而林肯的民主理念来自于他所进入的美国政治现实,他不是一个善于思想的人,从来不喜欢读很深奥的书籍,但他却是一个善于演讲、善于领悟大众心思的人,他从面对面的大众那里汲取灵感。他的朴素是口头语言的风格。他从二十出头第一次参与竞选的时候就知道,这种风格对他是有利的,因为现在是大众选票起决定作用的时候了。他不仅不忌讳在竞选的时候提起他卑贱的底层出身,而且是故意地要显示这种出身,处处表现他是一个伐木工。    
    他在第一次公开竞选演说中说:“我生在社会最卑贱的阶层,也始终留在这个最卑贱的阶层里。我没有什么有势力的亲朋好友来推荐我”,“我想你们都知道我是谁。我是谦卑的亚伯拉罕·林肯”。“如果你们选上了我,我将万分感激你们。如果你们没选我,我也同样万分感激。”


《如彗星划过夜空》 第三部分林肯和内战(2)

    作为民主时代的政治家,林肯知道,他必须依靠大众的拥戴,才能够登上政治舞台。所以,民主深化时代的美国和以往不同的是,政治家面对大众说话,你永远无法判断,他是说的真正的心里话,还是在追随大众,讨好大众,或者引导大众。politician,既可以译成政治家,也可以译成政客。政治家和政客合为一体,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古典的政治家,stateman,渐渐地让位于两面一体的政治家和政客,politician,是民主时代的必然趋势。林肯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典型的politician。    
    有些人认为,林肯在历史上的最荣耀的功绩是领导南北战争,最终废除了奴隶制。还有这样一个传说,说林肯在二十来岁的时候,去了一次位于密西西比河口的新奥尔良,在那儿的奴隶市场上,看到有一个面目清秀的黑人少女正待出售。这个镜头深深地刺激了林肯,他发誓有朝一日要粉碎这不人道的奴隶制。史学界的研究说,这多半是一个传说的故事而已。因为林肯和奴隶制的关系,远比这样的传说要复杂。林肯是一个天生的政治家,而不是像约翰·布朗那样的激进废奴主义者。    
    林肯从教养来说,是一个肯塔基人。肯塔基州是一个蓄奴州。19世纪初期,轧棉籽机发明以后,南方棉花种植业需要大量黑奴劳动力,而法律已经禁止从海外进口黑奴,肯塔基成为国内黑奴买卖的输出中心。林肯的夫人出生于肯塔基州首府莱克辛顿的一户殷实人家,是一个有奴隶仆人的家庭。林肯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的人,本性反感奴隶制,在私下里也一定表达过这种感情。但是,作为一个民主制度的政治家,他的公开的一举一动却必然服从政治的温度计。事实上是,传说中二十来岁的新奥尔良之行以后的二十年里,反奴隶制从来没有进入林肯的政治日程。相反,在讨论废除《逃奴法》,即蓄奴州的黑奴逃往自由州以后,自由州要协助奴隶主捕捉逃跑的奴隶时,林肯虽认为《逃奴法》很不公正,却拒绝投票赞成废除。他在私信里说:“我承认,我痛恨看到这些可怜的人被追捕,可是我却不得不闭嘴,保持沉默。”    
    在民主政治中,政治家是凭嗅觉来判断气候的变化,来决定自己的公开政治表态的。反奴的气候不到,时机还不成熟,明确的激进反奴立场和表态,对林肯就可能是一种政治自杀。政治家不仅要有自己的良知,有出自这种良知的政治理念,他还必须等待时机,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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