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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最新骗术大全-第2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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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说一般业务员基本上赚不了钱,但每个人都不肯轻易放弃。原因何在?只为传销有一套迷人而难以捉摸的“规则”,就像一个深不见底的漩涡,搅得你头晕、迷茫。做传销的一般都是农村来的,经济条件比较差,很多人是卖了东西或抵押借贷来做的。所以,很多人事后明知是个骗局,但都不肯放弃,都为自己的私心所驱动,想方设法要从人家那里赚回自己的钱。  
  前途渺茫 联合“反叛”  
  从2000年7月来到衢州至今,我目睹了“连锁加盟”传销中的种种沉浮与悲欢。眼看一个个老乡、同学、朋友被我们卷入这场可怕的“游戏 ”中,最终落得连生活费都没有着落,而自己也实在前途渺茫,内心常常觉得痛苦 。  
  我是第一个跟“舒总”来衢州的,在出事前,刚升为“中级”业务员。其实“舒总”上面还有“老总”,但今年4月份全都不干了,可能他们钱赚得差不多了, 也可能他们知道国家的形势,趁早“收山”了。“舒总”还准备转到其它城市。因为在衢州呆的时间太长,工商局已查过多次。这就是做传销的骗术,打一枪换一地方,我们当初就是这样从广东花都搬过来的。  
  听说“舒总”考察的市场是在湖州市。他的意图跟以前一样,把一批人搬到湖州,就算只有几十个、十几个都无所谓,同样可以发展,而最终赚钱的是他。我同另外一位“中级”商量,认为如果这次再搬网络,还不知有多少老乡、朋友要上当受骗,于是,我们决定破釜沉舟,联合起十多名骨干,一起向工商部门举报。衢州的“加锁连盟”网络,就此土崩瓦解,我们则带着满身的疲惫和失望,被遣送回了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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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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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与变相传销中骗人伎俩 
  【案例导读】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专家介绍传销与变相传销活动中主要的骗人伎俩……  
  【案例正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专家介绍传销与变相传销活动中主要的骗人伎俩:  
  伎俩之一:传销的利润来源不是靠零售产品而是靠下线入会的费用  
  从前不久查获的在东北及河北部分地区活动猖獗的“武汉新田”变相传销案件看,传销组织中等级严格,共分为会员、推广员、培训员、代理员和代理商五个等级。根据每个人的业绩,由低到高逐级晋升,发展1名下线就可成为会员,按入门费的15%提取报酬;发展3 9人可成为培训员,按入门费的20%提成;发展10 64人的可成为推广员,发展65 391名的为代理员,按入门费的42%提成;发展392名以上的为代理商,可按其收取入门费的52%提取收入。  
  伎俩之二:暴力与精神双重控制  
  传销实际上是有组织的犯罪活动,这是因为传销组织采取暴力和精神双重控制,使参加者很难脱离传销组织。不少人被“洗脑”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对传销和变相传销理念深信不移。  
  在重庆市工商、公安等部门查处的传销“欧丽曼”化妆品案件中,传销组织中“业务员”的工作就是负责把自己的同学和朋友骗过来。受骗者刚到达重庆的时候,“业务员”将按照两大原则开展工作。一是“火车站接人原则”,包括要事先洗澡、理发,穿上好衣服,表现得精神一点,以便给对方留下好的印象。见面之后,要主动帮助对方拿东西,尽量做到热情和周到。二是“二八定律”。受骗者刚到重庆,传销组织要求“业务员”80%谈感情,20%谈事业,绝对不能讲有关传销的事情。这些就是通过精神上来控制新加入的传销人员。  
  今年6月,山东省查获了一个传销日本“爱博美娜”化妆品的非法组织。该组织以诱骗青少年为主,每骗到一个新成员,团伙头目就收掉其身上的手机、财物和身份证件,派人跟踪和监视,限制人身自由,反复“洗脑”,灌输“成功”理念,然后鼓动其加入或向家里骗钱加入,逼迫其发展下线,继续诱骗朋友、同学加入。  
  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甚至家破人亡。  
  伎俩之三:没有商品的“销售”  
  最近查获的非法传销活动通常都是无商品的销售,就是俗称的“拉人头”销售。这些传销以骗来多少人为依据进行计酬和提成,所谓的商品只是作为一个媒介,并没有到消费者的手里。  
  广东韶关市查获的非法传销“紫苏油”保健品案中,传销组织拿“紫苏油”作为商品进行传销,很多传销人员把钱交了,但几个月之后都见不到商品。而在吉(骗术研究网 163164 )林省工商局开展的打击“紫苏油”传销专项行动中,全省清查了两万多传销人员,最后查到的紫苏油只有300盒。传销组织拿一点商品作幌子,这些被骗加入传销组织的人把钱打到指定的账户上,而等执法人员清查时,这些账户上的钱早已被人在异地取走了。  
  伎俩之四: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  
  今年3月,成都市工商局和公安局成功破获了美国互联网基金的一个传销组织,其骨干分子杨某、高某等人,被公安机关正式批捕。美国互联网基金(Worldnet)自称通过在全世界发行,融资建立一个覆盖世界各城市(包括街道、乡镇)的庞大商品配送体系。  
  其具体做法是,通过他人介绍,使用介绍人的注册名称和密码,登陆网站认购174美元一股的基金,认购后即成为基金的销售会员,3年内可获得8190美元的回报;如果继续介绍他人加入,不断推销基金,还能不断得到报酬。在国内,加入互联网基金,需缴纳1680元人民币。加入者将钱款交给介绍人,由介绍人或其上线将钱款汇往美国。案发时止,高某通过发展下线已销售互联网基金100余份,通过中国银行向美国汇款24045美元,获取非法所得300美元。杨某作为高某的上线,获取非法所得6000美元。  
  伎俩之五:以介绍工作为由骗取学生加入传销组织  
  在传销“欧丽曼”化妆品案件中,传销人员中80%是在校或刚毕业的大学生,传销组织以招工为由,利用年轻人积极向上渴望成功的心态,去掩盖非法传销的事实。“好工作”的诱惑是学生被拉下水的第一帮凶,一些在校学生求职心切,而传销组织宣扬的“好工作”、“高收入”使他们丧失了抵制诱惑的能力,加之传销组织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导致一些在校学生迷失于传销漩涡中难以自拔。  
  还有一些参加传销的学生对传销组织者宣称的“一夜暴富”理念产生兴趣,或被传销头目提出的“平等”“关爱”等虚拟的东西所迷惑。除了上面提到的伎俩,传销组织还有其他多种行骗手段。专家告诫:要防止自己堕入传销陷阱,保持清醒头脑与平常心很重要,不要相信什么“一夜暴富”的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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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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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诈骗正变得越来越复杂 
  【案例导读】  
  中国开放直销市场承诺期临近,境外直销企业已急欲进入,另一些臭名昭著的传销企业也蠢蠢欲动……  
  【案例正文】  
  中国开放直销市场承诺期临近,境外直销企业已急欲进入,另一些臭名昭著的传销企业也蠢蠢欲动  
  作为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单纯靠立法解决中国目前所面临的传销问题是困难的。中国社会变得太快,变得快就给人们带来了很多机会和希望,人们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致富。在中国,“暴发户”太多了。这种现象激发了很多人的非法投机心理。底层的人情愿去冒违法的风险,寻求“传销”这样一条暴发的途径。  
  解决传销的治本之途是缩小贫富差距、增加就业,提高产业工人的工资,这样才能使非法传销失去生存土壤。  
  ——中山大学社会学蔡和教授  
  境外传销企业悄入内地  
  记者调查发现,像何树基一样的工商干部,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所面临的打传困境将更为复杂。  
  随着入世协议里中国开放直销市场承诺期的临近,境外一批未被大陆批准的直销企业已急欲进入,另一些在境外也臭名昭著的传销企业同样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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