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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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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万五”,它们是一个标志,一个尺度,一个永远也没有极限的极限。这个极限不是空的,有诗为证:“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什么叫不怕牺牲?人只有活着才能够不怕牺牲。反过来说,只要你还有一口气,你就不能叫不怕牺牲,你都有努力和提高的余地。混世魔王的“不怕牺牲”可以用惨烈去形容,两年多一点,他的胃就坏了,而关节也坏了。
  混世魔王这样卖命,这样出风头,却没有瞒得过吴蔓玲。有一点吴蔓玲看得还是很准的,混世魔王这样积极,动机就不健康,隐藏了许多致命的问题。作为一个小店员的后代,混世魔王的身上具有浓郁的投机心态,他真正迷恋的还是一锤子买卖。换句话说,他这样过分地卖命,目的是为了早一点离开。这才是他与生俱来的真本性。他的积极是假的,他的热情是假的,他的不要命也是假的。这些都只是一个表象,变相的投机才是真的。骨子里还是贪婪,在最短时间内捞足本钱罢了。吴蔓玲在知青团支部的生活会上毫不留情地指出了这一点。吴蔓玲同时还指出,混世魔王在篮球上的动机同样有问题,那不是为了锻炼身体,是出风头!篮下都空了,你为什么不立即投篮,而要等防守的队员上来了你才出手?吴蔓玲的话说到了点子上。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当混世魔王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之后,他由最初的冒进一下子蜕化到后来的逃跑与消极。所谓的胃病,所谓的关节炎,都是借口。“谁没有胃病?谁没有关节炎?”疾病在精神之外,在革命之外。说到底,疾病是可耻的,它是软弱和无用的挡箭牌。懈怠和懒惰才是病。不良的动机是一个知识青年的不治之症。
  到了1976年,王家庄的知青都走了,就剩下两个人:吴蔓玲,混世魔王。这里需要强调一下,同样是留下了,在意义上是有高下的。混世魔王是走不掉,而吴蔓玲是不想走。不能混淆了。按理说,一男一女,年纪轻轻的,又是老乡,理当格外地体恤才是。你帮帮我呀,我再帮帮你。然而,不,是面和心不和的。当然是混世魔王不是他娘的东西!而吴蔓玲一当上村支书,两个人的关系急遽地恶化,乌鸡眼了,居然发展到撞破了鼻子都不说话的地步。话也得说回来,小吴这个人没什么挑剔的,对谁都让三分,可就是对这个知青老乡寸土不让。
  要是细说起来,吴蔓玲当上了村支书,混世魔王虽说嫉妒,私下里还是挺高兴的。他看到了希望。混世魔王偷偷摸摸地给自己算过一笔账:一,下一次再有什么机会,吴蔓玲已经是村支书了,她是王家庄的核心力量,自然不能走,剩下来的,除了自己,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了;二,混世魔王前几次没走成,问题出在“群众基础”上,但是,那只是个漂亮的借口,根子还在“支部”那儿。现在,吴蔓玲是支书了,再怎么说,终究是“自己人”,顺水的人情她一定会做的。所以,综合起来看,混世魔王的形势是利大于弊了,正朝着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机会说来就来,吴蔓玲当上支部书记不久,兴化县中堡公社的砖瓦厂招工了。混世魔王用书面的形式正式提出了请求,他要到公社的砖瓦厂去当工人。吴蔓玲拦住了,没有签字。不同意。吴蔓玲是一个爽直的人,没有找任何借口,一针见血,不同意。她在支部大会上说:“问题的关键是,混世魔王知不知道什么叫砖头?什么叫瓦?一个人,连他自己都不想做一块砖头,都不想做一块瓦,你还能指望他做什么?”吴曼玲说,砖头,还有瓦,说到底还是泥土,然而,不同于一般的泥土。砖头和瓦是上规矩、成方圆的泥土,是经过烈火考验的泥土。对混世魔王来说,他最需要的是从模子里走一遭,从烈火中滚一遭。他最需要的不是变成砖瓦,是做好泥土。这是一个基础。这一次的打击对混世魔王来说是致命的。这就是说,他不仅没有资格成为砖头,成为瓦,他连做一块泥土的资格都没有具备。前面的努力算是白费了。混世魔王终于看清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他这一辈子是走不掉了。比较起“别人”来,被“自己人”踩在脚底下,那才是最糟糕的。什么叫“自己人踩自己,踩得两头都冒屎”?这就是了。混世魔王一下子就明白了,吴蔓玲是舍不得放他走的。他必须作为吴蔓玲的陪衬生活在王家庄,没有混世魔王的道高一尺,哪里有她吴蔓玲的魔高一丈?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嘛。这一比,就把吴蔓玲的光芒万丈给衬托出来了。吴蔓玲多机灵的一个人,怎么肯放他走?人家舍不得呐。那就呆着吧。混世魔王死心了,踏实了。不能到公社里做一块砖,一片瓦,还不能在王家庄做一根草么?做草好。做草好哇。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喝西北风都能够一绿一大片。这么一想混世魔王反而高兴了,明白了,心里想,操你奶奶的,我走不了,你不也走不了?那咱们两个就这么耗着。你是卖鲜鱼的,我是卖咸鱼的,我倒要看看是你这条鲜鱼经得起耗,还是我这条咸鱼经得起耗。
  端方是一只无头的苍蝇,找不到人说话。大中午的,还是扑到合作医疗这边来了,却扑了一个空。合作医疗的门居然锁上了。那就到混世魔王那边坐坐吧。也只有到那边坐坐了。混世魔王还是那样,躺在地上,脑袋枕在胳膊上,小腿跷在大腿上,闭着眼睛,一门心思吹他的口琴。其实混世魔王天天都是这样的。端方望着混世魔王的口琴,心里头想,三丫要是一把口琴就好了,捂在手上,想一口就是一口。就这么想着,混世魔王却把口琴丢在了草席上,依旧闭着眼睛,说:“端方,知道我在想什么?”还没等端方做答,混世魔王已经坐起来了,睁开眼,歪着嘴,兀自发笑。混世魔王说:“我就想步行回南京,喝一口汽水,再步行回来。就算走上八天八夜,能喝上一口汽水,也值得。”混世魔王就那么点着头,把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转过脸来,对端方说:“端方,你要是能让我喝一口汽水,我情愿钻你的裤裆。”混世魔王这是说笑了,带有没话找话的意思,附带拿端方打打趣。端方知道什么是“汽水”呢?他哪里能体会到汽水进嘴之后万箭齐发的滋味?对牛弹琴了。但混世魔王还是坐正了,伸出了一只指头。他打算好好给端方讲一讲“汽水”,讲一讲上海的汽水与南京的汽水之间那种微妙的、动人的区别。端方伸出了手,把混世魔王的胳膊连同他的那根指头一同摁了下去,端方说:
  “我给你一瓶汽水,你把口琴送给我。”
  混世魔王笑了,是出声的那种笑,难得了。混世魔王的笑声在大仓库里头回荡。混世魔王把手里的口琴递到端方的手上,说:“去拿汽水。”
  端方把口琴放下了,表情是认真的。他站了起来。混世魔王躺下身子,重新闭上了眼睛,开始哼唧,还用跷着的脚尖打起了拍子。混世魔王说:“你要是能让我喝上汽水,我还把我的舌头割下来送给你。”端方在门口说:“舌头我自己有。”
  兴隆的家真是气派了,不只是在王家庄,就算扩大到方圆几十里,也能称得上是最著名的建筑。虽说旧了,气象还在。砖是砖,瓦是瓦。在砖头与砖头之间,则是工工整整的勾勒。没有一处潦草的痕迹。青黑色的,高大,巍峨,是森严的派头。让周围低矮的草房子一比较,简直可以用壮丽来形容,带有拔地而起,或者从天而降的突发性。说起兴隆家的这三间瓦房,不能不提的是兴隆的父亲老鱼叉。老鱼叉在王家庄可以说是个一个顶级的人物了。要是认真地数一数,王家庄一共有两个积极分子,一个是许半仙,另一个就是老鱼叉了。可许半仙毕竟是一个邋遢的婆娘,她的功夫只局限于嘴皮子上,雷声大,雨点小,无风三尺浪,见到风就是雨,带有戏子的成分,是戏台上的丑旦。让大伙儿寻个开心罢了。老鱼叉则不一样。老鱼叉剽悍,具有中流砥柱的力量。无论有什么事,他一声不吭,却能冲在最前面。这就是榜样和示范的作用了。不过,这个榜样是蛮横的,动嘴动不过人家就动手,动手动不过人家就动棍子,动棍子动不过人家就动刀子。所以说,这个榜样具有无比的坚固性和侵略性,霸道,硬挣。而他的积极不是心血来潮的,有一搭没一搭的。他的积极有非常完整和清晰的脉络,土改,镇反,统购统销,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四清,文化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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