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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6-醉花打人爱谁谁-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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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讨厌他桌子下面反复抖动的腿,瓶子里的花像受到性骚扰的少女那样颤栗不已。当他说道:“我希望,你是我生命中的礼物。”“你不要以为概不出售,我就不是商品而是赠品,”我鼻子里喷冷气,“我宁愿是废品砸在自己手里。”    
    没搭理他就对了。我后来听说他的一个习惯:随身带着录音机。录音笔相当于他的锦囊,随时记录他的思想火花吗?还是他把自己当业余名人,需要随时记录自己的种种发生?我一直觉得,风烛残年的百万富翁需要根据子女态度和自己心境随时修改遗嘱时,才这么夸张。他收录下各种声音:他的哭,咀嚼,诅咒,跟随他的车流,窗外的鸟鸣。使我后怕的是,他也录接吻和做爱——幸好认识他的时候我没有性饥渴,否则,想起可能的呻吟会被脱离语境地回放,我想死的心都有。    
    我遇到过一个人有同样爱好,是我大学同宿舍的胖室友。熄灯以后,她强迫我们听她谈恋爱的现场转播,她的男友声音低沉地说着,在“我是你的大米,我老想咬你一口”之类的傻话中,穿插着可疑又令人心跳的沉默。虽然我调侃她:“他为什么不说你是他的包子,一咬一口肉,再咬满嘴油呢?”可实际上,我还是被煽动起强烈的窥视兴趣。只要是别人的事我都感兴趣,只要是我的事我都不许别人感兴趣——我不前卫,体会不出展览隐私的快感。    
    朱墨说是因为我不爱,所以才能把什么都当笑话讲。


第四部分青梅竹马猪宝贝(7)

    猪宝贝有一次爱得要死的经历。不是修辞上的要死,是真的要死。    
    梦是灵验的。我和猪宝贝的交往一直纵心性之所如,想起来天天一起,想不起来,半年一年的,电话不打一个,也谈不上什么想念。但是那天晚上我梦见了他。    
    好像我们在拍一部电影,情节挺荒诞,对面还隐隐约约有观众,导演模样的人抱着话筒、裹着大衣睡觉。前排一个戴假发的观众,给台上的我打手机,说朱墨陷入爱河,让我快去抢救。这时候场景变成了话剧布景,我转到另外一侧,后台里有一个小游泳池,水深得发黑。我带去的救援工具是一个捞鱼的大抄子,网眼大,根本捞不起早沉了底儿的朱墨。我突然认出一个背影,那名正在退场的女观众正是朱墨的情人。解铃还需系铃人,我让那女子弄了根长长的野芦苇,把它伸出水底,不见踪影的朱墨能通过它透上几口气儿。我心里知道他没死,他像一只老王八藏在静水深流的水底。    
    过了两天,我还没忘那个梦,于是给朱墨打了电话。他关机。晚上再打,还关着。有点诧异,除了坐飞机关机,剩下的时间朱墨一直是二十四小时服务的。于是我给他爹打电话,他爹说:“你快来吧,他正在医院呢。”    
    那个学西班牙语的云南姑娘,据朱墨的夸耀,外语好得没办法,讲外语的时候句子能连上,句子与句子之间连逗号的停顿都没有,可说中文,有时结巴。姑娘不仅学到了语言的精髓,连佛拉明哥舞蹈和民族性格的热烈和果断也融入血液……爱如火燎烈,一旦离开,也冷得像冰。一贯衣着单薄的朱墨松开了怀抱的玫瑰,几个小时的站立,玫瑰上的露滴成了冰碴儿,花瓣里的水分也冻硬了。他爱的姑娘,踩着雪地上坚硬的玫瑰,留给他一个决绝的背影。    
    朱墨并不是真的想自杀。这个年头,殉情显然不是美德,而是要遭到普遍的轻蔑。他感觉到了疼,一块硬币般大小的溃口,位置在心脏里侧。他想找去痛片,却发现了谁的一瓶心律平。他想心律平,一定适应于此时自己波澜涌动的一颗心。他就随口吃了几片。此后,他在房间里独自走动,稀里糊涂地,每每路过药瓶,就又倒出几片吞下去,就着杯子里的酒。朱墨清醒以后告诉我,他连“自杀”的意识都没有,只是烦躁不安,根本没注意自己正重复着极具危险性的动作。    
    朱墨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星期,体力衰弱,下床还要人扶。他不要护工,打电话让我来给他洗头。我气:“老子给你洗头,做什么梦呢?你给老子洗脚还差不多?!”可一见他,减了许多少年风致,眼神像婴儿一般无神又无辜,心又软了。我是心软嘴皮子硬,他是身子弱攻击性不减。两个人边洗头,边斗嘴,都花了不少力气。    
    我的手陷进洗发水的泡沫里,猪宝贝提醒:“我现在没劲反抗,你别趁机非礼我啊。”    
    指腕上加了力气,我说:“你放心,我是回民,不吃猪肉。”    
    洗完头,梳拢,把小脸抹得油光水滑,我还得给猪宝贝打来流食。鸡蛋羹,蒸得挺嫩的,我知道他喜欢在上面滴些酱油。猪宝贝知恩图报地夸我:“你真善解人意。”“不光人意,别的我也善解。”我马上自我推荐,眼神直扫下三路。猪宝贝低头一看,果然竖条纹病服上的绳子开了,他马上严肃表情,亲手勒紧了裤腰带。    
    我边喂他蛋羹,边叹气:“唉,你看我多苦命,跟你没怎么着,就得受你拖累,在这儿伺候你。我立志,要嫁就嫁个能伺候我的。”    
    “你怎么这么没有妇女美德呀,你就不能伺候伺候别人?”猪宝贝脑子跟得上,语速跟不上了,说话慢吞吞的。    
    “我就不能伺候别人,不能,凭什么呀?”    
    猪宝贝问:“你就喜欢被伺候?”    
    “对喽,那还用说?”    
    猪宝贝虚弱地坏笑,气若游丝地张罗:“来呀,大刑伺候。”


第四部分青梅竹马猪宝贝(8)

    朱墨出院以后,心意懒散,在家休息了半年。公司全是加西在做。我和朱墨见面频繁,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我周末回父母家,他们住一楼。有两个星期六,半夜二时,我正睡得朦胧,有人敲窗,撩开帘子,没别人,只有猪宝贝。为了避免拉开防盗铁门时的声音惊动父母,我披衣坐起,推开纱窗,引郎入室。要是失眠症见到窗前一幕,肯定以为是个偷情故事。猪宝贝因为不去上班,晨昏颠倒。我们聊天,聊到东方泛起鱼肚白。    
    猪宝贝乐于扮演一个失魂落魄的受挫者,其实他并不是真的多被伤害,而是生活太平淡,他需要一些变化因素。本来应付公司几年,他就想找个机会歇歇,还计划过自驾车去新疆一游。这次就算找到个放松机会,因为呈现的是弱者形象,他休息得理所当然。    
    陪他看电影。常常是猪宝贝爱看的片子让我在旁边睡着了,我默默流泪的片子他昏死过去,头歪在另一侧的椅背。我看电影毛病大,如同睡觉之前要摆半天睡姿似的,我挑座位,根据银幕大小宽窄,我来选定座位。有时开演一分钟,我感觉眼睛不舒服,又得重新找座。哪儿哪儿都舒服了,迟到入场的一对情侣坐在我们前面。赶上正对我前边的男人有多动症,他活像汽车上的雨刷器那样一刻不停地左右摆动,恨得我发疯。只好再站起身,换座。我们也真够让人讨厌的,摸黑来回挪动,比电影院的工作人员运动量还大。    
    因为我好吃,所以和猪宝贝的约会更多安排在一个又一个的餐馆。他喝啤酒我喝茶,我从不喝酒,猪宝贝说我不解风情。他又称我为饕餮之徒,没样儿。他和金闪闪的观点相似,认为淑女和成功人士在生理上有个共同特点,都有轻微的厌食症。我不行,我酷爱海鲜——如果有田螺姑娘,我在爱上她和意识到她的价值之前,就已经把她清蒸了吃下肚了。    
    我不喜欢做饭,事实上我几乎讨厌所有家务。我在姿态上已为未来的烛光餐厅,或者手脚勤快的厨娘的来临,做好了准备。整日穿着高级套装的女性并不是我向往的理想形象,我愿我是那种女人——打开衣橱,基本只有两类衣服:睡衣和晚礼服。我刚开始写作的时候雄心壮志,以为未来能到处旅行,我设想自己在欧洲度假时,在咖啡馆临窗的位子,漫不经心地,却写下一生最重要的作品。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依照这个教育方向努力,却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发现黄金屋和颜如玉。我想可能是我找的书不对,有的书里有黄金屋和颜如玉,有的书里压根儿就没有。我读的中文系,中文在中国简直不算专业知识,如同会骑自行车算不得技能一样。找错了书,相当于运用了错误的地图,怎么能找到秘密宝藏呢?可再想改行来不及了,我不幸,浪费了美妙的青春年华去相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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