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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6-醉花打人爱谁谁-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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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传奇制造者王有蹄(7)

    王有蹄的人生传奇不止于此。想起他,我就觉得他把好多人的经历加在一起活了。    
    有一天,我翻开青年报,看到大版面报道一个青年商人为了磨炼意志、体验人生,自动放弃经营良好的个人事业,带着极少的盘缠、简单的行囊只身上路。深山老林,商贾闹市,无不留下他苦苦探索的深深足迹。蜀国、鲁国、吴国、越国……他周游列国,开阔眼界。他风餐露宿,枕石漱泉。他见奇人,访古迹,表达现代人对文化历史的观察与反思。报道里还提到一段感情插曲。一次,青年被野狗咬伤后寸步难行,多亏遇到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可爱又善良,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辫子粗又长。可是,他要继续旅行,让姑娘等他回来,一定娶她。月朗星稀,小芳垂泪思情郎。狠心的爹把她许给刘癞头,不相信商人的诚意。痴情的姑娘小芳啊,她以死相抗,跳下了村东悬崖……当青年回到乡里,得到的是一顿暴打,带走的是两根系着红绳的长辫和自己死了一半只剩一半的半颗永远冰冻的心。故事版本虽然古老,却如此逼真地发生在今天,更添沧桑。    
    这个传奇青年说的是谁?正是我们的王有蹄,他的旅行牛皮书正在各地畅销书的排行榜上。虽然我暗自怀疑里面的文字出自枪手,但,怀疑不是证据。    
    好奇心驱使我突然想再次见到王有蹄,看看岁月对他的改写。经过好事多磨的预约程序,长达数月的等待,王有蹄终于从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接见了我。    
    时隔数年,王有蹄的造型有了很大变化。在他的独立人工作室,我首先见的并不是王有蹄本人,而是他的系列照片。好大的尺寸,贯穿了直通他办公室的两侧长廊,黑白和彩色交叉,清晰与模糊糅杂。王有蹄的照片拍得真是现代啊,这种现代感还特别安全,万一遭到通缉,这些相片根本没有任何实用价值——照片上的王有蹄,不是狮吼般大张嘴能看到发红的扁桃腺,就是像治秃发的对比相片似的从高空俯拍,还有的,主要照得是耳后的骨感地带,带着一小小块脸,相当于熟食里的猪耳朵连带的那点儿面积。不经秘书的确认,我根本不敢相信那是王有蹄。    
    此次和王有蹄一席谈,和他书里写的情节,和旁人对他的议论……全让我混同一锅粥,分不出什么是谁说的,分不出哪部分是现实,哪部分是传奇。有一点是肯定的,王有蹄的确是个异种,只有他,才能如此特立独行,才能出淤泥时,该不染就不染,该染就染,顶着屎盆子满街逛。    
    如何吃苦就不说了,后来追王有蹄出书之风者甚众,细节都有仿佛之处,甚至连方法也抄袭。比如,男人出门,也带成包成包的卫生巾,因为南方梅雨季的湿滑路面长期浸泡行脚,护翼卫生巾屡见奇功,屡在鞋垫上发挥吸水功能,好走好多。王有蹄有几条城市谋生之计,颇具独创性,列表如下。    
    都市旅行,王有蹄有时连续数天不花饭费。非为乞讨之功,王有蹄贫穷不跌份。路过百货超市王有蹄便入,去找免费品尝——结款台外,推销小姐们正笑语盈盈。巧克力,香肠,蛋糕,豆腐丝,茶鸡蛋,鱼饼……试吃品种的分量虽轻小,都被小刀切成小块,插着小牙签,可架不住王有蹄嘴勤,又吃得不落,最后就着新上市推荐的冰咖啡,一仰脖,吞几片随身携带的维生素C,营养全面又均衡。    
    他参加过两次比赛,均取得名次。一次是民间的周日摩托车比赛,王有蹄因陋就简,临时报名。他哪有什么摩托,推个二四的破女车就上了阵。王有蹄边骑边放屁假充摩托,人工尾气不仅声效轰耳,且劲力十足,腾起尘烟滚滚。最后内功深厚的放屁冠军王有蹄,终于屈居亚军。还有一次,王有蹄混进高尚社区的化装舞会,为了免费的自助酒宴。香槟,喝。冰盘,吃。蛋糕,吭吭就是几大口。水果,上去就撮一大盘。王有蹄没有行头,扮不了小飞侠,捡了老鼠夹上的死耗子别在腰间,说自己化装成了打猎的。从冷餐台上,溅几点番茄汁象征猎物淋漓的血。王有蹄被评为当晚最佳造型艺术奖,评委致词中这样表述:“王有蹄先生以最简洁的笔法,完成最生动的造型,并且与众不同,在肥马轻裘中脱颖而出,在霓虹灯的世界保持了一根蜡烛的光亮,让我们回忆起艰苦而富于闯荡勇气的年轻时光。”王有蹄捧过颁赠的蜡人奖杯,获奖感言讲得语惊四座,险些把麦克风啃秃了皮。当场,有位热情浪漫又喝多了的国际友人沃沦先生,以为发现了国际人才,和王有蹄相见恨晚。几年以后,王有蹄从事外教生涯,这位良莠不分一律惊叹的沃沦先生功不可没……那是后话,按下不表,且听下回分解。    
    王有蹄说,流浪生活,起居无定,时间长了还是让他营养欠佳,性生活严重不足。旅程到了最后,王有蹄患上寂寞并发症,多次得见海市蜃楼;幻想能力甚至蔓延到听觉,幻听很重,总以为手机在响,掏出来瞅,多日没电了。前往村镇的中巴车上,车厢残旧,外面落了好大几块漆皮,有红有灰地显眼地补着;里面座位更脏,头枕的位置一团一团油腻腻地黑着。偏偏破喇叭里放着过景的流行歌儿,司机摇头晃脑地伴唱……一车乘客摇头晃脑,睡得死猪相。王有蹄半梦半睡之间,把歌词听乱,“让我如何接受”听成“让我如何解手”,“不愿看到你为难的样子”听成“不愿看到你喂奶的样子”。    
    面谈之后,王有蹄问我可否给他写篇报道——你知道,那本书的势头有点儿过去了,而王有蹄是不喜欢低温的。他赠我一包茶叶为念,据说喝了以后,心明眼亮,阴盛阳衰,特别适合我这种前更年期女性服用。我回家沏开小试,泡出的茶叶大得像海带,颜色也不好形容,有若布条掉色。想起他说过的卫生之简陋,条件之艰苦:坐在地上吃摔开的西瓜,吃着手里的,剩下的一半糜集苍蝇——这使瓜瓤上黑瓜子的数目增加一倍。我一阵恶心,不敢消受,随手倒掉了王有蹄的珍贵茶。


第七部分传奇制造者王有蹄(8)

    由于沃沦先生举荐,王有蹄再创新高。虽说进京不久的王有蹄曾经在对照杂志图示学习领带的第三种系法时险些把自己勒死,可今非昔比,人家已经收外国留学生了。    
    小猜顶瞧不上王有蹄,话里话外,更添刻薄,说着说着就愤愤不平——受不了他只懂些酒满茶半的规矩,就敢给老外开课讲中国文化。    
    我劝,你就别这么捍卫祖国遗产了。留学生有几个想通过两年进修就得中国文化真传和精髓?还不是找个口语老师聊聊,乐一乐,巩固巩固单词记忆。他们还以为王有蹄是民间大师呢,报纸上又登过他的玉照。老外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哪儿见过王有蹄这样的奇人?他口若悬河,总能自圆其说,就是犯错让人抓了现行,也能化险为夷,拿着不是当理说——他打掉了你的牙,你还拿他当齿科大夫,向他的拔牙手艺致谢呢。    
    王有蹄给外国人讲对联,他创作的,大概只有“红烧肉”对“清蒸鱼”。我还知道他的一个戏解,他说是有意误读,让老外加深印象,以示不能从字面简单猜解原意。离题万里的误解够吓人的,甭说,老外们大乐之后倒真印象深刻。那首富有意蕴和禅味的古诗这样写道:“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王有蹄说自己喜欢这个意境,这首诗讲的是什么,又好在哪儿呢?他随后给出了一个蓄意歪曲的答案。它讲的是一个名叫松下的日本人,问童男子的师傅到哪儿去了。童男子说师傅采春药去了。师傅就在这座山里,可是云太深了,不知道处女藏在哪儿。    
    见得多,识得广,王有蹄谈笑间令胡虏灰飞烟灭。面对困难,别人举不起的杠铃王有蹄当哑铃等闲视之。王有蹄是胡椒粉,敢拿自己当火药!这位爷真乃艺低无损胆大,脚正不抵鞋歪,他是搅屎棍敢冒充屠龙刀……反正一番招数,使得落花渐欲迷人眼,任是谁也识不清他的兵器。    
    从立眉毛的影集中看到了早年的王有蹄。那是第一张班集体合影,王有蹄站在后排靠边位置,分着三七开的头发,努力地笑,蓝色褂子里翻出土黄格的衬衫领,样子特别土,谁也料想不出他其后十年的江湖作为和传闻。小猜和我后来想明白了,也许我们无权过分指责王有蹄,因为我们站着说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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