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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灰-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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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几名为虎作伥的响马甚至走向小孩。
小孩还是一动不动。
当人们都以为小孩已经吓傻了的时候,他动了。
仿佛幻影一般动了一下。
那三名人高马大的汉子凄厉无匹地惨叫着倒地。
指缝间咽喉流出喷泉似的鲜血。
小孩依然无动于衷。
淡淡的眼神透露出快乐的神色。
那是发自内心的快乐。
杀戮的快乐。
疤脸忽然感觉全身发冷。
好像被蛇盯上的青蛙。
小孩正有意无意地盯着他的咽喉,淡淡地微笑。
他一动也不敢动,就那么可怜巴巴地站着。
小孩仿佛根本没看见他似的,凝视着他的背后。
然后,疤脸才听见仿佛可以救命的声音。
“‘一窝蜂’和你有仇?”那是“蜂王”欧阳阔海的声音。
小孩依然懒洋洋地躺在屋檐下。
疤脸身后的人给他压力。
宛如席卷一切的龙卷风似的压力。
他并不高大,但是极其威严冷酷。
宽广的额头,(奇'书'网)漆黑的眉毛,冷电似的鹰眸,冷酷的鹰勾鼻子,紧抿的嘴唇,处处透露出王者风范。
欧阳阔海慎重地盯着那个小孩。
身边的“天蝎”秦九发现一件事情。
大当家居然用一种奇特的眼神盯着那个小孩。
上一次,被这么盯着的人是沙千里。
西北道上与“蜂王”欧阳阔海并驾齐驱的“银狼”沙千里。
结果,沙千里死了。
显赫的狼帮被欧阳阔海收编。
这一次,将是那个小孩吗?
可是,结果却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
小孩没有死。
欧阳阔海也没有死。
从此,“一窝蜂”多了一名少年剑客。
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
他杀人不眨眼。
甚至快乐。
所以人们叫他快乐的杀人蜂。
他杀了很多人。
有些是响马。
有些是官兵。
有些是肉票。
有些却没有任何原因。
从来没有原因。
莫名其妙地死在杀人蜂的剑下。
他的剑更快、更狠、更准、更绝。
死的人也更多。
所以,当他十岁的时候,终于发生了一件事。
江湖恶人榜杀人蜂排名第十。
他杀的人足够建造长安城。
用白骨。
那年我十岁。
我知道应该离开“一窝蜂”了。
因为组织已经遭到武林盟主铁在烧的不满。
非常不满。
独孤阔海占有了一个女人。
漂亮女人。
非常漂亮。
任何男人看了都难免冲动的女人。
只有我没有。
或许因为我还太小。
所以,我从奄奄一息的护卫嘴里知道了她的来历。
中原武林盟主铁在烧的未婚妻子。
天山派掌门爱女。
柳如烟。
独孤阔海终于做错了一件事情。
那就是不应该同时激怒两个巨人。
铁在烧。
中原武林第一高手。
刀君。
天涯刀下没有一刀之敌。
更何况铁家还是庙堂上的大家族。
铁在烧自立门户多年。
但是他的弟弟却从来没有把他当作外人。
他的弟弟比铁在烧还要声名显赫。
将军。
柳轻侯。
天剑。
西陲武林盟主。
西陲武林第一高手。
天山派掌门人。
于是,我目睹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大屠杀。
西北道横行多年的“一窝蜂”数万响马全军覆没。
不。
至少还有一个人活着逃出来。
我。
我亢奋。
因为那不是战争。
而是一场绝对不对称的大屠杀。
没有任何活口。
企图用投降来换取生命的响马们得到了另一个结果。
死亡。
通常是被砍成肉酱。
我牢牢地记住了对方。
铁家堡。
铁家军。
天山派。
还有无数中原西陲的各路好手。
我躲在血泊中等待着机会。
没有人注意到我。
即使注意到也不会防范一个孩子。
于是,我快乐地干掉了所有发现我的人。
不管是敌人还是自己人。
全部解决。
一剑就够了。
直到我发现了他的秘密。
他瘦、高、阴沉。
本来慷慨悲歌的铁汉变了。
就在看到衣衫不整的那个女人时。
还有独孤阔海。
独孤阔海得意地道:“铁盟主,你还想要这个破鞋吗?”
我恍然大悟。
原来他就是铁在烧。
刀君,铁在烧。
铁在烧的表情非常奇特。
仿佛是惋惜,也仿佛是怜悯。
但是却根本没有看那个女人一眼。
就好像不屑一顾。
而看独孤阔海的眼神却象是在看另一种东西。
垃圾。
“嗡!”
得意的独孤阔海冷笑的脸忽然一分为二。
仿佛原来就是拼在一起的。
铁在烧仿佛根本没有动过。
但是,明明已经出手了。
而且是死手。
天涯刀。
无论你在天涯海角,休想躲过此刀。
故名天涯刀。
这是江湖人都知道的典故。
只是想不到这么快。
快到根本看不到。
我颤栗。
不是恐惧那柄刀。
而是激动。
如果有一天,可以拥有铁在烧一般的尊严的话……
无敌的尊严。
幸亏他没有发现我。
因为他要做的事情更重要。
那个女人含泪望着未婚夫,仿佛终于可以从噩梦中醒来。
可惜,噩梦才刚刚开始。
独孤阔海的“蜂王鞭”毒蛇似的缠上了她的脖子。
瞬间窒息而亡。
一刹那,我还以为独孤阔海复活了。
可是我马上发现了真相。
独孤阔海依然一动不动。
铁在烧却仿佛没有动作一般痴痴地看着柳如烟。
可怜的女人。
我想不到铁在烧为了家族的尊严做出此事。
纹丝不动。

第三章 逃命

接下来的一幕幕仿佛走马灯一样闪过。
大获全胜的喜悦变成哀悼大会。
贞节不屈的柳如烟成为侠女抗暴的典范。
铁在烧和柳轻侯的二女儿柳如霞订婚,并决定举办盛大的婚礼。
没有人胆敢反对。
甚至是私下里也不敢。
因为铁在烧和柳轻侯决定的事情神也无法改变。
谁都没有注意到一个小孩偷偷地溜出了血流飘杵的山寨,头也不回地走入了江湖。
他是大屠杀唯一的幸存者。
也是唯一知道真相的人。
最关键的是他学会了一样东西。
欺骗。
通常和杀戮结伴同行的手段。
生活对任何人来说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尤其是我。
我发现这个道理的时候,刚刚被中原西陲武林朝廷通缉。
通缉令的内容很简单。
姓名:不详
绰号:快乐的杀人蜂
身份:一窝蜂二当家
排名:江湖恶人榜第十
年龄:十岁…十五岁
特征:不详
武器:剑
剑法:极快、极准、极狠、极绝
嗜好:杀人
最佳战绩:杀“天王老子”赵宋
过程:一剑穿喉
注意事项:此人疯狂
赏金:十万两白银
要求:活捉
通缉令出处:六扇门、铁家堡、天山派
当时,十两银子可以足够普通家庭充裕地生活一年。
所以,面对整个江湖的喧然大波,我只好做一件事。
消失。
彻底的消失。
仿佛从来没有过我这个人。
刚好我从铁在烧身上学会了一样令我终身受益的本领。
欺骗。
欺骗所有想要捉拿我去领赏的人。
最好的欺骗是什么呢?
我当然不可能凭空地消失。
我更不想继续自己的寻找无敌尊严的道路。
于是,我决定加入名门大派。
既然不能放弃修炼,也不能随便杀人。
那么只好寻求指导。
当今江湖帮派林立,门户森严。
想要混水摸鱼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幸好临走时我顺手牵羊同时盗走了大批的稀罕珍宝,连同独孤阔海爱若性命的汗血宝马。
一日千里东行。
尽拣一些荒芜的古道。
我精确地计算着时间。
凭借着汗血宝马天下无双的脚力,想要追上我累死那帮家伙也不行。
登高远望,远远地模糊看到一座庞大无匹的城市。
由衷的喜悦中,蓦然返身、跃起、出剑。
动作快如惊电奔雷一气呵成。
汗血宝马哼也不哼地马头落地血喷如泉。
我淡淡地看着抽搐的马腿没有任何表情。
费力地将马尸扔入坑中埋好,再扫除所有一切痕迹。
我才拿起装满金银珠宝的皮囊搭在肩上,满意地哼着歌曲离开。
三年流民三年响马的生活早就教会我舍弃一切危险的东西。
惹人注目的汗血宝马就是其中之一。
裁决是其中之二。
但是叫我毁掉或掩埋真是太不甘心了。
没有汗血宝马我还可以走路。
没有裁决我却会丧命。
于是我砍了一根坚韧的岁寒竹。
藏剑。
灵机一动,我成为了乞丐。
竹杖、皮囊、衣衫褴褛、蓬头垢面。
小乞丐标准装备和外貌。
大模大样地走在官道上,我知道自己非常象。
不。
简直就是。
三年的流民生活本来就是乞丐生活。
唯一担心的是大城市通常都会有丐帮的分舵,稍微露出破绽可是大麻烦!
我淡淡地随着人流涌向城门。
凭着我在响马期间向马秀才学到的文字轻松地认识到城门上的两个大字。
成都。
马秀才是专门被劫持来写要挟信的文案。
后来发现响马的待遇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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