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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宝美利坚-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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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喝醉了酒,失手打破了酒杯,还划破了手掌,当时他只记得,自己受伤的血是浸满了那三只玉葫芦,然后在醒来的时候,三只玉葫芦就不见了。

    而自己的脖子上,却多出了三只葫芦的纹身。

    那纹身形态古朴,一串从脖子后面延伸出来的到胸前的藤蔓,而这藤蔓的上面刚好挂着三只拇指大的小葫芦,而这三只小葫芦,从颜色和形状上看,刚好就和他头天晚上打算卖掉的那三只传家宝的玉葫芦一模一样。

    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他不是很清楚,不过他清楚的是,自从他脖子上有了这三只葫芦的纹身之后,他的身体就有了非常明显的变化。

    原本平凡普通的身材,一下变的浑身肌肉,力气也大的惊人,自己那张大床加床垫,上百公斤的分量,以前两人一起抬都费劲,现在他一只手就可以把那张床平端起来,而且能保证平端半个小时一点都不觉得累。

    而原本四百度的近视镜也甩掉了,视力,听觉,更是远超常人。

    只要屏气凝神,集中精力,连窗外,树荫里那只欢叫的麻雀的羽毛颜色,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听觉也变得非常的灵敏,甚至能够听到楼上那对夫妇,在一起滚床单时候极力压抑着的声音,甚至他可以根据他们发出的声音,在脑子里自动模拟出,那两口子在楼上的招式和动作,这样突如其来的变化,让金沐晨结结实实的消化了好几天。

    甚至连心境也和以前大不相同,最主要的就是自信得到了飞速的提升,有时候他甚至感觉自己把内裤传在外面,就是超人。

    可是伴随而来的副作用,却让他是挠头不已。

    身体素质变化惊人,好像是陡然进入了一个二次青春发育期,伴随而来的则是惊人的食量增长。

    原本他一顿花个六块多,来一套普通汉堡套餐,就能吃的很饱。

    可是当身体有了变化之后,他发现一天下来,就算最便宜的食物,他也要吃掉一百多才能填饱自己的肚子。

    于是很快他就陷入了恐慌之中,现在他手里就三千多美金,这点钱根本就不够他吃几天饭的,更何况他还要租房?

    在之后就有了去配送中心应聘的那一幕,一方面是想赚钱,攒学费,另外一方面则是想要靠公司的‘福利’来解决一部分吃饭的问题。

    金沐晨站在镜子前,看着脖子上的那三只玉葫芦的纹身,现在看来,马凌离开也不算什么坏事,反倒是让自己有种因祸得福的感觉。

    而自己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尽快的赚到更多的钱,来继续自己的学业,或者是把父母从国内接过来。

    放弃学业,他有些不甘心,毕竟父母前前后后已经投资进去了几十万。

    而且父母在国内也不知道怎么样了?那些钱也不会知道够不够缓解他们的危机。

    自己还是需要更努力啊,还好,现在自己有了一副好身板,就算干再多的活也不觉得累,这就是老天给自己最好的礼物。

    光是一份配送中心的工作还是不够,等攒下点钱之后,自己还应该在找另外一份工作。

    要知道在美国生活成本可不低,别看他现在一个小时三十美金,可是刨了房租水电和吃喝,这点钱能剩下的真不多!

第6章 送外卖

    收藏长得真慢啊,大家给几张推荐票呗!

    **************

    当金沐晨第一次来到这家白色城堡快餐店的时候,简直就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光看这家店面里面的状况和城堡可一点都不沾边,尤其是里面的装修反而更像是国产抗日神剧里面的碉堡炮楼。

    大门进去,就只有很小的一个内凹的门厅,四周全都是防弹玻璃,点餐的话,可以透过防弹玻璃,看到贴在防弹玻璃内侧的菜单,收费和取餐的窗口,让人很容易就能联想到国内铁老大的售票窗口。

    小店没有内部就餐区域,只卖外卖,而且白天不送外卖,只有晚上才送。

    如果不是店外面,立着的英文招牌,还有远处法拉盛那边闪烁的霓虹,金沐晨甚至要怀疑,自己是不是来到了中东战区。

    不过再想想,这家店所在的位置,是在纽约治安较差的皇后区,而且还是皇后区里治安最差的辛克莱区,也就释然了。

    如果你看到这家店的客户的客户,百之一百都是来至于附近的辛克莱社区的黑人,你就会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样装修了。

    金沐晨在配送中心干了一个礼拜,前几天领了工资就在e-bay上花了五百块钱,买了一辆2000年的n手丰田,于是就开始找了自己了第二份工,就是来这家沈记快餐送外卖。

    而沈记快餐的老沈夫妇,对于金沐晨的到来,当然是举双手双脚来欢迎。

    老沈夫妇的快餐店选址很讲究,虽然不是在法拉盛,曼哈顿的华埠那样的地方,可真要说起赚钱,其实一点都不少。

    出去转转就知道,这附近五横五纵组成的辛克莱社区,是皇后区臭名昭著的暴力街区,典型的黑人聚居区。

    毒品,帮派泛滥,暴力横行,正是因为这样的问题,没人愿意在这里做生意,这片街区里,别说是一家像样的饭店,甚至就是一个像样的小卖部都没有,偌大的社区,就只有老沈他们一家饭店营业,而且还是大名鼎鼎的中餐!

    当初老沈他们两口子,接手这家饭店的时候,就是看中了这一点,而最关键的是,他们曾经在底特律类似这样的街区干过,所以有足够的应付这帮黑鬼的经验。

    饭店装修的跟堡垒似得,而且没有店内就餐区,想要吃饭,就只能外带,而且先付钱,买完就滚蛋。

    来这里消费的顾客,几乎百分之一百都是辛克莱区的黑人,这帮家伙可以说是有一个花俩,醉生梦死的典范,有钱就出去消费,绝对不会在家里做饭,再加上偌大的社区,就只有这么一家饭店,所以钱倒也并不难赚。

    甚至附近的帮派,都达成了一项共识,为了能够让老沈夫妇留在这里,为大家服务,大家谁也不来这社区里唯一的一家饭店收保护费。

    最近老沈夫妇打算拓展一下业务,于是就有了这个送外卖的职位,根据送餐的距离每送一个给三块钱,到五块,甚至更贵的不等。

    这社区里的黑人一般都很懒,而且大部分没有车,晚上肚子饿了,又不愿意走,就喜欢叫外卖,而且也不在乎那一块两块的送餐费。

    这份送外卖的工作,相对于其他饭店的送外卖的工资,不算低,就算是和必胜客,或者是多米诺那样的披萨外**起来,都不算低。

    毕竟这里可是皇后区最危险的辛克莱社区,一个小偷,劫匪,毒贩#子,帮派横行的地方,晚上过了九点,路面上就人烟冷清的地方,所以就算老沈夫妇咬着牙,把一趟外卖的价格提高到了五块,却也依旧是寥寥有人来应征。

    可是和那一晚上百十来块的薪水比起来,更多的人更珍惜自己的生命,就算是黑户都不愿意干这份工作。

    纽约的常住人口有九百万左右,可是近些年来,随着奥小黑移民政策的模糊不清,外加北方的底特律,和芝加哥,这样的蓝领城市不断的走向破产,越来越多的黑人和外来移民不断的涌入到纽约,这导致纽约人口激增,最近的一次统计显示,纽约的人口已经达到了一千九百多万,直逼两千万。

    很多人都说纽约是一个大熔炉,来至世界各地的人们,来到这里,然后经过一场文化的淬炼和洗礼,最终变成了美利坚的基石。

    而这个大熔炉,更准确点说,就是纽约的皇后区。

    从北面过来的破产的黑人,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登陆纽约之后,首选的生活地段,就是在皇后区,因为这里是社会最底层的聚居区,生活成本很便宜。

    亚洲人都集中在法拉盛一代,那一片的治安算是皇后区最好的,剩下的其他地段,则是黑人和拉丁裔的天下,而这些街区往往是最危险的街区,就算是白天,都时常会发生枪击案发生,至于晚上那就更别提了。

    而这样的地区,却偏偏就是纽约警力最薄弱的地区,大量的警察都集中在长岛和曼哈顿去保护那些阔佬们,至于这些地方那些黑人和拉丁裔们的死活,他们才懒得理会。

    所以老沈夫妇想要拓展生意,尽管一再的提高薪资,可是无人来应征,也就成了情理之中的事情。

    当金沐晨走进店里,和他们说,我要应征的时候,老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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