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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牧场主-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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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心思丢在一旁,仔细翻起秘书昨天写的演讲稿,他坚信自己的驱逐行动一定会成功,没看见刚开始就已经有效果了吗?至于将楼卖给华人,只要有钱谁管他呢。

    时间接近早上十点,昨天晚宴刚刚散去的宾客们还有天南海北的供应商再次聚集到一起,花篮堆满玻璃门前,九层楼高的建筑刚刚被翻新过,四十年代的屋顶雕塑和哥特式前门再次焕发出生机。

    对于儿子昨天溜掉,韩老爷子已经不想说什么,推给可爱的孙子算是怎么回事,反正没指望过他。

    孙子今天抱着猫来参加剪彩,小孩子嘛可以原谅,总的来说是很美好的一天。

    楼是87年时候孙子让买的,当时他开玩笑以后要把旗舰店开到纽约东村去,孙子说在电视上看时代广场很漂亮,广场就广场呗,经济危机要跳楼的多了去了,有钱还能买不到楼?

    万一生意不行就当做广告了嘛,孙子开心就好。

    可他没想到,刚过三年楼价就涨了一半,当初投资的三千多万美元还没开业就赚翻了,这也是老天今天这么高兴的原因。

    见时间还没到,拉着孙子像是什么宝贝带给老朋友瞧瞧,听到他们夸赞,老脸都乐开了花。

    外面人群拥挤,开业第一天很多商品打九折,贪小便宜的人那里都有,握着优惠劵只等十点半到来,拖家带口大有买足一整年用品的架势。

    做为主角自然要压轴登场,至少鲁迪是这样认为的,因为上任来的一系列措施,他在纽约人心中印象还不错,演讲时候没少给他掌声。

    而台下的韩宣都快被折磨疯了,昨天是这样今天还是这样,开个业而已,至于搞得像选举拉票一样吗?

    等待购物的人们也发现不对劲了,谁想顶着个大太阳陪你聊,鲁迪撇见人们脸上不耐烦,果断结束闪人,示意韩宣爷爷上台,老爷子倒是干脆,直接大手一挥:“星期天便利店纽约旗舰店,现在开业!”

    身后火红绸布应声而落,引来一片叫好声。

    韩宣在商店里逛了圈,看看自家产业,老爷子和韩千山一左一右,像是陪同领导视察,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人群里。

    宽大的黑色悍马车行驶在宾西法尼亚州80号州际公路上,现在还不叫悍马,而叫hmmwv,民用版本还没生产出来,这是韩千山托老朋友买的,军队全新“二手”车,他的老朋友父亲是个少将,负责某军后勤采购,事实显而易见,有人以公谋私了。

    迷彩色军用悍马车身被漆成黑色,牌照也已经上好,电脑档案还没普及,车辆管理局到处都是漏洞。

    时间回到早上11点,在拉瓜迪亚机场门前,老两口告别儿孙,满心不舍的等他们消失才离开。

    没想过几分钟父子俩居然又偷偷摸摸走了出来,小跑的停车场,找见这辆悍马,韩父可是眼馋它许久了。

    这是次父子联合,有预谋的诈骗事件,目的就是为了来场策划已久的公路旅行。

    没办法,老爷子气场太大,韩父开车的请求被当场镇压,九一一还没发生,飞机在老人家看来比无秩序的公路要好太多,为了儿孙安全坚持要他们飞回去,因此才有了这幕的发生。

    悍马钥匙被藏在轮胎内侧,小韩宣笑嘻嘻弯腰钻进车底寻找,没多久响起车辆轰鸣声,钢铁巨兽引来路人注目。

    窗外红霞满天,照映在荒凉山脊上,已经感受不到来自大西洋的水汽,道路并不算平坦,这刚好给了悍马发挥空间。

    韩父兴奋劲还没过,听着车里收音机传出的披头士摇滚乐,车窗大开着,路边风呼呼灌进车内,小男孩及耳黑发向后飘扬,拿着地图正给父亲指路,胖丁蹲坐在后排,想象自己是只会飞的猫。偶尔旁边路过其他车辆,会将手伸出窗外,大声夸赞这车这人。

    后车厢里准备了足够的食物和用具,白天赶路,晚上就在车里休息,天气晴朗的夜晚还能睡在车顶,只是顶部太高,上去有些不方便。

    春季里还没有蚊子,厚实被面也足够暖和,父子俩总是会捡很多柴禾,让它一直燃烧到天亮。一路上并没有遇见什么危险,车座下面的史密斯—伟森625转轮手枪可不是吃素的,哪个牧场主会没练上一手好枪法,即使是韩千山也不例外。

    脱离大城市的喧嚣,公路旅行让父子二人很开心。

    每天吃速食品有些腻味,幸好偶尔能碰到各种小镇,每个地方的风味美食都有所不同,打个电话和母亲报平安,而后继续上路。

    第五天早上的时候还撞死了只野兔,谁知道底盘这么高它是怎么撞上去的,埋了岂不是对不起它幸幸苦苦长这么肥,装进肚子才是最好的归宿,父子俩也确实这么干了。

    “爸,还有多久能到?”

    韩宣抬起头问道,火堆旁树枝上,野兔金黄色外皮正往下滴油,隐隐约约已经能闻到香气。

    “你还说,要不是前天你指错路,我们开到了印第安纳,现在哪会还在密歇根。”

    韩父仰头喝了口水,鄙视眼神看向儿子。

    “明明是你提前拐了弯,居然开了大半天才发现房子是印第安风格?”韩宣狡辩道。

    胖丁从他身边站起,明明还在喝奶,依然被野兔肉吸引着往火堆走去,要不是韩宣伸手拉住它,晚上可能又要加餐了。

    小胖丁经过这段时间休养胖了许多,好几天没有洗澡,毛都变成灰色,尤其是那圆圆的大脑袋,占了体积三分之一还多,配合脸上超萌表情,每时每刻都在俘虏韩宝宝的少女心。

    韩父将烤兔从火堆上取下,用桶装水洗干净碗筷,将只后腿分给儿子,这些已经足够他吃了。

    两人没发现,小胖丁弯弯扭扭跑进不远处草丛中,不多时又玩命跑出来。

    父子二人听到撕心裂肺的猫叫声,猛然回头。

    只见一只大耗子正追在它后面,小猫撒腿奔逃。

    “…胖丁,你是猫啊!”

    男孩欲哭无泪的声音在平原上回响。

第13章 小镇狂欢

    离开纽约已经10天,明尼苏达州94号公路上,悍马车风尘仆仆前行着。

    原本不应该花费这么长时间,不过因为开车劳累,韩父在汽车旅馆里休息了两日,幸好期间还碰到个十八岁左右的青年,搭顺风车帮忙开了一整天,可惜这种好事再也没有遇见过。

    天色已经渐晚,韩宣在地图上发现附近有个小镇,便让父亲从岔路开了进去,独自旅行是很累人的事情。

    坐着的累,开车的人更累,如果有必要,现在让韩千山扔掉这辆车去搭飞机回家他都愿意。

    离蒙大拿州还有一天的路程,这是父子俩最后一次休整。

    沿着弯曲小道前行了三四公里,五月初,正是冬小麦接近成熟的时节,青嫩小麦已经开始发黄,在晚霞照耀下更是如此。

    远处白色风车转动,有些破旧,那是小镇上废弃的磨场。

    机械带来了快捷与方便,除了几十岁的老农户,已经有人再使用它了,看来用不了多久便会彻底消失,而此刻,它依然在转着。

    羊群行走在路边,风车配上远处青山、满天的晚霞,还有一望无际的小麦田,这是一幅触动人心的画卷。

    小镇房屋大多是松木建成,墙面用油漆刷成白色,只有屋顶是黑的。

    车刚开进小镇停在路边,便有个穿着怪异的白人大汉走过在,他脸上有白色和红色的油墨痕迹,手臂肌肉像是快要爆出来,一条条粗壮筋脉横在上面。

    壮汉走近,将手搭在车窗边,向韩千山道:“嗨!亚洲小子,真是辆好车,你们是来参加多戈狂欢节的吗?”

    “什么狂欢节?”韩父疑惑道。

    壮汉意识到他们只是路过的旅人,浑然不介意,笑着解释:“哈哈你们真是走运,今天是我们多戈村一百三十年纪念日,快下来我带你们去庆祝吧!好客的多戈村从来不会怠慢朋友,还有你,小孩,相信你会爱上这里的!”

    “听你们口音是西部来的吧,哪里?犹他还是内达华?”还没等父子俩回答,壮汉又接着继续问道。

    韩千山摇摇头,笑着回答道:“加利福尼亚,现在在蒙大拿开设牧场。”

    “嘿我就说,快过来吧,等天黑篝火晚会就要开始了!哦,对了,我叫安东尼,安东尼史密斯,你呢?”和安东尼的外表不同,他似乎是个健谈的人,而且非常风趣的样子。

    扭头看向儿子,韩千山摸摸他脑袋问道:“你想要参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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