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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世奇材-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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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你说……”陈致远很想搞清楚这个家伙在想些什么。

“这里人太多,咱们到场上聊聊。”赵启明诚恳的说道。陈致远话愣了一下,这话听了耳熟,凭他这几年的经验,一般是准备跟人开打才会这么说话,他可不相信眼前这个神秘兮兮的家伙。

“有什么话你说就是了。老子没空陪你兜圈子!”他狐疑的盯着赵启明。

赵启明转脸看了看旁边两个不怀好意的男生,“那咱们去走廊聊吧!我只是想跟你谈一件挣钱的事。”说着他走出了教室。

别人话说到这份上,陈致远也不肯在两个弟兄面前丢面子,跟在后面来到了走廊。那两个家伙也远远的看着这边的动静,一脸恶意。

“说吧!”陈致远有点不耐烦了。

“你上次卖给我的邮票从哪搞来的?”赵启明要是认真谈起事情来是不会理会对方是什么人的,这是他的娘胎里带出来的习惯,说不上是好还是坏。

“关你什么事?那是老子自己的不行吗!”陈致远大声嚷了一句,虽然他心里有点发虚,但他还没把面前这家伙当回事,说着他眼睛里便露出了凶光。

“肯定不是你的!”赵启明断然说道,“不过我只是有个主意想跟你商量,你用不着防着我。”他始终没躲开陈致远的目光,不是因为他不怕,而是因为他一心只想着挣钱的事,没顾得上害怕。

见陈致远没有答话,赵启明很简单地说出了他的想法:“给你邮票的人手里肯定不止这几套,我觉得要是你能把那个人剩下的邮票都弄出来,我去帮你卖,这样可以搞到不少钱。”

陈致远跟赵启明比起来,或许打架比他强多了,但论做生意和玩手段的水平,比赵启明低了可不止一个档次,上中学的时候,他只知道钱是拿来花的,却没想过该怎么挣,更是连一点经商的意识都没有,在这方面他基本上算是个白痴。

他听了这句话,愣了一会,赵启明还在继续说着他的想法:“我知道你在学校里的名声,不过我觉得你没有很好的利用它。咱们学校有不少人玩邮票,据我所知有些人是从小学就开始集了,要是你能把这些人的邮票搞到手,然后我去帮你卖了,保证你能有不少钱,而且不会让你吃亏。”

陈致远觉得自己对赵启明的想法越来越感兴趣了。

那是个港台歌曲在国内进入鼎盛时期的年代,强劲的流行趋势横扫整个中国大陆,淹没了整整一代人。陈致远一直想买一台四声道的录音机,可那玩艺就是国产货也要五百多块。

自己的父亲多年前就扔下家跑得没影了,母亲在一家小企业上班,每月三百多块工资仅仅只够维持生活。他原打算自己想办法弄点,再让其他学生贡献一些凑凑数,可不知为什么,无论是通过什么方式搞来的钱,只要一到自己手里,很快就无影无踪。

几天前卖邮票搞来的二百六十块,昨天之前就一个子不剩了,也就是跟弟兄们去小酒馆吃了两顿,给了街上一位哥们五十块钱江湖救急,除此之外,陈致远实在想不起自己还干了些什么事。

他摸了摸口袋里刚刚拿到的一百块问道:“这么做对你有什么好处呢?”

“我要一成的好处费。你不要以为我要的多,如果你自己去卖,随便被别人坑一把都不止亏两三成。”赵启明还是一脸的诚意,等着陈致远的答复。陈致远犹豫着,手里的这一百块钱完全可以说明问题,原以为二百六已经不少了,谁知道还是让人赚了一百。

他要是知道真正的价钱是四百多的话,八成要吐血吐到死,死之前再把赵启明打一顿……

事情的结果显而易见,钱这个东西,对于任何人都具有是很大的诱惑力,不同的只是量与质的分别而已。换句话说,你出价一百万别人可能死活不肯卖,或许出到一千万,想要的东西可能就归你了,不论是良心还是女人。

也有极少数的人能抵挡这种诱惑,而绝对多数的人是受不了的,陈致远就是其中一个。

其实赵启明的想法还有很多,从上次陈致远拿邮票卖给自己的时候,他就看出这是个比较容易糊弄的家伙,而且他相信一件事:不论是任何行当,对于内行来说,外行基本上就是白痴。

第二章邮市新人

接下来的事情对于赵启明来说就比较容易办了,他所要做的,是想尽办法打听哪个班级的同学手里有值钱的邮票,然后和陈致远商量个主意,把东西搞到手,就算不是全部,也要敲出些值钱的东西来。至于手段嘛,无外乎是威胁恐吓、栽赃敲诈,最多动手把对方打一顿,弄到邮票是最终目的。原始资本地积累靠的是掠夺,这种事上个世纪干的人多了,眼下有陈致远这个枪手冲在前面办这事,赵启明只等着数钱就得了。

刚才在学校门口扔给陈致远的那句话,就是提醒他明天要干的那个计划,赵启明什么都不担心,就是怕这家伙不懂得把握分寸,搞出什么麻烦来,对大家都没好处。

可今天中午发生的事情,让走在路上的赵启明暂时没心情去想挣钱的事。他的心里又打起了小鼓,胡雪怡这个小妮子真是够劲道,仔细品味着那种感觉,他有些迷糊了:眼下抛开兰梦雨转而追求胡雪怡,好像有点不太人道……

年青人的感情是冲动而多变的,今天喜欢这个,明天可能又看上了那个,究竟该是哪个,有时候连自己也搞不清楚,总而言之,对赵启明来说是多多益善,喜欢就追,现在是,将来也是,可眼下毕竟是在学校,玩过了火就不太好了。

回到家里,父母还没下班,赵启明扔下书包躺在了床上,随便抽出本书拿在手里装样子,却从枕头底下摸出一本《罗素文集》。

作业他是没兴趣做的,自从经历了初三升高中那段让人终生难忘的痛苦生活之后,他就打心眼里厌恶上学,爷爷嘴里常念叨的:“家里就你一个,千万要考上大学呀!要不然今后就别想过好日子,咱们家可是几代书香门弟,丢不起这个脸……”他从来不认为这句话有什么值得欣赏和重视的地方,每次听到这样的话,换来的就是赵启明脸上的冷笑和心中的不屑。

要是跟杀猪卖肉的说这些,他真敢拿刀砍你:俺的日子过的很丢脸吗?赵启明想象着一个彪形大汉手持杀猪刀气势汹汹的样子,嘴里笑出声来。

其实他并不讨厌读书,只是周围那些可以左右他生活的人,在学习这个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态度让他极为反感,在这些人面前,他不可能像一个屠夫一样跟他们翻脸,只能装装好孩子罢了。久而久之,叛逆的思想就使他离一个好孩子的标准越来越远,傻比才当好孩子!

不知这帮当家长的都是怎么想的,对于子女上大学的渴望在赵启明看来简直是一种病态的执着,要是看到成绩单上有哪门功课不及格的,脸上的表情就像是被100吨的大锤砸过一样扁平而痛苦。

学校里的大多数老师也一样,对人的态度是根据学生的个人成绩发生变化的,在同时见到一位好学生和和一位差学生出现在面前的情况下,那张脸瞬间能从阳春三月变成数九寒冬,时间绝对不超过0。5秒。

赵启明的成绩在班上只是中下等,每逢自己遭遇到这种待遇,他就觉得心里一阵恶心。每个人都有自己适合干的行当,不一定每个行当都需要人整天拿着本破书人模狗样地啃,就算是这么干了,也不代表将来就一定能有所成就,那些不适合上学的人,拿枪顶着他,也学不好。

赵启明静了静脑子,现在他对书的兴趣并不在课本上,而是这些课外读物。近两年他看过不少历史和哲学方面的书,从而清楚地认识到一个很基本的问题:一个人只要有一个正确的思想,就不用担心自己将来没有出路,因为懂得思考问题的人,永远不会被社会所淘汰。

让他感到好笑的是,他到现在所领会的人生道理,没有一条是从那些教课书上学来的。

随手翻开文集,他看到一句话:快乐的人生必须有一种能够忍受厌烦的能力……。这句话说的真他妈对极了!要是不能忍受这种厌烦的心情,老子早就英年早逝了。

就这样,他在自己的房间里晕晕乎乎地渡过了这一晚,连吃饭都有点心不在焉,脑子里时儿浮现出胡雪怡的样子,时儿又是《罗素文集》里的话。

“启明,哪不舒服?”母亲放下手里的碗筷,伸手试了试他的额头。看到儿子的神情有些恍惚,她还以为是生病了。

老爸还在车间里加班,没回来吃饭,他经常和赵启明碰不上面,就是见着了也没什么话好聊,这也是赵启明这个当儿子的喜欢爸爸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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