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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世奇材-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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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可要谢谢你了。听说刘哥经常去上海,消息来得最快,以后还要多关照关照呀!”赵启明的这句话说得非常地道,不仅是刘光伟心里觉得高兴,就是在座的同行们都不敢小看他,这小子绝对是个鬼灵精。

东西成了交,大家伙也各忙各的去了,赵启明达到了目的,满怀欣喜地走了,临出门还跟李胖子点了点头,算是表示感谢,有些事大家心照不宣。

白花花的银子赚到手,对于真正的生意人来说,永远都是最提神的事情,尤其是对于赵启明这种在学生时代就立志于赚钱的人,得到的不仅是钱,还有一种用钱买不来的东西,那就是:自信心。

第二天,赵启明揣着五百块钱来了学校,在上课前找到了陈致远。

陈致远瞧见他来了,虽然他早知道赵启明是送钱来的,心里还是为之一振。两人来到场,赵启明拿出那五百块钱,递了过去:“一共卖了五百八,我拿八十,这五百是你的。”

陈致远咧着嘴笑了起来,二话没说,接过钱数也没数就揣进了口袋里。

“要是按咱们原先说好的,我只应该拿五十八块,不过我最近在筹钱做点小生意,多拿了二十来块,行吗?”赵启明又玩起了他最擅长的阴招,其实他根本不在乎这二十块钱,主要目的,是想通过自己在这件事情上所表现出的“诚实”,让陈致远这家伙更加信任自己。

赵启明并不想让自己在陈致远面前表现得过于聪明,他认为,一个公认的聪明人,其实是个失败的家伙,因为任何人都会对看起来很聪明的人产生几分顾虑,担心自己会吃亏,因此信任度就会大打折扣。

最重要的是你是否真正有头脑,而不是在别人面前瞎摆弄那点小聪明。

陈致远的表情不置可否,停了两秒钟,他伸手把刚才的五百块钱拿了出来,从里面抽出一百来:“拿去。”

“你这是干什么?借给我?”赵启明有点蒙了,惊讶地看着对方,他这完全出乎了自己的预料。

“没什么,我也帮不上你什么忙,拿去用吧。”陈致远很爽快,他并不觉得自己这么做有什么好奇怪的,朋友有需要,帮帮忙在他看来是应该的事情。要不是他跟赵启明的交情并不是多深,他给出去的就不是一百块了。

赵启明犹豫了一下,他有点感动了,这个被自己当作傻瓜一样的家伙,对人竟然会这么实在,此刻的他忽然觉得自己对陈致远有点过分了,不过最终还是伸手接过了那一百块钱。

“行,算我借你的。等我回头赚了钱,一准还你!”他用自我感觉最为真诚的语气对陈致远说道。

他和陈致远根本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人,即使他对这种做法比较欣赏,但他自己是干不出来的。通过这件事让赵启明认识到,陈致远虽然在别人的眼里是个坏学生,不过一个人表面上很坏并不重要,只要他有良心,就不能算是个坏人,只有那种丧尽天良满肚子坏水的家伙,才是真正的坏蛋。

“不用了,给出去的钱哪有再要回来的!”陈致远满不在乎地扬起了眉毛。

赵启明刚想说声谢谢,见他忽然拍了拍脑袋:“对了,差点忘了件事,我有个朋友说是有些好邮票要卖,正托人找买家呢。”

赵启明一听说这事,顿时来了精神:“是吗?放学我去跟你看看。”

“明天吧!今天有朋友约我去他家玩游戏机。”在陈致远心中,玩得开心永远比挣钱更重要。

略感失望的赵启明不想表现的过于着急,点头答应了,两人约好明天见面的时间,便各自回了教室。

第六章四千四百块

一晃几天过去了,可陈致远说的那个朋友始终是没时间,赵启明第四天追问起这件事,仍然是没有下文,不知道他那位转让邮票的朋友在忙什么,可没见到东西,赵启明总觉得心情舒展不开。不放过任何一单可能赚钱的生意,是他的天性。

天越来越冷了,最近赵启明中午放学一直留在学校不回家,母亲心疼他,一大早就为他做好了午餐,装在保温筒里带着,让赵启明很是感动,想起自己最终将会在学业上令母亲失望,心里挺不是滋味。等以后挣了大钱,再孝敬老妈吧!他只有这么想来安慰自己。

令人无奈的是,每天等不到中午放学,满满一罐饭菜就被坐在他前后左右的这帮家伙给抢光了,而他又是个人缘很广的人,乐于利用这种小事和同学们之间搞好关系。一星期之后,在第二节课间休息时间吃赵启明的午餐,几乎成了以胡传兵为首的四五个男生的一种习惯,每个家伙都像索马里饥民一般狼吞虎咽地轮流扒几口,最后递回来的保温筒比用水洗过还要干净。

这一方面归功于赵启明母亲做的饭菜比较好吃,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年纪的半大小伙子,正处在长身体的时候。可这让赵启明中午就没得吃了,好在他手里有钱,不然都不知道该去哪解决午饭的问题。

而自从那天的胡雪怡事件之后,赵启明留在学校里的性质就变了,让她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是他在初级阶段的唯一目的。

赵启明在追求兰梦雨的时候,看过许多书他认为有用的书,眼下已经算是稍有经验了。

回想起自己在这方面下过的苦功,还真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那时候正赶上流行琼瑶,火得要命,赵启明随便找了一本翻了十几页就扔掉了,然后给出了一个结论:这位大婶所写的爱情小说基本上都是垃圾。

那些情节人物全脱离了现实,事先就营造出一些非常不切实际的氛围,酸溜溜的令人恶心,连肉麻都算不上。他真搞不懂那些喜欢这种东西的人,脑子里是怎么想的,是喜欢做梦还是喜欢被人当傻子一样糊弄?

从此之后的几年里,赵启明每次跟女人或女孩子交往,都会先问问对方喜不喜欢琼瑶,如果答案是肯定的,他对这人的态度就会有很大改变,要是对方长相原本就达不到标准,他一般转脸就走,除非对方长得确实够吸引人。

可他从琼瑶小说中学到一样东西,非常重要的东西,女人总是喜欢幻想不切实际的爱情,学校里一大群成天为此痴迷的女生能够证明这一点,只要提起小说里的人物她们马上变得满面春色,异常之兴奋,就好像小说里的女主角是她们自己。学校为此事还曾经开过一次大会,提醒广大同学不要过于沉迷这类爱情小说,可惜了校长在大会上浪费的那些唾沫,屁用都没有。

对待自己的初恋,赵启明可不愿意随便出手,搞得灰头土脸让乡下人看笑话不是他的个性。他打听到兰梦雨也不喜欢这种小说,或者说不像其他那些女生一样,这消息令当时的赵启明很高兴,庆幸自己没有看走了眼。

他最终选择了心理学方面的书来看,这一看,真是让他大长见识。

首先拿到手的,是一本《社会心理学浅析》,这本并不深奥的书所介绍的内容,虽然与谈恋爱没有直接的关系,却让赵启明对掌握人的心理方面受益匪浅,以至于翻来覆去地看,把有用的东西通过自己个性化的理解,记在了脑子里。

一个人要是在与自己年龄不符的年纪便具备了他不应该有的理智,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通常称之为早熟,而发生在情商超高的赵启明身上,就不是早熟这两个字可以概括得了的了。

这本书几乎是一夜之间,就使他对于恋爱这种事情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赵启明突然觉得,像哈巴狗一样跟在女生后面,只知道讨好的做法,其实是最笨的。要是想达到目的,追求女孩子的上上之策应该是通过对方的表现,找到她的某些心理取向,采取针对性的策略来吸引对方,让她主动向自己靠拢。

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是不易。在经过一翻观察了解之后,赵启明为追求兰梦雨的事情上制定了一个方案,牛刀初试,虽然遇到了一些阻碍,但最终还是达到了目的:兰梦雨喜欢上了自己。

现在面对胡雪怡,赵启明非常清楚自己该怎么做,所以他现在并不急于做出什么举动,只是在一边若即若离地观察她。这么做,一方面可以慢慢淡化自己和兰梦雨曾经有过的恋爱关系,以及在同学们当中的影响,一方面为发起总攻做充分的准备。

赵启明立刻把目光放到了肖静同学的身上,这是眼下最重要的一位人物,以她和胡雪怡的关系,在这件事情上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可自己虽然和肖静也有过借钢笔之类的交情,但这是远远不够的,要怎么样才能从她嘴里了解到胡雪怡的具体情况呢?考虑到最后,他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女孩子不仅敏感,而且嘴碎,这么做虽然能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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