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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同人之幸-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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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清远忍不住大笑,伸手拍了拍小凳子的肩膀,“做得好,爷奖励你个媳妇,春花院的那个小翠,爷昨天帮你赎出来了,如今就在你屋子里,春宵一刻值千金,先去洞房吧,等四少爷的丧期过了,选个好日子,爷给你办一场。”

小凳子心里想的是什么,花清远做主子的,不可能不知道。

最近,小凳子闲来有空就往春花院里跑,他早就注意到了。小凳子不是那等好色之人,不会无缘无故地往那里钻的。他悄悄调查过,原来是迷上了一个叫小翠的姑娘。好似有些别人不知的关系。

小翠那姑娘的家世,花清远也查过了。

小翠原本姓张,本是清白的农家女,母亲早逝,有一个哥哥,前年投军去了战场,至今生死未明。老父守着她,还有家里的一亩多薄田,日子将就着过。

几个月前,这姑娘被乡里一个汉奸乡保看中了,想要强娶做妾,姑娘不同意,家里老父也不同意。与那乡保闹了起来,结果老父被乡保的手下打死,姑娘被强抢了回去。

本来当晚就要行禽兽之事的,但奈何那位乡保惧内,又拖了一晚。

谁知就是这一晚,乡保那泼辣的大老婆,趁黑找来人伢子,把这小翠姑娘捆个结实,拉出后门,直接送进北平城里,卖到了春花院。

花清远虽不知,小凳子是如何和小翠相识的,有又何关系,但小凳子勾搭上这小翠姑娘时,小翠姑娘还是标准的清丫头。

小凳子是动了真心的。跟在花清远身边积攒下的积蓄,都搭在这小翠姑娘身上了,硬是把这姑娘包了三个多月,直到被花清远赎出来时,还是姑娘家。

小凳子听了花清远的话,一下子跪到了地上,抱着花清远的大腿就哭,“主子,你是不知道啊,那小翠是我未过门的媳妇,多年前,老人家订下来的,我娘临死的时候,还和我念叨这事呢,这么多年,我就盼着跟在少爷身边,混出来点儿出息,再去人家门上提亲,娶了她做老婆,也算了结了我娘的心愿,谁曾想,垦节儿上,出了这祸事……”

小凳子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的,抱得花清远的一只大腿更紧了。看得程蝶衣凤眼斜挑,忍不住干咳起来,在桌下,用脚踢了踢花清远的另一只腿,极低的声音说:“说着就好了,干嘛抱那么紧。”

花清远连忙领会意思,把小凳子扶了起来,“好了,别哭了,你自己个儿拾掇拾掇,别让人家姑娘看到你这副衰相,人家该不待见你了,还以为爷把你怎么地了呢,爷去地下室,看看五少爷,蝶衣,你喝了鸡汤再过来。”

花清远站起来时,程蝶衣已经跟着站起来,都这节骨眼儿了,哪还有心思喝什么鸡汤,叫老王拿到厨上,继续煨着就是了。

见程蝶衣一定要跟着,花清远也没有办法,两个人携手去了杂物房,推开密室的机关,进了密室里面。

密室四角以及中间,都点着燃好的炭盆。长久未用的密室,温度已经上升到十七、八度左右,进来后,并不觉得冷了。

花清近被小凳子放在靠近墙边的木头床上,身上盖着厚厚的被子,脸上的血污还未清理干净,却可以清楚地看到一片灰败的气息,双唇毫无血色可言,仿佛如死人一般。

“你……你五哥?”

程蝶衣的下唇轻微颤抖,他还记得花清远送他去天津时,乘坐火车遇到的那位带着花家银项链的女人。

“是啊,我五哥,”花清远拍了拍程蝶衣的手,示意他不用害怕。

只要没有伤到心脏和大脑,瞧这模样,也不像有大出血的迹象,那就应该能救得回来。

“蝶衣,去下面一层,把潘医生留下的西药给我拿来,”

花清远说着,先走了一步,靠近木床,掀开了盖在花清近身上厚厚的棉被。

被子下面,花清近的上身是裸着的。斑斑血迹里,很容易看到花清近中枪的地方。两枪,都在左边,应该没有伤到肺动脉,否则,不会中枪这么久还有气息。

这时,程蝶衣已经从下面一层,拿来了当年彼得潘,也就是潘振华医生留下的部分药品。

“你还懂医啊?”

程蝶衣觉得他家男人太万能了,竟连西洋医术都懂得,后又一想他家男人也是留过洋的,一定是学过的。

谁知道他家男人却说:“我哪儿懂什么医,不过是这眼巴前儿,我五哥这状况,没法子请大夫,我死马当活马医,救活是他命大,救不活我再操办场丧事就是了,反正如今是医术我未必行,但办丧事我是驾轻就熟。”

花清远实话实说,但他也不是全无经验的。

他以前活过的一世里,做杀手执行任务时,也没少意外受伤,不可能次次都有专业医生在身边的,大部分都是他自己处理的,内伤他不懂,但外伤他对付对付,应该能行。

程蝶衣拿着医药箱的手,颤了颤,有些不可置信地问道:“你和我逗闷子呢吧?”

花清远回头望他一眼,笑了笑,“都这恳节了,我哪有那闲心,快把东西拿来,我看哪把刀用着顺手,先把子弹给他取出来。”

程蝶衣的手更颤了,“生取啊?”

花清远耸耸肩,“应该先打针麻药,是吧?”

程蝶衣扔下医药箱,彻底落荒而逃了,边走边说:“我去给你打盆热水过来,你下手慢着些。”

瞧着程蝶衣摇摇晃晃的背影,花清远无奈地摇头。原就没想让他下来的,就是怕吓到他。他自己执拗,一定要跟下来瞧瞧。看,还没等自己动手呢,就吓得败退了吧。

程蝶衣快步走出杂物房,直奔了后面的小厨房,正碰到刚和小翠温存过的小凳子,一脸餍足地笑着从对面走来。

见到程蝶衣后,连忙熟练地行礼,“程爷,我们主子……”

程蝶衣没好气儿地瞪了他一眼,“去,烧些热水来,还有,把你自己也洗得干净些。”

花清远明明叫他拾掇拾掇,再去寻小翠姑娘的,可他这猴急样儿,显然是略过这一关了。去了一趟西郊乱坟岗,死人堆里摸了一圈的人,竟就……

哎,程蝶衣都不知道该说他什么好了。真是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跟班,都是百无禁忌的。

“好嘞,程爷,这等俗事,不用你操心了,小的这就去。”

小凳子动作兔子似的迅速,程蝶衣还想再吩咐几句呢,他已经快步跑向小厨房了。

程蝶衣抬起的手,撂了下去,瞄了一眼自己和花清远的卧室,又看了一眼自己刚刚出来的杂物房,左右犹豫了一下,还是去了杂物房。

他怕血,也不敢看用刀子剜子弹。过了杂物房,进了地下室后,就站在门口那里。看模样是守门,其实是伸着脖子往花清远这边看的。

花清远一回头,就看到他家宝贝男人,小兔子似的站在门边,一副惴惴不安的可人模样,想往他这边看吧,又有些害怕,可惜又忍不住不看,有一点某些现代人看惊悚恐怖片的感觉,就差拿并不拢的五指捂自己的眼睛了。

看到程蝶衣,花清远心中忽然一轻,连手上的动作都麻利精准许多,要不是满手是血,他已经向程蝶衣微笑挥手了。只想着快快了结这事,好好安抚一下他受惊的心肝宝贝儿。

小凳子烧好的水,一盆一盆地送进来,为了避免外人怀疑,只说是掺了陈醋,洒到杂物房里,去去秽气。

等烧好的水够用了,小凳子就成了程蝶衣的陪客。

程蝶衣站在左边门口,他站在右边门口,他比程蝶衣胆大一点儿,他至少敢远远站着,睁着眼睛看花清远,从花清近的身体里,往外挖子弹。

小凳子对他家爷的敬佩之情,又一次如滔滔之水连绵不绝,上升到了一个不可逾越的高度。

等着花清远把一切都处理好,已经是后半夜了。为了保险起见,花清远又给他五哥打了一针盘尼西林。

如今市面上,这药被疯抢,有市无货,几乎要比黄金还值钱了。

日本人严禁一切帮派势力走私此药,就是怕这种药流入到对方战场,但在中国,古往今来,没有什么是禁止得住的。

花清远洗手的时候,程蝶衣凑了过来,看到一脸盆的血水,皱了皱眉。那腥味冲鼻而来,他只觉得喉头发紧,有什么哽在那里,却还是在花清远洗完手后,适时地递过去一条毛巾。

花清远擦得干净,把毛巾扔到水盆里,吩咐小凳子,“把这些东西都扔到炭盆里,什么都不能留,统统烧掉。”

凡是进入这间地下室里的东西,就不能往外拿了,特别是沾着血腥的,更是必须焚烧得连灰渣都不能有的。

小凳子心领神会,没有花清远的话,他也会想到这层的。瞧见两位主子爷,都流露出疲态来,他连忙说:“主子,你们回房睡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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