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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同人之幸-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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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爹带你去,”程蝶衣蹲□子,伸双臂把小笙抱在怀里,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亲,这孩子他是越养越喜欢。

小家伙也独独粘他,与他亲近。

只有一点,他满意不起来,小家伙好像是天生的音痴,他教了好多遍的戏,多难缠的戏文,这孩子都能倒背如流,独独唱不好,怎么教都不在调上,气得他晕头几次后,彻底放弃教小家伙唱戏的想法了。

程蝶衣曾把这事,单拎出来和花清远仔细谈过,花清远也很无奈。

程蝶衣教小笙唱戏,他不反对。戏学好了,很陶冶情操。

这年头,戏子的社会地位不高,但多少年以后,可就不同了,这也是门光宗耀祖的艺术,技多不压身。

但是,有些人,天生就是吃不了这口饭的人。

小笙的娘明明也是戏子出身,谁叫小笙没遗传到小笙娘的艺术细胞以及好嗓子,却遗传了他三哥的五音不全。

程蝶衣带着小笙到了厨房时,花清远正扎着大围裙,撸着袖子,忙得热火朝天的。

苦瓜和萝卜两个,在旁边打着下手。

他们两个,今儿早晨的时候,把程宅里的下人们,悄悄地带过来了,大家伙聚在这里,一起过个欢快的团圆年。

“叔叔,”小笙从程蝶衣的怀里,跳了下来,迈着小短腿,跑进了厨房,“叔叔,我要吃丸子。”

“好,好,叔叔给你夹丸子,”围着灶台转的花清远,忙里偷闲地夹了一个刚炸好的丸子,用竹签串好,递给小笙,“小笙乖,吃的时候小心,别被竹签扎到。”

“嗯嗯,知道呢,”小孩子连连应声,头却不抬,只一味地啃着手里的丸子。

哄好了小笙,花清远冲着站在不远处的程蝶衣,笑着说:“这里烟大,仔细别呛到你的嗓子。”

自从他们两个在一起,花清远几乎不让程蝶衣沾这人间烟火,一味地要把程蝶衣往神仙的界境里养了。

程蝶衣一进门,就见到花清远忙来忙去,还记得护着他的嗓子,戏场里积郁出的闷气,也就散了大半。

他不是无理取闹的人,但今儿戏台下,坐在看台中间,磕着瓜子的那个看戏之人,给他带来的感觉,实在是让他太不舒服了,唱戏的时候,都分了些心,差一点儿荒腔走板了。

别人看的是全场的大戏,那人却只单单盯着他看。

那是个少年,粉面桃腮的,尖尖的下颌,一双极水灵的眼睛,嘴角勾抹出的笑,带着几分别有意味的笑,紧紧地盯着戏台上面的他,盯得他心里直直发毛。

第一次,第一次在戏台下面,看到菊仙的时候,就是这般的感觉,那是他挥之不去的阴影。

“今儿个,有个人,去……去听我唱戏,”程蝶衣不知道这事该如何,与花清远提起。若是不提,他的心又怪堵的。

花清远打着鸡蛋,蛋清与蛋黄快速地搅溶在一起。他的目光却没有在打着蛋的碗里,而清朗地看向程蝶衣,仿佛在鼓励着程蝶衣说下去似的,无知无觉、不慌不忙,一点躲闪都无。

花清远越是这么看着他,程蝶衣反倒是越说不下去了,最后,他叹了一口气,摆摆手说:“没什么,鱼快好了,我端前面去吧。”

程蝶衣不说,花清远自然不会自找麻烦地多问,他连忙摇头,“不用,不用,汤热,怕汤到你的手,一会儿叫苦瓜来端就是了,他皮肉厚。”

一旁侍候着的苦瓜,听到自家爷吩咐,连忙应着,“是啊是啊,程爷,这等粗活,哪能用你,快,快去前面歇着吧,一会儿,六爷该心疼了。”

苦瓜和萝卜,都是最早跟在程蝶衣和花清远身边的人,呆得久了,也就敢开些不痛不痒的玩笑了。

若是以往,听到这样的玩笑,程蝶衣多少会表示一句的,至少脸颊会红那么一下,可今日,他心不在焉,听了竟也像是没有听到一般。

程蝶衣这些细微的不同,花清远都是看在眼里的,他不说不代表着心里不懂。

程蝶衣出去后,他微微拧起眉来。

是什么让程蝶衣如此忧心,他只要把三癞子叫来一问,就能知道,但今天是过大年,既然程蝶衣自己消化了,他不想招这个不痛快。

花清远指挥着苦瓜,把那条他刚做好的三斤多的红毛大鲤鱼,用白瓷描红花的大鱼盘,端了上去。

这鱼才上桌,就招来了不速之客,——花清迈带着他家小雪上门了。

这本来坐不满的一桌,多了这两位,正正好好,没有空位了。

“这大过年的,四哥怎么也出来了呢?”

他这个被赶出家门的浪荡子,不回花家还有情可缘,但花清迈不回去,就有些说不清楚道理了,毕竟,现在花家的当家女主人,可是花清迈的亲娘秦若然啊。

小年那天,花清远接到了花婷爱发来的电报,说他母亲柳云芳,已经平安到达山西太原府了。

特意发个电报来报平安。花婷爱还说他们全家年后,就从南京迁往北平了,叮嘱花清远一个人在北平小心,得空时,照顾照顾在天津的他二姐花婉爱。若是有事,去重庆找他们。

如今这么一算,还在花府的,就只有秦若然的两个儿子以及花府主人花盛璋了。

花清迈这若不回去,那往年繁盛的花家岂不更显冷清了?

最让花清远想不到的,这大过年的,花清迈竟还有本事,把人家掌柜家的独生女拐带出来,这是……这是女方家松口了?

无论是花清远还是程蝶衣,他们都见过花清迈心中的女神小雪。

程蝶衣是在大红门剧院里,自从他应下了花清迈可以随时来听戏后,花清迈就不客气起来,时常带着他家小雪过来听戏,偶尔还去后台,找他喝杯茶。

花清远则是因为花清迈上次托付他的事,去过小雪家的饭馆。

不得不说,花清迈这人虽读书做事不太靠谱,但找得这姑娘却是极靠谱的。

小雪除了出身,不如花家这般高门大户。论模样论性情,都是极好极好的了,连程蝶衣这种鲜少与女性接触的人,都觉得这姑娘配花清迈,可惜了。

“家里那口饭不好吃,咱爹还和我娘冷战呢,老祖母也不出来见人,就我三哥两口子,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在正堂僵坐呢。”

提起花家宅门里那点事,花清迈忍不住摇头叹息,夹了一口菜,吃到嘴里,边嚼边说:“还是老六你这里好,清静,我都想好了,等年后,我就和我娘摊牌,让她去小雪家提亲,等我成了亲,我也搬出来,才不学我三哥,贪着家里宅子体面,哼,宅子好坏不说,主要是心情好,我才不叫我家小雪和三嫂常在一起呢,不得被欺负死,他家女人都是拎两把菜刀的手……”

花清迈提到这事时,小笙心有余悸地往程蝶衣身边蹭了蹭,这小孩子的心里,阴影不散。

席上,因为多了花家四少,刚开始那份局促和尴尬的气氛,一下子就融合了。菊仙与程蝶衣也互相碰了一杯,算是化了之前的不愉快了。

“老六,我那两个同学有消息吗?”这也是花清迈比较着急的事。

在此之前,花清远把被军警,一枪打死的那位同学的尸体赎了出来。花清迈找了几个同学,帮着厚葬了,被抓进去的两个,被投进了大牢,始终没有消息。

“打听出来些了,”这事挺棘手的,上面的风声很紧,不是用钱就行的,“你放心好了,牢里那边我用了心,你的两个同学不会太遭罪的,等过完年以后,这风头过了,再动关系,现在……现在不行。”

花清远都说不行了,花清迈还有什么办法,只得点头,“好,家属那边,我替他们去过信,报了平安,好在隔着山高水远,要不这家里人不知如何担心呢?”

段小楼虽不解其中之事,但那几个人是当着他的面被抓走的,年轻的岁数、稚嫩的脸,他是记得清楚的,也不无点头,“可不,这世道太乱,咱们要想活到我师傅的那个岁数,我看都难。”

他这话还没有说完,坐在他旁边的菊仙,已经抬手拧他胳膊了,“大过年的,说什么晦气话,咱这活得不好好的吗?

段小楼吃痛,大年三十,说这话确实不中听,不敢再说什么了。

程蝶衣听他提起师傅,连忙说:“年礼我前几天就着人送过去了,明儿个大年初一,咱们师兄弟一起,去给师傅拜年吧。”

“这是自然,我也准备了东西给师傅,明天一并拿去,”

关师傅无儿无女,吃的就是他们这些徒弟的孝敬。这也是他们戏门里的规矩,师同父弟同子,一辈一辈传下来的,孝道永不废。

花清远给花清迈满了一杯酒,“过了年,爹就要去山西应职了,四哥,你做何打算?”

去了山西,与花清迈来说,没有什么好处的。那是柳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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