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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同人之幸-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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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儿子自己的侄子,叫谁叔叔叫谁爹爹,这都不主要。主要的是谁的手段更为高明,自己亲手调教出来的孩子,哪怕不足月余,那也一定是自己的眼目,但有一点却是自己忽略了,自己的眼目从未想用在程蝶衣的身上,小笙也不该。

他一定要程蝶衣知道一件事,孩子,不是一味宠出来的。毕竟程蝶衣以后不会只有小笙一个孩子。

他会有许多的徒弟,有缘份与他浅的,有缘份与他深的,浅的好说,过眼云烟了,那些深的呢,若只是教戏若只是宠着,他们又怎会知道师傅因何才是师傅呢。

程蝶衣的性子软,不把他刺激大发了,他断不会像他师傅关老头一般,拿着鞭子棍子,下狠手打徒弟的。

所以,这等恶事,以后怕只能自己来做了,那好,就从小笙开始吧,顺便把自己忽略的这第一课,给小笙补上。

人生的第一课,永远是忠。忠于该忠的人,永不能变。

“小……小笙呢?”程蝶衣不敢看花清远,眼神四处乱瞟。明明心中无愧,这么一弄,到有些不自在了。

这个小罪魁祸首,上次段小楼来找时,自己应该训他几句才对。

转而又想,当时不训也是对的,自己的孩子,怎么也不能在外人面前训的,没得卷了小孩子的脸面。自己是他的倚仗,要说也得背后说,不能让这孩子,没了受宠的心。

看着程蝶衣纠结的表情,花清远心知肚明了。

他很随意地说:“在后堂,面壁思过呢,”那口气,好像在说小笙正吃他做的三鲜馅馄饨一般,毫不在意。

“什么……什么?”程蝶衣甩了花清远揽着他的手,立刻站了起来,“他才几岁,你怎么能罚他跪?”

想到小笙小小的身子,他的心就痛了。

程蝶衣越发不理解花清远了,小笙告的是自己的秘,又不是他的,他不该奖励吗?怎么还罚?

“你像小笙这么大的时候,没被罚过吗?”花清远还是笑吟吟的,“做错了事,就该罚的。”

“做错了事?”程蝶衣还是不懂。小笙错了,那是对他错了。对花清远,又错在哪里呢。

“出卖疼爱自己的爹爹,不管为了什么原因,都该罚,”故意与无意,在有了结果以后,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不该说。

花清远收敛起眼里的温情,冷冽的目光一瞬即逝,马上又笑了起来,“我们春游的时候去哪座山好呢?香山的人,怕是会多。”

程蝶衣愕然,花清远的思想跨度也太大了,春游跳到诗笺、诗笺又跳到小笙、最后竟又跳回春游了,这算什么事啊。

“去桃花多的地方吧,我知道有处山景不错,不甚出名,却胜在清静。”

抱着名人出门,总要考虑再三的,一个不好,就是‘绯闻’缠身啊。程蝶衣刚竖立起来的清名,怕是要被他再毁一次了。

无论哪个领域里,名声总是重要的。梨园界的领袖不是谁都能当的。做个名角便好,领袖什么的,徒劳不得。

程蝶衣出身不好,入进这梨园门第,全靠自己,比不得那些梨园世家出来的人物,有着好教养、好修为,一辈一辈攒出来的戏名,他一切都是靠自己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花清远也不想程蝶衣做这一行业的领袖,没得来的‘木秀于林’,以后惹来诸多麻烦,如今这样,最好不过了。

程蝶衣不耐烦地摆手,“我在和你谈孩子,”小笙的事情不解决,他哪有什么心情说春游。

“小笙的事,不算事,”花清远胸有成竹,“你以后就是收一百个孩子做徒弟,都不算事。”

程蝶衣轻叹一声,摇摇头,“一个都够我头疼的了,还一百个?我哪有个精力,”又别有深意地斜睌了花清远一眼,有他,足够了。至于收徒弟什么的,全是怡情娱乐了。

程蝶衣的一眼,花清远很受用。

他忽记起了那日,他去大红门戏院的后台给程蝶衣送饭时,瞧见程蝶衣身边,有个很熟悉的人影,问道:“那个叫小四儿的,不是跟在你师兄身边学武生吗?怎么这几天对你侍候的,反倒越发殷勤了呢?”

都是关师傅手下的弟子,有不少孩子,学艺之余,会跑到大红门戏院来,一览两位师兄的风采。顺便蹭点艺回去。

其他的,花清远或许都不记得了,但小四儿,这般重要的角色,花清远怎么能忘记呢?不过是见着这孩子,不如书里戏里那般缠着程蝶衣,转而缠上段小楼了,便想着自是没有后面的事了,他才只当没看见的。

“是师傅说,他的身段不适合演武生的,叫他学着我些,”

叫小四儿那孩子,学武生还是学花旦,程蝶衣根本没往心里去,花清远问他,他才想起有这么一个人,顺嘴说:“那孩子还是我捡回来的呢,”

“嗯,我知道,”花清远沉吟了一声,程蝶衣反而来了兴致,“你怎么会知道,怕是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当初捡回来,师傅就没让说,只有我和师兄知道。”

戏场里的孩子,没有几个正经的梨园世家出身的,人家那样的门第有自己的成师之路,像他们这种,几乎都是命苦的穷孩子,哪个都有些不能说的身世,谁也不说,不说便罢了。

“啊?”花清远愣得都不足三秒,就回了程蝶衣,“谁知道他是你捡的,我说我知道是你师傅让他跟着你学旦的,你师傅一辈子只培养出你一个出名的旦角,怕是不甘心,但凡长得平整点的,都支到你身边来了。”险些说了不该说的,露了天机。

“小四那孩子,如今还看不出来,但总是好过你说的平整的,我看着还算清秀,”

自古以来,人们都瞧不起唱戏的,但唱戏这口饭,也不是哪个人都能吃上的。这得祖师爷赏饭,不说脸面如何重要,但你若长得忒不入眼,学旦角怕是万万不能的。

像小笙,自己是下了全部心思的。总想着,自己这个当爹的,除了这出戏腔还算凑和,能拿得出手,想传给他,他却……哎,他却是个没音没调的。如何也学不会。

程蝶衣想到小笙,没心思再和花清远谈不相干的人了,转身就去了堂屋,他得看看他儿子面什么壁呢,——孩子还那么小,花清远这心啊,太狠了。

花清远却一把拉住了他,“宠他,是你的事,罚他,是我的事,我不挡着你宠他,你也别挡着我罚他,小灶台上的首乌鲤鱼汤怕是熬好了,你陪我去品品味。”

春天里,这味鱼汤最补了,——强精,补肝肾。

花清远说完,不由程蝶衣分说,拉着程蝶衣就往反方向走了。

程蝶衣就算再如何惦记着小笙,也扭不过花清远的劲道。只徒劳地望向堂屋那个方向,心疼得不行。

晚上八点多了,被花清远强灌着,喝了半碗鲤鱼汤的程蝶衣实在奈不住了,“你什么时候把我儿子抱回来啊?这都几点了,他晚上饭还没有吃呢。”

他快要抓狂了,他已经想好了,今儿晚上,定要把花清远一脚踹下床去,他要搂着他儿子睡。

“饿不坏他,”花清远老神在在。

他能说他已经派小凳子送过晚饭去了吗?他当然不能说。他要是说了他只给程蝶衣的宝贝儿子吃个玉米面馒头,程蝶衣还不得对他家暴啊。

“我不管了,你快去,你要是不去,我就亲自去了,”程蝶衣一把扯过花清远手里捏着的报纸,两下团成个球,扔在了地上。没扔到他脸上,算是给他花清远留情面了。

花清远掐指算算时间,估计也差不离了,小孩子,总不好罚他太重的,长长教训就好了,重在教育意义。

抬头又见到程蝶衣一张俊脸,喷出火来,心里蛮是好笑的。那卸了妆后,浅淡的五官,此时竟比台上还要浓烈了。

人家都说,欲使一个女人疯狂就扔给她一个渣男,欲使一个女人更加疯狂就扔给她一个熊孩子。如此可见,孩子的杀伤力,往往是比男人更大的。

这话,换到男人身上,也有那么几分适用了。

“好了,好了,蝶衣别气了,我这就过去,”花清远立刻从摇椅里起来,好声哄着,在程蝶衣催促的目光中,去了堂屋。

程蝶衣倚在门栏处,望着花清远过去,不放心地说:“你与他好生说,他定是知错了。”

花清远从那幽暗的堂屋里,把小家伙抱出来时,小家伙已经哭得睡过去了,清秀的小脸,一脸的鼻涕眼泪。花清远拿着手帕,帮他擦干净。

这么一弄,小家伙又醒了过来,他看到是花清远,堵气地把头偏到一边,花清远也不哄他,仍是帮他擦手。

手脸弄干净了,再次把他抱起,准备抱他回正屋时,却听他问:“叔叔,我错了吗?”他六岁而已,并不明白错在哪里,面壁思过也只觉得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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