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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父之名-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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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Thomas'
第一眼看见他,我就知道自己捡了一头小狮子——琥珀色的眼眸,眼神稚气却高傲;与生俱来的野性张扬起浅色的发丝,硬朗地遮住眉形,却遮不住眉宇间天生的王者气度。
“Jackie?”我看着手中的档案,念了一声他的小名;一抬眼正对上他蓦然圆睁的眼睛,望见眼底一抹陡然窜升的火苗——小,却燃得烈;但只一刹那就被迅速低垂的眼帘遮住,藏得妥帖。
“看样子你好象不喜欢我这么叫你啊。”我抿了抿嘴,心底莫名窜升的笑意微微抬高了唇角——大概是这样,因为一直站在我身边的Shakira眼中闪过一丝惊讶。
他不说话,底垂眼帘看着我面前的桌面,紧抿的唇像在品味着什么似的努了努,最后抬头直视我的眼睛:“只有我父亲才这么叫我。”
“是么?”我念叨一声,不置可否地重新埋首于手中的档案。整个房间随之安静下来,唯一能听见的只有我翻动纸张的声音,还有他相比于我的手下略显粗重的呼吸。
他的呼吸很不稳定,听得出紧张,还有些微的懊悔——大概是怕自己刚刚的“顶嘴”破坏了我对他的印象。
但其实我并不介意这个,相反,我还相当欣赏他的态度;而且不论他的态度如何,只要他是Jack Jang,我就一定会收养他。
沉默大约持续了十分钟,我合上档案夹再度看向他,正好看见一滴汗珠自他的额角滑落。
“我得给你取个中文名字。”放下档案夹,我换了个坐姿,突然就有一个字跳进我的脑海——
“桀,就叫桀!”
他愣了一下,显然不太明白我的意思;微张着双唇盯着我,模样有点傻。
我突然又想笑,却没有笑出来;只扬了扬眉,把话完整地重复了一遍:“我说我给你取个中文名字,叫桀。因为我们是华人,所以必须得有个中文名字。”
“也就是说你决定收养我了?”他好象一下子明白了,却又不太确定地追问一句。
我没有回答,只是看着他,良久才象征性地轻点一下头;立刻就看见他轻舒一口气,松开了之前一直紧紧捏着的拳头。
**********
那个时候我就知道,桀绝对是个可造之材;因为他的个性很强,却懂得控制——虽然当时他还不能控制得很好,但以他十二岁的年纪来说,能有这样的意识就已经很不简单。
我想他的这种意识多半来源于他的父亲——他的父亲,John Jang,张乔,这个城市里曾经的三大巨头之一;跟我一样是城里第四代的华裔,一直是我相当欣赏的一个人物。
John比我大十七岁,但是因为辈分相当,我还是见过他几次。他是那种不论男人还是女人都会喜欢上的类型,很喜欢笑,对谁都是一副可亲的笑脸,似乎不管是怎样的人,对他都很难讨厌得起来。
但他并不是没有脾气,相反,他的性格相当霸道;只不过他很懂得控制,如非必要决不轻易显现——就像一头雄狮,平时总是闲散地四处游荡,只有在被别人侵犯领地的时候才会显露出爪牙。
不知是幸还是不幸,我见过狮子的爪牙——虽然只有一次,却让我记忆深刻。
那一次,踩进狮子地盘的是我哥哥Steve;他刚刚接管了帮会,就招摇似的带了我和几个手下去了13号街John的酒吧里狂欢。
本来这也没什么,荣登老大的位子本就是值得庆祝的事情;就算一时兴奋闹得过了点,John也不至于插手阻挠。但是偏偏Steve犯了John的忌讳,带了200克白粉过去,还顺道就在John店里做起了生意。
道上的人都知道,城里三巨头里只有13号街的Jang氏一支不做毒品生意;而且自从这一支传到了John手里,这个传统就被沿袭得更为严格——John绝对不允许13号街有毒品出现,任何人,只要被发现在13号街犯毒,都会被挑断脚筋扔出去。
应该说,John那天是给足了Steve面子的;因为看在我们来两支都是华裔,而我父亲又刚刚去世不久的份上,他只是烧了那200克货,并且请Steve离开13号街。
然而那个时候Steve气势太盛,又喝了不少酒,根本没把John放在眼里。
记不太清究竟是怎么发生的,两边的人忽然就打了起来。我也参与其中,用椅子砸破了一个家伙的光脑壳。但是那儿毕竟是John的地盘,而我们一共才去了不到十个人,自然很快就居于劣势。
几个手下都被放倒了,我也受了很重的伤,左眼几乎什么也看不见。Steve大概被打红了眼,被逼到墙角的时候居然顺手拎起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的一个四五岁大的男孩做人质——他的刀胡乱地抵着男孩的脑袋,颤抖的刀锋划伤了孩子额角的皮肤。
血从孩子额角渗出的刹那,狮子眼里闪过一道凶光。我意识到危险,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见他窜到了Steve面前;接着,酒吧里就响起了Steve的惨叫。
当时我并不确定究竟发生了什么,只看见John从Steve手中抱下了孩子,而Steve捂着原本握刀的手跪在了地上。鲜血顺着他的指缝涌出来,流在青石的地砖上,形成大片暗红。
后来我知道,John当时是用Steve的刀割断了他的手筋;Steve的右手从此废了,纵然经过最好的治疗也顶多只能端得起一只茶碟的分量,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再拿枪。
由于这个原因,当时刚满十八岁的我便接替他坐上了帮会老大的位子;因为在我们生活的这个圈子里,不能拿枪就等于完全没有生命的保障,更不可能承担得起一个帮会的分量。
这样说起来,我现在的荣耀或许该有John一份功劳;但是在见到桀之前,我从没这么想过。
我甚至有些记恨John,虽然我对他更多的是欣赏;但毕竟是他毁了Steve,那个对我来说比父亲更加重要的兄长。
或许就是因为这样,三个月前Jang氏一支与Martin那个老家伙伙拼的时候我才没有出手帮助任何一方——虽然表面上我只是出于帮会的利益坐山观虎,但事实上我的做法中参杂了很多私心。
由于叛徒的出卖,John在那场伙拼里丧了命。这个城市从此脱离了三足鼎立的局面,全城的黑帮只剩下Martin和我两个角头。
Martin是个老奸巨滑的家伙,伙拼之后明知我吞并了Jang氏一支除了13号街以外几乎所有的地盘,却一句话也没说——我明白他的意思,顺势把我觉得越来越烫手的毒品生意丢给了他。
那老家伙似乎相当满意,以为从此就垄断了城里的毒品市场,可以高枕无忧地赚尽隐君子们口袋里的钞票。但他却忘了一件相当重要的事情——Jack Jang,Jang氏一支嫡传的继承人,John Jang的儿子并没有死;现在,他用我给他取的名字:Jack Simen,西门桀。
**********
我不是什么伪善的圣人,从来没有想过要对桀隐瞒我收养他的目的。桀也很坦白,从一开始就让我知道他答应换用我的姓只是为了能让自己平安长大,能有一个靠山,让他读书,让他学所有要扳倒Martin所必须学会的东西。
我和他之间,存在着一种默契,一份不成文的协议;我们各取所需,遵循的是合作上的道义。
这样一种认知让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忽略了桀其实还是个孩子;他有孩子的脆弱,也像所有孩子一样会孤单、会害怕…会哭。
让我发现这一点的是Shakira。她是我的情妇,一个红发褐眸的拉丁美人;从十七岁就开始跟着我,当时在我身边已经待了五年。
我并不爱她,但却相信她。我的生活起居全部由她一手打理,而且我很早就默认了她是这幢房子唯一的女主人。
Shakira其实并不喜欢桀——这是桀来的那天晚上她躺在我怀里告诉我的。她眼含着嫉妒望着我,告诉我白天我一共看着桀笑了三次。
三次,的确是个挺惊人的数字;对于一向以冷酷出名的我来说,能在同一天内接连露出三次笑容的确是很不平常。而这样的不平常,看在一个一直渴望看见我笑容的女人眼里,自然会引起她天性的嫉妒。
Shakira是女人,却是个好女人;她虽然嫉妒,却从来没有忘记过作为这房子的女主人的责任。
她很仔细地照看桀,因为他现在的身份是我哥哥Steve的儿子——我的年纪还太轻,要收养他只能借用Steve的名义——但是那天之前我并不知道她除了打理桀的生活必须品之外,每天夜里都还要起来一趟去看看他的情况。
那天城里刮台风,雨很大,还不停地打闪。有一个雷特别响,就像在我头顶炸开;我惊坐起来,发现Shakira不在身边。
那样的时间、那样的环境,本该睡在身边的情妇却不在身边,难免让人觉得诡异。我下意识地起床,抓着枪走出房间,正好看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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