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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爱说笑 上-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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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卓文君踹了一下横倒在脚边的尸体,看看自己有双穿了白鞋的脚,自己哪时变了装? 
  小人!李仁死的样子有点不唯美,颈大动脉被狠狠地截断,还被自己的毒害得脸色发黑,死得这么惨,真是……自作自受。 
  卓文君用不太灵光的手拆下蒙面布巾,把握在手中的药丸吞进肚,他可不希望自己下一秒又魂归离恨天。没错!他现在是狄错月,一个刚刚才在他眼前拿武器和别人互砍然后转眼间被毒死的古人。 
  既然狄错月和人干架的本事很不错,那他是不是也可以很大侠地抡起剑来和人互砍,当当赏金猎人什么的?想是这么想,但是他一不是学武的,二不是混江湖的,人生地不熟,还没和身体培养一点感情怎么拿剑和人互砍? 
  刀剑不长眼,万一自己砍到自己那不是衰死!? 
  这绝对不是个好点子。 
  不过看狄错月轻而易举地在天上飘过来飞过去的,着实让卓文君有一点心动。轻功,已经绝迹的颇久的古代神秘武术,听起来就金光乱乱闪、瑞气乱乱喷。 
  找哪天他也来跳一跳,说不定真的可以和狄错月一样强,毕竟身体之前还是人家的,没道理换了魂技术就差了。 
  现在满地死人……死人没什么可怕,可怕的是尸变……呃!不对,他也是尸变,很可怕……呃!不是啦!可怕的是活人才对,这么多人窝在此地乱砍不可能神不知鬼不觉,万一跟李仁同伙的人来了怎么办? 
  一边动脑袋想有的没的,一边深怕被「前」狄错月的死敌追杀,卓文君决定在尸体里头乱翻乱叠,找出一具看起来和狄错月差不多身型的人,忍着满肚酸水将脸用刚刚被自己解下来的蒙面布随便包包再换上从自己身上脱下的衣服,拾起狄错月重得要命的剑狠狠地朝李仁戳上十几二十刀再插回李仁身上,算是替狄少侠出一口气。 
  如果现在有火就好了,还可以毁尸灭迹。 
  卓文君朝自己刚刚翻出的一堆有的没的中寻找,蒙天垂怜真让他找出包在油纸里的火种,李仁的剑派上用场,寻了把小一点的刀往剑刃上用力磨擦,忽略刺耳的声响,利用磨擦生成的高温把火种点燃,往堆出来的尸山一扔。 
  小小火焰蚕食般吞噬一具具的尸体,鱼目混珠之下,假设有人寻来也不会知道到底狄错月死了没,毕竟古代应该还没有办法依齿模和遗骨的样子判断出此人是谁。 
  低头看了看自己一身狼狈,找水洗洗是当务之急。匆匆忙忙扒了套没破的衣服,包了包翻出来的赃物,卓文君头也不回地走离了大火熊熊的杀戮之地。 
  幸好,走了段不算短的路,密林子里就有一条不深的小河,他不但可以清理顺手牵羊得来的衣服还可以洗个冷水澡,趁着晾衣服的时间,他把扒来的所有东西全摆出来。 
  看起来很值钱的金叶子十七片、碎银一小包和面额五百万两的银票一张,一定要留着!金钱不是万能,可是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除非卓文君想找死,不然说什么都不能跟钱过不去。 
  什么杂七杂八的各色药丸一把,不知道用途的药不能乱吃,管它是什么大补、小补、治病、强身或是拿来以毒攻毒的,全扔到河里去。 
  一个火红剔透的龙型玉佩,这是狄错月绑在颈间的东西,看起来连他这种不识货的都觉得肯定很贵,上头刻了「帝」字,搞不好没钱时可以卖,留着。 
  油纸包的九个火种和一小撮盐,好象会有用,留着。卓文君突然想念起打火机来,方便省事又便宜的打火机如果拿到古代来卖,不出三天他一定比皇帝还富有。 
  一柄短刀,看起来普普通通,砍起东西却很顺手,轻轻一划双手合抱的树干和树根就分了家,看得他目瞪口呆。因为巨剑插在李仁身上不能带走,所以他决定把刀子留下,可以拿来防身还可以狩猎的利器他正缺乏。 
  狄错月长得真可爱啊!看「狄错月」一张精致娃娃脸,简直就是美少年这三个字的代言人。可惜真像普通的古代人,身无长物,没有笔、没有PDA也没有行动电话,连叫信鸽的哨子都没有。 
  水里头那个摇来晃去的影子是前狄大侠留了一头乌黑长发的倒影,狄错月会绑头发他可不会,卓文君对着水面发呆半晌,决定至少剪一半,等干后直接把它绑起来,简单省事,看起来也像清纯少年。 
  在还不确定自己会不会使出什么功夫之前,本着不张扬主义的卓文君决定,他还是当当平凡老百姓比较保险,横竖现在没有身份证这种东西,只要他一口否认死撑到底,再有天大本事也无法证明他是谁。 
  打理好一切,他决定离开这无人的荒郊野外。 
  这里到底是哪?有没有可能是中国? 
  听人家说中国地大物博,「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没去逛逛怪可惜的,而且他也没去过北京,趁此机会去游览也是不错的事。 
  虽不知道是哪个皇帝当家,不过天高皇帝远,不关他的事,在天子脚下晃晃踩踩脚印不犯法吧! 
  从此之后,十三岁出道,三年闯出名号,从来不以真面目示人的「月修罗」、大侠级身手的狄错月,就这么阴错阳差被卓文君改造成一介灰衫、身家清白、什么都不会,四处爬爬走的无辜少年。 
  有谁知道从没有人烟的「鬼地方」,没有任何交通工具,靠着两条腿走到有人的地方需要多久吗?没想过这个问题吧!卓文君全身上下都是灰尘地坐在大树底下叹气,这块大陆的「地广人稀」简直是要了他的小命,日升日落,他花了一个月的时间,走路! 
  卓文君并不是方向白痴,靠着太阳和树的年轮还有夜间的星,他傻瓜似地朝北方走了一个月,而且很神奇地半个人都没遇上。他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总不能真的就这么靠两只脚走到北京去吧!万里长征也不是这么个征法。 
  怎么办呢?来人啊! 
  「咦!孩子,你是哪来的啊?这里外人不能随便进来的啊!」 
  一个苍老的声音突然蹦出来,强行将已经走神到天外的卓文君给拉回人世。 
  「小子,你快走吧!小老头我可以当成没看到你。」叼了根旱烟斗的矮小老头子肩上担了两担柴,身后又背了一大捆柴好心地说。 
  「嗳!老爷爷,这是哪里啊?我是在我家后山追兔子,兔子没追到反而迷了路才走到这里来的,不知道往哪才能走出去。」卓文君连忙想了个别脚理由。 
  总不能告诉这位老爷爷,他一个月前还「不是他」的时候,在林子的南方跟一伙人火并,甚至到最后还放火烧尸吧! 
  这位老爷爷看起来没有九十八也有八十九,万一他真的说了实话,不把一个月来好不容易才遇到的「第一个」交谈对象给吓成死人才怪。 
  「呵呵呵!这座林子可是帝君亲赐的全国排名第十大林场,也是关内第三大的猎场,在里头迷了路当然是走不出去,连小老头我这大半辈子也才把林子走完二十次。算你运气好,因为南边突然来了阵火烧山让你有机会遇上我,如果你遇上的是那些不济事的笨瓜,现在你八成和他们一起在林子里瞎逛。」小老头笑眯了眼。 
  「老爷爷,请你带我出去吧!我可以帮你担柴。」做人要「互相」这卓文君是懂的。 
  「小子倒是挺有礼的,看你这么瘦弱……扛得动吗?爷爷我可是背柴背了一辈子,乌沉木可没有看起来那么轻。」老爷爷瞅了他一眼笑道。 
  「我也没有看起来的那么文弱啊!」卓文君马上接着说,力气大的不一定是猛男,猛男不一定力气大。 
  「你很有趣啊!就让你背吧!如果不行了就说唷!」头一次遇上那么想帮他背柴的可爱孩子,初生之犊不畏虎,就让他试试。 
  「好!」卓文君试了一下重量,对这副身体来说好象挺轻松的,他俐落地将捆好的乌沉木担好。 
  「噫!看不出来……孩子,你还真的挺有力气的,走吧!跟着我。」背着柴的老爷爷说。 
  两人边走边聊,直到太阳将西沉才到老爷爷住的地方,卓文君拼命地东拉西扯套话,好不容易才让他知道现在是骊朝。 
  不过,骊朝是哪个地区的哪个朝?亚洲古代史简直烂得可比稀泥的卓文君自然一点概念都没有,他也不可能会知道老爷爷说的打退光牙族的定石之役是啥有伟大意义的战争,更不可能明白骊朝第三位皇帝因为打赌赢了兄弟刚刚走马上任登上冠军宝座又是什么吓人的典故,只要让他知道现在朝代平不平静就好,要是他很不幸落在兵荒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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