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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动 by:秋红叶(tongtong)(上)-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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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动 BY:秋红叶(tongtong)(上) 

      黎殇一直很快乐。 

  说实话,他这二十三年的生命中,他几乎都是快乐而感恩的。即使在孤儿院中,他被比他大的孩子抢去食物,打得像猪头一般,他也没有难过,生气之类的情绪。 

  反正没过多长时间,他就把之前欺负他的几个坏小子统统欺负回来。之後,他对他的讨债行为做了一次深刻的自我检讨,那次下手真的太重了,挨打的几位,恐怕连他们的亲妈看见都未必认得出来。 

  当然,这其实也没什麽大不了的,他检讨的重点不是这些,而是──他不小心打坏了他们的脑子,以至於,他们都得了一种可怕的偏执症,这让他十分困扰,十分十分的困扰。试想,他只是一个瘦弱,平凡,没有爹妈疼爱的可怜小孤儿,身後却跟著一帮凶神恶煞般的家夥,追著他喊老大,这像什麽样子? 

  以前一些好心的叔叔阿姨看到他还会摸摸他的头,赛给他一些好吃的,可是现在,看到他,简直像避瘟神一样,真是严重的伤害到他幼小纯洁的心灵。 

  於是气不过,自然又拿那帮家夥撒气,可是结果呢?不提也罢,反正一个年仅十二岁的小孩被人追著要他加入黑帮,实在不是一件值得宣扬的事。 

  反正,他虽然没有上过什麽学,但是,他一不偷二不抢──当然偶尔会骗骗人,心情不好会找人练练拳……他,黎殇,总体上说来,确确实实是一个正直而富於朝气的大好青年!试想,他一个大好青年,怎麽可以陷入黑社会的泥沼?所以,在他十三岁的时候,他做了一个英名果断的决定,他要离院出走。 

  走的时候,他的身上带著院长婆婆给的书,常姨给的衣服,小春给的围巾,刘伯淹得酱菜……反正,他背著一个跟他差不多高的包袱,在众人的欢送下,风光的离开了孤儿院。 

  对於开始另一段人生旅途,他充满希望,想他黎殇,大好一个青年,人见人爱,就连被他打成猪头的人,都会匍匐在他脚下,哭著闹著也要让他做老大,所以,像他这样的人,怎麽会没有好前途? 

  於是乎,在走过无数城市,做过无数工作後,他最後在A市定居,这可是个繁华的大都市,商业发达,市场繁荣,真是……棒透了!就算半夜三更想喝啤酒,也找得到地方!打个电话,不用自己动,想吃什麽都会有人送来,真是人间天堂啊! 

  决定了,他要在这里终老。 

  不过唯一的不好,住在这里,真的是,太太太花钱了! 

  所以,他,黎殇,富有志气的大好青年,只得打七八九份零工,啊!啊!啊!怎是一个惨字了得! 

  “黎殇,怎麽今天这麽晚哪?”半老徐娘花大姐半眯著眼,懒懒的向打著招呼。 

  听说这个女人以前是什麽人的情妇,这间花店自然也是那人送给她的。後来不知什麽原因她与那情人分手了。虽然她已经不再年轻,追求她的人却一点也不少! 

  “花姐,才一晚上不见,你好像更加明豔动人了,刚才我还念叨呢,怎麽今天花姐这麽晚?刚想问,你这位美女就开口了!” 

  “油嘴滑舌!”一边嗔骂著,眼角的笑容却越发明媚了,她年轻是一定是个大大的美女,怕是一笑,男人的骨头都会酥了。 

  “哎!我那天给你说得那个事,你考虑的怎麽样了?” 

  “什麽事?”黎殇一边忙著将货车上的花搬进店里,一边分神回应著。 

  “你这个混小子,跟我装傻是不是?还能什麽事?不就是我们店里的玉容……”她扬起尖翘的下巴,示意的指著店里。 

  黎殇顺著她的眼神看过去。 

  一张清秀的少女面孔,在巨大的绿色植物间忽隐忽现,突然与他的眼神交汇到一起,又很快避开,显出一张嫣红的脸。 

  “我还以为你跟我开玩笑呢?”黎殇挠挠头。 

  “谁有功夫开玩笑?不是我吹牛,这个姑娘真是又勤快,又听话,要是我有儿子,才不会把她让给别人呢!” 

  “花姐,花姐,你就饶了我吧!你明明知道的,我一没房子二没钱,谁跟了我不是只有受罪的份,我怎麽好耽搁你心目中这麽美好的姑娘……” 

  “可是……” 

  “不瞒您说,我看上的人可不是她……”黎殇故作神秘的贴近花姐的耳边,“怎麽样?咱们也来一段老少配?” 

  “你要死了!”花姐的脸上一片绯红,嗔怒的瞪著黎殇。 

  “形象,花姐,注意你的形象!”黎殇大笑著坐上车子,扬长而去。 

  这份职业,是黎殇喜欢的,因为自由。送完货物,他可以驾著车四处闲逛,不用自己掏油钱,不用自己交养路费,简直爽的不能再爽了。 

  伸手将倒後镜转向自己,黎殇端详著镜中稍有些扭曲的影像,瘦削的脸庞,飞扬的长眉,明亮狭长的眼睛,是少见的琥珀色,或许有外国血统吧?挺直高耸的鼻梁,是他最满意的地方,毕竟经过了这麽多次铁拳的考验,还能屹立不倒,足以让他佩服了,如果嘴唇再厚一点就好了,那样看起来会更有男人味,这个样子,真的太清秀了!但是,不失帅哥一名。黎殇自我陶醉中,有时候缺陷也是一种美……这是谁说得?想不起来,但是,管他的,反正自己很帅,是个再真实不过的事实。 

  夜总会的waiter是目前黎殇最喜欢的职业,薪水很高,又有大把的美女帅哥可看,人生最快乐的事莫过於此,工作之於还可以尽情的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大吃豆腐。 

  “凯丽,你穿这件衣服真好看……唔,臀部还是这麽有弹性……” 

  “是吗?谢谢夸奖!” 

  “咦?圆圆,你前几天看起来好像没有这麽大吗!什麽时候去隆胸了?” 

  “死人,就不知道说点好话!” 

  “黎殇,七号台要一打啤酒!” 

  领班的远远的喊著。 

  “啊……要开始忙了,又是一个忙碌的晚上……小艾,等我忙完了,再去安慰你寂寞的心灵!” 

  送去一串飞吻,黎殇挂著灿烂满足的笑容工作去也! 

  “赵总,您好久没有来了,小倩都问过好几次了……我去帮您把她叫来,另外照例一瓶XO对不对?” 

  “黎殇,如果你愿意陪我的话,我可是会天天来哦!” 

  “您确定?我可是只在上面的!” 

  “……” 

  没错,我们几乎完美的黎殇,有一个小小的缺点,他只爱男人,不爱女人。 

  “死老头,竟然敢吃我的豆腐!” 

  黎殇走进吧台,愤愤的说。心里思忖著,看来今天下班後又可以活动活动筋骨了。 

  “谁竟敢吃我们小黎的豆腐,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阿亮道出了大家共同的心声。 

  的确,自从上次黎殇把那个自持有权有势的王某某打到连他的老婆都不认识他的程度後,再也没有人敢对黎殇放肆了。 

  更奇怪的是,那个王某某不但没有报复,反而跟黎殇称兄道弟起来,动不动,就会请黎殇吃饭,而且即使黎殇总是臭臭的脸,他也乐而不疲,真是个奇怪的家夥。 

  其实事情的真相虽然有一点点玄,但是也没有传说中的那麽玄。黎殇只不过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轻轻松松的潜进王某某据说守卫绝对森严的别墅,轻轻松松的搜出了王某某所有的武器,包括藏在王某某老婆发夹里的……最後轻轻松松的打开王某某的保险箱拿了一些精神损失费,加班费(半夜三更到人家家里),误睡费等等……其实拿的并不多,黎殇还是很讲道理的,於是,所以,王某某再也没有打过报复过来的主意,他既然能做到总裁这个位置,自然不是笨人,他可不想莫名其妙的丢了脑袋。 

  当然这是秘密。 

  黎殇不会说,王某某更不会说。於是,王某某的反应看在众人眼里,就显得很奇怪了。 

  不过还是有些奇怪,王某某的反应。这让我们黎殇同志有些困扰,那位有身份,有地位,也有那麽点人才的王某某不是该离他远一点吗?怎麽会反而会粘上来?哼,他最好别打什麽坏主意,否则……哼哼! 

  黎殇怕麻烦,但是,他可不怕事,反正,这个世界上,没有什麽是他摆不平的,只要他愿意!至少目前是这样。 

  整个夜总会大概知道点真相的只有这间夜总会的老板了,三十多岁的老男人,偏偏不好好的坐办公室,反而到巴台调酒,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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