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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异诡都-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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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比谁快?
只能碰碰运气了,我把火机擦着地面扔了出去,那人隐约听到了这边的动静,一枪打了过来。
我预料得不错,他的听力很敏锐,枪法也如神,一枪点中了火机。
借着这微弱的光,我看到了他的所在,但他的枪更快,就在这一瞥之间,一颗子弹已经向我射来,正瞄准了我的胸口。
死了!
当——
一声脆响过后,地上滴答滴答作响。
是铜手金弃义用他的铜手挡住了这一颗子弹,子弹穿破了他的铜手皮,射进了他的手掌,流出血来。
就是这滴答滴答的声音,那个人就能听到我们所处的位置,一声枪响,我的左肩中了一弹。
滴答……
滴答……
生命最后的时钟,秒针在一点点地走动。
滴答——乒——
那个人听声辨位,打完这一枪时,已经觉察出不对。但是已经晚了,我已经从他的几次的枪声中,听明白了他的准确位置,一枚玻璃片飞了过去,对面一声轻响,那个人已经倒下。
滴答…滴答…
我摸了摸桌沿边正在滴酒的瓶子,才大喘出一口气,刚才要不是发现了这么一瓶酒,模拟出流血的滴答声,这时候,倒在地上的,十成是我了!
整个舞厅静悄悄的,满是死尸,我轻叹一口气,背着沉重的金弃义,一步步走到门边,不知道怎以才能把它打开。
“吱——”
抽拉门缓缓地被打开了一打小缝,一个人从底下钻了进来,轻手轻脚地贴紧了墙壁,慢慢地向里爬,口中还叽叽咕咕地念叨着什么。
我一把抓住了他。
“啊…”那人惊叫一声,显然是个小女孩。
“小妹,是你么?” 金弃义说。
“哥,你没事吧,快放开我啊!” 小女孩以为是他哥哥抓着他。
我赶忙放开了她,用脚勾起卷门,背着金弃义走出了舞场。
“哥,这个大哥哥是谁?”
小妹妹见我不是敌人,眨巴着大眼睛问金弃义,路灯光下,依稀看清楚她的样子,大约十一、二岁的年纪,可爱的小脸五官清秀,长大了一定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她背上背着一个小书包,已经有些破了,但似乎非常地整洁。
“他……是哥新认识的朋友。” 金弃义有些吞吞吐吐地说。
我放下了金弃义,这时候已经又是快半夜了,这里静静的,连个过路的人都没有。
“你们两个人等我一下,我想到天顶上看看去。” 虽然爷爷他们十之有九已经不在了,但我还是抱了一线的希望。
大铁棚的壁面很光滑,就连四个卷门都是奇异的内卷窗,从外面看上去,同棚壁连为一体,跟本没有借力可以踩上去的地方。
“大哥哥,你要上去吗?”
小妹妹银铃一般的声音很是清甜,我点点头。
小女孩从背上解下了书包,从里面拿出几样东西,递给我。我接过来一看,是两个皮碗,有把手可以握住。还有两个软橡皮套,可以套在脚上。
这个小丫头怎以会有这么些新鲜的东西?我也不多想,拿着皮碗,把橡皮套套在脚上,皮碗在滑壁上一压,立时吸附在上面,我的脚套着皮套,摩擦加大不少,竟能免强站住。攀上一步,把橡皮碗一拔,就触动了一个小机活,露出一个小孔,空气又进了皮碗中,很轻松就拔了出来。
这个东西就是为攀这样的滑壁而特制的,我初时并不能使用习惯,但到后来越上越快,顺利地爬上了天顶。
果然已经没人了,但不代表就没有线索。我回到了天窗的边上,有血迹!而且有人用脚将那血迹蹭出一道记号,直指着东南方。
我从天顶滑了下来,叹一口气,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把东西还给了小妹妹,“小妹妹,你是姓金么?” 我以为她是金弃义的亲小妹。
“不是的,我叫有琴婷婷。”
有琴?怎以还有这么个古怪姓氏?我心想。“婷婷啊,你可以把你哥哥送到医院吗?他受了伤,需要好好治一下。我还有要紧事,不能陪你们……”
“可以的。”婷婷像个小大人似的。这个表情,和当初去云姨家时在那个灵异旅店里小雷的表情如出一辙。
“好,我给你们找辆车。”
“不用……你找不来车的!” 金弃义说。
“为什么?”我问。
“勾阵早已经把各个路口都封了,没有车辆可以进来……”
“这又是为什么?”
“具体为什么,我也不知道……”
“可是……我还要救我的家人,要是他们出了什么事?我该怎以办!他们……他们在哪里啊?!!” 我急得满地打转。
“他们……大概暂时不会有事吧……” 金弃义说。
“你怎以知道?在天顶上,我看到了血迹!万一他们被抓去了,可怎么办!” 我这时已经有些不理智了,语气中,也有些愤怒。
我说到这里的时候,有琴婷婷竟然泪光盈盈。
“怎么了,小妹妹。我们吵架吓到你了么?”我心软了说。
“不是的,我的妈妈也给那帮坏蛋抓去了,哥哥就是为了我妈妈,才受了这么重的伤……”
“什么?”我转过头,看着金弃义,“到底怎么回事?”
“没什么……你还是关心你自己的家人吧。” 金弃义淡淡地说。
正说到这里的时候,我脖子里的项链开始发紧,我的心一热,莫非是颜姐要和我说话。
果然,是颜姐的声音,“小益,你还好么?”
“颜姐,我没事。你们在哪儿?”
“我……没时间和你解释,现在正要和琴骨斗灵力!云爷爷他们很危险,你快过来,在离旅店不远的地方……”
“哦……颜姐,金弃义的四肢中了封咒,怎么……”
“你用你的灵力贯通他的血液!” 颜姐抢着说,看来局势非常紧张。
我赶忙抢身到金弃义身边,先用了近一分钟的时间,好好安定了一下心神,然后用双手捏着金弃义的肩头,要凭意念打通他滞流的血液。
失败!
没有作过这种尝试,本身把握也不大。
“我……我刚才舒服些了,你怎以弄得?” 金弃义说。
“要打通你的血脉,可是没有作到……” 我扫兴地说。
金弃义伸出铜手,解开小婷婷给他裹的纱布,手一用力,血流出一些来,“你从这里试试!”
“好主意!”我捏住了他的手心,透过铜皮的弹孔,触到了里面的掌肉,意念顺着他的血流直推了上去,渐渐地,我的手好像长了眼睛,在他全身的血管走了一遍。
“让我起来试试……” 金弃义说。
我松开了手,他先试着一手拄地,然后十分缓慢地站起来。
“好了,你可以自己走了,我要急着去救我的家人了,不能久呆,你自己去医院看看伤吧!”
我说完了话,也不再顾念他有什么反应,直向旅馆方向奔去。
可是这要走到什么时候!看来勾陈的封路的意思明显是要我们首尾无没呼应。我不禁越来越是着急,不久就跑得大汗淋漓。
跑着跑着,我想到了在《丹刖玄志》中记载的一个“万细分身术”,上面说可以将人分成千万个分身,只不过要比原身要小得多。那么说,我如果是水的形态的话,身体就可以分散成千万小水珠?
这样的话,岂不是和空气中的水分子一样?
这时候风向直指旅馆方向,如果可以的话,我岂不是也能够御风而行?
我想着想着,不由心潮涌动,脸上现出一阵喜色。
事不宜迟,我放弃奔跑,静静坐了下来,聚动意念开始默想。渐渐地,我的身体内,血液开始加速流动,越来越快,最后快到浑身灼热难当。我并没有学会“万细分身术”,只想通过意念来操控我的身体。随着意念的高度集中,我体内的血液流动更快,令我苦不堪言。
这么莽撞的一试,能不能成功,我是一点把握也没有,但如果这时候,我选择了放弃,那么我轻则残废,重则一命呜呼。
我努力克制了自己稍乱的心神,破釜沉舟地把心一横,要一条路走到死。
我的肉体终于开始了分解,一片肉飞了出去,在空气中,血和皮肉一下子被吹散,像尘一样消散在空中。这一变化把我吓了个半死,我立刻闭上了眼晴,再不敢多看一眼。
后来的变化越来越剧烈,我身体的痛楚也越来越是不堪忍受,从皮到骨,从肉到骨,最后是肉脏等等,我的痛苦一下子消失了,再睁开眼看时,肉体已经不见,只有一个灵存活在空气中,还有一堆衣物散落在地上。
灵者,气也。气聚而生灵,它无形无相,难于形容。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赤鳞,灵是有形的,活活的人样。
这时虽看不到我的肉体,但有一各感觉,那就是我身体的每一个分子都缠绕在我灵的周围。
就在此时,那堆衣物之中,一个手卷飞了出来,在空中蓦地变得其大,它卷起了我的衣物,直向前飞去……
。。。。。。。。。。。。。。。
我不晓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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