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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脚商人的奇闻异录-第2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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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他居然舞了个剑花,将自己手中的黑色大剑插在了地上。

然后转过头对我说道:“借你的剑一用,用我的剑杀他们,只会脏了我的剑。”

然后他一招手,我身边的桎梏居然自动飞到了轩辕子的手中,然后,这把汤勺居然在轩辕子手中绽放出了惊天的红色光芒。

那种光芒从来没在我手中放出过,我甚至都能感觉到桎梏剑身上传来故意讨好的意思。

一把魔剑,居然在故意讨好使剑之人。

这让我恨的差点想大骂桎梏的两面三刀。

臭剑居然还懂得见风使舵。

轩辕子握着桎梏,此刻又往前走了三步。

这三步,每一步迈出,他身上的气势都往上猛蹿一倍不止。

三步路,三次爆发的灵气,三回释放的杀气。

当第三步落下的时候,轩辕子身上的杀气已经强横到只是随意的发散就震动整个空间。

此时,常宏炎如临大敌,脸色都有点惨白。

“我和你们蓬莱学府没什么瓜葛,你如果能接下我下面这一招,我可以不杀人。”

轩辕子抬着头,他的黑色长袍无风自动,我看见其身后的修罗虚影居然已经变成了顶天立地的巨人

这不是我的古神,鬼神从来都不能和古神相比,然而如今轩辕子的修罗虚影居然和古神一样霸道,一样巨大,一样气势滔天。

不得不说,这一刻的轩辕子,我感觉他是我见过到如今除了魔心子以外最强的修士。

甚至我感觉他还在牛老之上,或者和牛老在伯仲之间。

常宏炎还想说什么,可是当他看见轩辕子慢慢举起了手中的桎梏魔剑的刹那,他立刻收声,凝神屏气。

手中凝聚出耀眼的白色光芒,一道道白色光芒从无形的空中慢慢落下,被常宏炎用手牵引而来。那些白光被他收敛起来,如同在雕琢一件艺术品一般,白色光芒渐渐在他手中成型。

那竟然是一只白鹤,一只通体由白色光芒汇聚的

白鹤的光芒如同被数千瓦的灯泡照亮,刺的我眼睛发痛。

散发无穷光芒的白鹤飞翔在空中,双翅打开在空中释放出无边的光彩。

那双翅间的光芒仿佛无边无际,遮蔽了所有的污秽,照亮了所有的黑暗。

“我这一生只修习一种功法,名为光明诀。是用天地的光芒为引,展出我心中的景象,我心中存在一只高洁的白鹤。我便用我手中的白光将它幻化出来,它会祝我诛灭所有站在我面前的敌人。”

白鹤在高声的鸣叫,声音里透出一股子骄傲。

即便是我离的这么远,依然能感觉到从白鹤身上散发出的强大能量。

轩辕子站在我身前,手握桎梏魔剑,此时,我第一次看见他释放出他自身的本命灵气。

我看见有黄金色的灵气溢满整个空间,那种黄金色代表了尊贵,代表了身份,甚至还透露出一点点的尊位气息。

轩辕子果然是半只脚踏入了尊位的强者。

黄金色的灵气和桎梏魔剑发出的血色灵气交织在一起,隐隐有风雷之声响起来。

我看见轩辕子的白发猛烈的舞动,杀气到了惊人的地步。

他对面的白鹤同样振翅而鸣,如同高傲的神兽。

“斩!”

“白鹤,翱翔吧!”

两人同时大喊。

光芒万丈的白鹤从天而降,直接飞了下来,白鹤的身上带着惊人的气势。

同样,轩辕子手中释放出的一道,黄红相间的剑气,赫然变化成了一只修罗的模样,巨大的修罗直接撞在了白鹤身上。

白鹤只是稍稍抵挡就化成了一片白光,消散了。

修罗余势不减,直接打中了常宏炎。

这位蓬莱学府的大长老面色惊恐的正面抵挡了修罗之威。

轩辕子立身于白光中,冷漠的脸上露出轻蔑。

“你心中不存高洁,强幻化出这白鹤也是颓然。我心中带有杀念,我这修罗比之真正的修罗还要强。”

轩辕子冷漠地开口。

常宏炎此刻被修罗打在了墙上,大口吐血,虽然不至于死,可是重伤是逃不了了。

他听见轩辕子的话,整个人陷入了呆滞状态。

同样是绝强半仙,然而实力天差地别。

轩辕子仅仅一招就将常宏炎打成重伤。

他的实力连我都惊住了。

此刻,轩辕子,一抛手中的桎梏,桎梏魔剑在天空中发出红色的鸣蝉,然后重重地插在了我脚边。

轩辕子背着手,看着对面的蓬莱学府众人。

冷漠地说道:“谁还要来送死?”

蓬莱学府没有人回答他,所有人都被他以一敌四的实力惊的不能说话。

轩辕子慢慢转身,看着我说道:“能走吗?”

我点头,勉强爬起身子。

“走吧,我带你回通天会。”

轩辕子背着手往前走去,经过常宏炎的时候,他头都没底下地说道:“如果三岛魁首想要个交代,你让他来找我。”

轩辕子说完,继续往前走,而此刻,我在白骨的搀扶下往外走去。

经过刘孙鹏的时候,我恶狠狠的看了他一眼,今日我没有力气杀你,但是不代表将来没有。

你和唐凌峰迟早会死在我的手下,你们是我必杀之人。

此刻,我看着手中捏着的那一角白色衣衫,那是洛轩凡留给我最后的事物,我慢慢放进怀里,小心翼翼。

这个女人是第二个走进我心里的女人,也许我这一生都不会忘记她。

然后,我头也不会的跟着轩辕子走出了镜面世界。

此时此刻,在蓬莱三岛的深处,一个小小的石洞里。

地面上有白色的光芒闪烁,渐渐的一个人影在光芒中出现。

如果我当时在场,一定赫然发现,那个人影便是洛轩凡。

洛轩凡全身赤裸,脸色苍白,非常虚弱的倒在地上。

黑暗中一个声音传来:“你欠行脚商人的情这次算是还了,下次再这么任意妄为,我会剥夺你伴生之叶,让你彻底死去。”

洛轩凡低着头,以微弱的声音说道:“是。”

第二十七章,活着的意义。

我被轩辕子带回了通天会,当然白骨是跟着我一起回来的。

在进市区的时候,我把他收进了封鬼葫芦里,让这个满嘴跑偏的白骨消停了一会儿。

坐在通天会来接我们的车子里,我还有些没缓过劲来,无论是通天会开始的诚意,还是说好的合作,我都想不明白,为什么修炼界的门派间每做一件事情都会牵扯到利益。

其实如果他们和我谈好,让我保密,我秉着行脚商人和通天会的诚心,我是不会说的。

然而,他们还是要下杀手,难道是我太天真了吗?

难道这个修炼界真的没有一点诚信可言吗?

我坐在黑色的轿车里,看着四周飞速移动的上海市区,现在已经是晚上了,上海的街道却依然霓虹闪烁,街道上无数男男女女,或是行走,或是拥抱,或是亲吻。他们都是凡人,他们甚至不能想象会有修炼界,会有法宝,会有功法,会有门派。

他们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人能活上千岁不死。

这就是我们和他们的区别,哪怕仅仅隔了一条街的距离。

轩辕子还是一身黑袍的坐在我身边。

他的孤傲我算是见识到了,我们是坐飞机回来的,飞机上空姐问他要喝什么,他不答话。帮他系安全带,他居然还把人家的手拿开了。

从头到尾,这家伙就没说过一句人话。

一直安静的如同哑巴。

我只好尴尬的和空姐解释,说这位长辈长的年轻,但是头发却白了。还说他得了点抑郁症,不爱说话,人也喜静。

现在轩辕子坐在我身边,依然安静的没一点声息。虽然说他很强,甚至强的离谱,可是这老家伙也太不通人间烟火了吧。我真想对他说,好歹你活在21世纪啊!

不过坐上车以后,我们基本上就和外界隔断了交流,平心而论,如果不是轩辕子的赶到,或许我已经没命回来了。

此时,我带着感激之情地说道:“前辈,多谢你出手相救。”

这不是矫情的话,这是心理话,发自肺腑。

此刻他正在闭目养神,听见我的话后,慢慢睁开眼睛,说道:“你不必感谢我,当年司马天对我有过一份恩情,我只是还了这份恩情罢了。”

说完这句话,这个超级高手又不开口了,安静的和块石头一样。

上海堵车堵的厉害,此刻,我望着窗外,赫然看见一个女生,背影像极了洛轩凡。

我甚至有种想要冲下轿车叫住她的冲动。然后那个女生回过头来,我看见了一张陌生的脸,一张我从来都没见到过,平凡女生的脸。

我拉动了下嘴角,露出一丝苦笑。

似乎女孩和我在一起都没好事情,当年丁菲在蜀山之巅上和我相见,然而却遇到了唐凌峰的杀劫。如果不是通天三魔的赶到,或许她就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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