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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过去变成猫-第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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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骚年,合作否?

    在大都市,夜间的城市广场总是热闹非凡。

    商店的音乐,各种流动广告,街舞的动感曲调,还有老太太们的民族风……

    但是,今晚,却有越来越多的人朝平时大家不怎么注意的角落那边聚集过去。

    “哎,快过去看,那边有一只猫在敲瓶子!”

    “敲瓶子?”

    “是啊,听说是个流浪歌手养的,那俩正在卖艺呢!”

    “好像挺有意思的,走,看看去!”

    “妈妈我也要看敲瓶子的猫~”

    “好,咱去看敲瓶子的猫。”

    ……

    城市里人们对于黑猫倒没有那么多的顾忌,过来看也就图个新鲜,找个乐子。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不用担心温饱了,就会试着来给自己找乐子打发时间。这么久了,他们还是第一次在广场这儿看到带猫卖艺的人,而且这配合还真不错!

    郑叹看着越来越多的围观人群,脑袋垂得更低,认真看着面前的玻璃瓶,就是不去瞧观众。

    对与郑叹来说,就算曾经作为人的时候品行不怎么好,但和现在一样,都挺好面子的,从来没想过会有这么一天,沦落到街头卖艺被人围观的地步。

    郑叹只能庆幸这并不是几年后那个通讯发达的年代,要不然,前一刻自己敲了下瓶子,下一刻就被传到网上,甚至可能被转发n次。那样就更难为情了。

    一下下配合着方邵康那破嗓门唱出来的调子敲玻璃瓶,郑叹心里感慨。时间怎么过得这么慢哪!都感觉过了几个小时,但实际上却只有两首歌,不到十分钟的时间。

    郑叹突然想起了焦爸曾经对焦远说过的一句话,“人要学会自我调节,当你不想面对却又必须面对的时候,可以试一试转换思维来进行自我安慰,这样能够让你有一个更好的心态来面对接下来的挑战。”

    转换思维,调节心态么?

    郑叹微微抬头,看了看那个已经不知道被塞了多少钱的纸盒,换个角度来想。这也是靠自己敲瓶子赚来的。而不是去翻窗户钻门缝偷的。

    话说回来,为什么翻窗户钻门缝偷东西的时候并没有什么负罪感,现在当个街头卖艺的赚自己的钱反而又难为情了呢?

    说白了不过是面子问题罢了。这也是一种非常荒谬而无耻的态度,但却又是很多人都具有的。

    不过。在众目睽睽之下。确实很不自然。再瞧瞧旁边唱得兴起的方邵康,人家都走调忘词好几次了,还不是唱得欢快?看来自己的脸皮还是得多磨磨。闯江湖走南北。还得靠一张厚脸皮啊。

    郑叹第一次体会到“血汗钱”所包含的意味。

    敲瓶子敲得有些手酸,在方邵康考虑换歌的时候,郑叹换了只手,围观的人又是一阵惊叹。

    “哎呀,那只猫竟然还会换手呢!”

    “这招我家的猫也会。”

    “估计是累了吧,真可怜。”一个大婶在钱包里掏了掏,走到纸箱那里将手上的钱塞进去。

    有了一个带头,就有第二个,第三个……

    方邵康心里也在感慨,这人的面子果然还没一只猫好使,老子都唱这么半天了,嗓子都哑了也没人关心一下,反而旁边那只猫换个手臂就得了同情心。刚才那位大姐一下子掏了一百块呢!看来这个城市的人民生活水平确实不错。

    又唱了两首老歌,方邵康来了个中场休息。

    这时候就有人过来跟方邵康搭话,比如询问他是哪里人,这猫是怎么来的,为什么想到要来这里唱歌等等。

    郑叹懒得听方邵康在那里胡扯,这家伙没一句真话,还忽悠得别人同情心泛滥。至于周围那些热情洋溢的大妈,郑叹实在受不了,爬到旁边一棵树上,不管下面人怎么叫就是不下来。

    有时候郑叹很不理解,为什么人们见到猫都喜欢喊“咪咪”,无论那猫是公是母,无论那只猫有没有名字。第一个这样叫猫的人真他玛有才。

    以前,这个词在郑叹的字典里面只与大波妹子联系在一起,可是,自打变成猫,就不知道没人喊了多少次,每次听到这个词,管你是谁,郑叹扭头就走。

    所以,在下面围观的那些大妈们朝郑叹喊了一声“咪”之后,郑叹耳朵一扯,果断爬树。

    在郑叹蹲树上躲避热情大妈,方邵康跟人胡扯的时候,那边在一角唱歌的五个年轻人也在谈论。

    “是昨天那人吧?”

    “那位大叔昨天还来问过我们问题呢,没想到今天就抱了个吉他过来。”

    “那个大叔……我昨天好像还看到他脖子上挂着一个相机?”

    “还是单反的呢!”

    “嗯,单反的数码相机,那东西挺贵的,我之所以记得就是因为他那个相机。”

    说完五人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其中一人道,“靠,这么说,这位大叔他老人家其实是吃饱了撑着没事干跑来跟咱们抢生意?!”

    年轻人偶尔这么来一下,那叫叛逆或者好奇。但你一个快四十的人做这种事,人家就觉得你在抽风。

    “其实……起重要作用的是那只黑猫吧?”

    “突然感觉受打击了。”一人说道。

    年纪最大的那个叫阿金的,作为这个新成立的乐队主唱,也作为这个新乐队的老大,招呼了各怀心思的人,准备继续开唱。这时一个画着浓妆的女人走过来,招呼了一下他们。

    这女人他们认识,是那个请他们唱歌的小酒吧老板的亲戚。她只是过来逛街,接到酒吧老板的电话。就顺便带个话过来。话说完,就一甩头发,踩着细高跟走了。她对于这些街头卖艺的实在看不上眼。

    女人带过来的话主要是告诉他们今晚他们不必去了,在他们前面演唱的另一个乐队里面有人过生日,准备包场,估计得唱到凌晨。

    五个年轻人面色都很不好,不过,从离开家到现在碰到的事情也不少了,类似的情况也遇到过,他们现在没钱没名声。说白了什么都不是。也不怪别人看不起他们。

    作为这个新乐队贝斯手的那个年轻人站在一边,没说话,他原本就不怎么喜欢说话。拨动着手上的贝斯,乐声中带着些许疲惫和挣扎。

    “嘿。你们几个小子!”

    就在五个年轻人思考着今晚后面的时间该怎么安排的时候。方邵康找了他们。说了个打算。

    “合奏?”作为乐队主唱兼队长的阿金有些诧异。

    “是啊,合奏,当然。我水平有限,这点认知还是有的,所以,跟你们合作的可不是我。”说着方邵康指了指蹲在树上仰头看星星的郑叹,“它过来跟你们一起,怎么样?”

    阿金想了想,刚才那边的情形就能知道那只猫能拉人气,过来大家合作的话当然可以。而且他们刚才讨论的时候就准备离开这个城市去下一站了,反正也不赶时间。

    决定之后,阿金点了点头,“我是没问题,大家呢?”

    另外四人都不反对,在走之前有这么一次特别的经历,大家也挺高兴。他们还没跟猫合作过呢。

    郑叹原本蹲在树上无聊地数星星,却被告知要跟那几个人合奏。

    “黑炭哪,你看,叔我是唱不动了,嗓子都哑了,钱还不够呢,跟那几个小家伙们合作还能多捞点钱,你就蹲在旁边意思意思就行,不用太费力。”方邵康抬头对郑叹说道,“而且那几个小家伙挺可怜的,今天估计是他们最后一次在这个城市演唱了,明儿就离开,我是想帮帮忙,奈何面子没你大。”

    郑叹看看还站在周围没有离开的一些人,再看看那边五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考虑了一下,这种厚脸皮的表演他已经有些抵抗力了,再帮个小忙捞点小钱也可以,举爪之劳罢了,反正自己只需要装模作样敲两下瓶子就行。

    商量好之后,郑叹来到五个年轻人面前。

    对着只黑猫,五个年轻人有些不知道如何相处。

    方邵康在后面帮拎瓶子和勺子过来,和阿金商量后,借了个高凳放到旁边,放好瓶子和铁勺。

    郑叹跳上高凳,这次比最开始的时候感觉好一些了,脸皮磨厚了一些,心态也调整过。不就是敲两下铁勺么,有什么大不了的?!

    见这边又准备开始,人群再次慢慢集中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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