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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六零来种地[穿书]-第1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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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晓见是许逸,不由得开心的眯起了眼睛,她知道这是王思婉的儿子,是大队最可爱的小孩子,她队里看到过好多次。
  “我来你妈妈,王思婉。”她语气轻柔的说道。
  许逸回头看了一眼,然后松开手,“我妈妈在看书,你跟我来吧。”他招了招手,小大人似的在前面领路。
  谭晓跨进大门,绕过屏风之后,就感觉精神一震,本来被晒得有些混沌的脑子都清楚了许多。
  她不由自主的打量起这处院子,越看越喜欢,石屏风左侧的空地上种了一颗樱桃树,看着不粗壮,但是上面的枝丫叶子长得格外的茂盛,像一片乌压压的云似的。下面堆了很多灰色陶罐,陶罐里很多她叫不出名字的花草。
  走在石板小路上,两边则是自留地,种了些瓜果蔬菜,就好像把菜园和花园融合到一起了一般。
  走过小路,就能看到天井,天井右侧也种了一棵树,谭晓根据上面的果子猜到这是颗石榴树。而在两侧房子的回廊上,每个房间前面,都摆了一个灰色陶罐,上面也种了花花草草。
  院子中间有鸡鸭在跑来跳去的,却没有一般人家养鸡鸭那样到处鸡屎鸭粪的脏乱,地面上干干净净的。还有一条威风凛凛的大黑狗伏在堂屋前面的屋檐下。而王思婉则坐在黑狗旁边的一处摇椅上,穿着白衫黑裤,怡然自得的拿着一本书在看,纤细的手腕露出来,就像一副美人图一般。
  谭晓不由得有些恍惚,感觉自己像是误入了一处秘境一般。
  她对整个第六大队的观感都不好,觉得这个地方在压榨着她,也没有人喜欢她。除了王思婉,这个跟她同病相怜的女人,其实她一方面羡慕王思婉,觉得她在这过得很好,不然当初也不会跟王思婉说,她想要找个贫农嫁了。
  但其实她又觉得王思婉太可惜了,就这么嫁给一个贫农。虽然是享受了这么多年的庇护,没有吃到苦头。
  但她也生了孩子,跟那个许安算是绑在一起了,一辈子也就只能呆在这个地方。
  就算现在他们以前受过迫害的家庭,可以回去了。但王思婉却还是不能回去,她嫁到了第六大队,就是第六大队的一份子了。
  而她,因为之前被王思婉劝下,没有一时冲动随便找个贫农。现在她爸妈都恢复了工作,也给她安排好了,明天的车票,她马上就可以回城了,这辈子都不用再回到这个鬼地方。
  她这次来,主要是来感谢王思婉的,在她那么冲动的时候,让她清醒了过来。而另一方面,也未尝没有炫耀的心思,毕竟,她可以回去了,而王思婉却不行。
  但是此刻看到王思婉这么怡然自得的样子,她又未尝没有一丝羡慕。
  她很快就摇了摇头,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太可怕了。她才20出头,又能回城了,爸妈都是有体面工作的人,给她安排的工作也非常体面。
  以后她就是吃公粮的人了,生活在大城市里,多少知青得羡慕她的生活啊,自从知道她家平反之后,知青点里那些人可都不敢为难她了。
  所以她为什么要羡慕王思婉,王思婉就算过得再好,也是在农村里,当个普通的小学老师而已,压根就没什么值得她羡慕的。
  作者有话要说:  来了,明天中午12点,准时见啦


第119章 
  王思婉和谭晓不熟; 见到她过来还有点疑惑; 她俩可没什么交情,顶多就是说过两句话而已。
  “思婉姐。”谭晓见她放下书看过来; 忙带着笑脸迎上去。
  王思婉站起来,她问道:“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许逸把人领进来后,就跟王思婉挥挥手,“妈妈; 我去外面玩啦。剩下的作业晚上再做。”
  谭晓这才看到王思婉的躺椅旁边,还有一个小桌子小凳子,小桌子上还摊着一个作业本和一本书一支笔。
  王思婉在他偷笑的脸上扫了下,这小子做了一下午作业; 早就不耐烦了,要不是王思婉一直盯着,他才不能写一下午作业呢。
  现在见有人来了,肯定顾不上他,这才说要出去玩。
  王思婉没好气的拿着书挥了挥,“快去快去; 晚边记得回来吃饭啊。”
  许逸更开心了,大眼睛都笑成了一道弯月,他兴高采烈的往门外跑,一蹦一跳的,嘴里还高声说道:“放心吧,玩一会就回来,我晚上要吃小炒肉; 妈你给我做啊。”
  王思婉虽然嫌弃,但眼里却全是笑意,眼看着人消失在石屏风那了,才转过眼睛看向谭晓,“让你见笑了,孩子还小,都不好管了。”
  谭晓尴尬的笑了笑,“没有没有,许逸很可爱。”
  这会天上没有太阳,石榴树下有一张小茶桌和两把椅子,她下了屋檐台阶,轻巧的走到茶桌边上。
  谭晓不由自主的去看向她身上穿的衣服,白色宽松的上衣,小圆领,袖子半长。裤子也比较肥大,下摆收紧,到小腿肚子,露出一小节小腿。衣服的材料她不知道是什么,但是都很清凉的样子,风一吹衣服就像水波纹一样,她又觉得熟悉,像丝绸,因为以前她妈有一条丝绸做的围巾,跟这个很像。但她觉得应该不是丝绸,她妈说过,丝绸很贵,不是轻易就能买到的布料,普通布票都买不到丝绸,王思婉是有个有钱的神圣,但也不代表她能把这么珍贵的布料做成这么两件普通的衣服穿。
  她的脚上穿的是一双凉拖鞋,这个款式她没见过,是透明的材料,有一点点后跟。白皙小脚的脚穿着这双凉拖鞋,越发的精致可人了。
  就这么看起来不修边幅的一身装扮,穿在她身上却非常的好看。谭晓想了想,好像她穿什么都好看,同样是黑色棉袄,穿她身上就是比别人更水灵一些。
  王思婉招呼着谭晓坐下,“来,谭晓,我这有凉茶,喝口凉茶去去暑气。”
  谭晓也回了神,笑了笑走过去,“谢谢思婉姐啊。”
  王思婉示意她坐下,手里拿着一个浅口粗陶茶壶,将里面浅红色的凉茶倒进一个粗陶茶碗里,然后递给她。
  她倒水的时候,谭晓又不由自主的盯着她看,看她素手纤纤执着茶壶,倒茶的样子非常的好看,她觉得更好的形容词,应该是优雅。
  她伸手接过王思婉递过来的茶碗,茶碗其实比较粗糙,不是那种以前她见过的细腻白瓷做的,但黑色粗陶茶碗里,装着浅红色的凉茶,却好看得像一副精细描出来的画一般。
  再见王思婉自己也倒了杯茶,然后端到唇边小口小口的喝着,玉娆美人肤白面,娇润小口淡色樱。
  谭晓突然觉得自己挺索然无味的,她想要炫耀的心思,在这一瞬间消失殆尽。
  王思婉是不能回去了,但是她懂生活,有一位疼她的男人,有一个可爱的儿子,第六大队又很宁静。她一厢情愿的认为王思婉回不去就是可惜,但没准王思婉很享受这种生活呢?或许,她压根就不羡慕自己能回去呢?
  想到了这些,她也没了炫耀的心思,把水杯放下来后,对王思婉说道:“思婉姐,我要谢谢你之前跟我说的那番话,让我控制住了冲动,没有做出让我后悔的决定。还有,我爸妈都平反了,他们也都回到了原来的工作岗位,我也可以回去了。明天就走,思婉姐,以后你要是去京城,记得来找我。”
  王思婉知道像这些受到迫害的人,后面都会陆陆续续的平反,所以她也放下茶杯,看着谭晓恭喜道:“那真的是太好了,回去也好,在京城好好发展。”
  她没应下以后去找她的话,因为她知道自己不可能去找谭晓的。谭晓还小,所有的情绪都表露在脸上,她没说出口,她也能从她犹豫失落和欲言又止各种面部表情中看出来,她对自己究竟是个什么感官。
  无非就是她能回去,而自己却回不去了。带着隐隐的兴奋想看看她知道这个消息后,她失落后悔的表情而已。
  王思婉看过书,这个国家的未来发展进程,她几乎都知道。但她不在乎啊,她喜欢许安,跟他在一起之后就不后悔。而且在这么多年的相处中,她也越发的爱着这个男人。
  至于回城,或许现在队里不止谭晓想看自己笑话,恐怕有不少人都会觉得,自己一定会后悔嫁给许安。
  可那只是他们一厢情愿认为的而已,他们不知道未来。只是回城而已,对她而言太过简单了,参加高考是一条路子,就算不参加高考,过几年各种政策下来,所有的知青都能回城了,什么通行证还有开证明都成为过去的时候,你想去哪都不会有人管你。
  所以,王思婉又何必去在意其他人的想法呢。
  谭晓没有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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