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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六零来种地[穿书]-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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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因为如此,知青点要是有男女看对了眼,其他人也都是乐见其成的,结了婚知青可就不好回城了,也就相当于自动放弃了招工、招兵等回城的机会。
  王思婉要的就是让大家认为余学清和杨静有暧昧关系。
  现在的余学清对她的感觉还没有像书中那般深刻,毕竟原身的死才是对余学清影响最大的。
  死了的人才是无可复制的,所以书中的余学清,才会一遍遍的想着原身的美好,而这份美好,不过是他自己想象出来的,是他理想中的美好,所以才会变成他心中的无可替代。
  但现在王思婉没死,那余学清对她的感情自然不会那么深刻,只是单纯的喜欢而已。可这份喜欢,还很浅淡。因此,王思婉才会在后面推波助澜,将他推向杨静。
  这样的话,剧情也会按照她想要的路线去发展。
  而目前,王思婉做的,就是让大家以为余学清和杨静是互有好感的,而她,只要安静透明的度过最困难的时期就行,最好是所有人都不要注意到她。
  但往往有些时候就事与愿违,你不找事的时候,事会找上你的。
  第二天一大早,杨静就把王思婉叫了起来。
  见王思婉睡眼惺忪,两颊粉嫩的的模样,她没忍住伸手掐了掐她的脸。
  “快起床啦,咱们得去上工呢。”杨静神清气爽的叫道。
  王思婉愣了片刻,总算是反应过来,自己既不在大晋朝,也没和宋婶在一起,她现在在大义公社的第六大队做知青呢。
  今天是他们上工的第一天,昨晚杨静还跟她说好了,今天得早起,要表现得好一点。
  洗漱好之后,早饭也做好了,是黄国庆做的。
  用昨天剩下的婆婆丁做了个凉拌菜,又蒸了几颗地瓜,这就是大家伙的早餐了。
  这两天吃的饭菜,让王思婉深刻意识到了她目前呆的地方,有多贫穷。
  在大晋朝时,她每日得喝一盅血燕,珍馐美味应有尽有,穿的每一件衣服都是由江南绣娘费时费力做出来的。哪怕她的继母斥责她奢靡,可她作为相国府的大小姐,祖母和父亲都护着她,她还有母亲留下的巨额嫁妆,就算是奢靡也配得上她的身份。
  而来了这边后,她首先要适应的,便是衣服的粗糙,随后便是吃食上的精简。
  与宋婶一起的时候,只是吃得简单罢了。但到了这里,就不只是简单,所有的吃食,在她看来,无任何享受可言,只单纯的为了填饱肚子。
  她看了眼其他人麻木的神色,咬下最后一口地瓜,垂下了眼眸。
  好在……她还有个空间。
  吃完饭后,其他人去了上工的,而他们三个则被梁启华带着去了生产队的办事处里去领工分本。要写上自己的名字,交给会计,以后每天的工分到了下班的时候,报给会计。他们这个队的会计是大队长的女儿,上过几年学,做会计的话就不用干那么多活,只有农忙的时候才需要去地里干点活,平时就在生产队的办公室里待着。
  不过会计头上的工分就不会太多,但胜在工作轻松,在这里是很令人眼红的活计,但谁让人家的爸是大队队长呢。
  李长秀前几天就知道队上要来几个新知青,所以见到梁启华带着人来的时候没有丝毫意外。
  “长秀同志,又来麻烦你了。”不怎么表露的情绪的梁启华在看到李长秀的时候,倒是露了笑出来。
  李长秀脸上也挂着笑容,“没事没事,为同志们服务是应该的。”
  她眼睛先是扫过余学清和杨静,看到王思婉的时候,眼睛微不可查的睁大了些。
  她一直知道城里的知青和他们这些农村长大的不一样,比他们娇弱不说,身上总带着一种气质,有些人是书卷气,有些人是富贵家庭里养出来的气质。
  总之与农村的环境格格不入。
  因为她爸是大队长,再加上她又是大队会计,所以她与这些知青接触得比其他人要多一些。
  但她还是不怎么喜欢这些人,总感觉他们看自己的眼神是高高在上的,带着看不起的。
  哪怕他们也要像农村人一样,去田地里干活,扎起裤脚的时候与农村人没什么两样,可他们依然维持着自己身上那可笑的,城里人的傲气。
  她不羡慕他们,虽然她是农村的,但要是没有他们,城里人吃什么?不都是他们农民种出来的。而现在,领导人都在号召城里人到农村来。
  这让她更是骄傲,哪怕你是城里人,不也一样要到农村来。
  像余学清和杨静,她看一眼,就知道这俩人和其他知青没什么俩样。但后面看起来非常低调的王思婉,却让她知道,原来城里人和城里人相比,也能相差这么多。
  不单单从长相来看,还有身上的气质,哪怕她再低调,也能让人从人群中,第一眼就看到她。
  她眼睛扫过王思婉白嫩精致的脸蛋,大概猜到了,她应该就是昨天哥哥说的那个像仙女似的知青。
  叫什么来着,王,王思婉吧。
  长成这样,也难怪哥哥看了一眼后就念念不忘,追着爸问了好几次她的名字。
  不过,她拿出工分本分出去的时候,皱着眉头着重的看了眼接过工分本,手指细嫩的王思婉。
  一看就是在家娇惯着养大的,这体格也太瘦了些,就不知道能在这坚持多久。
  她不喜欢这样的知青,身子弱,干不得重活,万一出了点什么事,还是得麻烦他爸。
  “工分本就先放到我这,下午下工的时候,你们过来报自己的工分,我给你们记上,记住,干多少活就记多少工分,不能多报。你们干了多少活,大家伙可都清清楚楚。”李长秀接过填好名字的工分本,放进抽屉里锁好,特意叮嘱了一遍。
  这种多报工分的事在其他大队发生过,她听说后就记了下来,每次来新知青都会特意叮嘱一遍。
  出了大队的办事处,他们又跟着梁启华去了谷仓那边,等大队长分配任务。
  他们到的时候,其他人都已经分好了任务。
  李大柱看到他们到的时候,伸手招了招,“来来来,梁同志你跟昨天一样,还是去地里割稻子,带着小余同志一起去,你得教教他。”
  梁启华点点头,“放心吧,大队长。”
  随后李大柱又看向杨静和王思婉,“杨静同志,你和王思婉同志就去掰玉米。”
  到了玉米地的时候,已经有不少女人在地里忙活开了,见到王思婉俩人过来,就有人交头接耳起来。
  “老刘家的,你看到了吗?那个仙女似的小姑娘,不愧是城里来的,那个脸嫩的哟。”一个头上裹着蓝头巾的女人掰下一颗玉米,放进背着背篓里,一边和身边的女人说话。
  这是她们的习惯,现在不是农忙的时候,掰掰玉米这样的活又轻松,聊聊天的功夫,掰掰玉米的功夫,也能把工分挣了。
  老刘家的叫姚春芳,闻言看了那两个女知青一眼,只见这俩女知青掰得不利落不说,尤其是那个个子小点的,大大的背篓背在背上,衬得更是像个被雨打落了花瓣的小百花一般,看着可怜极了。
  这哪里是会干活的样子,她想。
  “行了,干活吧,我去看看。”姚春芳说道。
  王思婉记得书中的内容,掰玉米是所有农活中,比较轻松的一种了,但她没想到,哪怕是轻松的活,也这么难干。
  因为常吃空间的东西,她身体里的杂质越来越少,皮肤越发的白皙水嫩,但随之带来的后果,就是皮肤很娇嫩。最明显的表现,就是穿的衣服对她来说越来越粗粝了。所以,她在下乡之前,特意买了好些柔软的棉布,做成内里穿的衣服,这样才好受些。
  所以,这用手掰玉米,对她来说,就很是难受了,才掰了几根而已,手掌就变得通红了。
  姚春芳过来的时候,她正摊开手掌,小口小口的对着吹气。
  “刚开始是这样的,多干几天这些活长出茧,就不会这样了。”
  王思婉把手刷一下放下来,疑惑的看向姚春芳。
  茧?那是什么东西?
  见面前的女孩的大眼睛里水汪汪的,姚春芳叹了口气,上手示范了一下,“你这样掰玉米,就会轻松很多。”
  王思婉这才知道原来姚春芳是过来教她掰玉米的,她眉眼一弯,小嘴裂开一个大大的笑,“嗯嗯,我知道了,谢谢婶子。”
  姚春芳只觉得自己眼前一亮,跟看到了百花齐放似的,愣了愣之后,便笑着点点头:“没事没事,你好好干,最忙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后面的活都不算太重,你们正好适应适应。”
  王思婉重重的点头,笑得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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