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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农门:弃妇当家-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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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场面甚是壮观。

    过了许久,蜂窝安静了不少。素珍走下岩石,捡了一块石头,瞄准那蜂巢,用力掷了过去。蜂窝被狠狠击中,坠入地面。落到地面的时候,又有一批蜜蜂飞了出来。

    素珍上前,用火把凑近蜂巢,反复几回,才敢蹲下。用带着的镰刀剖开那蜂巢,黄橙橙的一片顿时进入她的眼帘,令她眉目舒展。

    时候已经不早,她将剖开的蜂窝小心翼翼地放入篮子后,便起身准备回去。

    阳光煦暖,春风微凉,整个依山村沐浴在这份温暖之中,显得清新恬静。

    然而,一声尖细的叫喊,却打破了这分沉寂。

    “娘!你咋还躺着呢?快起来!”

    村中央的里正杜家,一个年轻的少女快步迈进东厢房。看到炕上睡得呼噜震天的妇人,立刻蹙起秀眉。迈着三寸金莲快步上前,用力摇晃她粗壮的胳膊。

    “别闹,这几天做早饭起得太早,再让俺眯一会儿。”

    马氏挥了挥手,嘴里不满地嘟囔着。

    自从三房那小贱人走之后,起早做饭这个苦差事就落到了大房这边,让她叫苦不迭。该死的,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好吧,那你眯吧。”杜婧莲看着睡得和头懒猪一样的马氏,一屁股坐到炕边,然后凑近她说道:“凌素珍那个小贱人又惹事了,而且这回是大事!如果你不愿意听那俺就不告诉你了。”

    “啥?那小贱人又出啥幺蛾子了?”马氏一听凌素珍三个字,腾地一下就从炕上坐起身来。

    “她和村东头大壮家那位打起来了。”杜婧莲细眉微挑,尖细的嗓音带着十足的刻薄。“不过,大壮家那位居然没打过她,而且大壮媳妇的两根手指还被她给掰断了。”

    “啥?”马氏的小眼睛登时瞪得溜圆,嗓门不由提高:“你这是胡诌的吧?那小贱人细胳膊细腿,怎么可能打得过大壮媳妇,不被人家打个半死就是万幸了。以后别拿这种谎话忽悠你娘,小心削你!”

    说完,便准备躺下继续会周公。

    “你快起来,这事千真万确!已经在村儿里传开了。”杜婧莲着急地拉住马氏,尖声说道。

    “好像是她勾引了曹大壮,还拿了大壮的钱给自己那病秧子娘和小野种买粮食吃,结果被大壮媳妇发现,上门去问罪,结果那小贱人居然把大壮媳妇给打了。”

    “啥?这小贱人,长能耐了啊!”马氏立起眼眉,眼眸里立刻闪现愤怒:“居然公开勾汉子了!这大壮,怎么和你爹一样没出息!”只要想起杜兴国看到那小贱人就丢了魂的样子,她就气得牙牙痒。恨不得把那小蹄子给剁了。

    “不行,我得去你奶那告她一状,这小贱人,就是欠收拾!”马氏大声道,浑圆的腰肢一扭,立刻下炕找鞋。

    “娘,你咋糊涂了!她已经不是杜家人了,你告诉奶有什么用?更何况,爷他最讨厌捕风追影,小心你吃不了兜着走!”杜婧莲连忙拦住马氏说道。

    “那咋办!就让她这么逍遥?莲儿,你娘可咽不下这口气!”马氏愤愤说道,牙齿咬得嘎嘎直响:“这小贱人就不是个省油的灯,当初给她轰出杜家都是便宜她了。这种破货,就该沉塘!”

    “娘,你可真是心急。”杜婧莲细声细气地说道,“我说过让她逍遥吗?我只是觉得,这种事情无需咱们亲自出手。你已经因为那小贱人和爹吵了那么多回架了,还想再吵?”

    “那你说怎么办?”马氏急了。

    “急什么,听我说。爷他不是最讨厌捕风追影吗,那咱们就不掺和,但咱们可以鼓动那大壮媳妇来告状。到时候,再在奶面前添油加醋一番……”

    杜婧莲说道,细长的眼眸里闪过蛇蝎一般的怨毒。马氏之于素珍是夺夫的仇恨,而她则是赤裸裸的嫉妒。

    她嫉妒她即使嫁了人却依然还是村里小伙子们背地里议论的对象,嫉妒她走在路上也能吸引其他人的目光。如果她不是那么光彩熠熠,恐怕她就不会帮着马氏将她挤兑出杜家了。

    “莲儿,你可真是娘的军师啊。”马氏拍了拍杜婧莲的手,对她的设计赞不绝口:“既然如此,那咱还等什么?现在就去找大壮媳妇!”

    说完,便下炕登上绣花鞋,拉着杜婧莲便朝门那边走去。

 第十六章 到来,五日期限

    光阴如流水一般飞逝,很快,素珍与瑞福订下的五日期限就到了。

    当日,素珍依旧起了个大早,为小乐天和凌氏准备了早饭。

    经过这几日的三餐调节,这两人营养不良的状况都得到了缓解,尤其是乐天,气色一日比一日好,没几两肉的小脸如今也有了长肉的趋势。这令她很是欣慰。

    做好早饭之后,她照例用温水给凌氏冲了一碗蜂蜜水。

    蜂蜜润肺,且除燥,自那****拿回那蜂巢后,她便全部掘出,将蜂蜜分别放在五个瓦罐里,准备带去瑞福。

    其中一坛子,她留了下来,每日清晨舀出一些给凌氏冲水喝,果然这一两****夜间咳嗽的次数不再那么频繁。

    一切都准备好后,日头已经打起。她拎起篮子,照旧和凌氏交代了一下,便出了门。

    乘上牛车,晃晃悠悠地到达了灵杰镇的镇口。素珍下了车,并没有直奔瑞福酒楼,而是先迈入了集市的喧嚣。

    上次因为酒楼的事情耽搁了她逛集市的时间,所以这回她一定得补回来。再说酒楼的开业时间本就比较晚,她犯不上那么着急。

    而且,既然是来和谈条件的,就必须要有所准备。集市是个人多眼杂的地方,她也许还可以借此打探到有利的消息,何乐而不为?

    想到这,她便迈开步伐,迫不及待地顺着人群朝里而去。

    买了日常所需的米面油肉,又买了一些新鲜出炉的小零嘴。素珍抬头看见了药铺,便走了进去,然后跟掌柜的抓了几帖温补的药。

    凌氏的身体状况她那日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这几日也一直在琢磨她的病症,再三斟酌,制定了一个治疗计划。

    她认为,凌氏的身子骨太绕,经不起烈劲儿大的草药。所以必须以温补入手,先补好根基,才能谈日后。

    从药铺子出来,她又去了旁边的布衣坊,扯了几块绸布准备回去做被面。正准备付账的时候,正好看到不远处的台子上有几匹布料甚是耐看。

    她想起凌氏和乐天满是补丁的麻衣,也该是时候换身新的了。想到这,她便招呼掌柜的给她撕下几块,准备回去给他们做衣裳。

    “掌柜的,今日你这店铺怎么就你一人?”

    素珍正低头选着花色,一个声音便传进了她的耳朵。说话的是一个上了些岁数的妇人。

    “可别提了,二婶子!这一大早的,我就让店铺里的伙计到瑞福去定菜了。你可是不知道,现在天不亮就得去,不然就抢不上了!要不是我那有了身子的儿媳妇要吃,我才不去挤那人墙呢!”

    布衣坊的掌柜的是个话语温吞的中年男子,没想到一提起这件事,嗓门都大了许多。

    一听“瑞福”二字,素珍不由眯起了眼睛,然后侧耳倾听。

    “掌柜的,你可真是够给你那未出世的小孙儿下本的。那几道新菜都卖到了五两白银,想想都觉得肉痛呢!”那妇人不由嘬了嘬牙花子,继续说道。

    “五两白银?如果光是出些钱也就好了,问题现在瑞福已经断货三天了,连镇上的大户们都急了。

    瑞福那边的掌柜说,今日那送货的人就会来,镇上的大户已经在瑞福里翘首以待了,不过那新菜的味道还真是不错,尤其那蘑菇汤,真是鲜美得不行。”

    掌柜的叹了口气,但是一双眸子却充满了期待。

    素珍一直竖着耳朵听着,越听下去,嘴角的弧度就越加扩大。五两银子?这崔福可真够敢漫天要价的。不过这也说明她此次前来,势必不会是白跑一趟。

    逛了一次集市,还真收获到不少消息呢。

    想到这,她嘴角的笑意越加灿烂。挑好了布料,她快速结了账,然后迈步而出。

    事实正如布衣坊掌柜所言,瑞福的门口,此时亦是人声鼎沸,喧嚣不已。

    素珍拎着篮子站在门口,眼神中闪过一丝惊愕。虽然她已经在心里预习了这里的火爆,但是当亲眼所见时,还是有些诧异。

    崔福领着两个得力的伙计站在门口,焦急地四处巴望着,急的和热锅上的蚂蚁没什么区别。突然,他的视线一凝,脸上狂喜不已。

    “凌娘子,您可算来了。”他快步走下台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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