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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探案-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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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两个姐姐生活在一起,被拘捕时正穿着一件棉布双层马甲!心理痕迹分析在这起刑事案件中取得了惊人的成功。

梅特斯凯坦白自己就是那位疯狂的投弹手,恐吓信落款的字母缩写“F.P。”代表的意思是“公平的游戏”。1957年4月18日,犯罪嫌疑人被认定为精神病送入了马特旺医院进行治疗,而不适合被审判。1973年,他病愈并被释放。当时的舆论非常同情他的遭遇,反对他被解雇。

对于心理痕迹惊人的成功,布鲁塞尔却很谦虚,他把成功归功于合理的逻辑推理以及多年的工作经验。最后他还解释了这个案件的推理过程:因为妄想症要花费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形成——经常是十多年——而第一次七颗炸弹是194D年出现的,那么他判断投弹手可能是1930年期间犯的病,所以1956年时,他应该正值中年。那么此人为什么是妄想狂呢?因为这种人往往自命不凡却怀才不遇,自己总觉得比别人强,所以他们都很整洁,但精神不集中,对错误报刻薄——因此很谨小慎微,喜欢穿着双层马甲。

行文表明此人受过教育,但俚语运用不当——本地人用Con Ed来代替爱迪生公司——此外,他的信读起来像翻译文学。那么怎样判断投弹手是一个斯拉夫人呢?因为,根据历史记载,制造炸弹在中欧很有优势。为什么此人的身材很匀称?德国的精神病医师埃斯特·克雷斯契默作了大量基础研究,已经证明人类的体格、个性和任何精神疾病的发展都有关系。埃斯特晓雷斯契默发现85%的偏执狂患者都有运动员的体格。这个案件中,嫌疑人受过伤,布鲁塞尔判断他最差也是个体格中常的人,所以身体看起来应该很匀称。那么他的单身生活是怎样判断出的?因为此人写字用纯的大写字母,仅仅“W”的写法有些特别,像两个“U”连接在一起一一一一酷似女人的乳房,说明此人在性欲方面有问题,所以推断他可能没有结婚。

事实上,布鲁塞尔只判断错一个地方,那就是投弹手患有心脏病,但是误差不是很大,因为这个疯狂的投弹手是个肺结核病患者。

结论

布鲁塞尔的心理痕迹构建,精确到让人不可思议,大大地提高了心理学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也提高了破案率。以后的侦探在侦查案件过程中,不但要依靠物质基础,还需要了解犯罪心理学,因为犯罪问题是非常复杂的。

理查德·蔡斯

时间:1978年

地点:加里福尼亚,萨克拉门托

意义:联邦调查局的心理分析专家从侧面精确描述了一位令人不知所措的、恶意伤人的犯罪人的心理。

1978年1月20日,星期一,萨克拉门托城中,那个令人震惊的、残酷的凶手所做的案件,在人们脑海中记忆犹新——那天傍晚,当大卫·沃灵回到家时,发现自己22岁的妻子特丽萨被杀害在卧室。大卫·沃灵哭喊着从屋子里跑了出来,惊恐得语无伦次,说不清楚自己刚才看到的一切。当警察到达,他们仔细地勘查了现场,没有人能提供这起杀人案件的可疑细节。这起令人毛骨悚然的凶杀案件不但深深地刺痛了大卫·沃灵,也让别人惊骇不已:尸体旁边一个被压碎的酸奶瓶子显示,杀人者曾用它当容器喝过被害人的鲜血。很明显,这起案件远远超过了一般的恶性杀人案件,于是侦探们聘请了行为科学技术研究院(BSV)的科学家协助破案。

罗伯特·雷什勒长期在FBI任教,讲解现场重现。他和他的加里福尼亚同事鲁塞·沃帕吉尔共同收集了此案的犯罪资料,终于构建了杀人犯的形象:

白种人,年龄约25岁到27岁之间,体格偏瘦,外表形象营养不良,是个不修边幅马虎的人,所以很可能在他的住所发现犯罪证据。此人有精神病史,且有药物依赖性。他多数时间呆在家里,没有朋友,独居,无业,或许靠救济金生活,可能和他的父母亲生活在一起——但这种可能性很小,没有当过兵,是个高中生或者是个半途而废的大学生,或许得过一次或多次偏执狂精神病。

当案件侦破后,根据犯罪分子作案时的犯罪心理痕迹,臆测出的犯罪人的肖像,其精确程度得到了证实。案件的真相令人毛骨悚然,但每一个臆测依靠的都是细心的观察。虽然此案没有明显的性犯罪迹象,但经验告诉我们,这起命案的动机是性暴力犯罪。这是推断罪犯的起点。每起案件的结构都需要犯罪统计学的知识。在这个案件中,他们从几年来的统计数据得知,主要的性犯罪发生在人种内,也就是说,白种人杀害的对象是白人,而黑种人杀害的对象是黑人,大多数的性犯罪是二十来岁或三十来岁的白人。所以关于罪犯的种族和年龄是很容易推断出的。另外,沃灵居住在白人区,那儿的人很少有兴趣攻击邻居。

关于杀人者的可能外形及居住地来自犯罪现场照片和警察的报告。许多杀人者属于其中的一类:有组织犯罪和无组织犯罪。前者非常狡猾,他们在实施犯罪行为前,要做周密的计划;而无组织犯罪人多为激情无意义行为,很少考虑后果。而这起凶杀案的各个方面显示,这是一起无组织的暴力案件。

从特丽萨被杀的程度和原始状态分析,科学家们更加确信,杀人犯有严重的心理疾病,这种疾病已经持续了好几年,此人对人类的血液有一种渴望。所有的可能性和征兆表明他自己以前可能接受过治疗。通过合理的推理,他们得出,此人不太关心自己,经常忘却吃东西,更不注意保健,所以外表看起来是不修饰边幅且面黄肌瘦的样子。合理的假说推测出杀人犯居住在一个穷苦邋遢的地方,找工作对他来说有困难,可能靠福利生活。心理痕迹描述完全是一个难题,因为推理者没有任何向导,只能依据一些细微的线索来推断。BSU的研究人员坚持一点,就是如果杀人犯不露任何马脚,那他还会再次作案。由四部分组成的谋杀

就在此案发生的三天后,研究人员们预言兑现了。果然在沃灵家不远处36岁的伊弗林·米罗特和她6岁的儿子加森及她家的朋友52岁的丹尼尔·梅雷迪斯被枪杀。伊弗林·米罗特的小外甥迈克尔·弗列雷也失踪了,或许是被绑架。侦探们从被血浸透的婴儿包袱推断,婴儿活着的可能性很小。现场的三具尸体中,仅仅伊弗林·米罗特的尸体被切的支离破碎,由此看出,凶手有很明显的性攻击行为,还有同样的现象是攻击者曾喝过被害人的血,吃饱后,开着受害人红色的四轮车匆匆地离开了。

犯罪现场给雷什勒和沃帕吉尔提供了很好的构建犯罪人心理结构条件。杀人犯身上有大量的血迹,而且他把汽车丢弃在很明显的地方就走开了,这种卤莽的行为表明,此人比上次作案更加的疯狂,这是很明显的精神病人行为。统计学倾向于这样一个观点:杀人犯或许迷恋于夜盗。官员们更多地关心凶手的情况。BSU认为凶手就居住在被弃汽车的附近。

侦探们以汽车停留地为中心线索,在方圆几里进行搜查。盘问,仔细地梳理每一条线索,查寻每一点可疑迹象。148个小时后,有个年轻妇女报告说,她从高校回来时,碰到了一个人和她打招呼,此人的形象把她下了一跳:他外表瘦弱、眼睛深陷,身穿血迹斑斑的衣服,一嘴大黄牙。最初,她没有认出他是谁,后来才想起他名叫特伦顿·蔡斯。

调查发现特伦顿·蔡斯所住的地方离弃车处只有一个街区。警察包围了他的住所,他企图逃跑,手中还拿着一个硬纸盒。当警方抓住时,他用硬纸盒猛力乱挥,盒子里一些血迹斑斑的纸片、破布和一个用小孩包袱包裹的保龄球以及一个小小头盖骨飞了出来。最后,特伦顿·蔡斯终于屈服。随后,警方在搜查他家时发现:一支荷弹手枪及丹尼尔·梅雷迪斯的钱夹。

特伦顿·蔡斯的房间和预测的一样。环境恶劣。凌乱肮脏。满地是沾有污物和血迹的衣物,冰箱里装满人体组织块和脑组织——从凶犯冰箱中的“食物”可以判断,杀人嗜血者刚得到满足。可怜的小迈克尔·弗列雷的尸体在附近找到。特伦顿·蔡斯被拘禁后,主动交待特丽萨不是他的第一个侵害对象。早在1977年间月28日,从本地超市回来的安布罗斯·格里芬,正在往家中运杂货时,特伦顿·蔡斯从他驾驶的卡车上向他身上射了两枪。致命伤在胸部。经调查发现,安布罗斯·格里芬身上的弹壳果然和特伦顿然斯使用的枪一致。

特殊的生活背景

对特伦顿·蔡斯生活背景深究越深,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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