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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要义-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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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第一章),种种看来,就可知道事实上中国人未尝不自由,只是观念不明。或者说:中国人恰介于自由不自由之间——他未尝自由,亦未尝不自由。这种怪事,从下文可以明白其所以然。

这必须借镜于西洋:人权自由之著见于近代西洋人之间,乃是由于近代人一个个都强起来,使你不得不承认他。旧日梁任公先生有几句话,说明得好:

前此唯在上位者乃为强者,今则在下位者亦为强者。……两强相遇,两权并行,固两强相消,而两权平等,故可谓自由权与强权本同一物。(见《饮冰室自由书》,《饮冰室 专集》第二册)

自由者,人人自由而以他人之自由为界。譬之有两人于此,……各扩充一己之自由,其力线各向外而伸张。伸张不已,而两线相遇,两力各不相下,而界出焉。……苟两人之力有一弱者,则其强者伸张之线必侵入于弱者之界,其自由即不能保。(同见前书)

个人为自由之主体,自由为个人之无形领域,言自由固不得不以个人来说。然而从人类历史上看,自由之受屈抑,并不开始在此一人对彼一人之间,而是在集团对集团之间,集团对其分子之间的。恒为自由之敌者,是作为代表一集团之权力机关——这在国家就是政府。所以小穆勒的《自由论》(严译《群己权界论》)上说:“其君所守之权限,其民所享之自由也。”前在第九章,根据西洋历史所讲“民主期于尊重人权,而始于限制王权”一段,正亦指明问题出在阶级对阶级之间,问题之解决尤必待阶级起来相抗,个人是抗不了的。此时固然要个人强起来才行,但既不可能是某一个人先强起来,亦不可能是所有个人普遍同时强起来。乃是其间一部分之个人先强起来的,这就是所谓新兴阶级了。社会形势至此一变,个人自由乃藉阶级相角之均势而得以保障。新兴阶级本由经济进步而来,经济继续进步,阶级更有兴起(第四阶级),个人强起来的又以加多,享有自由者随而增广。末后可能有一天,所有人们普遍强了起来——人人知识能力都很高很高——亦就普遍自由了。这是从西洋过去社会形势发展上,可以望见之人类前途。

前讲民主始于承认旁人,今亦可说:民主始于不得不承认旁人。承认旁人,出乎自己理性,不得不承认旁人,正由这种社会形势使然。由外而内,从事到理,西洋之路如此,或者一般亦都是如此。我们在前既曾指出过:

理是产生于两力之上的,是由事实发展而逼出的。不是人类理性演出来历史,倒是历史演出来人类理性(第十一章)。

中国恰好不然。中国恰好是先自动地承认了旁人。为何能这样呢?要知“行于家人父子 间者为情,而存于集团与集团之间、集团与其分子之间者为势”(见第十章)。在情如一体之中,时或忘了自己而只照顾旁人。周孔因之以为教化,就推演而成中国之伦理社会。伦理社会彼此互以对方为重,早已超过了“承认旁人”那句话。这明非形势所使然,而且就此遮断了形势之路。形势乃因彼此相对,两力相较而见。在伦理社会一切都是情谊之中,形势盖已被化除,无从得见了。但当我们推家人相与之情以及于社会国家,把阶级消融于伦理之时,集团生活偏胜之西洋人却把集团与集团相对之势。集团与其分子相对之势,推演到此一人与彼一人之间,虽父子夫妇不免相对起来。梁任公先生尝叹息说:

权利观念,可谓为欧美政治思想中之唯一原素。——乃至最简单最密切者如父子夫妇相 互之关系,皆以此观念行之。此种观念入到吾侪中国人脑中,直是无从理解。父子夫妇 间何故有彼我权利之可言?吾侪真不能领略此中妙谛。(梁著《先秦政治思想史》第147 页)

还有遍游欧美的孔大充先生数道其感想:

中国人是泥与水(混在一起),西洋人是钢铁与石头(硬碰硬)。

中国人的劲儿,就是一个“混”字,而西洋乃深得一“分”字。(见孔著《大地人文》 ,战地图书公司出版)

中西显然是两回事。事实上中国人未尝不自由,但人权自由观念却不得明白确立,就是为此。——这就是中国社会之为伦理本位那一面来看,它没有像西洋那样的社会形势,先叫人失去自由,再叫人确立其自由。

但决定中国人不得确立其自由的,更在其社会之为职业分途的那一面。何以言之?中国 虽说融国家于社会,颇不像一国家;然其为国家,终不可免,是一个国家,便少不得强权势力。尽管收敛而不多用,亦还是用。临到这时候,形同散沙一盘的中国人,缺乏阶级以相对抗,限制王权的话,始终喊不出来。每天王朝只有等待它失尽人心,自行倒毙,总不能形成一种均势以立自由。这是从封建毁于士人,阶级化为职业以后,所必有之结果。伦理本位使中国人混而不分,不成对立,不过使自由不得明确而已。而遇着对立时候,又无可以对立者(个人抗不了),则自由不立,此职业分途之局实决定之。

以上皆就社会形势说话。因为西洋是藉社会形势之发展,开出其个人自由的,故亦从社会形势之有异,来说明中国。然中国所以不见有人权自由,第一还是受阻于其特殊之人生理念,他的路与西洋相反,宁是由内而外,从理到事的。即其社会形势之有异,亦无非由于理性早启而来。

在中国,根于理性而来之理念有种种,而要以两大精神为中心:一则向上之心强——亦称“人生向上”;又一则相与之情厚——亦称“伦理情谊”。第七章因讲人类理性,而讲到中国民族精神社会风尚,皆曾提出说过。人权自由首先就从这里发生不出来。这并不难明白。当你明白人权自由如何发生在西洋近代人生活中,就明白它如何不发生在过去中国人生活中。

西洋近代人生是其中古人生之反动。中古人生特征有二:一是宗教笼罩了一切,而其宗教又是倾向出世禁欲的,二是生活于集团之中,而其集团又是干涉过强的。一个人从心到身,就被这样“双管齐下”管束着。自宗教改革以来种种运动,如世所称“个人觉醒 ”的,要无非一个人感情、要求、思想、意见被压抑被抹杀之反抗。前说“一个个人强起来”,指此。对集团则抬高个人地位,反干涉而要自由——首先是信仰自由。对宗教则翻转来肯定了欲望,而追求现世幸福。当此之时:(一)自由就是幸福;(二)倘没有自由,又何有幸福?在强列要求下,自由于是确立。但在中国,其历史路线、文化背景恰 有不同。它恰不像出世宗教那样,把现世人生看得可贱,而相反地乃是看得非常可贵,要郑重地生活去,唯恐有所亏失。如所谓“食无求饱,居无求安”者,个人欲望既在所屏斥,现世幸福亦不足尚。在人自己则以就正有道,求教高明为心;在社会或国家则以明礼义,兴教化为事。试问:于此谁能说“我的事,由我自己,你们不要管!?”一面这里没有像西洋那样过强集团,逼得人非提出这种消极性的自由要求不可。更一面这里充满着大家相勉向上之积极精神,早掩盖了它,不好提出。就为此,人己权界、群己权界数千年始终混含,难得确立。(1)(张东荪先生于所著《理性与民生》一书中,曾说“西方因为与教化不生直接关系,所以会引出平等自由等概念来,而中国则因为必须有待于教化,遂不发生平等与自由两概念”(见原书第三章,人性与人格)。其言足资参考印证。)

在另一面,其所以教化为第一大事者,又是由家族中亲长对子弟那种关系衍下来的。亲 长要对子弟尽其教导责任,乃是文化得以继承之本,而为社会生存所攸赖。教导之内容 ,固不少属于生活之手段方法技术一面的,但重要更在其属于人生规范价值判断之那一 面。在伦理社会,既仿佛一切都是此一人对彼一人之事,社会秩序条理寄于各人之私德 ,私德遂为其所注重。似此注重私德之教化,即是上而国家政府下而乡里自治所有事, 中国人的自由大半断送于其中。记得清末草定新刑律,和奸为罪不为罪,是当时新旧派 最大争点之一。这问题把中西之不同正好显示出来。从西洋来看:(一)饮食男女,人生 之幸福在此;(二)个人之事于他人无干,于公共无碍者,即有其自由,国家不应过问。 根据这两点,无配偶之男女只要彼此同意,则他们所为即属其个人之自由,有何罪名可 立?并且若有人妨害他们这种自由,国家还应当为之保障。倘国家而干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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