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卑鄙天尊-第21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艾斯特塞九世绝不会为这种小事来与自己计较的。

交待笛珀利要密切注意多卡拉加的异常情况,看他如来时般悄无声息地离开,我的心绪有些乱。

对于战争,我谈不到好感或是恶感。虽然无论在哪个次元,人类学者在书籍里对战争的描写都是极为负面的,但我不想人云亦云。

如同我们这些好勇斗狠的“英雄”,杀起人来从来不手软。虽然不如战争杀人那么多,但这种事应该无杀人多少或者被杀者的身份有关。

杀一个与杀一万个都是杀,杀平民与杀对手也都是杀,这并不关乎数量与身份。

英雄与屠夫,叫法虽然不一,实际都是杀人凶手,不过在于他做的事是否有利于评价这些事的当权者,我不认为在战场上杀掉成千上万对手的人要比屠戮平民的人干净。

把战争当成是出英雄辈出的地方,这仅仅是年少无知的狂热念头,不过是当权者利用手中权力引导和愚弄世人的手段。

战争是国与国争夺利益的手段,这里没有什么无辜,而在于,用武力当说话的本钱!更何况,当你足够强大时,历史都可以你撰写。英雄与屠夫,只是一句骗人的鬼话。

身处其事,能做的仅在于保证你不是被杀的那个。

虽然不情愿被艾斯特塞九世当枪使,但我也希望借此为艾莉娅报仇,说到他利用我,我何尝不是利用他来帮我杀奥文利。

马车突然一顿,我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朵坎他们营地外。

既然明白会要打仗,我立即找来朵坎,让他马上开始为红枪中队招兵,而且,放宽标准,尽量多招。现阶段由于不能走漏风声,我让朵坎以找其他人出面,等到与艾斯特塞九世的战争准备就绪后再由他亲自出马。反正再过不久肯达斯寻宝的众人就要无功而返,到时候就算我们露面也不会引人怀疑。

之所以我有这种想法是源于之前与马匪的战斗。

虽然红枪中队的队员明显比马匪要强出不止一筹,但是,马匪仗着人多,一个不行打你两个,两个不行上三个……甚至一拥而上。

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这才是红枪中队损失如此之大的原因,我当然要吸取教训。红枪中队可是我的自己的队伍,可不想每次打仗都让它基本解体。

当然,对着朵坎可不能这么说。

我对朵坎说的意思很明白。想要实现世界大同,只凭眼下这些人可不够,我们要尽量招收人手,就算那些人理想不太符合我们期望,有我们红枪中队的人在,一定能将他们潜移默化过来。只有不断壮大自己,才有建立理想社会的可能。

看朵坎听得两眼发光,我知道,招收人手的事不用我太操心,现在我反而开始担心,他会不会超员太多,引来军部投诉。

不过,朵坎与艾斯特塞九世关系不一般,相信也没人敢触国王的霉头吧。

第十一集 第四章 噬血少年
(更新时间:2006…5…23 15:55:00  本章字数:2310)

而且,我打算将挑选亲卫的事情也一并交与朵坎办,毕竟现在自己不方便出面,而组建护卫则已是刻不容缓,毕竟,除了艾斯特塞九世本人,谁也不知道我会什么上战场。
当然,我的选人标准与朵坎的要求并不完全一样,“实现大同社会”那种虚无飘渺的理想境界其实就等若是宗教信仰的狂热,虽然我也能利用手段让他们将狂热的对象转化到我身上,但是,我希望的是并非出自衍生,而是无论生死都跟随着我,对我绝对忠诚的部下。

虽然现在与艾斯特塞九世正处于蜜月期,还有着共同的打倒拉西法利王国的目标,但是,他摆明只是看中我的利用价值,这是令我极难容忍的做法,若我们失却共同的目标,甚至于双方看法背道而驰时,谁也不知道我们是否会翻脸,不管怎么样,在这种可能发生前,自己至少得有自保的能力。

当然,更迫在眉睫的还是即将到来的战争,看来,自己还得看看有关战争的书籍,我可不想成为艾斯特塞九世送出炮灰。

在与朵坎交谈的过程中,他告诉我,美莲达现在每天都和红枪中队的一起训练,而且,比所有人都要刻苦。

这让我突然有个好主意。

美莲达不是一直说只想做我的忠心手下吗?我又不舍得让她真的离开我,眼下我要组建自己的亲卫,正好可以让她当队长,反正她以前指挥过的队伍比这还要多,既可以让她无话可说,也能让她常陪左右,也方便我施展手段。

我亲自去向美莲达交待了这件事,估计是我这段时间没再骚扰她,看来似乎接受了她的古怪身份,当她听到我让她做我的亲卫长时,毫不迟疑地应承了。

接下来该看看噬血少年法拉斯利,让朵坎赶紧去办事,我则随便叫个红枪队员,让他引着我到法拉斯利所住的房间。

听到法拉斯利的名字,那个队员眼中显出一丝惧意,虽然一闪而没,但却被有心的我捕捉住。

虽然在回多卡拉加前我用“噬魂大法”对法拉斯利实施过精神控制,但他在与马匪战斗时表现出的噬血和经过“血魂术”的体质都大异常人,难怪眼前久经沙场的老兵也会感到不安。

来到噬血少年法拉斯利的门外,远远便听到一阵沉重至极的喘息声。

听到这声音,身边的红枪队员身体明显开始发颤。

听我说他可以走了,那个引路和红枪队员如蒙大赦,立即转身就走。

推开门,我才发现自己的看法完全错误。

由于窗帘拉死,整个屋子显得十分幽暗,一个人坐在墙角,长长的棕发直从身体上滑下,直至垂落在地,被长发遮掩的脸庞上,两只棕色的眼睛闪着幽幽的黯光。

他满脸血污,右手持着一根铁钉,正将锋利的钉身逐分逐寸地刺入大腿,然后,一寸一寸地缓缓拔出,在鲜血狂喷里,他发出阵阵不知是痛苦还是满足的喘息,原来,刚才的喘息声是这样来的。

满布血污的扭曲表情,被血染得斑驳乌黑的钉子,再加上披头散发下闪着噬血幽芒的眼睛,若非自己早知道坐在里面的是什么人,差以为见到变态狂魔。

这才是那个红枪队员表现得如此恐惧的原因吧。

看他露在空气里的皮肤上满布的小指尖大小的红点,还有不少正缓缓溢出血不,真不知道这几天里他刺他自己多少次,若非他体质异于常人,只怕早就一命呜呼。

看来,这些天里他忍耐得十分辛苦。为了克制内心强烈至极的破坏欲及杀戮冲动,不得不采取这种自残的手段。

涌起些侧隐之心的同时,我对我“噬魂大法”的效果也十分满意,由于担心我不在时他会给我惹事,也担心他被人发现是被人施用了“血魂术”而给我招来祸患,我下的命令便是我不在时他不得随便离开房间,更不得惹事。

听到门响,法拉斯利缓缓抬起头,一见是我,他混浊的眼睛里精光一闪,视线立即变得清明,脸上也露出狂喜的表情。

毫不犹豫地,他冲到我面前,兴奋地道:“大人你来了。”连还刺在大腿里铁钉都来不及拔,似乎根本没有感觉。“血魂术”还真是培育怪物的邪恶法术,也难怪被全大陆禁止。

不过,他这样依恋我,我还是十分得意的,这种完全忠心于我的手下才是我最需要的。

着着他,我两眼神光大盛:“你现在觉得很放松,身体非常舒服,整个人似乎在云间飘荡……”

看他原来激动的表情慢慢放松,到后来,闭着眼睛,满脸都是享受的愉悦,我又有得意禁不住地涌出。

不知道百族大战时的将军们是如何控制受过“血魂术”的部队,说不定就是放任他们胡乱杀掠,战时或还好说,但在和平时期,这些满心杀戮欲望的人可是大问题,可能就是因此才会导致“血魂术”被世人看成邪恶的法术。

不过,我有着自己独特的绳子。

如果法拉斯利是野马的话,“噬魂大法”就是再妙不过的缰绳。也只有我这自异界习来的精神控制术才能给法拉斯利带来剥离肉体的快乐,这也是他对我言听即从的保证。

也因此,对于他的忠心,我可是没有任何怀疑。

看法拉斯利才几天就长得满地的头发,我再次肯定了“血魂术”的奇特功效,眼下这种特殊时间,如此宝贵的强大战力当然不能浪费。

等到他从精神鸦片里意犹未尽地睁开眼睛,我开始传授一套斧法给他,也只有他这类力大无穷的人才适合学习这来自异界,具有恐惧破坏力的招式。

让他自行练习,我又把红枪中队小队长之一的特珀叫来,让他帮我安排两件事,一是给法拉斯利打造两把短斧,二是将整个院落都划出了给法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