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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太凶猛-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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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蓝灵不像黄鹂,他毕竟是客居黄家,但是对蓝灵就没必要客气了。
  算起来,蓝家不过是他的奴才,动了不该有的心思,打发走就是了。
  黄莺这样做,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试探沈璋。
  虽然沈璋每每对她不客气,与其他人无异,但是她却能感受到微妙的差别。
  他对她似乎与众不同。
  看出这点,黄莺很是头痛,从小到大,说句实话,两人的交集很少。他又是清冷淡漠的性子,不大可能对她动心。
  唯一的可能就是他也重生了!
  一想到这个可能,黄莺就全身发冷,如果两辈子都逃不脱他的魔掌,那老天又何必让她再重活一次。
  虽然看他的表现,没有一点前世的痕迹。但是黄莺知道,沈璋这个人,心思深得很,他若是有意掩饰,她根本察觉不到。
  所以,她就借蓝灵试探了一下。假若是前世的沈璋,必然掌控力强,蓝灵前脚从她这里走,他后脚立刻就会知道。
  黄莺能够这么肯定,一是因为前世的沈璋心思太周密;二是她一直对那几次偶遇心存疑虑。
  她不相信,事情会那么巧,一次两次三次总跟沈璋碰上。
  沈璋心狠手辣,得知消息后,肯定不会轻易饶过蓝灵。
  但如果他没有重生,他现在年纪毕竟是小,又没有经过过前世那般夺嫡血腥拼杀,想得肯定不会太周全,也不会在她身旁安插眼线。
  那么,芝兰就有时间送走蓝灵。
  试探的结果让黄莺松了口气,彻底安了心。
  虽然她对蓝灵有些愧疚,但这是蓝灵自己先主动的。如果沈璋真的是重生,那么有没有碧柔走这一趟,她都不会有好结果。
  而且,碧柔先提醒了芝兰,也算是救她一回,不然等日后被沈璋发现端倪,她还是吃不了兜着走。
  黄莺这里想得千般好,万般周全,却独独漏算了一点。
  沈璋为了长大高个,有意不让自己思虑太重,而且也不再像前世那般事事亲力亲为,而是有意让下头人分担。
  经历过一番生死之后,沈璋彻底想开了,任何事都没有他的莺姐姐重要。何必累死累活在朝政上亲力亲为,诸葛亮不就是这么累死的,他可不要!
  如果是在前世,沈璋心里有结,对陈贵妃有恨,对父皇有怨。所以他努力□□,登上高位,他要证明给父皇看,他要将所有欺凌过他的人踩在脚下。
  不过今世,他心里只有莺姐姐,~(≧▽≦)//~
  沈璋的愿望是,快快长高,长壮,跟莺姐姐在床上yu仙yu死!
  ——
  沈璋两世都没玩过蹴鞠,只看过,前世是没时间,今生是没心情。
  他不是那自负之人,觉得自己什么都玩得转,所以翻了两本书之后,就找了几位蹴鞠老手学习起来。
  玩蹴鞠,每队需要十一人,他这边有黄家四兄弟,算上他自己才五个人。
  祝融什么的根本不做考虑,笨手笨脚。
  至于高手侍卫,更不能上场,他可不想被别人抢了风头,他要莺姐姐眼里只有他,被他的英姿雄发倾倒。
  所以,沈璋决定请几个蹴鞠好手加入。
  什么样的人蹴鞠玩得好?恶少年,街头小混混。
  很快,沈璋就聚集了一帮小混混。
  卫锁人称小猥琐,是街头小混混的军师,二当家。别看他长得又瘦又小的,实则鬼心眼贼多。
  今年他也有十四岁了,开始为自己的将来做起了打算,小猥琐不想做一辈子的街头混混。
  他要住大屋,他要娶媳妇,他要过好日子。
  要说在这永宁县,论消息,没人能比小猥琐消息更灵通的了。
  他们这一帮人早早就得知了陈蔡和沈璋要比蹴鞠的消息,早已经开好了赌局,甚至跟黄家的下人勾搭上了,第一时间得知比赛结果。
  可是小猥琐还是不满意,他不能做一辈子的小混混,他得收山。所以,他寻了门路,挤进了沈璋找的那波蹴鞠好手里面。
  当沈璋看见又瘦又小,夹杂在众人中,看起来只有十一二岁模样的卫锁有些惊讶。
  这么弱不禁风,也能踢球?别是球踢他!
  小猥琐不服气,“少爷,您别看我人小,可是真有几分本领,不信我踢给你看。”
  众人分成两队,拉开阵势开始比赛。
  小猥琐把自己那队人聚集到一块,开始给众人分配任务。如果黄莺在这,一定会惊讶,这不就是现代那套,前锋后卫的理论吗。
  小猥琐很有战术,一队人配合默契。别看他人小,但却分外灵活,带球躲人,那叫一个灵敏利索。
  观看人齐齐叫好,连沈璋都赞许地点了点头。
  至此,传奇人物小猥琐,终于来到了他主子身边,为主子的追求大业,贡献不朽力量。

  ☆、第32章 不能忍(加了个小番外)

  沈璋挑了包括小猥琐在内的六个人;还多留了两个人做替补。
  蹴鞠不能白踢,肯定要给银子啊。因为小猥琐那出神入化的踢蹴鞠技巧,勾出了沈璋的兴趣,他想将这些人留下。就问他们有什么要求,想要多少工钱。
  大家都表示;一两银子已经很多了;不用再添。
  问到小猥琐头上;他噗通一声跪到地上;“求少爷收留小的;小人愿做牛做马,誓死跟随主子;永不背叛。”
  话音一落;不单是沈璋惊了,连其他那些蹴鞠好手都惊了。
  他们虽说没几个钱,但起码是自由身,自愿卖身为奴他们可不干,何况小猥琐在这永宁县混得不错,何必自降身价。
  很快就有几个人看不起他,觉得他奴颜婢膝,见人家富贵,连脸都不要了,居然卖身为奴。
  呸!
  小猥琐不管他人议论纷纷,径自跪得坚定。
  祝融在后头瞧着,心道,好小子,有眼光,居然慧眼识龙。
  主子可是龙子,就算是在主子身边做个不入流的奴才,也比在外头做混混头子强。
  这些人的来路,沈璋早派人调查得清清楚楚,知道小猥琐身份没有异常,祖上三代都是这永宁县里的混混。
  沈璋还真对这小猥琐来了兴趣,又问了一遍,“你真的愿意卖身为奴?”
  小猥琐眼睛一亮,抬身拍拍胸脯,“小人在永宁县混了这么多年,别的不敢说,说谎是不屑的。小人一个唾沫一个钉,说出的话比真金还真,望主子收下小人。”说到这,小猥琐又夸了几句,“奴才第一眼见到主子就知道主子乃是人中龙凤,立时便被倾倒,承蒙主子看得起奴才,奴才真是三生有幸。”他嘿嘿一笑,“奴才一定是祖上烧高香了,祖祖辈辈不知做了多少好事,才让奴才有这个机缘能在主子身边伺候。”
  “马屁精!”祝融心中突然不爽起来。
  其他人也皆是被小猥琐的不要脸给震惊了,纷纷唾弃他。
  只有沈璋一人觉得小猥琐很有趣,如果是前世他肯定不会喜欢小猥琐这般油嘴滑舌之人,那时候他心中有结,对这种阿谀奉承的小人十分厌恶。
  但是经历一番生死,所有的恩怨已了,其他人尽皆淡去,只有莺姐姐在他心中愈见清晰深刻。
  她的一言一行,她的每个神态表情,都在他心中扎了根,一清二楚。
  他还记得莺姐姐说过,所谓能臣未必就是忠臣,忠诚与否取决于他所跟随的主子是否能驾驭的了他们。两袖清风,一身清白的人太少,而且水至清则无鱼,要求所有人都忠诚清廉也不现实。
  关键在于怎么用人!
  这世上没有无用之人,直臣固然好,可弄臣也有弄臣存在的价值。
  为人君者不偏听偏信,宠信小人,就不会有小人作乱,霍乱朝纲。
  瞧瞧,他的莺姐姐说得多好,沈璋脸上荡漾起一层春、色。
  祝融瞧了一眼,赶紧迅速低下头,心道,主子果真是到了年纪,这些日子,fa春的几率越来越高了。
  沈璋是个有恒心有韧劲不服输的人,虽然他自负武功,但是团队配合也很重要,这两个他几乎是没日没夜地练习,偶尔的闲暇也是和小猥琐探讨踢蹴鞠的理论。
  确定小变态不是重生之后,黄莺心情好了许多,每日用膳都多用了一碗。
  她现在正是长身体发育的年纪,吃得多,却不胖,只个子噌噌往上窜,还有胸前的两只小乳猪也拼了命地长,眼见着就要冲破C,直达D了。
  黄莺从一开始的欣喜,到现在变得有些忧心忡忡了。她之前两辈子,小乳猪都不大,顶天了也就是个B。穿越前,木瓜、猪脚、酸奶都没少吃,可就是没效果。穿越后,她深怕自己重蹈穿越前的覆辙,从小就有意识地补,也不知道是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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