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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风云-第8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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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然,他们不会停火。

“上尉,都部署好了,下命令吧。”

“什么命令?”

“敌人肯定没有跑远,我们现在追过去,天亮前后就能追上。”

“那不是主要的敌人。”梅西稍微停顿了一下,说道,“派一个排就够了,其他人继续前进。”

“上尉!?”

“这只是为了引开我们的注意力,敌人应该向东南方向撤退。”梅西站了起来,没再理会那些尸体。“让部队重新集合,由加拉斯少尉带一个排去追击那几名狙击手,其他人全部听我的指挥。”

前来报告的军官没再多说什么,立即去传达命令。

事实上,他也是一名上尉连长,只是在梅西面前,没有半点上尉的样子,或者说是甘愿听从梅西的指挥。

在多明戈的这支部队里,加拉斯少尉算得上是唯一合格的军官。

他是一名孤儿,六岁那年,他所在的村庄因为投靠了政府军,遭到游击队洗劫,全村上下一百多人中,只有他一个人幸免于难。等政府军赶到的时候,他仍然藏在地窖里面,还咬伤了救他上来的政府军士兵。此后,加拉斯被送到了政府开办的孤儿院,在六年之后,成为了政府军的士兵。仅仅当了两年兵,他就因为在清剿游击队的战斗中表现出色,主要是救了一名上校的命,被破格提拔为军官。此时,他仅仅十四岁,只比配给他的那把步枪高出了半个脑袋。只是,在丛林里面,身高绝对不是衡量战斗力的主要标准。在这支部队里,加拉斯绝对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老兵。

梅西重视加拉斯,还有一个原因,即梅西有是孤儿。

虽然他的双亲不是死在游击队手里的,而是死于大战期间的饥荒,但是梅西的幼年遭遇与加拉斯非常相似。在被政府收容之后,他在十三岁就成了军人,由此开始了长达十一年的军旅生活。

这两人有一个共同点,即除了杀人,什么也不会。

不多时,加拉斯少尉就赶了过来。

不仔细看的话,没有人相信他已经有十七岁了。仅看外表,特别是身材,他更像一个营养不良的少年。

吩咐一番之后,梅西就让加拉斯带领部队出发了。

对加拉斯,梅西不需要说得太多,只需要告诉他敌人的大致情况,以及需要他去完成的任务就足够了。

其他的,加拉斯自己知道该怎么办。

加拉斯带领他那个排离开的时候,其余的政府军官兵也都回到了道路上,只是花了好几分钟才重新整顿好队列。

部队再次出发的时候,梅西只带了一个步兵连,让其他人都留在了营地里面。

他也不清楚敌情,因此不敢掉以轻心。如果那伙敌人没有跑远,而他又把大部分兵力带入了丛林,敌人就很有可能调转回来,再次袭击营地,然后从相反的方向撤离,而他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带着大部队及时返回。

事实上,梅西对手下这一百多名官兵没有太大的信心。

他们已经在白天的搜捕行动中耗费了大量体力,很多人只睡了四个小时,有的连四个小时都没有。

在雨林中,体力决定一切。

如果梅西率领的部队在体力上出了问题,那就永远追不上那些正在逃跑的敌人,而且很有可能是中国军队的特种兵。

只是,梅西必须率领部队追击。

那伙中国军人的目的是救走飞行员,而那名飞行员受了伤。如果营救部队的规模并不是很大,那么受伤的飞行员就会成为拖累。要不了多久,雨林就会让他们放慢步伐,而梅西要做的,就是赶着他们往雨林深处走。

梅西相信,越是深入雨林,他的胜算就越大。

第四十七章 不怕死

没有了拖累,两名特种侦察兵在丛林中如鱼得水。

虽然李承志仍然把谈爱民当成新兵看待,但是在体力上,谈爱民并不差,不见得不如李承志。

奔跑了十多分钟,李承志突然停下了脚步。

“怎么停下来了?”

“你发现没有?”

谈爱民有点惊讶,不明白李承志的意思。

“好像政府军没有追上来。”李承志仔细倾听了一阵,说道,“不对,你听到没有?有人在追赶我们,只是人数不多。”

这时,谈爱民也听到了从后方传来的脚步声。

不是很大,也不是很密集,大概还在数百米之外。

“妈的,肯定是政府军识破了我们的伎俩,只派了一小股部队追击我们两个。”李承志迅速检查了一遍弹药。“你还有多少子弹?”

“一百多发,足够用了。”

“我们继续前进,还是绕回去?”

“绕回去?”

“如果只有一小股政府军在追击我们,那么政府军的大部队肯定去对付易老大了。”李承志长出口气,“继续前进,我们肯定能逃走,但是无法保证易老大他们能够摆脱敌人。如果我们返回,将有很大的危险。”

“老李,我不怕死。”

“是吗?”

“虽然我是新兵,但我是特种侦察兵,在我……”

“有你这句话就行了,就算要死。我们也能做个伴。”李承志把重新装好子弹的狙击步枪背到身后,拔出了战斗手枪。

谈爱民使用的是自动步枪,没有必要动用手枪。

与飞行员的自卫手枪不同,特种侦察兵配备的都是使用十毫米口径枪弹的大威力战斗手枪。

事实上,也只有陆战队的特种侦察兵使用这种口径的手枪。

陆战队特种侦察兵使用大威力战斗手枪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大战期间,即当时登陆美国本土的陆战队在战斗中缴获了大量美军的M1911A1式自动手枪,虽然很多成了陆战队官兵的个人战利品。但是部分陆战队官兵在战斗中使用了缴获的手枪,发现其威力比陆战队标配的九毫米手枪大得多。

当时,陆战队的手枪使用的是九毫米巴拉贝鲁姆手枪弹。

这种手枪弹来自德意志第二帝国。在各项性能上都要比中国军队之前使用的七点六二毫米大威力手枪弹好得多。

只是,跟美军的零点四五英寸手枪弹相比,还是有很大的差距。

实战中。九毫米手枪弹往往难以做到一击毙命,需要连续射中目标两发、甚至三发子弹才能让目标丧失活动能力。战斗中,很多陆战队官兵都发现,在必须使用手枪的时候,他们的手枪并不可靠。

相反,在使用了美军的M1911A1式手枪之后,陆战队官兵简直是爱不释手。

原因很简单,这种手枪的威力极为巨大,只需要击中目标一次,哪怕没有打中要害。也能让目标丧失活动能力。

在莫比尔的一场战斗中,一名陆战队士兵就用一把M1911A1,在不到十秒钟的时间内击毙了冲向他的五名美军,而这把手枪的弹容量只有六发。也就是说,基本上是一枪就击毙一名敌人。

战后。陆战队专门对M1911A1做了测试。

显然,测试结果让陆战队对配备的手枪极为失望。

可惜的是,陆战队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开发新式战斗手枪,而且九毫米手枪弹还是冲锋枪的标准弹药,库存量极为巨大,陆军与陆战队都不可能为了一种手枪。把数十亿发子弹给废弃掉。

结果就是,陆战队只能对M1911A1进行改进,少量采购提供给特种侦察兵。

直到一九六零年,陆战队才获得了一份特别拨款,即为特种侦察兵采购一种使用新式枪弹的大威力手枪。

最初,陆战队依然打算采用零点四五毫米口径的手枪弹。

不管怎么说,这种手枪弹在世界范围内分布得极为广泛,有二十多个国家装备,且性能完全能满足陆战队的战术要求。

只是,招标中,一家枪械公司拿出了正在开发的十毫米枪弹。

经过测试,陆战队发现,新开发的十毫米手枪弹的威力不比零点四五毫米手枪弹差,外弹道更加平直,而且终点效应还要好得多。如果采用特制的弹头,比如覆铅钢弹头,其穿甲能力非常惊人。

当然,更重要的是,中国军队一直采用自己的标准,很少采用西方国家的口径标准。

此外,中国没有零点四五毫米手枪弹的生产线,需要从联邦美国引进专利,这将是一笔不小的花销。

如果考虑到新式战斗手枪将在全军推广,那就必须考虑装备与使用成本了。

显然,一种拥有专利的新式手枪弹,更适合军方的胃口。

此外,陆军也在这个时候加入了进来,即会为其特种部队采购这种手枪,还将考虑在今后用其全面取代现有的制式手枪。

结果就是,陆战队先行一步,首先接受了十毫米手枪弹。

与九毫米巴拉贝鲁姆手枪弹相比,在枪管长度相同的情况下,十毫米手枪弹的枪口初速提高了百分之二十,五十米处的落点速度提高了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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