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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时报书评100年精选-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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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中西部报纸的读者来说,这种罪行及其后果虽然十分可憎,但却也并不让人震惊得厉害。对平原的空荡舞台,惊人暴行倒反而显得是合适的,仿佛通过这些惊人行动人类才时常标志了它的存在。查利·斯达克威瑟,与他的十几岁的情人,杀了10个人。乔治·唐纳得·约克和詹姆斯·道格拉斯·拉萨姆杀了7个。洛威尔·李·安德鲁斯,这个梦想有朝一日成为芝加哥枪手的疯狂、肥胖的学生,用21发子弹杀死了他亲生的父亲、母亲与姐姐。去年5月,杜安·波普,一个整洁清秀的足球运动员,在纳布拉斯加州的一家乡下银行开枪射伤了4人(其中3人死亡),他们全被打得俯身倒在银行地板上。而多人谋杀正成为年轻一代敌意的传统表达方式之一。

  在杜鲁门·卡波特看来,堪萨斯州西部的杀人事件并不是这么普通。他已经探测了在那使他成名的树木茂密的场景与月光下的人物之外的内容。在他,小说及短篇故事的形式本身己越来越不够用以表达时代的奇特动力。《在蒂法尼家的早餐》还只是篇象糖果似的平常哄人的故事,但在《缪斯被倾听》一书中,通过一群奇形怪状的黑人演员和俄罗斯、美国文化界,他演示了如果人们耐心倾听现实的话,是可以谱配出它全部音域的曲子的。他并不打算只做个新闻记者类的小说家,只写些受牵制的、临时应景的文章。他在《本地色彩》中已经全做过了。在他更为全面的新闻记者且艺术家类小说家的角色里,他遵循着一种新的表现手法。他要让事实来说话,揭示出一个超出我们想象的世界。

  他去西部,去堪萨斯城、花园城,去霍尔考姆,那是凶杀案发生的那个小村子。带着想证实一个新的深奥理论的人所有的过分痴迷,他花了5年多时间将赫伯特·W·卡拉特全家遇害案理清每一个细节线索并都追踪调查到底。《残杀》这篇由此而创作的纪实小说确是部杰作——令人痛苦、骇惊、着了魔般的疯狂,它证实这个年代,充斥了灾难,仍然还具有悲剧能力。

  这悲剧是基于存在主义的。凶犯看上去似乎并没什么杀人动机。凶手派瑞·史密斯与理查德·赫考克几乎倒模仿成了文学作品中的非正统派主角形象。作为脑子装满憎恶与幻想破灭浪漫劲的逃避社会现实者们,他们是十足的孤独者。他们间的关系如果不是肉体上的那也是精神上的同性恋,跟连体兄弟间那种源于血缘的崇高的情谊颇为相似。史密斯是个原型的反传统社会出逃者。他怀有存在主义者所普遍拥有的对身体的强烈反感,他厌恶自己那双被压坏了的腿。他嚼着阿司匹林,喝着根汁汽水,他在皱巴的心里幻想着墨西哥如天堂般的沙滩,那里的海底下埋着宝藏。而夜晚,有时由于遗尿症的影响,他会梦到一只巨大的黄鸟来拯救他的灵魂。有时,他的俘获者可以在他身上看到一头受伤的丛林野兽所具有的那种猛悍与力量。而赫考克恰恰相反,他什么都不是。他只是那种常见的坏小子,他只有在向服装销售商抛售刚发行的彩票时才唯一显露出他的迷人魅力。他的弱点之一就是热衷于小姑娘。在快结尾的时候,他大声地宣传他的自我是个“正常人”。

  卡拉特一家人成为尤其突出的受害者,并不是他们想杀人,但他们的生活,就象许多他们乡亲们过的那种严谨且完全依赖于富裕状况的生活一样,拒绝邪恶的可能,因而便实质性地被缩减了。卡拉特先生无法忍受在他农场上工的人中有一个酒鬼,他早餐吃苹果,用支票采购所有物品,他价值4万美元的宅邸的地板蜡散发出柠檬的香味。他的女儿南希是个可爱而纯洁的姑娘。她烤制馅饼,参加4…H俱乐部的集会。有一次,他父亲曾撞见她在吻一个男孩,但因为这个男孩是个天主教教徒,她却永远也无法与他结婚。他的儿子肯扬在地下室的工作间里用手制做各式各样的好东西。卡拉特太太,虔诚的波妮,在她农场的金黄色收成间却受着致命的冷颤与一阵阵焦虑不安侵袭的折磨,她是这个美国梦里唯一的不和谐因素。最终,他们体味到了恐怖。

  而卡波特的描述读起来令人心碎。

  有两个杜鲁门·卡波特。一个卡波特是极具艺术性的迷人艺匠,他易于写薄丝类及精致细巧东西,写过《草竖琴》。而另一个卡波特要更阴暗些也更强壮些,他是死亡的揭发者。他在自己还是个年轻人时便开始了对后一类型的勘察,体现于他的第一部小说《别的声音,别的房间》以及其它的故事中,如《神秘大师》、《无头的鹰》和《夜晚之树》等等。他穿越了年轻时代的那些多雾且长满苔藓的南部哥特式的景地。此时,他带着希腊人或伊丽莎白时期人们所特有的严峻沉思着。

  正如他告诉乔治·普林普顿的一样,卡波特写作《冷血》时没利用任何机械性的援助——收录机或是速记本等等。他非常彻底、精确地记住了这件事及其对话,并将他生活的一大块全都倾注入了这本书中,这样他便能够将它当作一部小说来写。然而,总是难以想象这样的一部作品居然完成于电子时代之外的时期。这本书的声音使人产生磁带的假象。它结构严谨的交叉剪接是有其电影院效应的。磁带与影片、文件。时事新闻等等,它们使我们在表面及特写镜头的强光下感光,变得敏感。他满足了我们由电子作用诱发的需要大量细节的胃口,但在同时,如同一位具有讽刺意义的魔术师,他表明现象们什么都不是,毫无用处。

  《残杀》还嘲笑了许多反现实主义的理论(刊登出来的)。它通过对现实的彻底的反省来表现反现实主义的荒谬。关于这本书还值得提及的一点是它对主要的道德进行了判断,而它的作者却无须在书上出现。当外部所发生的一切对我们来说在很大程度上变得毫无意义,而且我们变得残忍起来时,当我们对站在高架上的人高喊“跳吧!”的时候,卡波特先生却已经重赋予此事件以尊严。他的这本书也是关于信念,也就是我们过去所说的灵魂的一次伤心的自白。

  (康拉德·尼克伯克,1966年1月16日)  


 从凶杀中起家——《马尔克姆·X自传》,马尔克姆·X着
  l966年6月,黑人反抗运动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走向密苏里州杰克逊城的“梅瑞狄斯进军”中,年轻的参与者们有史以来第一次喊出了“黑色力量”的口号。同月,也就是距《马尔克姆·X自传》的第一版出版不到一年的时间,格里吾出版社出版了此书的平装本。这两件事的发生绝不是出于巧合,因为马尔克姆的书可以说是毫无疑问地对年轻一代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白人自由主义者和黑人领导者都加入了对这一口号的谴责中。然而在我们将之指控为“虚无主义”和“黑人民族主义”之前,我们有必要阅读甚至重读马尔克姆的书,尤其是最后5章,在这5章中描述了他与依利加·穆罕默德和黑人穆斯林决裂之后身心所发生的转变。

  马尔克姆生命中的主要事件到目前为止已经为人们所耳熟能详了。在密歇根度过的童年是充满暴力与凄惨意象的恶梦。他成了一名非法推销者,拉皮条者,持枪者,最终由于持枪抢劫而被判了10年监禁。在狱中他转而信仰伊斯兰教,整整12年他将自己引人注目的雄辩和行政才能献给了穆斯林事业。他死前不到一年时间的时候,他被黑人穆斯林“含含糊糊地孤立出来”。

  马尔克姆的心灵史相对来说不太为人所知。他的生命从完成挑战和非难基督教历史开始。作为一个浸礼教教士的儿子,他从自己所在州的“善良的基督教白人”那儿遭遇到的只有暴力和耻辱。他通过罪恶的一生来复仇,这样的一生要比用言词来声明自己对基督教社区的拒认和对基督教价值观的否定更为响亮。是伊斯兰国家通过反基督教的信仰将马尔克姆从累累罪行中拯救出来,并将他的反抗上升到抽象理论层面。

  最终,起作用的是马尔克姆的行动上的反叛。因为围绕他与基督教上帝的争吵产生了一系列爆炸性问题,这些问题引起了未来一代黑人的全面关注。这些问题包括:基督教与白人权力的历史关系,将黑人的思想从白人文化专制统治下解放出来,美国黑人恰当的自我形象的形成——或者换句话说,他对羞耻的征服。当他转而皈依伊斯兰教国家时,他自己就针对这些问题滔滔不绝,激情澎湃。因此,为了追寻他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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