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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刺客 作者:瞎子-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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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那些被看重的标准它并不放在眼里,而它所能感动的则是不被了解的。至于我,我只是懒懒地朝目的地走去,不用查地图因为无论怎么走都会到达那里这是故事所规定的因此我也无所牵挂不必为自己的未来担忧也不必去牵挂某段感情,所以我更有可能不为什么就去杀人。
  终于走进城了。在我想象中那是个热闹的城市。到处是腾腾的都市的雾气,青石板路被磨得锃明洼亮,人们摩肩接踵,大家都热闹忙碌,全神贯注,没人看我一眼——一个瞎子有什么好看的?而我也没必要对着普通的升斗小民展示自己的杀气——你当你是谁呐?我只是随意地逛到贴告示牌的地方把悬赏眉间尺的布告慢慢撕下,剩下的事情就自然有人替我操心了。
  在我打第九十七个哈欠的时候终于告诉我楚王已经睡醒午觉了,按照布告上的承诺,他应该赏给我五百个刀币,一枚青铜勋章,并且和我当场合影留念,外加一个照片上的亲笔签名。据说他的签名在民间可以卖到十个刀币或者换两坛花雕。
  按照剧情的发展,我郑重其事地告诉他这个脑袋还没有死,必须用开水煮三天三夜后方才腐烂死去。这个欺骗手法简直太拙劣了——我管你死没死反正招呼几个武士一通乱砍除了肉馅也不会剩下什么。这充分证明楚王是个极度的弱智,虽然小说中他有张肥胖暴戾的脸。在鲁迅老人家的作品里这段情节被改成了一段戏法表演但是由于我不会编那种阴森古怪又乱七八糟的歌曲——那种歌曲只有真正内心诡异的人才能编出来——所以决定还是忠实原著虽然看起来荒诞不经。不过话说回来,世界上有什么事情不是荒诞不经的?对我来说,安排这么个黑衣人的角色给我已经够扯淡的了,有谁会没有任何动机纯粹为了杀人而杀人——只有我。
  我在旁边陪着楚王看了三天三夜热气腾腾的青铜大鼎,百无聊赖,漫不经心。这种心态倒是很象我在网上的时候——忽然意识到我已经连续在网上泡了48个小时,除了吃喝拉撒就一直坐在电脑屏幕前。现在回想起来无法记得我寻找的是什么,因为我没有什么要寻找。我终于明白只是等这最后时刻的到来,只是为等待而等待。在其间我把那些快要变质的玉米棒子都吃完了,一共五根。这让我好歹有了些成就感和轻松感。我可以彻底没有牵挂地面对它们两颗脑袋以及我自己的。
  最后让瞎子牵挂的是五根快变质的煮过的玉米棒子。我这么告诉自己。
  终于到了最后的时刻,楚王的侍从照台词规定的那样禀告他说那孩子的脑袋还没有烂——这简直是神迹,事实上三天三夜就是牛头也早炖烂了。没法给这找出解释就交给怪力乱神罢,或许你可以归结为崇高不屈的革命精神——反正我是没有足够的想象力去把这事给说圆了。当然我立刻顺理成章地对楚王胡说八道只要你在鼎边看着那脑袋就会烂——他也真信,这足以证明他是多么弱智,我都奇怪为什么不找些更省力气的方法把他干掉。在他走到鼎边的时候他发现眉间尺的脸在鼎底隔着翻滚的水冲他直乐,笑得特别开心。虽然听不见,但我还是能猜到他躺在水底对楚王的脑袋说了什么:“你这傻逼!”
  我拔出那把烧火棍似的的干将,随随便便就把那颗肥硕的脑袋砍下来了,然后就站在那里瞅着两颗脑袋在滚烫的水底互相撕咬,仿佛在看一场荒诞的演出——事实上这个故事本身就是一场荒诞的演出。大家都为不可理喻的事情屏神静气——只有初恋和失恋的人才会有这种症状。我看看表,它们已经格斗了二十分之一柱香,周围的武士因为目瞪口呆刚刚回过味,朝我扑来,我看看鼎底孩子的脑袋有点顶不住了——也许是因为这几天话说得太多,力气都用完了——于是笑着冲那帮武士说了眉间尺说过的差不多的话:“你们这帮傻逼”然后很无聊地挥了挥剑,让自己的脑袋掉到鼎里。
  接下来的事情我仍然无法解释,为什么我的脑袋一掉到鼎里大家就都烂了呢?难道说眉间尺你就为争这口气?把楚王的脑袋咬烂了完事儿?我感觉自己所有的肌肤正在和骨头脱离,类似德州扒鸡的感觉——我现在就在德州,不过不是山东的那个。我终于成了三王冢的一员,以后所有的百姓也能在我的脑袋前下跪磕头了。这就是我出把傻力气的补偿?
  你觉得有劲么?
  我边打哈欠边噼里啪啦把这个结尾打完,看了看旁边盘子里剩下的五个玉米芯子,终于知道我想要什么了:爱人,抱抱我罢,我累了。
  【小说·古代刺客】
  击赵
  □ 瞎子
  (一)
  “嗨!YOU!”豫让正在路上慢慢走着,忽然听见耳边一声大喝,接着肩膀上被重重拍了一下,不禁打了个哆嗦。回头看去,是新来的赵村长,脸上表情似笑非笑:
  “你家的丁税该交了!”他的嗓门很大。
  “按……按以前的规矩,我……我家……是不用交的……”豫让费劲地回答,一边咽着唾沫,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自己的声音比昨天更小了。
  “操!什么以前的规矩?!现在是赵家的规矩,智瑶的脑袋都已经给赵大人当酒器了,哈哈!”赵村长大步流星超过了他,一边回头,拿手指头点着豫让,“我告儿你,这儿我说的就是规矩,明天晌午前乖乖给我交来,补齐两年的,否则……”他看了一眼豫让手中牵着的老黄马,“否则我就叫人宰了丫的吃了!”
  “别……别动我的马……”豫让神色大变,一把搂住马脖子。赵村长看他惊慌失措的样子,哈哈大笑,转头走了。老黄马恍若不觉,依旧不紧不慢地走着,尾巴响亮地甩了两下,打死了几只叮在马屁股上的苍蝇。
  豫让也知道赵村长是在吓唬他,但仍然觉得虚脱了一般,脚一软,就坐在地下了。
  回到家门口,都不知道几点了,豫让一直想着赵村长逼他交丁税的事情,心里忧愁,也没扣门环就伸手推门,那扇门吱吱响了两声,忽然哄地一下,直直倒了下去。他站在那里愣了一会儿,才意识到门坏了,但眼下有更让他操心的事情,于是慢悠悠地迈过去,老黄马的蹄子踩上门板,发出空洞的踏踏声。
  他把马栓好,走进自己的房间,决心好好在炕上躺一会儿,休息休息。可是房间里冷飕飕的,就连平常觉得干燥踏实的泥地都往外冒着寒气。他搔了搔下巴,想问老婆晚上吃什么,可看见灶里一点儿火星都没有,于是掸掸炕上的灰,坐了下来。
  春花抱着一捆稻草,径直走进房间,没有看他,而是奔灶台去:
  “遛马去了?”
  “嗯。”
  “你也找份正经活干吧,家里已经没什么吃的了。”
  “智老爷赏赐的那些宝贝……”
  “早就抄光了!换光了!哪里还有什么宝贝!”她突然跳起来大声叫着,望着他,眼里似乎要冒出火来,把豫让吓了一跳。
  春花站在屋子里的黑暗中盯着他,眼睛发亮:“实在没吃的,就宰老黄马!”
  “别……别动我的马……”她恶狠狠的语气让他惊慌失措。
  看见豫让这个样子,春花忽然嚎啕大哭起来,一屁股坐在地上,拼命拍着自己的大腿,“我怎么嫁了个这么没用的人啊!”
  豫让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窗户外面的星星很明亮。因为没有吃晚饭的缘故,他觉得肚子很饿,于是翻身下床,小心翼翼地不要吵醒了正在打鼾的老婆。
  他蹑手蹑脚地走到灶台,发现破碗下面果然扣了半个窝窝头,于是嘿嘿地笑了笑,拿起来正要吃,想了想又悄悄出门,舀了瓢凉水,走到马棚边上,估计老婆听不见了,才放心地大嚼。老黄马站在旁边,偶尔打着响鼻。豫让吃完窝窝头,又喝了一大口凉水,响亮地打了个饱嗝,开始端详自己的老黄马。它虽然年纪有点儿大,但依然身体强健,毛色鲜亮,“在养马上,还没谁比得过我的,”豫让有点自得地想。
  他从马鞍下面抽出一把很漂亮的剃须刀,上面的银饰在月色下闪闪发光。它是智伯贴身的信物,柄上有智家特有的家族徽章。这还是智伯临走前送给豫让的,说是见刀如见人。
  豫让拿在手里把玩了好一会儿,一边悲伤地想,明天它就得进当铺了。这时,远处的鸡鸣了一声,他抬起头,似乎想到了什么,开始凝神思索。
  天空微微发亮的时候,他已经牵着老黄马走到了村口。他从地里挖了根萝卜,用袖子擦了擦表面的泥土,咔吧咬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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