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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祸-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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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干也行,把何天亮的女儿或者跟他混在一起的那个小妮子弄住,最好两个都弄住,然后给何天亮留一封信,告诉他如果不把东西还回来,就要了他女儿跟他情人的命。’
  “我一听事情挺大,这明摆着是绑架,抓住要判重罪,就问老板,他拿你啥东西了?给他几个钱买回来行不行?老板说:‘能买回来我还用得着找你?这件事你能办就办,不能办明说,我另找人,有钱啥人找不着。’我一听他那意思,我要是不答应他马上就炒了我,我跟何天亮认识,总不能眼看着他吃大亏,我要是不答应白国光找了别人事情更麻烦,当时就拍了胸脯,对老板说让他放心,这件事包在我身上,不出三天就让何天亮老老实实跪在他面前求他。老板说三天时间太长,明后天两天之内事情就得办妥。我只好先应承下来,拿了他给的钱就退出来了。
  “没想到我刚刚从老板屋里出来,迎面就碰上了冯美荣。她悄没声地站在黑黢黢的走廊里,差点没把我吓死。她二话不说拉了我就走,到了楼梯拐角的地方才停下来,当时她脸色太吓人了,青灰青灰的还有些发绿。她看着我就好像要把我一口吃了似的。她问我刚才何天亮来干什么了?我说我不知道,我也确实不知道。她又问我何天亮拿了白国光什么东西,为什么白国光要抓何天亮的孩子跟情人,这时候我才知道白国光跟我在屋里说的话都让她偷听去了。俗话说结婚的时候是亲人,离婚的时候是仇人,她跟何天亮离婚了,现在又跟何天亮的仇人白国光搅在一起,我当时估计她跟白国光是一气的,就不敢对她说实话。我其实只是应付白国光,哪里会帮他干那种进监狱的事儿,况且何天亮跟我关系不错,也算得上是个哥们儿,我哪能坑害他呢?我的心里正打算通知何天亮让他小心点,不行就避避风头,躲一躲,我也好给白国光交差,就说找不着人,大不了我不拿他的钱就是了。我哪里知道冯美荣的心思,还以为她跟白国光是一路的呢,所以她问我的时候,我啥话也没告诉她,让她有啥事找老板直接说去,我跟她说不着。她拦着不让我走,我甩开她就跑了。唉,要是早知道会有今天这个结果,我就把实话告诉她,也就没有这一场大祸了。”
  黄粱噩梦看来真的后悔莫及,这时候转过身对冯美荣说:“冯小姐,不,冯大姐,我真的后悔,我他妈……”
  这时候审判长制止了他:“证人黄粱噩梦,不准跟被告直接对话。”
  两个法警也上前去扒拉了他一把。黄粱噩梦才回过身。崔主任说:“你继续往下说,后来怎么了?”
  “我当天晚上,就开始打电话四处找何天亮,可是哪里也找不着他,打他的手机,手机不开机,半个晚上下来,我的手指头拨电话都拨麻木了,也没找到何天亮。我估计何天亮也不是傻子,肯定躲起来了,心里倒也稍稍松了一松。第二天下午,我去找白国光,想告诉他一声,就说何天亮躲了,暂时找不着人。可是到处找不着白国光,我问别人,办公室的人告诉我,说中午冯美荣好像给白老板包了饺子,送到他屋里去了,后来就一直没见他的人影儿。我当时也没在意,找不着他我刚好可以松口气,就再没找他,后来才知道他死了。”
  崔主任等黄粱噩梦说完了,对审判长说:“我再没有问题要问证人黄粱噩梦了。”
  审判长让黄粱噩梦退下,黄粱噩梦连忙跑了出去。
  “审判长,陪审员,通过前面证人证言和我提供的种种证据,我可以给这桩杀人案的性质重新下个定义,这绝对不是一桩普普通通的谋杀案,可以肯定地说,被告冯美荣的杀人动机既不是为了谋财,也不是男女间的争风吃醋,更不是公诉人所谓的工作矛盾、私人恩怨,这是一桩防卫过当致死人命案。”
  这时候公诉人似乎从崔主任营造的气氛中清醒过来,回到了案子审理的现实当中,他举手示意要发言。崔主任对审判长说:“请审判长允许我把话说完。”
  审判长当然不能不让他把话说完,同意了他的要求。崔主任继续从容不迫地发表他的见解:“从刚才得到充分证实的事实来看,冯美荣跟白国光之间确实有着深仇大恨,但是,我要着重指出的是,旧恨新仇绝不是促使她动手杀人的原因,真正逼迫她不得不杀死白国光的
原因是她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和过去的丈夫免遭白国光再一次的迫害。白国光已经开始对她的孩子和亲人下毒手了,形势紧迫,危在旦夕,她才不得不采取断然措施,使用极端手段。她这么做的时候,非常清楚自己将要承担的后果,可是,为了自己的孩子的平安,为了她前夫何天亮的安宁,她宁可自己下地狱!对于这样一位可敬的女性,我们能简单地用‘故意杀人’四个字就抹煞她的崇高和伟大吗?我的话完了。”
  公诉人得到了发言机会:“我要指出辩护人一个明显的逻辑上的错误。辩护人一开始就承认,被告是故意杀人,如今却又说她是防卫过当,故意杀人的主动性排斥防卫过当的被动性,这是最简单的逻辑定律,也是法律的基本常识,辩护人显然忽略了这一点。另外,被告在实施谋杀的时候,被害人白国光对被告本身并没有实施暴力,也没有对被告实施暴力侵害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在自身权利没有受到侵害或者侵害可能的情况下,被告不存在防卫的问题。因此,辩护人所称的防卫过当既不符合事实,也没有法理依据。”
  崔主任要求发言,审判长准许了,他说:“正当防卫,并不仅仅只是个人权利受到侵害或者可能受到侵害才能实施,它还包括社会公众、社会其他成员的权利以及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等等受到侵害或者可能受到侵害的时候,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防卫行为,也就是说,即便你个人没有受到侵害或者有可能受到侵害,可是,当别的人以及国家集体的权利受到侵害或者可能受到侵害的时候,任何一个公民都有权利采取措施制止可能发生的侵害。如果公诉人对此有疑义的话,回去后请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第一编第二章第一节的第二十条。”
  崔主任的发言带有明显的讽刺意味,公诉人被激怒了,抗议被告代理人对公诉人进行讽刺性攻击。审判长扭头跟陪审员商量了一阵,支持了公诉人的意见,要求崔主任在辩护发言中不得对公诉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讽刺。崔主任夸张地向公诉人鞠了一躬说:“对不起,公诉人,我的本意绝对不是要讽刺公诉人,如果你们感到受到了侵害,我请求你们原谅。但是,我还是要说,我的当事人不管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从其本质上来说,确实属于防卫过当,因为她杀白国光这个恶棍,百分之百是为了阻止他对公民何天亮和公民的孩子何宁实施侵害。为此,我请求法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考虑我的当事人在这个案子里防卫性质的因素,以及她主动投案自首的表现,在量刑时予以从宽处理。谢谢审判长、陪审员,也谢谢公诉人。我的发言完了。”
  公诉人再没有对他的发言提出异议。审判长问冯美荣:“被告还有什么补充性意见没有?”
  冯美荣这时候已经不再哭泣,她抬起头来,对审判长说:“法庭怎么判决我都没有意见,我要说的只有一句话,我对我做的事情不后悔。”
  审判长宣布休庭,人们议论纷纷地往外面走。何天亮呆呆地看着冯美荣被法警带出去的那扇侧门,胸腔如同被掏空了,大脑也似乎掏空了。冯美荣离开法庭的时候,没有看他,也没有看她的妹妹冯美娴,她低垂着头,微驼着背,双手被铐在一起的样子一直在他眼前晃动。
  一个月后,法庭再次开庭,判处冯美荣无期徒刑。冯美荣没有提出上诉。从法庭出来,崔主任不无得意地说:“我说了嘛,保她的命没问题,可是要辩成无罪确实太难了,终究一条人命啊。”
  何天亮衷心地感谢了他。冯美娴眼睛红肿,判决一完,就悄然离去了。肖大爷、三立和宝丫都陪他去了法庭。肖大爷告诉他,经过省检察院反贪局的调查,那位前省委主要领导的老婆涉嫌侵吞国有资产,已经被拘捕,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多亏了你啊天亮,不但让侵吞国有资产的罪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也了了我这老头子的一个遗憾。”
  何天亮对这一切已经失去了兴趣,此时他的心情颇似出外觅食遇到暴风雨劫后余生的鸟,恨不得马上躲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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