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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三思 番外-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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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局,假道士自摸。 
  打了十一圈的麻将,结果,我一算,我已经贴了十张白纸条。看来,这个月的家务全都是我做了。 
  想到要给假道士洗那件破得不能再破的道袍和臭得不能再臭的袜子,我就头开始疼。于是借口不舒服想去透个气赶紧溜了。 
  身后,是红鸾黄凤松了口气的声音,假道士只唉呀呀的叫“哎,他不来咱们再来几把字牌吧。” 
  然后红鸾黄凤齐齐叫好。 
  我随处乱逛着,也不知该上哪去。 
  去看看那几个夹子罢。 
  突然想起我们几个在山里头放了夹子,于是一下来了劲,拔腿便往山里走去。 
  一只竹鼠,一只獐子。然后是一只……灰色的,像老鼠的兔子……? 
  灰色的,光滑的皮毛,个头不是很大,一双眼很害怕的看着我。恍惚间,竟让我以为是夹住了灰溜溜。 
  灰溜溜! 
  我顾不得手里的东西,急上前去把夹子小心取了,仔细看它的腿。 
  血淋淋的,一截骨头已经戳出了皮毛。 
  “别怕,我不伤害你。你看,腿已经断了,我要给你接上。” 
  我的眼,在看到那血,那伤,竟绞痛起来。然而还是勉强自己镇定下来尽量用最温柔的声音安慰那只想挣脱我的惊恐的灰兔子。 
  我一点也不掩饰的用上了法术。 
  看着这兔子的腿在我手上慢慢接好,如果当时我能有现在这般的法力,灰溜溜与那些兄弟,或许就不用白白牺牲罢? 
  拉回心神,这兔子在我手里,已经不再挣扎,黑豆般的眼定定的看着我。我亦仔细看它。 
  不是灰溜溜。虽然那瞬间,让我以为是灰溜溜回来了。可是灰溜溜怎会长得这般大呢?灰溜溜是老鼠,不过它一个脚大罢了,怎么会是灰溜溜?怎么会…… 
  “走罢,这洞子已经不能住了,你以后要小心些。” 
  我嘱了这兔子几句,松手让它走。 
  它很别扭的跳了几步,又回头来看着我。 
  如果,是灰溜溜该多好。 
  我忍着突然而来的心酸,道:“走罢。” 
  它不动。 
  “快些走。” 
  我突然害怕看到这兔子,更怕看到这兔子的眼。这让我不能自己的想起灰溜溜,想到让我心里突然痛突然烦躁得不行。 
  “还不走?等我吃了你么?” 
  凶完,我便悔得直想抽自己嘴巴。 
  我这是怎么了? 
  正自恼怒间,蓦的一阵白烟,然后一个着了灰衣,头上别了支青木飞云如意簪的年轻女子出现在我面前。 
  “谢谢恩人救命治伤之恩。我叫巧巧,我……” 
  这话未完,似是不支的倒在地上又化作了一只兔子。 
  原来是刚刚修得道行的小精怪,作人形,还是极为难。难怪一只夹子也逃脱不了。 
  不过,她的模样真好看……如果灰溜溜在世,许也长得如它般罢? 
  我依稀,听到一个银铃般的声音问我名字,问我住处,我依稀听到自己一一作了答。 
  然后在它一句:“我以后来找你”中,呆呆的目送它离去。 
  巧巧自那日后便常来找我了。 
  然后说要嫁与我。 
  我的心,一边因跟她在一起而雀跃着,一边因跟她在一起而对灰溜溜愧疚着。 
  巧巧什么都不知道。 
  在我第七十六次拒绝她后,她红着眼看着我。 
  然后对我说:“漆漆黑,你真的要活在过去里而不面对我么?为什么?为什么我们生离死别这么多年,你竟然一点也感觉不出我,而只活在过去里?你其实,并不爱我,并不爱我前世还是只叫灰溜溜的老鼠罢?” 
  什么? 
  “师父与我曾打了次赌,说你定不会认出我来。我却很坚定的说,你定认得我。我以为我会赢,然而我却输了。输了,从师父找到我带我到你面前时就输了。我以为,只要我勇敢的向你表白,你就会知道,然而你却什么都不知道。我输了,是我输了……” 
  巧巧的眼泪晶莹剔透,每一滴都滴在我心上。 
  你在说什么?我一点也不明白。 
  巧巧,你说什么? 
  你说的是什么? 
  眼里,那个灰色的婀娜的身影越行越远。 
  我像是被雷劈中般动也不能动的看着巧巧慢慢走出我视线。 
  然后,我突然跳了起来。 
  巧巧,你别走,你说什么,你再说一次好不好?你再说一次,再对我说一次! 
  “巧巧!巧巧!你不要走!我,我,我爱你” 
  灰色的身影不动了。我激动得赶紧上前去紧紧抱住她。 
  “巧巧,你刚才说的,是真的么?是不是?” 
  “我等了一百一十年,前世里,你总是说不出口这话来,而现在,我总算等到了……等到了……” 
  巧巧不理我,在我怀里哭了起来。 
  我低下头,轻轻抬起巧巧的脸,给她精致的脸上擦去那让我心疼的眼泪,然后轻轻的亲上她柔软的唇…… 
  然后我听到不远的树丛里,假道士和红鸾黄凤他们压低但仍因得意而没有全压下去的声音。 
  “哪,我就赌漆漆黑肯定会追上来再亲下去。我赢,两小鬼要愿意赌服输,把宝贝交出来吧。” 
  “靠,算你狗运。要不是你让尊上穷天上地下把灰溜溜的转世弄来这里,你以为你能看到这出戏?要输,我也是输给我最崇拜最喜欢最佩服的尊上,才不是你这个老无赖。” 
  “就是!可怜漆漆黑大叔,本来早就可以跟灰溜溜大团圆的,都是你扣了灰溜溜转世七十年让漆漆黑急得四处找你还在一边瞧着乐。哼,你这种棒打鸳鸯的家伙,真要遭天谴。” 
  “哎呀!你两死小鬼,热闹你们没看?藏灰溜溜的时候,地方可还是你们选的!再说了,灰溜溜的魂魄都不全,我这不是花了七十年才给她找齐重生,又用道家正法渡她修真么。瞧瞧,像我这种世上仅有的老好人,除了你们眼前这个,还能上哪找去?” 
  “哼,老好人世上可多了。没看到那个天天来担柴的刘樵夫就是个老好人?反正我们不认输。” 
  “对,要输也是输给尊上。” 
  “你们两个小王八蛋” 
  “老道士” 
  我气得怒吼一声,然后放开巧巧,向假道士藏身的地方冲去。 
  虽然我气得不得了,但是看在他帮我把灰溜溜找回来的份上,我……就轻点力道再轻打他几拳算了……这样,应该是最好的结局罢? 
  这样,也许真是最好的结局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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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级重要的PS: 
  我居然弄错考试时间,不但被妈骂死,一想到你们知道了……所以还是不趁乱想混水休息玩耍了,还是老实上来更新罢,寒,一想到你们的叫骂声…… 
  下周考试,因此到下周三开始不更新,一直到周日才更了。请大家注意此通告。 
  三思,我想开外传,写现代的事情。写现代很传奇的事情。不过现在,还是把番外写完了再说。 
  回哈吹儿,我没有颠覆英雄的定义,只是利用自己的私权把我心中的英雄的概念表达出来了罢。哈哈,我一直想写一个这样的,小人物似的英雄。因为更真实,有血肉。而我喜欢的人物,除了岳飞外,便是辛弃疾。稼轩除了名垂青史的诗词外,竟能领率二十八骑千人敌营里生擒叛贼全身而退,实在是让我折服的英雄。 
  对英雄的仰慕,让我不写软趴趴的主角,也不写美得天仙一样却机智无比才高八斗什么都会什么都一学就会的平胸男主角,我不要华丽的无病呻吟,我要的是沉雄磊落的主人公,有着经历磨难而成长起来的刀锋一样的迷人气势。 
  伍三思整个文,我还是比较满意的,是我理想中的我想要表达的耽美。有男人味的,英雄的耽美,而不是那些很女性让我不能接受的耽美。我很高兴我能写出这个文。(当然,这个文,我选第一人称,其实也是想借主角的心里与眼睛,来经历他经历的事情,然后产生思考,再慢慢学会长大。总之,这个书的情节,其实就是个人成长史罢了。呵呵) 
  龙嫁,要延续的,也会是这样的风格,唯一不同的,是会搞笑,会中西碰撞,会有出乎意料的英雄。 
  再回水清浅与睦叶看官: 
  你们的提议,很不错的说。我个人,也正是这么想的。不过聊斋。。。我想,我会写的,是探求妖怪们如何在越来越繁杂的人类空间中生存的故事了。故事已经在构思中,先保个密。 
  番外卷二:每个人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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