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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假的 by erus-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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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伯笑了笑,没有回答,不过周煜能猜到明白这位尽职的管家还是会一大清早就起来忙碌。
  周煜回到房间后,洗了个澡就睡下了,他很长时间没有使用过普通睡眠,盖上被子的瞬间,久违的棉物熏香的味道让他有一种熟悉的眷恋感。周煜笑了笑,他觉得这样的生活也很美好。
  一夜无梦,一觉睡到大天亮,从床上起来而不是从游戏舱里出来的感觉很好,虽然周煜知道进入游戏舱能让自己获得更有质量的深度睡眠,但周煜认为还是现在这样的“普通生活”更让他喜欢。
  吃过早餐,隔云的电话就来了。
  这时候周煜已经能用平常心对待隔云了。
  最初的问候过后,隔云开门见山地问:“煜,昨天晚上怎么了?”
  “嗯,没什么。觉得玩游戏玩得有点累,所以出去逛了一圈。”周煜坦然地说,他没有什么必然的理由对隔云报备自己的行程。
  隔云沉默,过了很久才说:“好吧,我知道了。”
  周煜心里有些别扭,但还是说:“这两天我都不上线了,你和重塑今生他们自己去打怪吧,不用等我了。”
  隔云一雁应了,然后他们就结束了通话,这是他们有史以来通话时间最短的一次。
  周煜看着安静下去的电话,心里略微有些难受,隔云的沉默让他在心脏缩了缩,胸腔里有一点酸痛的滋味。
  周煜别扭着,却没有采取行动,而是拿了钱包出门去了。
  今天天气暖和,他只穿了一件浅黄竖条的休闲衬衫,下面是浅灰的休闲裤,踩着板鞋,戴上了他自从创办大夏龙雀已经就很少使用的黑框眼镜——周煜有轻度的近视,但平时为了保持他董事兼总裁的稳重形象,他要么不戴眼镜,要么在办公时架上那副成熟的银边眼镜,有时候如果有特别的活动,就佩戴隐形眼镜。
  大学生啊……周煜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他觉得自己年轻了十岁,书卷气又冒出来了。
  不过今天他要去的地方正是一个充满书卷气的地方——书店。
  周煜为数不多的爱好——或者说癖好——就是买书和看书。
  作为一个文化底蕴深厚的世家,周家必不可少地拥有极为丰富的藏书,而这些藏书在周煜十三岁之后就在以迅猛的速度往上增长——周煜在他十三岁之前就将原有藏书中他感兴趣的部分读完了。
  周煜爱看书,以前在家空闲时往往就会选择看书打发时间,而如果他要去另一个地方居住一段时间的话,他还会让人将他还未看完的书空运到此地,而每到一个地方,只要时间允许,他都会在当地的书店扫荡一通——不单是那些大书店,还有一些小店、二手书店,在这些店里有时候能淘到特别的古书。
  周煜很享受那种感觉:在书架前缓步行走,然后从万千书册中抽出一本图书放在掌心中细细摩挲,再打开书页,看着富有质感的纸上印着精致工整的文字,似乎每一个文字都在歌唱跳舞。而接下去,他能喜滋滋地将自己看中的书买单抱回去,一大摞沉重的书本抱在怀里的感觉让他特别满足,
  买完了书就是读书,读书更是一种乐趣。
  周煜擅长中、英、法、意四国语言,通晓拉丁文,德文和日文也有所涉猎,虽然当初学习语言的时候周煜不止一次抓狂得想要将他的语言老师一个个吃掉——中国有句古语叫做“吃什么补什么”。但当学成之后,如此优越的语言能力让周煜更加充分地享受到了阅读的乐趣,他可以毫无阻碍的阅读各国文字,真正领略原版图书的魅力。
  周煜还喜欢将原本和各种译文版本一股脑儿买回来,逐本通读,对比每个版本之间的不同,这种对比产生的结果有时候会让周煜得到额外的乐趣——他会发现有时候那些大翻译家们对原版的理解和自己不太一样,而这些大翻译家们之间有时候也会有所区别,在年少轻狂的时代,周煜还会和这些翻译家们联络、争论,不过现在,周煜更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沙发里,准备一壶清茶,一个人慢慢品味文字和语言的魅力。
  因为周煜有这种特殊的爱好,全世界各大书商时常会将自己一段时间来新出版的书单送一份到周煜手上,不过看目录毕竟不如手翻实体书来得痛快,所以周煜往往会舍近求远,亲自前往书店选购。更何况有时候通过在书单上勾选得来的书,周煜会丧失阅读的兴趣。
  当然,周煜有时候并不能将自己买回来的书完全看完,但即使这样他还是会出去买书,某种意义上说,买书、看书和研究书也是他发泄情绪的一种方式。
  周煜在书店里泡了一整天,中间出去享用了一顿午餐,其他时间都在挑选书籍。到了下午四点左右,他才抱了二十多本书心满意足地回了家。周煜读书很快,加上本身知识基础就比较深厚,这二十多本书他只需要一个月就可以看完——平均两天就能看完一本。
  回家之后,周煜迫不及待地吃饭洗澡,然后就拿了书坐到床上去看了,这么一看就是一晚上,到了十点多钟,周煜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钻进被窝里呆着阅读后的美妙心情进入了梦乡。
  吃饭—看书—睡觉,周煜过上了如此悠闲的生活,所有的来电、来访都由管家挡着,只有要紧的事管家才会通报。不过事实上周煜一般来说是不会碰上什么重要的事情,这时候正是三月底,那些王公贵族都没有在这时候举行宴会的理由,大夏龙雀有副总裁打理着,他这个总裁根本不需要插手,还有那些拉拉杂杂的事情,管家总是能处理得很好。

  和好如初(1)

  看书的生活持续了三天,没有任何人打扰周煜,连隔云一雁都没有打电话过来。直到某一天,周煜被秘书告知他明天要出席大夏龙雀每季度例行的总结会议时,周煜才从文字的海洋里抽身。
  这时候,周煜已经被阅读的快感洗刷得神清气爽,所有郁闷都不见了。
  周煜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看过书了,自从认识了隔云一雁,周煜消耗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隔云一雁和大夏龙雀身上,虽然他可能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事情要去做,但是仅仅是和隔云聊天,就能让周煜在不知不觉中过完一整天。虽然隔云很博学,但只要是两个有独立思想的人进行交流,就必然会有矛盾和分歧,思想的碰撞是一种乐趣,但是对于并不是纯粹学者的周煜来说,老碰撞也是会伤身的。
  开会的前一天,周煜打开邮箱的时候看到了来自隔云一雁的两份策划书。
  周煜奇怪,不知道隔云一雁又策划了什么,打开看了,却惊讶地得知隔云一雁竟然计划开设一家研究所和一家医院。
  医院和学校一样都是小规模的,试验性的,高投入,高成本,采用国际最精尖的医疗设备打造其高端技术水平,主要收取疑难杂重症病患,也收取普通病患,但收费高昂。
  还有那个研究所,研究所本身倒没什么,主要是材料研究和机械工程学方面的研究,大夏龙雀名下有各种各样的研究所,独立设立一个出来也没什么。不过现在这个研究所是隔云一雁投资的,隔云一雁占了70%的股权,大夏龙雀以技术入股仅占30%——那个医院也是如此。
  大夏龙雀对这两个机构都没有管理决策权,管理决策权全权交予隔云一雁。
  周煜看得一头雾水,不晓得隔云一雁为什么突然想搞医院了,虽说现在医院也是颇为赚钱的行当,不过大夏龙雀好像没必要去插足吧?!
  真是相当莫名其妙。
  周煜给隔云打电话,他心里积压了不少问题,他有必要弄明白,虽然大夏龙雀的技术走向周煜并不是很关心,但他作为董事兼总裁,就算是挂名,也不能在别人问及自己集团的时候露出一脸茫然吧。
  “隔云,你能给我解释一下,你建立这个研究所和医院的意思吗?”周煜问得不算委婉,有时候直接的问话也是关系亲密的表现,“这次这个计划很突兀,我从没有听你说过。”
  隔云听完周煜的问话,安静了一会儿,才说:“本来这件事是想等过两年我自己研究透彻之后再进行的,不过……我有点等不及了。”
  “嗯?”周煜没听明白。
  隔云安静了一会儿,突然问:“煜,我有点想见你,你想见我吗?”
  想见我?——周煜愕然,他差点无法反应出隔云话中的意思。
  周煜顿时忘记了先前的不爽快,笑道:“我当然想见你!我非常期待你的到来,我们可以睡在一张床上面对面地彻夜聊天,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隔着一个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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