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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杀-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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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刚说完,一群手持利剑的侍卫跑进来。
  我三两招夺过一人的剑,噬血剑法,整个噬血盟的人都会,日显是暗部之最,唐宁与之媲敌。灵芝的医毒术出神入化。我是暗器这王。但是我的剑术并不差。
  我是追求完美的人,噬血剑法本就凌利,我则将之改得更加华丽,死在我的剑之下的人,强此形容:华丽而残酷。
  
                  魔鬼无爱
  剑出剑收,凌利的剑锋在空中划过一丝丝腥红。我的剑招每一式都美丽犹如舞蹈。脸上带着鬼魅的笑,惑人心神。
  是妖?是魔?两者都有,却独独不会是神。因为神,是不会有那种倾倒红尘的表情,神的表情永远是清冷而带着怜悯的。而我,正在为杀戮而笑得美丽。
  噬血剑便到第三十二招的时候,我扔下剑,长袖一挥,飘然而去,随带着劫走了烈天洛的龙袍。
  “烈天洛,你欠我的一万两银子,他日定向你讨还。”我不怕死地扔下这一句。纵身一跃,跃出牢房。
  刚出皇宫,陆少宁就突然出现了,让我不得不怀疑他是属鬼的,阴魂不散。
  “今天的表演很精彩。”他意有所指,拍手赞道。
  我斜瞄了他一眼,“过奖。”转身与他并肩而行。
  对于我的轻描淡写,陆少宁也见怪不怪了,十年来,似乎我从未真正生气过,对于恶言相击,我冷笑以待,对于噬血盟中想暗杀我的人,我直接灭口。却不是生气。
  “阿七,你知道义父说过,若用一种动物来形容我们五人,他如何说的吗?”
  我看向他,摇摇头。
  “我是狐狸。”
  我点点头,“的确挺像,擅长算计,跟风远山差不多,只是修行不及那一只而已。”
  “而蓝胜意是老虎。”
  “勇猛有余而智力不足。”我接口道,南王蓝胜意,平时像只猫似的爱粘人,但生起气来认真的时候,是个噬血成狂的残酷份子,但若是对上稍稍有点计谋的人,他定吃亏。
  “西王风香凝,是鹰。”
  我没见过那个传说中的女人,对此不发表任何意见。
  他似乎想起西王从未回噬血盟,她在外面有她的天地,从来都是教中人去看她的。她又补了一句:“西王看人很准的。”
  我点点头,但聪明如他便知道我对此并无兴趣。便继续说下去。
  “北王日显,是一条龙,太骄傲。”只是骄傲吗?我觉得他有一种属于强者的温柔。
  日显的武功是噬血盟最强的人,他对任何人都是冷冰冰的,似乎只有我逗他的时候,表情才会软化。但凭他从来没有受过伤的强,目中无人的傲。所以将他比作龙,我并不意外。
  “而你,没有王座,都得到义父和暗王重视的人。你觉得可以用什么动物来形容你自己呢?”陆少宁又露出狐狸特有的微笑。彬彬有礼地问道。
  我看看天,这个问题不陌生,当年王是这么说我的,“是豹吧。”庸懒时自有迷人风情,凌利时美丽而残酷。静时高贵典雅,动时风驰电掣。
  “我一直都相信,是人都会有软弱的一刻,但这个定律在你身上,被彻底打破。就算是日显那么骄傲的人,也有弱点,而你,却是一点软肋也没有。阿七,你为什么叫阿七。”
  这么美丽的名字,这么温馨的名字,这么温暖的名字,为什么会在这样的一个人身上。
  “而如此无情的你,竟让那么多人忍不住为你着迷。”陆少宁抚着我的脸,“日显爱你,灵芝爱你,你却不爱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竟然还能毫不在意地和烈天洛上床,阿七,你倒底是个怎样的人?或者,怎样才能得到你的爱?”
  我嘴角勾起一丝邪魅的笑,“陆王,这些话,阿七是不是应该认为您在吃醋?”花从中行走而不沾露的我,没有顾忌地开着玩笑。
  所以说,你们不够我坏,我对你们好,带给你们快乐,得到了你们的爱。但你们又何偿对我不是迁就万分,宠爱有加,但我却没有付出爱。因为,我是个彻头彻脑的大坏蛋。无情无意无欲无爱。
  “阿七不是不爱,而是不懂,什么叫爱情。”王一直都很宠我,我以为他是爱我的,也许是亲人般的爱,还是有的。但最后,我还不是死在他的手下?龙大少爷也是宠着我的,虽然我一直都以假情假意去享受他的宠爱。但他亦在我的耳边说过无数遍爱我。可是爱是什么?是花前月下牵牵手?谈谈心?是周末的时候在影院相依而坐,在路灯下亲吻?在混进贵族学校的那一年,我尝过正常人的恋爱方式。牵手,亲吻,约会。游乐园,电影院,河边,自行车,衬衫裙子。所有的关联词对我来说如同遥不可及的童话。我生命中两个重要的男人,有着不同性格却同样狠心的两个人,最后都为了自己,而决定除掉我。这就是所谓的爱吗?
  爱情,倒底是什么?
  
  看着我出神,也许眼底还不小心流露出迷惘,陆少宁什么也不说,拍拍我的肩,“任务完成了,我必须回山庄复命。你呢?是否决定与我一同回山庄?”
  “不了,我还有事没有做完,你回去若见到灵芝,便让她来烈京寻我。”
  “好,你保重。”话刚说完,陆少宁立刻发现他说了一句废话,凭我的狡猾程度,要抓我,还不是那么容易。“还有,不要伤害灵芝,她只爱你。”
  只爱我?噬血盟里,只爱我的人,又何止灵芝一个?日显何尝不是?不同于日显和灵芝,蓝胜意虽然对我有意,但以他的为人,移情是很容易的事,但又怎样?我给他们的快乐,光明,温柔,和没有一丝算计,是一种慢性毒药,麻痹他们的心神,我给他们的印象,是一个绝不会算计他们的人。但他们何尝知道,我从一开始就在算计,算计了他们的爱情。
  他们爱我,我却不爱他们,我可以一直都对他们那么好,但却不会付出爱情。就像对于烈天洛,我付出了身体却没有付出感情。
  “如果有一天,她成为别人威胁我的对象,我第一个杀她。”
  “真是个狠心的人。”陆少宁想不到我会如此说,他愣了一下,给出了这个定论。
  是啊,我一向心狠,比任何人都要狠,所以,爱上我,注定没有结果。
  
  我借助轻功,在烈天宇的王府屋顶上拿回我的两千两银子,随便偷了一些古懂去当铺,又换得三千两。我打算拿这五千两银票却翻本。
  刚回客栈,却有一个我意想不到的人在等我。
  女子一身青衣,笑容优雅如仙,看见我,笑容展成幸福的形状,“夜公子,您回来了。”
  “清竹?你怎么还在这?”
  “公子不是让奴家一直跟随身侧的吗?”清竹笑得淡定。完全没有风尘女子的妖娆。
  “你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吗?连我的身份都不知道,便说要跟我?”我懒懒地倚在椅子上,手执玉环,露出风流天下的笑容。
  “小女子不知道,也不用知道,也不想知道,只知道,奴家此生,公子要奴家做什么,奴家都会顷尽所有去做。”
  我懒懒地看了他一眼,叹了一口气,“清竹啊清竹,如此单纯美好的女子,我不愿收你。像我这样的人,只有像灵芝那样生在地狱的女人,才能跟在我身边。我是个坏人,坏人只和坏人为伍。你我本是不同世界的人。”
  何况,表子无情,戏子无义,舞女无心,清竹,人在风尘中,竟然还能保护一颗单纯的心思,留在我身边,注定短命。
  “就算公子是坏人,清竹也愿跟随,公子不必顾及我的安危,奴家只希望能帮公子洗衣做饭,便心满意足了。”
  “相信明天,我将会成为烈国首席通辑犯,且不说不可能带上你逃亡,就算我愿意带你走,你又不会武功,我还要照顾你,怎么走得远?”
  清竹掩嘴笑,我不明地看着他:“怎么?”
  “公子自言是坏人,却处处为清竹安危着想,坏人一词,说不通呢。”
  “我不过是为自己着想罢了,我怕麻烦。”我不再理她,解衣上床。她愣在原地,看见我睡去,便默然退了出去。是的,我怕麻烦,所以我从来都是独来独往。恰巧组织里团队精神是不必要的东西。所以虽然与同事相处十年之久,都没有任何感情。
  唯一特别存在的,可能只有老板,王一人而已。
  
  次日,烈京第一个歌舞厅“夜夜迟归”高调开张。清竹是挂名老板。幕后老板,不用想,就是在下我。我想烈天洛应该不会想到,现在满京城通辑的要犯,会这么高调地在他眼皮低下开歌舞厅。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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