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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爱不欢-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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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酗酒让我感觉不妙。
  不久以后的一天,我接到一个电话,是她的,她说,林小白,我出趟远门。
  我没问她去哪里,也不知道那是她打给我的最后一个电话,这趟远门让她再也没有回来。
  她跟着姚小遥亡命天涯去了。
  当然,这些都是我后来知道的。那时,周芬娜已经不在人世了,而在她离世之后,我收到她寄给我的录音带,那里面,记下了她和姚小遥的爱情和亡命天涯的原因。       
亲爱的小白:
  我想在有生之年应该把自己的故事讲给一个人听,让她懂得,我,虽然是欢场女子,但也是如所有女孩子一样,也可以为爱生,为爱死。
  一九九六年,我是姚小遥的马子。
  像所有有钱人一样,他喜欢带着年轻美丽的女人充台面,浓妆艳抹,分外妖娆。但我和别人说我二十五岁,因为化了浓妆,我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大,更因为丰满,我总是成为被男人调戏的对象。
  这没什么可悲哀,没有钱才悲哀。
  十七岁,我学会抽烟打牌,跟着男人到处跑。但遇到姚小遥之后,我知道他是我的最后一站,人的感觉是很奇怪的,我一瞬间就爱上了他,不管他是不是爱我。
  而我吸引他的无非是一张脸,我是很媚的女子,至少,我可以留住他的身体。
  他不许我再让别的男人看我,不许我再去赌场发牌。我常常跟在他的身边,去打高尔夫,或者出席宴会,他是生意人,搞房地产,就是如果有一条小河沟就叫成“塞纳河别墅”,有几根小树就叫成“维也纳森林花园”的那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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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周围有很多女人,我不是唯一的一个,但他就喜欢带着我出去。而且,他不许我再穿暴露的衣服,他喜欢我穿白衣白裙,虽然我的后背上有刺青,我的胸上也有刺青,他试图给我洗掉刺青,但试了几次都是枉然。
  但我知道他不爱我。
  因为他总是很轻视地和我说话,那样的居高临下。比如,他说,马子,来,让我拍拍屁股。
  那时,我总是媚笑着过去,然后让他来拍屁股。
  如果他愿意,他还会让他的生意伙伴也来拍我的屁股,在他那里,我只是一个玩物。是啊,他这样的男子,怎么会娶我为妻?我只是他寂寞时的一个性伴侣,在做爱时,我喜欢叫,其实我一直是装的,我不喜欢做爱,如果不被这个男人爱,即使做爱又有什么用?
  装,是为了讨他的喜欢,至少,我喜欢他的钱。
  我们之间,曾经没有爱情。
  所有的人都知道,我不过是一个男人的点缀,如果玩腻了,他可以一脚踢开我。
  我和他,都是戏子。谁入了戏,谁就会输得体无完肤,有人告诉过我,我们这种人,不能动真情,否则,会把命都搭上。尽管说得有些严重,可我知道,爱情于我们而言是奢侈品,穷其一生,我们还可能找到那个为之生为之死的人吗?
  何况,姚小遥这样轻薄地对待我。是谁说过,如果爱一个女人,就会尊重她,对我,他从来没有过尊重,只是调戏,只是玩弄!所以,我花他的钱,花得狠,去巴黎春天刷卡,我一次刷过三万块!一件裙子,不同颜色的我可以买十件!爱他妈谁谁,不花他花谁?
  跟了姚小遥几年,我一直在挥金如土,反正他有的是钱,反正我是他最年轻最漂亮的马子。
  如果还这样下去,也许他很快就会厌倦我,也许我也会离开他,一个更有钱的新加坡商人看上了我,虽然年龄大些,已经快六十岁了,可我能做他的太太,他的太太去年得癌症死了,我不能一辈子都做一个人的马子,我要做太太。
  那时我已经动了离开姚小遥的念头。可是,倪瑞的出现让我打消了这个念头。
  倪瑞,那是姚小遥的少年恋人。从中学到大学,他们爱得轰轰烈烈,曾经被传为佳话,但在毕业时,倪瑞跟着一个美国人走了,她说,爱情只是水中月镜中花。从此,姚小遥不再相信爱情,那时姚小遥很穷,一无所有,买不起倪瑞看上的一条水晶项链,但那个美国人买得起,于是她跟着他走了。
  从那时起,姚小遥就立誓成为一个有钱人,无论用什么方法。结果,他成功了。 
  我成了他的马子,他玩弄我,让我花钱,那不过是另一种快意的释放。我,只是他一个出口。当年的那个人,是他一个失意的梦,而在她回来之后,他对我说,宝怡在国外谈生意,回不来,求你帮我一个忙,请你和我装得像夫妻,而不是我的马子,可以吗?
  看着他的眼睛,我第一次看到清澈和真诚。
  行,我说。
  我们在倪瑞的面前上演了一出戏。
  我那样深情贤良,在三个人吃饭喝酒的时候,我撒着娇,巧笑倩兮,而且,我崇拜地看着姚小遥。是的,如果我们深深相爱,这是个多么好的男子,他那样清秀冷艳,他那样飘逸空灵,恰恰全是我喜欢的。都以为我迷恋的是他的钱,但如果他爱我,是真心真意刻骨铭心的那种爱,我会为他生为他死,跟着他跑到天涯海角吃苦受罪怎么都行——如果他爱我。
  而他,那天晚上心细如发,一直给我夹菜,一直夸我的发型好看,他还替我拿纸巾,让我多吃,别怕胖,他盛了一碗银耳鱼子汤给我,说补胃的。
  我的眼泪差点落下来,如果不是演戏,这一切是多么完美!
  对面的女人很失落,是的,她失败了。看得出来,她是想来收覆水的。姚小遥说,她离婚了,跟那个美国佬过不下去了,看他发迹了,回来找他了,他最恨这种女人,情薄义凉。他后来和我说,如果哪个女人肯在他最落魄的时候与他同甘共苦,他一定会爱上她,并且,为她生为她死。
  我只记住了这句话,我知道,最心硬的人,也会有最柔软的角落。
  那天倪瑞是灰扑扑下楼的,当她的高跟鞋在锦江饭店的大理石上嗒嗒作响时,姚小遥趴在桌子上,哭了。
  他还是爱她的。
  我走过去,抱住他,他把头埋在我胸前,如一个孩子一样。
  我们继续喝,喝到都吐了。
  然后我们问彼此,什么是爱情?
  那是我们第一次提到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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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如果我们每天都和今天晚上一样,那,就是爱情。
  二〇〇一年,姚小遥的公司兵败如山倒。他被人算计,然后作黑账,被税务机关查处。后来,牵扯出他发迹的资金,好多钱是通过非法渠道得来的,比如诈骗,比如非法集资。
  在得知自己将会有牢狱之灾后,他把公司解散,然后给了他身边的人一些钱,最后,他把我叫到身边。
  芬娜,多谢你跟我这几年。
  是五年。我纠正他说,我跟了你五年。
  我一直是他的马子,充他的场面,花他的钱,我们过着纸醉金迷花天酒地的生活。这一辈子,我值了。
  再找个有钱男人吧,我的朋友中,有钱男人很多,如果需要,我可以给你介绍。
  我冷静地看着他,然后问,你呢?你去哪?
  亡命天涯。他还是不动声色,抽着雪茄烟,他的眼睛真好看,发出淡蓝色的光,他站在窗前,逆着光,我站在他身后,静静听着他的呼吸。
  走吧,他说,可惜我没有钱给你了,你还这么年轻,有着绝色倾城的美,应该不难找到男人的。
  走啊——他嚷着,别让我看着心烦了。
  我轻轻地问了一声,姚小遥,这些年,你对我动过一点心没有?哪怕一点点?
  他转过头来,笑了一下,芬娜,如果我不破败,如果我们还在一起,我想过要娶你为妻的,何况,你差点为我生过两个孩子,是我对不起你,一直是我对不起你,我一直以为我不爱你,是你贱,是你愿意死拉活拽地要跟着我的,你是我最后一个遣散的人,当我想让你离开时,我没有想到自己心如刀绞!
  眼泪突然猝不及防地滚滚而落,这句话,我等了五年了!
  我也笑了,然后抱紧他,姚小遥,让我跟你去亡命天涯吧。
  他看着我,傻孩子,别犯傻了,我成了公安局的通缉对象,抓到至少要判十几年,你说,这样一个男人还能要吗?
  他忘记了他曾经说过的话,但我没有忘记,他说,如果哪个女人肯在他最落魄的时候与他同甘共苦,他一定会爱上她,并且,为她生为她死。
  我愿意跟着他,不怕变老变丑变脏变黑,只要他爱我,我愿意。
  他把我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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