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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川-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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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不,应该说是所有的人眼里都是那么的重要,这让再次我深深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重视自己的人,依赖自己的人,当然还有仇视自己的人,因为有了这些人活着才会有活着的感觉。



  “那个,大人?”来特的呼唤打断了我的思绪。



  ”怎么了?”



  “您有什么心事吗?”



  “啊?!”



  “因为您一直在笑的样子。。。”



  我笑了,不过那有怎么了?他一说我才注意到,周围的人都目瞪口呆的看着我,那种表情,傻傻的,很搞笑。不过我还不会不知道这种表情代表着什么,只是自己一时之间忘记了克巴特公爵是个如此引人注目的存在啊,他的魅力已经到了男女通杀的地步了。



  “没事,只是想到了很令人高兴的事而已。”



  “。。。是吗?”



  有个这么特别的主子,不知道他是觉得麻烦还是自豪呢?



  “呐,来特,做我的侍从是不是有很多的麻烦?”



  “怎么会呢?”那个正在帮我换下正装的人并没有停下手头的事情。“大人为什么要这样问?”



  “因为我实在是个很任性的人吧。以前我为人处世实在不够圆滑,总觉得只要自己高兴,怎样就好,根本不顾别人的感受,得罪了一大帮人也毫不在意,结果却连累了身边的人。那些人因为我的身份不敢对我怎么样,所以把火气转嫁到你的身上。你手臂上的那道伤,不是什么自己不小心摔倒结果划破而是别人暗算的吧?不止那个,以前好多次受伤也是由于这个原因吧。可是你一直以来都没有抱怨过。这些事情我也一直都知道,只是自己的性格就是这样了,也就没有多大在意。可是,以后有了这种事情还是希望你来告诉我,你跟在我身边那么多年了。除了姐姐之外,你就是我最亲近的人,我不希望自己的亲人因为我的缘故而受委屈。”



  正跪在地上给我系鞋带的手停了下来。漆黑的眼睛抬起来紧盯了我一会,里面流动着的是惊诧,还有深深的感动,甚至觉得隐隐可见泪光。



  “只要。。。有了您的这番话,我又有什么可抱怨的了呢!”



  排排他的肩膀,我开始觉得,自己是不是拥有笼络人心的天赋呢?



  躺在床上,虽然已经过了半夜,可是还是没有什么睡意。身体已经完全的复员了。而且这几天也陆续接受了一些人的拜访。身居高位的官员,朋友,还有其他各国的使者。这些人的到来让我进一步认识到自己目前所扮演的角色的分量,也略微产生了一些担忧,比如说自己到底能不能胜任之类的。



  不过,真正让我觉得头疼的是今天来的那个人,科伊安子爵,“我”以前的情人!真是烦啊!老实说他本人在今天的见面过程中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举动和言辞,只是很普通的朋友间的慰问而已。而且子爵本人年轻英俊,文质彬彬,言辞幽默,是那种一见就会很容易的让人产生好感的人。对于那些前来拜访的人,我都会自动在克巴特公爵的记忆里查询对方身份。可是看到他的时候,我的脑海里竟然就浮现出了他和我在床上赤裸纠缠的画面!“想起”那张现在看来如此理性的面孔在那个时候的陶醉撩人,他此时如风一样悦耳的声音则变成了淫荡热情的呻吟的时候,我简直是尴尬的想要一头撞死的!外界传言,公爵是为了避免结婚才故意和男人勾搭不清,结果这个家伙是真的彻头彻尾的同性恋!当那些暧昧的记忆自动跳进我的脑子里的时候,我简直想跳进地狱里掐死那个家伙了!然后再仔细的回想一下,这个家伙的性伴侣根本就不止这么一个,而且说起来都是和他关系密切的好友,部下之类的。根本躲不掉啊!烦躁的抓抓头发。可是,更尴尬的事情还在后头。在那些画面出现在我的脑海里的时候,我竟然有了一种口干舌躁的感觉,心里痒痒的,而且觉得下腹传来一种奇怪的感觉。我虽然曾经是女孩,没有过男女经验,可是理论的经验却不少,对于A 片也不是没有见识过,所以当然不会不知道这种感觉是什么。可是。。。为什么会这样?!竟然在那个时候就有了生理反应!我想我当时的表情一定很精彩,而且科伊安他一定已经看出来了。因为他走之前说的一段话让我连站起来都不敢!



  他说:“您还是不要起来送我了比较好哦。如果您需要的话,科伊安可是随时愿意为您‘消夏’哦!”



  难不成,克巴特公爵公爵的意识还残留在我身上,所以会不由自主的产生反应吗?那我以后启不是要呕死!



  第二天的天气很好,所以想出门走走,来特建议去骑马。因为母亲的英国血统,贵族的孩子基本上都会一点马术。也幸好是这样,不然若是以后发现我这个赫赫有名的战神竟然不会骑马,那启不是天大的笑话。虽然说有了他的记忆,不过“知道”和“适应”毕竟不是等同的。就好象你知道了如何游泳,可是一旦被踹下水去照样沉下去是一个道理。而且回想起来我的剑术也很棒,虽然和这边的剑法略有不同,不过至少真的上了战场也不会有多大的问题。



  第一次见到克巴特公爵的爱马炫日的时候,我不由得从心底大大的赞叹了起来。实在是一匹好马啊!黄金色泽的皮毛光滑油亮,肢体结实有力,要是带到赛马场去,绝对是一匹能够得冠的良种马!看见多日不见的主人,炫日高兴的摇头摆尾的嘶鸣起来。拍拍炫日的脖子,我翻身上了马背。男人和女人到底有天生的体格上的差别。以前我的身材太过娇小,只有165CM,想要轻松漂亮的越上马背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哪像现在,手长腿长,轻轻一跃就上去了。



  骑着炫日在跑马场里转了几圈。虽然是王家的场地,可是毕竟是在宫廷里,场地再怎么大也觉得小。所以想去城外转转。王都的周围是一片平原,最适合骑马了。听见我的建议,来特很明显的不赞成,我也很明白他是受了上次刺杀事件的影响。总不能因为这样所以就一辈子不出城啊!而且战场上我一向都是站在最前沿的,那岂不是更危险。好说歹说,在同意了带上十几个护卫的情况下,一群人浩浩荡荡出城——散心去!



  耳边呼啸的风声,和着快速而有规律的马蹄声,周围的景物快速的倒退着。炫日果然是一匹万中挑一的好马,在十几匹马都全速奔跑的情况下很简单的就将其他人甩在了后面。享受着这种感觉,虽然以前坐的车的速度远远快过炫日,可是这种生命的感觉却是坐在车子里所不能媲美的。很快的,炫日就穿过平原,跑进了迷雾森林。当我意识到周围只剩下我这一个人的时候,炫日早就带着我深如了森林了。



  也是一座非常古老的森林了,在这座城市开始出现之时,她就已经在这里了。会叫迷雾森林,是因为在这座森林里无论外面是怎样的天气,这里始终飘着雾气,时浅时浓,浓的时候连自己的脚都看不见。许多年来不知道有多少人因为在森林里迷失方向找不到归途死在里面。可是这座森林包围了平原,想要进入王都就必须穿过森林,所以,200多年前,第4代的国王在森林里修建了1条道路,是要想平安的到达王都的唯一的一条道路。



  不过很明显的是,炫日今天并不是从这条路进的森林。或者说,在过去不知多少次进迷雾森林都不是通过那条路。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我”都没有在里面迷路过,每次都是平安无事轻轻松松的出来了。



  注意啦!另一位主角很快就要出现啦!



  记忆中自己已经好久没有踏进过这片森林了。不知为什么每次一踏上这片土地,无论多么焦躁的心情都会平复下来。泛着浓浓的泥土气息和着书页的味道的空气围绕在周围。这里是克巴特儿时的乐园。和所有的小孩子一样,克巴特同样是个不安分的孩子。这片森林更是他的探险乐园。遁着熟悉的感觉,我缓慢的穿行于其中。虽然是一座历史远远久于王都的森林,拥有许多需要几个成年男子张开双臂才能合抱住的巨木,这片森林中的灌木并不是特别的茂盛。



  既然来了,就要好好的看一看。知道在这个森林的深处的一小片空地上,有一处用石头垒起来的小小的池塘。规则的排列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人为的,但在克巴特第一次看见这个池塘的时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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