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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神王的传说-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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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左边那人,俊美的长相、圣洁的气质,要多迷人有多迷人。”另一少女一眼就相中的兰帝斯,看来这类型的男子是她的最爱。
  “我比较喜欢右边那个,一脸的邪魅和帅气,往那一站要多吸引人有多吸引人,不用说他肯定是个情场老手。”这位少女不得了,居然是喜欢花花公子这类型的。
  “哎……知道他是情场老手,你还喜欢他啊!”先前那个喜欢兰帝斯的少女不解的问她。
  “呵呵……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嘛!他最适合做情夫了。”这位相当的开明,还没嫁人就想到情夫的事了。
  以雷斯三人的能力又怎能听不到这些少女对他们的评价,所以在听到她们形容兰帝斯和谢菲尔特的话后表情都有眯怪怪的。
  兰帝斯的评价还好说,他一直以来都是用圣洁来蒙人的。可是谢菲尔特的评价却让他哭笑不得,特别是当他看到雷斯投过来的那怪异的眼神时更是有种仰天长叹的冲动。
  天啊,要是雷斯误会了该如何是好啊?谢菲尔特现在是悔得肠子都青了,没事干嘛提议三人出来散步嘛,现在好了被这群女人一说他在雷斯心中的形象肯定就是个花花公子、负心汉了。
  但是他多心了,现在的雷斯还没有开窍。就算他再多花心,雷斯也不会去跟他计较的,基本上他都是无视二人找女人的举动。要知道在二人还没有发现对雷斯的感情时,已经去找过几次女人了。
  按他们那时的说法就是:女人好比调味品,有时还是需要的。
  不过雷斯听到这话都只是一笑了之,对他来说女也好、男也好都是敬而远之的。
  “我却喜欢中间的那一个。”一道亮丽的声音打断了雷斯三人和众人的思绪。
  中间?左右看了一眼,雷斯发现这声音说的人正是他自己。
  什么时候他也受到女人的亲睐来着了?以前只要和兰帝斯、谢菲尔特他们走在一起,基本上他都会被人无视之。本以为今天也会这样,那想到现在跳出了一位美丽的少女说喜欢他。
  其实是雷斯自己太过妄自菲薄了,他本身只要是不与兰帝斯和谢菲尔特站在一起,还是相录引人那里怀春少女的。光是他那温和儒雅的气质就很是迷人了。
  但是奈何兰帝斯和谢菲尔特的光芒太盛,在两上太阳的照耀下月亮能不黯淡无光吗?
  所有的人都被太阳那强大的光芒给吸引住了,又怎么会看到清洁的月亮呢?
  不过,这一切在今天都不一样了。终于有人注意到了这颗被掩盖住光华的玉月了。
  “他?很一般啊?看出不有什么值得人喜欢的地方(喂喂,有必要这么直接吗?好歹我儿子长得还算不错嘛!)。”旁边的女学员上下打量了一一翻雷斯,几瞧出他有什么特别的,不知道这位少女为何而喜欢他?
  “他会是个好丈夫。”美丽的女学员坚持自己的意见,她的脸上有着少少的得意。嘻嘻……只有他看出了雷斯的不凡。
  “好丈夫?”听见这句的众人一愣。
  “嗯,母亲大人说过,这只样的男人才值得女人喜欢。”这位女学员的眼里散发出了让人不能忽视的光芒,她决定了要倒追这个男生。
  而听到这话的雷斯有点傻眼了,他从来不知道自己能得到这么高的评价。
  “仔细一看,的确是如此呢!温柔、儒雅,还有谦和,这些都是值得人注意的。虽然长得不是很帅、很俊美,只能算得上清秀。可是他的脸上却透露出一股让人值得任力的气质。”另一位女学员突然笑着说道,她也决定了要把这位难得入眼的男生追来做她的丈夫。所以她向第一位发现雷斯好的女学员发出了势在必得的气势,二女之间的战斗就此拉开了。
  就在二位女学员发出热烈的追夫誓言后,战火迅速的席卷了整个奥森学院,不管男学员也好,还是女学员也好都分成了两派,支持两位少女追求雷斯。
  而雷斯三人却趁众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的溜走了,他们没想到只是出来散个步却引发了学院大战。最让兰帝斯和谢菲尔特顾郁闷的是,这引发的人还是一直来以他们认为最为安全的人。
  “没想到雷斯的好也被人注意到了。”谢菲尔特真想现在冲出别墅把那个看出雷斯这个被隐藏的月亮的女人给杀了。
  都是因为他,才把雷斯这个他们一直藏着的美玉给暴露了出来。要知道他们为了不让众人注意到雷斯,只要是三人呆在一起,都会散发出引人注意的气势,为的就是不让大家看到雷斯那特别的一面。
  雷斯的好,只有他们注意到就行了。
  “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了,我们最主要的是现在拖住雷斯不让他出门。”兰帝斯皱着他那双好看的眉毛,在想要用什么样的事来引开雷斯的注意力,不让他去看那些美丽的女学员。
  今天那两个要追求雷斯的女学员长得可都不错啊!
  “给他搬一堆书回来,他绝对不会出门的了。”谢菲尔特对于雷斯爱书这一点可是相当的佩服,只要是书拿在手里都能看。不管是不是值得一读的书,他都要细看一遍。用雷斯的话来说就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这黄金屋他知道是什么意思,就是一屋子的黄金嘛!这是这颜如玉又是什么意思,他想了很久都没有明白是什么意思。
  不过他不沮丧,因为兰帝斯和他一样都不明白雷斯说的很多的话的意思。
  用雷斯的话来说,他们这叫代沟。不过,这代沟又是什么意思啊……谢菲尔特又被雷斯的话弄得抓狂。
  先不管他们在这里如何的纠结,如何的想辙。雷斯却在自己的房里挂出了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反正对他来说有书就行了,其他的都可以忽略。
  不过,为什么今天在听到兰帝斯和谢菲尔特受众女学员欢迎时他的心里居然闪过一丝的不快。把手中的书放在腿上,雷斯望着窗外,才发现下雨了。
  放下书站起来,走到窗前打开窗子。一阵下雨时特有的青草味闯入了他的鼻子,他有多久没有这么看雨了?
  自从他游历开始,就没有像现在这样平静的看过这种大自然的天气变化。
  “滴答,滴答,下雨啦,下雨啦。
  麦苗说:下吧,下吧,我要长大。
  桃树说:下吧,下吧,我要开花。
  葵花子说:下吧,下吧,我要发芽。
  小弟弟说:下吧,下吧,我要种瓜。
  滴答,滴答,下雨啦,下雨啦。”在前世小学一年级学的课文,本来以为早就忘了。但是现在却知道原来一直深埋在记忆里。
  还记得那时刚一拿到课本,字都认不全却乐得比什么都要高兴。小心翼翼的用老师他们教的方法给课本包上书皮,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好书。往往一学期结束了,课本里面的书页发黄了,课本外面的封面却还是跟新的一样。
  想到那时每天最讨厌的就是老师布置的背课文了,老是记不住。明明只有几句话,背起来比文言文好像还难记似的。
  可是当自己长大后,再回过身一看发现以前的自己显得是那么的调皮不认真的上课。一想到小时候挨的板子,那手心就忍不住的痛了起来。
  当初老师他可是用竹条来打的,而且那讲课台上的竹条还不只一根。谁让咱老家不缺竹子呢!走哪只要手一伸就是一根好使的竹条。
  那时的自己还很天真的和同学们想去把老师的竹条藏起来,可是等他们一上课时却发现老师的手中又有了几根新的竹条。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小的只好乖乖听话啦!
  为什么人总是要在失去后才知道珍惜呢?以前他从没有想过今天的自己会这样回忆以前的生活。就算他现在想通了留在这个世界,可是他又怎能抹杀掉前世那个独特的家乡的记忆。
  呵呵……今天的自己好像特别的多愁善感啊!雷斯苦笑,是因为这难得的下雨天吗?伸出手接住落下的雨滴,看着雨水从自己的手中流走。
  如果那天他没有在雨中急行,是不是就不会被雷给劈中。这样他是不是就不会来到异世了?
  雷斯轻叹,那里有那么多的如果。人生跟这天上落下的雨水一样落在地上很快就会消失,所谓的覆水难收和时间一样是一去不回头的。想要再重头来过,已是不可能的了。

  第 42 章

  麻烦,真是麻烦。怪不得前世的人说,一个女人还不算烦,二个女人基本就可称得上是麻烦了,三个女人要凑一堆,你还是自己跳楼死了还来得快些。
  “圣雷,你有什么话要说吗?”蒂娜飞到雷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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