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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猎美男之古旅-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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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致盎然的唱起了歌。别说,这山里的唱歌效果竟然和KTV不分伯仲,大概是回音效果好,我觉得我的歌声从没有如此嘹亮过。看来这“山歌”就得在山里唱才好听嘛。我先来了首《唱支山歌给党听》,因为这首歌最贴切我现下的心情。我这可是比真金还真的货真价实的“山歌”啊,告到消费者协会也不怕的三保产品。接着我又唱了喜欢的日剧主题曲、TOP10的德文歌曲和经典欧美金曲,忘词的时候我就哼哼过去,嘿嘿,反正没人听过原版的。
  小牛子听第一首中文歌的时候神情静如止水,但听到后边外语歌曲时,忍不住朝我看了过来,带着一分疑惑,一分欣赏,还有一分回味。
  小样儿,终于了解我的魅力了吧。真想拉过他的下巴,凑近他的唇,调戏他说:“有没有倾心于我?”但是这念头只能在脑中演习一下,并不敢真正实施,怕唐突了纯情小伙儿。(作者:女流氓。=_=
  
  ,留学时怎么没发现你这本性呢,是不是好不容易毕业了,又被我弄到古代来,受了刺激?!女猪:不懂了吧,这叫敌进我退,敌退我进,国外的哥哥们太热情了只有我退的份,没机会表现我进的潜力啊。)
  仔细打量一下小牛子,身材魁梧,体魄健壮,平凡的脸上却有着一双比静夜中的大海更为深沉的黑眸,蕴藏着难以揣度的平静深远,而且又是那么的似曾相识。
  就在我唱得口干舌燥之时,小牛子默默的递给我他的水袋,这份体贴让我着实感动了一下。一个男人能细心若此实属难得,实在却又不花言巧语。我拿起水袋咕咚就是两口,(咕一口,咚一口,正好两口)然后递还给他,本以为他也会喝上一口,没想到他犹豫了一下,就把水袋收了起来。
  不唱歌了,才发现两人都默不作声是件很枯燥的事。耳边是鸟儿清脆悦耳的啼鸣,空气中飘溢着怡人的花香,外界环境都这么罗曼和蒂克啦,但是主角是他的话,爱情故事还是不容易上演。
  默默的走了很久,我开始感觉有些疲倦,脚步也不象唱歌时那般轻快了。路边的景色看久了也就失去了新鲜感,又是这样的闷头走路,让我尤其感到脚步沉重的趋势。小牛子察觉了我步伐的减缓,便也调整步幅,配合我前进的速度。
  我首先打破沉默,“我们什么时候能到有草药的山?”
  “今晚。”
  “晚上采药吗?”
  “明天天亮采药,然后下山。”
  之后又重新陷入沉默。渐渐的,脚越来越痛,我的眉头越皱越深,面露痛苦之色,最后终于换来了他的主动说话,我的苦难也算终有所值。(你秀逗啦,自残换红男一言啊。)
  “怎么了?”
  “我脚大概起水泡了,能不能休息一下再上路?”
  “前边有个小溪,我们到那里歇。”
  到了小溪边,我一屁股就坐下了,他一愣,我这才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想想在现代这举动也没什么,到了古代大概就被划分为举止粗俗了吧。我小心翼翼的脱掉鞋,果然起血泡了。不禁怀念起现代的美好生活,飞机火车汽车自行车,我想你们!!(作者:人家一般穿越时空了,第一个都是想念父母和爱人,就你这怪鸟,第一个竟然想交通工具,你父母是白养你啦!=_=)
  这布鞋虽然纳了鞋底还铺了鞋垫,但是哪能和旅游鞋相比。就穿着这样的鞋,走了比军训拉练还要长的路,而且还是山路。我现在的痛苦,我脚的惨不忍睹,以及我对交通工具的无比思慕,你们终于可以了解了吧!
  “我的脚都起血泡了。”我伸着脚丫子就想给他看,这时才发现大概从我脱鞋的那一刻起,小牛子早就把头扭过去了。记得我奶奶曾说,在古代,女子被男人看到了脚,就要嫁给那个男人。不过她说的是大家闺秀,我在这里也就算个乡村野妇,不做数。
  把脚泡到溪水里,清凉的感觉渗入我火辣辣的皮肤,疼痛即刻缓解了许多。
  “小牛子,你就这样扭着脖子到什么时候啊,小心脖子抽筋,其实我不介意的,再说这里就咱俩,你不说,我不说,谁又能知道?”
  脚终于不那么生疼了,我趴在溪边洗了把脸,又用手掬了把水喝,立时觉得全身舒畅清凉。(作者:洗完脚又洗完脸才又想起喝水,这洗脚水和洗脸水就这么有功效啊,还喝得你浑身舒畅。)小牛子终于也走了过来,用手捧着水喝,然后拿出水袋盛满。(女猪朝作者大吼:看到没?小牛子比我狠,装了我的洗脚水,留着以后慢慢细细品味呢。作者:)
  我坐在溪边的草地上,小牛子递了个馍馍给我。我觉得有点干,就边吃边拿着水袋喝我的洗脚水,小牛子却只是干干的啃着馍馍。难道他也意识到这是我的洗脚水了,让我自产自销?看不出来啊,他还猴精猴精地。(作者:小牛子才没这么想呢。)
  “你方才唱的歌是哪里的话?”咦,天下红雨了吗?小牛子竟主动和我聊天?我一时间竟呆住了。
  “咳……”他见我对着他发呆,有点尴尬。
  “哦,那是古神语,远古时候神仙说的话,快失传了。”我意识清醒后,赶紧作答。(作者:=_=
  
  你可真能胡砍,都快失传了你还会?!女猪:反正这里没人能拆穿我的谎话。总之,等我忘了外语了,就意味着这神语是彻底失传了。)
  “歌很好听。”小牛子诚恳的说。
  他对我会古神语竟毫不置疑?好象情理之中似的。
  小牛子拿片树叶放在唇间,吹起了曲子,音质清脆悦耳,竟然把我刚唱的歌曲全都吹了一遍。不是全部,除了《唱支山歌给党听》他没吹。党啊,我对不起您,我没把歌颂您的这首歌唱好,所以他竟然没记住。转念一想,这是我唱的唯一一首中文歌,也许他懂得词中意思,所以反倒没上心去听。
  话说回来,小牛子也不简单,拿片叶子就能把声音吹得如此嘹亮,从声学的震动来说,他嘴上的力量可不一般,吐出的气也绝对有力度,肺活量看来不小。按此推论,那接吻一定有力且持久。(作者:你个色女在想什么,如果你教授知道你学物理就是为了分析亲吻效果,非被你气死不可。)
  小牛子的脸渐渐浮上诱人的红晕,难道吹得气闷了?哦,原来是被我盯着他嘴唇的眼神看得不好意思了。那也不能怪我啊,谁让你长得唇红齿白诱人犯罪的。再说了,我刚才绝对是抱着科学探究的态度看你嘴唇的,不带任何Se情目的。
  我移开视线,低头看着自己脚底的血泡。小牛子停了吹曲,不知道从哪里翻出根银针,“得把血泡挑破上药。”说着就想用手抬起我的脚,迟疑了一下,终究没下去手。
  我瞧着这个着急啊,我等看病呢,大哥,别蘑菇啦,我是急诊!索性自己直接把脚伸到他手里,他被我这举动着实吓了一跳,眼睛瞪得大大的。我懒得和他大眼瞪小眼,把眼盯在脚上避开他震惊的目光。他随即也恢复了常态,右手扶着我的脚,左手用银针给我挑血泡。我感觉到他扶着我脚的手有微小的颤抖。大哥,您别是庸医啊,用个这么小的针都颤啊颤的,跟老太太似的。
  “嘶……,好疼!”
  他抬头看我,温柔的说:“马上就好。”
  流血了!我慌忙从包袱里找出刘伯的画,暂时吸着血。
  将血泡全部挑破后,小牛子从怀里掏出个小白瓷瓶,轻轻的给我上着药,让我有似被情人呵护的感觉,不觉间失神半秒。药上好后,他又拿出一条丝质手帕,一撕两半,给我的脚包扎好。小牛子那屋家徒四壁,怎么看也不象买得起如此上好丝帕的人,难不成是人家姑娘送给他的定情之物?
  小牛子细心的给我穿好鞋后,去溪边将水袋盛满,之后回来拉我站起身,见我因站立痛苦而皱着脸的样子,也不由得皱紧了眉头。
  “我背你继续上路吧。”小牛子带着征求的口气问我。
  “好。”我巴不得呢,于是我爬上了小牛子的背。
  
  
                  牛郎星座
  
  背女朋友作为大学经典之谈恋爱情节,绝对是有道理的。此刻我就深陷于这种温馨而暧昧的池沼中不能自拔。静静无语,听着他的心跳,全世界似乎只剩下这最动人的节奏。他宽宽的背散发着淡淡的体热,那种有所依靠的感觉温暖着我的心。小牛子走得很快但却很稳,好似背着易碎的宝物,小心谨慎。此时虽是无语却毫无尴尬,自然得仿佛本就该这样,静静的走向路的尽头。慢慢的;我在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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