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她的秘密-第3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叔叔?我长得很老吗?现在的孩子判断能力怎么能这么差呢?

“汪克,他叫你呢!”我把皮球一脚踢给了汪克。

“小弟弟,什么事?”汪克一见年纪比他小的人,就会变成痞子的口音。

学生告诉汪克,他只是个初中生,这几天爸爸出差去外地,他忘记带钥匙,现在身上已经是身无分文了。

学生也不胆怯,接着说道:“我现在肚子很饿,叔叔你能不能借我两百块钱,让我能找个地方住,再买点吃的东西。”

中学生主动拿出身份证给我们看,以证明他没有撒谎。

身份证的背面印刷有点模糊,字还有点斜,上面说他是89年出生的。

我有种预感,这个学生是骗子。

中学生不慌不忙,像是早就排练过一样,他又拿出一样道具,一本中学生练习簿:“叔叔,你要是不放心的话,我可以给你写张借条,等我爸爸一回来,我就把钱还给你。”

这一刻,奇迹,我所说的那个奇迹,诞生了。

奇迹,奇迹,就是莫名其妙出现并让你记住的事情。

就在中学生再次从他的书包里拿出笔,准备给汪克写借条的时候,一张报纸从他的书包里掉了下来,在地上轻盈地转了个身,掠过坑洼的柏油马路。

中学生看了看,没去管那张废报纸。

这时,我要感谢我的父母给了我一双视力优良的眼睛,我看见报纸上有关医院奸尸案的报道标题。

我一脚踩住报纸,捡起来一看,是有人在停尸间里强奸了夏美的尸体。

关键不是别的,而是在于这事发生的时间,正是那天我从家里窗口无意看见夏美房间里,有个长得和夏美一模一样的女人的日子。

另一个重点里的重点,刚才我正推断着另一件信物在夏美身上,就有人奸尸。先不去管奸没奸成功这件事的性质问题,奸尸本身,是唯一能接触到夏美尸体的机会。

如果说,夏美把信物藏在了身上,连现场勘查的警察都没有发现的话,那么在法医验尸之前,只有奸尸人才有机会从夏美身上拿到另一个信物。

我把我的发现同程震和夏夕一说,当即决定同这个奸尸人进行一次非正式会晤。

奸尸人名字很好记,叫陆波。

我们本该没机会见这么变态的一个人,但偏偏他奸尸是因为梦游,问题就变得复杂起来。复杂到职能机关不开个几天大会没法作决定的程度。

我虽然不知道梦游算不算犯法,但我知道,现在谁也没法给这事下定论。

现在有了目标人物,可上哪去找目标人物呢?

程震说:“我以前有个朋友是位院长,我可以托托她的关系去找我们要找的这个人。”

没错!报纸上写着案发在区级医学院,医学界的圈子应该彼此熟悉,这跟娱乐界、体育界是一样的道理。

程震打了个电话,没过多久,陆波的手机号码和地址就到手了。

程震的工作可能是服务性行业中,唯一能和客户保持长久友谊的,真令人刮目相看。

我们干完了如此伟大的一件事情,汪克还在和中学生为借据的“据”字争论不休。

我像拳击裁判一样从中间把他们两个分开,拽着汪克就走。

走出百步开外,我们才发觉中学生写的借据还在汪克手上,上面还写有中学生的地址、电话。

汪克有点心虚,问道:“我这算不算打劫?”

程震说:“你别拿着借据去找学生要钱就没事了。”

夏夕建议汪克现在就把借据撕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汪克把收据一折,收进口袋,坏笑道:“先放着,以后有机会我再还给人家吧。”

汪克在任何事情上都不肯吃亏,我便讽刺道:“你不一定能找得到人家。”

汪克说我把人都想得太坏。

2。

倚仗程震独特渠道得到的地址,我们虽有了目标,但到达目标的路还遥遥无期。

大上海,上海大。

上海几千条复杂饶舌的路名,如果高考就单单考这些路名,绝对可以把一个正常的人搞得半身不遂。

尽管我们有四个人,但大家的方向感都跟国产导航系统似的,完全搞不清东南西北,但还都有个坏习惯——喜欢瞎指路。

越是路盲,越爱带路,大家都跟唐僧一样,没本事,却主意大。

等找到了陆波的家,我们人困马乏,腰也酸了,脚也痛了,狼狈得跟华容道上的曹操一行人有得一拼了。

不凑巧的是,我们正好还赶上了开饭时间,每家每户飘溢出可口的饭菜香。

我能忍,胃不能忍。胃能忍,汪克不能忍。

他三步并作两步,往楼上跑,嘴里说:“快点找到这家伙,把东西拿了,我还要赶回去吃饭呢。”

对我们的大敲大叫,陆波房间静如止水,汪克恨不得一个猛子扎进这潭静谧的水中。

半天不见动静,作为我们四个人里年纪最大的程震,有点挺不住了。

他说:“我看大家都累了,不如明天再来找陆波,今天就到此为止吧!”

程震摘下帽子,拔了根头顶上稍长的头发,说:“把这个绑在陆波大门的把手上,再连着门框的栏杆打个死结就行了。”

夏夕自告奋勇,女孩子到底心细手巧,这么细的活两三下就搞定了。

她拍拍手上的灰尘,说:“这样一来,他有没有回来过,我们一看就知道了。”

程震重新戴上帽子,说:“我们走吧。”

高,实在是高。

人帅又这么聪明,可惜我是男人,否则这种男人绝对会成为我喜欢的对象。

我看了看夏夕,她的双眼因为在汇丰银行大厦里大哭过的缘故,现在有一点点浮肿。

汪克的身躯阻隔了我的视线,他在我和夏夕当中一站,故作温柔地对女孩说道:“我送你回家吧!”

夏夕求助般向我抛来媚眼。

我耍酷地自顾自走下楼梯,不是我欲擒故纵,只是我好面子,不想在汪克面前表现出对夏夕极大的好感。

在无精打采的下楼声中,我们分道扬镳。

回到宾馆,也没去理睬老板,直接回了我的房间,我琢磨着夏夕现在是不是已经回到了家,或是有没有经受住汪克的蛊惑,在外面享用着烛光晚餐。

基于对夏夕现在的心情评估,我觉得大可放心,今天汪克是绝对不会有机会的。

自从成为通缉犯,卷入这起不知何时起头的案件以来,我就养成了没事瞎琢磨的习惯。

最让我难以置信的事情是我返回家寻找照片的那晚,在我家窗户前,真真切切看见了夏美出现在对面的房子里。

夏美出现在窗前的时间,同医学院发生奸尸案的时间完全吻合。

这种匪夷所思的情况下,我这个无神论者,变成了唯心主义,一度怀疑起夏美阴魂不散。变成鬼的夏美,从医学院里返回了她的家。

当确确实实的奸尸犯被我们找到时,鬼魂一说纯属我的臆想,我立刻站回唯物主义一派。

我激烈的思想斗争,比起政治老师冗长的说教,更快更有效地让我能灵活运用知识要点。估计马克思和费尔巴哈在世的话,一定能理解什么叫无间道了。

继续琢磨。

如果看见的夏美不是鬼魂,我的眼睛也不是汪克的眼睛,那么这件事就讲不通了。

如果这不是真的,会不会是我被自己的眼睛给骗了呢?

旅馆的床底下,还放着我拍的那些艳照,靠着照片上夏美留给我的密码,我追查到汇丰银行大厦门口的铜狮子,一路走来,凭的就是对美女的追求感。

翻看照片,往昔的冲动不复存在,看见夏美,只是让我有点想念夏夕了。

然而,这一点点的思念之情,还未及油然而生,我心中的一锅油就被一张照片覆灭了。

照片是我被夏美发现在偷窥的那一晚拍的,乍一看,是我偷拍夏美的照片。可就在夏美窗户玻璃上,若隐若现着一个男人的身影。

我一下子反应过来,这是玻璃反射的倒影。

在黑夜里,透明玻璃就好比是一面硕大无比的镜面。

按照这个角度来看,男人应该是在我家楼顶的水箱旁。

我又翻出几张那天拍的照片,睁大眼睛,用力分辨那个男人的身份。

没错,从体型的横截面积来看,男人正是我楼上的大汉。我拍到的是他在处理妻子尸体的景象。

最后一张照片,他极度扭曲的脸上,一双慑人心魄的眼睛,透过玻璃窗的反射,笔直射向我的镜头。

我正是在这时被他发现的。

逆向思维推理下去,既然我能通过夏美玻璃窗的反射看见藏尸的大汉,停电那晚我窗口突然亮灯也必定会被大汉看见。

之后我所遭受的一连串稀奇古怪的袭击事件,可能也是全部出自这位大汉之手。

不是夏美要灭我口,而是另有其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