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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美仙妻爱上我-第2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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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逍尘惊讶得瞪圆了眼睛,无法相信眼前的事实。遭受近乎天罚的攻击,他居然还能像个没事人儿一样站在自己面前。这家伙还是人吗?

第96章御天冰铠

不单是李逍尘,所有的观战者都对此感到诧异不已。李逍尘能召唤出雷神诛敌,就已经够令人吃惊的了。可姜峻宁在如此神威面前,竟然还能活着。这是何等的强悍啊!

要知道,刚刚落下的不是一般的云雷,而是雷神亲自降下的惊世神雷!光是寻常的一道天雷,就足以让人肉身湮灭了。若不是雷劫境界以上的高手,根本无法对抗天雷。

而刚刚姜峻宁所抵挡下的,是比天雷还要可怕的雷神之雷!

即便是秦语菲,也不敢说一定能在如此巨大的威力的雷击之下,全身而退。可姜峻宁这个没有修炼到雷劫境界的修仙者为什么能硬生生抗住这万钧一击?

答案就在李逍尘现在所看到的一幕里。

通过观察,他发现,姜峻宁全身有了微妙的变化。这个之前才被狂雷击中的男人,像个被人弄破的中空储钱罐一样,右脸颊上掉下一小块类似瓷块儿的物质。

缺失的部分露出了一个缺口。透过缺口,却只能看到黑暗,仿佛姜峻宁只是一个空壳子。里面全是空的,什么也没有。

几条细密的裂痕从缺口周围蔓布至脸部的其他地方。似乎只要轻轻一碰,他就会完全破碎。

“李师弟,看到了吧?这就是你我之间的决定性差距。”说话间,许多细小的水分子从大气中纷涌而来,聚集在姜峻宁脸部的缺口处。没多久,水分子就凝成了冰,天衣无缝地堵住了这个不算大的缺口。之前那些裂缝,也被其他的水分子修补好了。姜峻宁的整张脸又恢复到原先的样子。

李逍尘讶异地目睹了这整个过程,心里暗暗揣测:难道他的法宝就是这些冰吗?刚才保护他的,就是大气中的水分?

“不得不称赞你一次。区区一个修为低下的普通修仙者,在没有优秀的血统的情况下,居然能把我逼到这种程度。”姜峻宁的眼睛里突然放出精光,“但是,也就到此为止了。”

李逍尘感受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杀意,立即后撤,拉开距离。

“为什么又离我那么远?对于无法理解的事物感到恐惧了吗?”姜峻宁不屑地冷笑一声,“好吧,今天我就破例为你这个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稍作解释,也好让你输得清楚明白,心服口服。”

姜峻宁指着自己,说道:“现在的我,正被我的法宝‘御天冰铠’贴身保护着。所谓‘御天’,就是‘控制天道’的意思。我的法宝能够把大气中的水分汇聚起来,使其变成能够防御所有攻击的坚冰铠甲,附在我身上。也就是说,我的肉身表面,被一层防御力超强的冰铠覆盖着。无论你使什么招数,对我都是没用的。因为御天冰铠能够控制‘天道’中的‘水’。只要天地间还有水分子,我就是无敌的。这样通俗易懂的解释,你听明白了吗?”

望着李逍尘那从脸上现出的惊然神情,姜峻宁哂笑道:“已经震惊得说不出话来了吗?也罢,你可以自豪地对别人提起今天的这一战。尽情说上一辈子也无所谓。因为对你来说,这是无上的荣耀。你已让我祭出了御天冰铠。仅仅凭这一点,你就已经拥有对人炫耀的资本了。”

这时,李逍尘也笑了起来。

“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自大了?我以为姜峻宁一直是谨慎稳重的人,不会轻易在对手面前露出破绽。可是你今天却对我说了这么多。是发自内心的瞧不起我吗?”

李逍尘握紧了飞仙剑,瞪视着姜峻宁,提高了音量:“我这次参加子仙会有三个目的。一是为了证明,命运是可以改变的。二是为了证明,无论一个人出身有多么卑微,只要他肯不懈努力并致力于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同样可以获得成功。”

姜峻宁面色不动地说道:“我姑且听听你的第三个目的是什么。”

“第三个目的就是……”李逍尘用飞仙剑指着姜峻宁,“我发誓要打倒像你这样成天把什么天赋、血统、出身等等这类无聊的东西挂在嘴边的自以为是的混账!每个人因为过去造作善恶的不同,所以这一生被赋予的资质也高低有异。但天赋只能为你架设一个较高的起点。让人通往终点的,却是坚持不懈的拼死努力!你以为天赋就是一切吗?太幼稚了。今天我会让你切身体会到,世上有一种力量,能够超越你口中所谓的天赋和血统!四大世家算什么,优秀的血统算什么,天生具有强大的能力又算得了什么!如果那些玩意儿就是你们的荣耀和骄傲,我就会用我手中的仙剑彻底将其斩碎!”

他这番慷慨激昂的话一说出来,立即引起了台下观战者的共鸣,直把大家刺激得热血沸腾,心潮澎湃。

特别是那些同样出身平凡的修仙者,更是激动得差点要泪流满面。唯有他们才能切身体会到其中的滋味。

苟且于社会底层,处处遭人白眼,被人瞧不起,被嫌贫爱富的女友抛弃,甚至如蝼蚁一般的活着……没有人比他们更想要获得成功,赢得别人的尊重,上演吊丝逆袭的励志大剧!

李逍尘的这一番话,把他们的心声全说出来了。这已不仅仅是一场简单的比试,而是一场被赋予了重大意义的决斗!

坚定理想和目标、通过自身努力向成功迈进的坚忍草根,是否能击败天赋超人、异常强大且视草根如垃圾的高富帅?

如果前者战胜了后者,就说明它们一路坚持的信念是能够在现实中实现的。这将会给在场的草根们坚定自己的信心,推动他们继续走下去。

潜移默化之中,他们已经把李逍尘当成了自己。只要李逍尘能获得胜利,那么就等同于他们取得胜利。

可以说,在这个时刻,李逍尘成为了他们的精神寄托,是代表广大草根的意志的集合体。

也因为这个缘故,大家开始为李逍尘加油呐喊。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已经被淘汰出局。可是他们每个人的心中,都熊熊燃烧着期盼吊丝逆袭的火焰。

也许并不是非要在子仙会上拔得头筹、娶到秦语菲这只美丽的白天鹅不可。深究到最本质的原因,他们只是想证明自己并不是一无是处的癞蛤蟆!这是心灵深处最后的底线,也是不容许任何人轻贱的男人的自尊!

“原来如此……”姜峻宁听到了台下的呼声,冷笑连连,“既然如此,就让我亲手把你们的希望摧毁,让你们那不切实际的无趣幻想彻底破灭。”

“你已经没有机会了。”李逍尘拔开飞仙葫芦的塞子,把里边的功德水全部倒入自己口中,咕咚咕咚吞了下去。

观战楼上的太微掌门稍稍睁开了眼皮,喃喃道:“难不成他想用那招?”

此刻,盯着李逍尘那把剑看了好久的林亦妃,突然失声叫道:“那小子手里的仙剑,该不会就是修仙界失传已久的飞仙剑吧!”

“飞仙剑?”经她这么一说,秦逸川把目光放到那把仙剑上,“怎么可能?传说飞仙剑是上古仙界万仙之王天蒙上仙的佩剑。除了他以外,没人能够驾驭。而且……”

“是飞仙剑哦,老秦。”梅尔扎克微微笑着,“那牛仔手上的仙剑,正是修仙界七大神兵之一的飞仙剑!如果说御天冰铠是防御力最强的法宝,那么飞仙剑就是攻击力最劲的兵器。以最锋利的‘矛’去刺最坚硬的‘盾’,会发生什么?接下来可有好戏可看了。”

秦逸川猛地瞪大了眼睛,惊骇无比地望着李逍尘。这小子居然能使用飞仙剑。他到底是何方神圣?难不成他是……天蒙上仙的转世?如果不是这样,他怎么可能挥得动飞仙剑?

心中又惊又奇的秦逸川扭头看向梅尔扎克和太微掌门。看这两人镇定的样子,似乎对此并不吃惊。莫非他们早就知道了?

秦逸川原以为李逍尘不过是个没什么修为的普通修仙者。加上在他心里,李逍尘比林涵之差了十万八千里远。所以一直也没太在意。

如今李逍尘手握飞仙剑,又学会了仙轮派的绝学御剑诛仙诀。仙轮派对他如此重视。看来这小子八成是天蒙上仙的转世,没错了。

秦逸川猛一拍座位的扶手,暗呼失策。不仅仅是因为被仙轮派捷足先登,找到了救世的圣者,更因为他自己看走了眼。原来这小子并不是他秦逸川想象中的那样不堪,而是一块上好的璞玉啊!如果由他一手雕琢,日后必能成大器。

如果这小子真的是天蒙上仙的转世,那么自己应该把女儿终身幸福托付给他吗?

原本坚定不移地看好姜峻宁的秦逸川,心里有了些许动摇。但仅仅是一点点动摇而已。

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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