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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闲在清朝-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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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对他们来说,果然不再是一场梦,而是真实的生活。

两个人携手在爆竹声中慢慢地闲逛,偶尔在小摊子前面买两个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这一对儿挽手走在一起,到和寻常夫妻没什么不同了。

芷云买了两根糖葫芦,也不吃,只是觉得圆圆的,红红的,沾着冰糖的山楂,穿成一串儿,分外喜庆可爱。

偶尔有路过的男女老少,看着芷云和欧阳,男子英俊,女子秀美,又都是眉眼含笑,亲密非常,还以为两个人是新近成亲的小夫妻,都报以善意的笑容,他们寻了一个卖汤圆的小摊儿,结果,人家老板心情好,居然免费奉送两碗,还祝福两人举案齐眉,偏偏欧阳这人居然嬉皮笑脸地应下,说了一大堆吉利话,把那摊主哄得眉开眼笑,三个一碗的元宵,立马加倍,到把芷云逗得哭笑不得——

芷云自己就不说了,十八岁,也许在二十一世纪还是花样年纪,可是,在这个大清朝,却绝对算不上多么年轻,如果这个年纪的女孩子还没有成亲或者定亲,恐怕都嫁不出去了,至于欧阳,他这个外皮年过三十,在这个朝代已经算是中年男人了,居然还敢扮嫩?要是让那些朝廷大员们看到他们畏之如虎狼的冷面王的这一点童心,估计京城的棺材铺老板就要高兴了。

不过,也难怪别人误会,两个人也太得天独厚了些,岁月似乎完全拿两个人没有办法,这么多年过去,芷云还跟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差不多,欧阳也一样,看起来只有二十一二岁,往常他板着脸,又因为皇家的阿哥们本就保养得当,他的面相还不大显老,别人看不出端倪,但今日,他一身常服,走在大街上,和寻常百姓站在一块儿,就显出不同来了。

吃完元宵,芷云就想找个茶楼歇歇脚,她的体力虽然不错,但毕竟是施法者,和身强体壮的战士不能比,走得久了,还是会疲倦。

走到一座茶楼前面,整座茶楼从上到下,挂满了彩灯,里面的客人不少,显然茶水是不错的,芷云刚想灯楼,欧阳却在大门口儿停下,看着两侧的对联,笑道:“这字儿,有点儿眼熟啊。”

芷云借着灯光一看——上联是‘高烧红烛映长天,亮,光铺满地。’下联为‘低点花炮震大地,响,气吐冲天。’

点点头,芷云道:“对联这东西,我虽然不会对,但欣赏一下还没问题,这一联对仗工整,天衣无缝,算是妙对了……这字,写得也好。”看着墨迹未干,显然是新写的,京城里有才气的人不少,可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碰上的。

旁边站着迎客的小二见状,立即喜盈盈地笑道:“夫人真是好眼力,这可是‘父子双学士’的张英和张廷玉两位大人吃过茶,在小店门前新写的……”

第二卷 闺阁少女 第十八章 木兰秋狝(上)

第十八章 木兰秋狝(上)

“哦?”

欧阳笑了笑,压低声音在芷云耳边道:“张老大人和衡臣的嘴向来挑剔,这一回居然愿意给这家茶楼写对联儿……咱们不如进去解解渴?”

茶水果然不错,当然不能同芷云植物园里的茶叶比,较王府里圣上赏赐的茶叶也差得远,可是,茶博士的手艺好,也用心,还有个须发花白的老先生在前面说书,环境也热闹,哪怕不是最顶级的好水好茶,喝在口中,也别有滋味而了。

“那是何清开的店吧?”

斜倚楼头,欧阳惬意地品茶,随意地向下面看去,东面街上一座精巧的二层小楼前,挂着五颜六色的灯笼,火光相接,形成了两个古朴大字——‘仙宝’。

芷云看了眼小楼门前热闹的景象,笑了笑:“那孩子是个机灵的,魔法学的虽然比不上佟辉快,但在浮空城也算佼佼者了,而且,他脑子灵活,不似那些含着金钥匙出生的贵族子弟,总认为商贾乃低贱之事,不屑一顾,这小子来浮空城的第一年,见到了那一堆报废掉,只能分解回收的学生练习作品,就动了脑筋,联合了几个贫民子弟,缠了七月半天,想要在天津开一家仙宝店,出售这些废弃品。”

“七月与我说了,我琢磨着总有一天浮空城的东西要面世,先让这些孩子们试试水也没什么不好,就答应了,没想到,这才两年的工夫,他居然把店铺开进了京城……”

欧阳失笑:“并不奇怪,猎奇本来就是人的天性,你那么大的一座仙岛戳在半空,偏偏保密做的极好,让人难以窥视,忽然有了这么一个出售仙岛上东西的地方,那些贵人们哪能不趋之若鹜。”

虽然说,他们卖的东西都是废品,但是,炼金作品哪怕废了,也会有它的不凡之处——比如说,浮空城最常见的一级作品,琉璃灯树,属于魔法植物学的应用,小盆栽上开出来的花,结出来的果子,形成菱形的琉璃样结晶,一到夜晚,自动发光,光芒呈七彩,还能调节光亮程度,是很有意思的装饰品,偶尔也被用来照明。

培植琉璃灯树并不难,但是,因为是一级的学生,初来乍到,成品率也只有百分之十五,大部分不是不能发光,就是光泽太暗淡,在浮空城一帮挑剔的学生眼里,当然是废品,但换成一般人,一准儿会当成宝贝高高兴兴地买回家……

这一夜,两个人一边赏京城夜景,一边饮了一肚子茶水,结果精神倍增,玩到街上的人群都散了,才恋恋不舍地回家休息。

昨夜睡得太晚,今天芷云也难免有些精神不济,天大亮了,才让七月服侍她盥洗净面完,换了身银红色金丝花绉绣五彩丹蝶连裳旗袍。

坐在妆台前面,由着七月给梳好头,懒洋洋地摸了摸鬓角,沐浴着难得温暖的阳光,芷云笑道:“今儿可是起的晚了些。”

七月从首饰匣子里拿了一支金镶玉的蝙蝠簪子斜插进芷云的发髻根部,又拿起几只米粒大小的粉红珍珠攒成的珠花,小心翼翼地为自家主子戴好,左右看了看,才笑道:“哪里算晚,爷起的时候特意嘱咐过,说要主子多睡些时候,让奴婢门别打扰呢。”

她的音调里带着几分轻快,显然知道自家主子很得王爷爱重,心里高兴。

芷云笑了笑,没说什么,不一会儿,十月摆好了饭,芷云用了一碗普普通通,却透着珍珠白,馨香四溢的米粥,加了几口嫩春笋,然后就坐在正堂里等着众人来给她请安。

雍亲王府的每一日都没有什么不同,不是芷云不想回浮空城去,只是今年五月的木兰秋狝,康熙特意下了旨,要胤禛带芷云同往,现如今已经过了年,芷云这一次一出去就是五个月,弘昊又要留在王府里,总要安排一番才是。

于是,一向懒散的四福晋难得勤快起来,把应该敲打的那群莺莺燕燕狠狠地敲打了一顿,又给自家儿子弄了好几个强力护身符,还整了一堆的各类应急用魔药,结果弄得欧阳哭笑不得,一再说弘昊身边有他特意安排的人手,不会发生什么危险,再说,他从初来这个朝代,首先就是整治后院,可以说整个京城再也没有比雍亲王府更安全的地方了。

可惜,话不能说得太满,欧阳刚下了保证,第二天,三阿哥弘时就让人打破了脑袋。

“福晋,你可给奴婢做主啊,万一弘时有个好歹,奴婢可不活了……”

“混说什么,三阿哥乃天潢贵胄,自是有福气的,哪会有什么万一”芷云怒斥了句,头疼地看着哭得眼睛都肿了,满面憔悴的李氏,再看看满头鲜血,睁着一双圆滚滚的眼睛,又是倔强又是羞恼地瞪着弘昊的弘时,又反过头来,看了一眼偎依在她身边,懵懵懂懂地眨着眼,浑身上下只透露出‘无辜’二字的宝贝儿子乐乐,咳嗽了一声,哭笑不得地道,“赶紧的,请太医来给三阿哥看看,千万别留下疤……”

不一会儿,太医来了,只说三阿哥的伤口看着吓人,实际上并不算重,上了药也不会留疤,折腾了半日,好说歹说,给弘时外敷内服,安顿他睡下,才将李氏给安抚住,打发走。

等到李氏离了正院,七月扑哧一声,乐了。

芷云摇摇头,看了一本正经地坐在一边,头也不抬的绣花的十月一眼,咳嗽了声,道:“行了,别幸灾乐祸,你这丫头,真该和十月学学……还有乐乐,额娘是看你稳重,才由着你小小年纪就跟哥哥姐姐们学着玩那些东西,在家里,千万把你那些玩具们全收起来,听见没有”

一见自家娘亲板起了脸,乐乐脑袋一耷拉,小脸儿一下子红了,讷讷地点点头。

芷云没觉得什么,到是把崔默默心疼得不行,一把搂过去,亲啊,肉啊的哄了半天,“福晋,这怎么能怪咱们小阿哥,小阿哥好好地在自己的屋子里滑旱冰,是三阿哥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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