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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我用千鸟了结你-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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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突然轻轻的说:“你的事不是我告的,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听到耳里,微微一笑,说不出的嘲讽,你当我是傻子么?

她看了我的表情,低下头,慢慢的与我擦肩而过。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站我旁边的苏菲亚说。

我无声的低头理了理自己的领子。

这事情过去之后,我和韩韶华倒是过了几天悠哉乐哉的小日子。

期间有一次摸底考试,我俩成绩出来都不错,他一高兴跟我许诺周末带我出去玩。

“我要吃金汉斯的自助烧烤……”我高兴的说。

“行。”他答应的倒也爽快。

“我还要看头文字D的首映场……”我晃着他的手。

“……也……行。”

“我还要晚上吃哈根达斯当夜宵……”就差没撅嘴飞媚眼了。

“……”忍无可忍开始咬牙了。

“我还要……”

“庄林飒,够了啊!”他给我一个警告的眼神。

我立马收声,因为我知道再不打住搞不好连这几个仅存的福利都没了。

苏菲亚以前就说我表面上看着张牙舞爪的总欺压韩韶华,其实我打心眼里特怕他,怕他生气,怕他憋屈,平常小事他都忍我让我,一旦真急起来我保准立马歇菜,恨不得跟大爷似的哄着他。

我说这不是真滴在乎他么~把他弄的不高兴还不是连带着自己心里难受,做人要有远见,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一切事物,小部分时间的软弱是为了大部分时间的强硬,有失才有得。什么一辈子快乐的事情想都别想,一辈子长么?短短几十年,随便从煤炉子里面捡几块出来,都比你年长几万岁,还不是一把火给化了的命?所以想法设法让自己活的舒心才是正途。( ̄︶ ̄)>;

我觉着我家往上数三代肯定是庄子的直系亲属,要不咋道理讲的这么愤世嫉俗呢。

一顿烤肉把我吃的是眼冒金星。金汉斯里面管分餐的哥哥长的那叫一个帅啊~用当今小姑娘的话说,我一看就觉得“大心”。他一过来我就让他往我盘子里添东西,爱吃不爱吃的全弄过来。最后实在吃不了就想拨给韩韶华,那家伙竟然没好气的说“自己要的东西自己解决”,不就是偷看两眼帅哥么,也至于?最后吃不完罚银子又不是罚我,看他那样,就差没边拍手边唱《小糊涂神》里的主题曲了,“口渴了打井要自己挖,自己挖~~”

切~德行!自己解决就自己解决。人有多大胆,胃就有多大产!<;( ̄︶ ̄)/

埋头苦战了半天,东西塞到嗓子眼,水都难咽下去了。再看那哥哥举着烤肉走过来的样子,我差点一口吐那儿。

“出息……”韩韶华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把我盘子里剩下的东西打扫干净。

结果就是两个人从店里出来撑的路都走不稳当了,一摇一晃跟俩儿小企鹅似的。

“好吃么?”

“好吃。”吃的本姑娘直翻白眼。

“吃饱了么?”

“嗝……”刚张嘴就打了个饱嗝,“你说呢?”

“你就不能用有素质点儿的方法表达你的感想么?”瞪了我一眼。

“得,彼之母甚悦。”拽文谁不会啊。

“啥意思?”看他那皱着眉头的样子多半是猜不出来了。

“真他妈爽。”我老实的翻译。

正文 第四十五章

这家伙一听整个无奈了,跟拆了茅台酒的包装结果掏出来一瓶二锅头似的,{奇书手机电子书网}上来就要掐我,我抱头鼠窜。

“停停停停停……!”我喘着粗气停下来,“是秀……秀色可怜刀切肉,放箸未……未觉全盘空,行了吧?!”他听的顺耳,停手了。

妈的刚吃完饭就做剧烈运动,有害青少年身体健康不知道啊?!

“吃个饭也要吟诗作对的,这饭吃的真累腾,下次就算八抬大轿请我吃,我都……”

“都怎样?”他飞快的回问。

“要……考虑一下。”考虑完了还是要吃,我笑到,哪儿那么容易上当呢。o(≧ω≦)o

“一说到吃,你就比狐狸还精。”过来揽了我的肩。

我俩趁着夜色散步顺便消消食,半边的路灯在我们俩脸上明明灭灭,我仰头看了他的侧脸,坚毅的线条中却带有柔和的情绪。

你知不知道有一种鸟没有脚的?他的一生只能在天上飞来飞去,飞累了就在风里睡觉,一辈子只能落地一次,那就是他死的时候。在我眼中,韩韶华就是这只鸟,他是骄傲的,像鹰一样盘旋在自己的世界里,固执的坚持自己的高度,俯视众生却又高高在上。可是,现在他就这么安稳的待在我的身边,开始停留,为我停留。

良辰美景奈何天,只愿与君共白头。这一刻,我的确是这么想的。我将手放进了他的口袋握住他的,在夜色的掩盖下,以一种十指相交的固执姿态。

路过电影院的时候他问我:“还看电影么?”

我忙摆手:“不了不了,走走就行。”吃那么多看赛车片我怕我晕车。( ̄﹏ ̄)

“那走,带你去个地方。”

兜兜转转的才知道原来是个小公园。

“来这儿干吗?”我不自觉的打了个寒颤。院角的小竹林被风一吹呲啦啦的响个不停,咋听咋糁人。还真有点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的感觉。

“你过来坐着就行了。”把我按在白石凳上坐下,变魔术似的掏出来一根竹笛。

我的脸一下就白了:“大哥,这都是公元前的泡妞古董了吧,大晚上的您吹这个?你就不怕把聊斋制作组招来?”

他白我一眼,继续鼓弄他那破笛子,还真给他吹出音来了,呜呜悠悠的还真有了那么点意境。

仔细听听还有点耳熟,不由自主的哼出声来“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著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话,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居然是《红楼梦》的主题曲,我捂着嘴悔的肠子都青了,心里直琢磨以后可不能再让他和陆宇混一块儿,敢情文艺青年这病还传染。余音袅袅之中这斯放下了笛子,瞪俩大眼睛无比欣喜的看着我。

我被他盯的毛了,吼一句:“你看我干吗?”

“我呕心沥血的吹了这么久,你就没啥要说的啊?”他一脸委屈。

“哦~”我心领神会,夺过他的笛子上下检查了半天,特诚恳的捣鼓出一句“还真是笛子,我当是竖笛刷漆横着拿呢~”

 ̄▽ ̄无视身后某人的哀号,我奸笑。

其实我要说的是,不是说文学小青年不好,关键你要有那忧郁的气质和那孱弱或者假装孱弱的体质,对月流泪对花吐血是基本要求,再往高走听《梁祝》听到抽过去也不是不可能,更别说捧着《红楼梦》郁郁而终或者索性一梦不起。综上所述,比任何人都理智且清醒的韩韶华的确没有做文人的潜质。

第二天陪着老爷子也就是我爸去花鸟市场溜狗,人老了就这点追求,不像年轻的时候,随时都能把我那貌美如花的妈拉出去溜一圈,从其他男人嫉妒的眼神中满足一下作为男人的虚荣心。如今俺妈被岁月蹉跎了容颜,我爸那一帮兄弟女朋友没得比了,闲着没事又开始比家里养的宠物,这个养鸟那个养猫另外一个就养鱼,我爸也不甘人后的弄了个博美狗回来,这就是后来的点点,从那时候开始,我在家里的社会地位又降了一级。

出门前一天我爸还专门给它洗了个澡,拿铁梳子把毛梳蓬了,梳毛的时候弄的是“咔咔”响,搞的后来点点一见那梳子就抱头狗窜,钻角落里拽都拽不出来。都说女人爱攀比,我看男人也不差。

一帮大老爷们儿每个星期天都在花鸟市场碰头,各自抱着自家的宝贝儿汇聚一堂,互相评头论足一番,顺带交流感情。用我爸的话说,这可都是穿着开档裤交下的兄弟!我嗤之以鼻,小小年纪就知道群体性的耍流氓。

点点这小东西又笨又懒又馋,除了长着一张惹人恋爱的脸之外一无是处,常年顶着那张可爱的脸在邻里之间骗吃骗喝,堪称狗里面小白脸的典范。不仅如此,还一见大场面就怵的慌,看到巨型犬更是吓的直哆嗦,在我两腿之间钻来钻去看的我都晕。

突然花鸟市场出现了骚动,据经验分析估计是有好品相的狗出现了。我也喜欢狗,于是就急忙跑过去看,一看原来是只萨摩耶,通体雪白,品相端正,还是双眼皮。我再抬头一看狗主人,发现他正好也在看我,我一愣,这不宋竞辰么!

“你什么时候弄了只狗啊!”我问他,算是打招呼。

“不是我的,朋友的,让我牵过来估估价。”他斜斜的靠在树上,含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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