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醇醇的森林-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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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概构想了一下后头的东西,接下来还会出现几章清淡的东西,感情总是积累的,对不对?至于mm们说的虐章呢,我已经安排好了桥段,后面是比较折腾男主的,我觉得,咱让他吃回大钉子,嘎嘎。顺应潮流嘛,咱这文虽是小菜,后头多加点调味料,这个就好吃多了。mm们永远是对滴。

另外,前面的章节我都是捧着手提,跑到阁楼码出来的。现在手提在学校,我用台式,感觉少了点气氛,不知道有没影响文的质量,mm们尽量提意见哈,mm们太含蓄,不吭声,我就自己傻呼呼的写,好怕雷到人呐。

回顾往事,半个多月前,我可怜兮兮的跑到论坛上自荐,也曽孤单也曽无限落寞,是若干mm们的伟大支持支撑着我,比如说,effie,bamboolzjac ,caddielovely120,大喜,恩德勒搜索,竹月,轻寒风,jessica1002 ,jjchat,家家有,zhonglei2008,hoho,123456 ,叶蓁还有我老姐金鱼妈,胖胖等等等等,名字说不全了,总之每一条评论,点击,收藏对我都弥足珍贵。我愿意把故事好好经营下去。

到学校也会开写点的,课很多,肯定不如之前勤快,多多包涵。好了,啰嗦了。谢谢大家伙了。嘎嘎。

第二十章

转眼又过两天,已是周四,一一明天才被送回来。杜醇看了一上午的自学考试课本,脑子里塞满了各类复杂拗口的术语,像是浆糊般搅在一起。烦躁得合上书本,靠在沙发上,杜醇只觉得自己眼冒金星,叭叭乱发,果然她是闲不下来的人。

跳起身,在房间里来回走动,不时伸展腰肢,最后更是孩子性起,一个倒立,双腿向上,头向下直直地挂在墙上。全身的血液仿佛瞬间冲向大脑,窗外的影像已经颠倒,空中的大片蓝色夹杂着柳絮般的白云进入眼帘,蔚蓝下是一片赏心悦目的绿色,简直就是一副流动的油画,这样的美好时光怎能关在房中独自发酵呢?

杜醇一个利落翻转,站立起身的伊始,有些摇晃不稳。揉揉发胀的脑门,走到窗前,深吸口气,她已经闻到风的味道,轻风正催促自己快快出门呢。

吃过中饭,杜醇跟众人简单道出去向,就踩着轻快的脚步出了门。这一次倒是没有约英姿,英姿实在是太忙,她不止一次的抱怨说,猪头总编已经摸到了她的罩门,看准她谢英姿是个小葛朗台,经常抖落着手里的钱包,使唤她已经到令人发指的地步。为了亮闪闪的银子,彪悍女英姿也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回家再折磨猪头出气。

走在宽阔的坡路上,头上有小鸟攀在枝头唧唧歌唱,杜醇突然觉得,即使没有了爱情,生活依然有许多美好值得自己流连。坐上了公共汽车,她知道过两站就有个大型书店,那里离唐家不远,她也不用害怕再次迷路,胆子自然放大了不少。

站在书店里面,清幽书香或远或近飘荡鼻间,杜醇暗忖,即使认路本领不强,也不能禁锢自己的脚步啊,漫漫长路还有更多惊喜正等待自己的眼睛。

杜醇在书海中徜徉,随便的在哪个角落盘腿一坐,下午时光就这么如流梭般转瞬即逝。翻看完喜爱作家的最新小说,杜醇揉搓着脖颈的酸痛,信步走在小说书架前。突然,一本小说进入视线,是琴。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

杜醇很小的时候就拥有了一本《长腿叔叔》,那时甫上初中的她,省吃俭用买了它,杜醇记得,那时的她背着重重的书包,踮起脚跟才把它从书架拿下。封面上一个棕发女孩沐浴在一片金黄的暖色灯光中,捧书静读,女孩尚显纯稚的侧脸,显出朦胧的痴迷。

后来的杜醇知道,封面上的女孩叫judy,同她一样也是孤儿,只不过judy没有她幸运,她遇上的李佩特太太只把她当作累赘以及免费劳动力。可是命运终究是眷顾了judy。一个自称为约翰。斯密斯的好心理事因她出色的写作能力而把她送进女子大学。Judy的人生从此崭新开启,她以巨大的热忱学习新知识,体验大学新生活,结交新朋友,她不停的把自己的所见所感所伤写给被他称为“长腿叔叔”的理事先生,即使不曽收到回信,她仍旧把从未见过的“长腿叔叔”当称亲人般倾诉。

在大学校园里长成窈窕淑女的judy,之后认识了心意相通的杰维斯少爷,小说以戏剧化结尾收场,原来杰维斯少爷就是“长腿叔叔”,本来一无所有的judy在成长道路上,用笑容,努力,自尊为自己迎来了爱情,友情和梦想,演绎了最温馨最浪漫的爱情童话。

从书架下取下《长腿叔叔》,春江花月夜的古筝曲在耳边舒缓流泻,她好似回到了十几年前的那个午后,单薄瘦小的自己站在书架前,爱不释手得捧着它,幻想有一天自己也能从小小雏鸟,慢慢丰满成长,飞向广阔蓝天。

轻翻书页,墨香四溢,自己是不是已经在蓝天中飞翔了呢?十几岁的自己只以为天空中有朝霞,白云,和弧度优美的彩虹,而忽略了茫茫苍穹中,总会时不时有闪电雷鸣,暴风骤雨。只有拥有强壮翅膀的鸟儿,才有资格在空中驰骋鸣叫,她杜醇,再也不愿仰视高空了。

手中拿着《长腿叔叔》和一本梵高画册,杜醇向收银台快步走去。自己的那本《长腿叔叔》已经在来A城前送给了读高中的妹妹,那么多年了,她一直把书保存得完好如新。私心里,即使自己遭遇了许多失意挫折,杜醇仍旧希望,书中的美好能给妹妹带来汲汲力量,支撑着她走下去,从此展翅高飞。

还未走到门口,杜醇就隐隐听到了门外有雨声淅沥,身边不时有淋湿的人狼狈经过,下雨了。站在已经拥挤不堪的门口,许多人无措得等着雨停,可是雨却越下越大,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楼之势,杜醇也是焦急得站在人群中,没了办法。明明上午还是和风万里的,这天,真是说变就变。

人群躁动着,不时有人鼓足勇气冲入雨中,瞬间就湿了衣衫。杜醇站了半个多小时,已经傍晚,这雨却是不依不饶得下个不止,本想打车,可是大雨天的,出租车早已载满了仓促回家的人,哪还有空车等着自己。

咬了咬牙,抓紧手中包包,在大雨滂沱中朝公交车站飞跑过去。

站在公交车里,杜醇已经全身如落汤鸡,冰冷雨水紧贴肌肤,引得她打了个冷颤。搓一搓胳膊,发丝上的雨水滴滴落入前襟。清爽出门,却是如此狼狈得回来,杜醇不由得哭笑不得。

下了公交车,瓢泼大雨在灰暗的天空中倾倒,坡路上的雨水汹涌下流,路面上已经积水颇深。杜醇在站点棚下站了会,想想反正已经湿透,再次冲入雨帘。

跑了没一会,路面上有辆车飞驰驶过,杜醇没有在意,不料,这辆车在前方一个急转弯,已经停在她前方。

杜醇慢下脚步上前,隔着雨水,模糊看出这是唐穆森的车。

“上车。”车窗下滑,唐穆森目光炯炯得看着雨中狼狈的杜醇,不悦的声音已被大雨声稀释了不少。

杜醇仍然站在车窗前不动,遇上唐穆森让她有些意外。瞄了瞄干净的车厢,自己这个模样怎好意思坐进去弄脏人家的车。

“谢谢,不用了。。。会把车弄湿。”抖抖嗖嗖得站在雨中,她已经冷得说不清楚话。

“快上车,我不想再说第三遍。”

唐穆森看着窗外嘴唇冻得发紫的杜醇,心中怒意与无可奈何纠结在一起,差点就想把这个女人揪进车中。可前科在前,又怕吓着了她。这个女人怎就如此不省心,大雨天的还在外头瞎逛,完全把自己的话当成耳旁风。想到此,眼中火焰升起,却又不好发作。

杜醇听他口气不善,时间长了,对这个男人有了几分了然。何时生气,何时温和,她倒能感觉到。不敢再多言,低着头开门坐进了车。

唐穆森已经打开了暖气,随手把自己的西装扔给杜醇,“穿上。”生怕杜醇又说出个“弄脏”二字,不耐烦道,“不许说废话。”

杜醇只觉得阵阵冷意已经渗入血骨,身体不由自主得微微发抖。也不再顾及太多,穿上了唐穆森的西装,硕大的西装包裹着自己,有了轻微的暖意,西装散发出的属于男人的特有的味道令得她有些不自在起来。

“去干什么了?为什么没接我电话?”唐穆森看向一脸苍白的杜醇,淋得太厉害了,很有可能要生病。

听到唐穆森打电话给自己,杜醇才想起来下午在书店把手机设成了静音,放在包里,自然是没接到电话。自己老板原来也有春风般温暖的一面,她倒是颇为受宠若惊。

“是吗。。。。。。我在书店的时候把手机调成静音了,没听到。”想到书,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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