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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职怪业俱乐部-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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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最理解原则的人了,我就不再多问了。”布朗说,“非常感谢,晚安。”

最后他终于离去了。

后来少校娶了詹姆斯小姐,也就是那位红发绿衣的女士。她是位演员,和许多人一样都受雇于“浪漫冒险经纪公司”。她和这位为人方正的老兵的婚事,在她那群疏懒成性的文艺圈里掀起一阵骚动。关于这档事,她总是平静地解释:她见过好几打的男人可以应付诺索维提供的冒险。可是,在知道地窖藏有杀人魔之后,还可以奋勇冲下楼去的,只有少校一人。

她和少校住在一幢奇特的别墅,快乐得像小鸟一般。少校也开始抽烟了,他几乎没什么改变——或许,只有一点例外:纵然少校天性机敏无私,但他有时会陷入失神的状态。他的妻子只要看见他那心不在焉的眼神,就会露出微笑。因为她知道,少校还在猜测花丛里那句话是什么意思,还在思索为什么他不可以提及“胡狼”。不过,布朗就像许多老兵一样认真,所以他相信自己终将会了解其余设计精妙的冒险故事。

演双簧

有一天,巴兹尔·格兰特和我两人,在一个可能是地球上最适合聊天的地方——一辆破旧的电车顶上——聊天。在山顶上谈话是很畅快,但是在飞驰的山顶上谈天简直太神奇了!

空旷的伦敦北区在我们眼前飞逝,让人感受到伦敦的浩大与卑微。就像大家印象中的伦敦,它的确是一个非常脏乱卑亵的地方,在刻意制造耸动的小说家笔下,贫民区的恐怖其实是被彻底忽视且扭曲了。小说家一写起贫民区,不外乎窄巷脏屋、匪徒疯子,总之是罪恶的渊薮。在窄巷与罪恶渊薮之中,似乎不可能出现文明和秩序。可是,我们体会到伦敦贫民区的恐怖实境——贫民区的可怖就在这里,它有的是文明与秩序!然而,它的文明是病态的,它的秩序是僵死的。走过罪恶的贫民窟,没有人会抱怨:“我看不到雕像,见不到大教堂。”然而贫民窟仍然有公共建筑,只不过这些建筑往往就是精神病院;在贫民区还是有雕像的,只不过雕塑的模特多半是铁路工程师和慈善家,这两种龌龊的人会凑在一起,是基于他们的共同之处,也就是对穷人的鄙夷。这里也有教会,只不过都是属于罕见且怪诞的支派,像惊世教派或厄尔文教派⑤。当然,这里也多的是宽大的马路和十字路口,有电车经过,有医院,这一切都是文明的路标。虽说人类不能预知自己在下一刻会见到什么,但我肯定有些事物在贫民区一定见不到:在那儿见不到真正伟大、重要、顶尖、受人景仰的事物。我们带着极度的厌恶感回望那些窄小扭曲的房门,那些肮脏透顶的街道,那些围绕泰晤士河和市区的货真价实的贫民区,尽管如此,我想还是有一种真实的可能性——有一天,雷恩大教堂的巨大十字架可能会倒塌,雷霆万钧地打烂这些藏污纳垢的黑街暗巷。

“但是你也应该知道,”我表示了上述看法之后,格兰特以他特有的深奥口吻对我说,“这些另成一类的粗鄙场所显示出的污秽生命力,正巧见证了人类灵魂的胜利。我同意你的看法,我同意,这些人的生活比野蛮人还差,他们的确住在最低等的文明里头。不过,我十分肯定,这些人大多是好人。做个好人,也是件冒险,比航游世界来得更暴烈大胆。此外——”

“继续说啊!”我说。

没有回应。

“说啊?”我抬头看他。

巴兹尔·格兰特蓝色的大眼圆睁着,丝毫不理会我的反应,只是望向电车的另一边。

“怎么了?”我一面问,一面好奇眺望。

“真是非常古怪,”格兰特黯然地说,“我真该栽在自己的乐观之中!我才说,那些人都是好人,可是这会儿我却看见了全英国最邪恶的家伙。”

“在哪里?”我边问边向前探出身子,“在哪里?”

“唉,我应该没说错,”他继续说,语调连绵且令人昏昏欲睡,在敏感时刻这种语调常会激怒他的听众。“我说那些人都是好人,这并没说错。他们是英雄、是圣徒,他们可能偶尔偷鸡摸狗,可能偶尔会拿铁叉打老婆,可是他们仍然是圣人,是天使,他们身穿白袍,身上有翅膀和光环——只要跟那个邪恶的家伙一比,他们每个人都显得神圣无比。”

“是哪个人呢?”我又嚷起来。

这时我看见一个人影,那正是巴兹尔的牛眼锁定的目标。

那是个瘦瘦的、看起来温文尔雅的人,在快速移动的人群之中疾走,身上并没有特别引人惊诧之处,可是,只要一注意到他,就会发现这人颇值得玩味。他戴了黑色高顶帽,帽子的奇特弧线似乎是一八八○年代的颓废艺术家喜好的风格:把高顶帽化为远古的花瓶。他的头发大多是灰色、鬈曲的,带有由灰色渐变至银色的美感。他的脸呈椭圆形,而且,我觉得,很具东方色彩。他还留有两撇黑胡子。

“他干了什么事?”

“细节我并不清楚,”格兰特说,“但我知道他的罪过之一在于阴谋对他人不利。或许他采取了一些欺诈的手段来执行他的计划。”

“什么计划?”我问道,“如果你这么了解他,你告诉我,为何他是全英国最邪恶的家伙?他叫什么名字?”

巴兹尔·格兰特盯了我一会儿。

“我想,你误解了我的意思。”他说,“我根本不知道他的名字,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他。”

“从来没有见过他!”我有点生气地吼起来,“那么,你说他是全英国最邪恶的人,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巴兹尔·格兰特平静地说,“一见到那个人,我就突然在其他人身上发现了清白无辜的光辉。我发现,街上的一般人都在扮演他们自己,可是那个家伙却不然。贫民区的那些人,或许是乞丐、扒手、流氓,可是他们到底有心向善。可是,我却发现那个人一心使坏。”

我忍不住回他:

“可是如果你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他……”

“老大,请看看他的脸。”巴兹尔的叫声吓着了司机,“看看他的眉毛,从他的眉毛可以看出地狱的骄傲。那种骄傲,是撒旦还在天堂担任首席天使时带有的罪行。看看他的胡子,长成那副德性,分明是要侮辱人性。老天爷,也请看看他的头发以及他的帽子。”

我浑身不舒服。

“可是,说起来,”我说,“这实在是狂想——太荒唐了!看看眼前这活生生的事实吧!你从来没有见过那个人,你怎么……”

“哦,事实?”他绝望地呼喊,“什么是纯粹的事实?难道你还如此深陷在迷信之中,还紧紧地抱住昏暗的史前祭坛不放——竟然还相信事实?难道,你不肯相信第一印象?”

“嗯,”我说,“第一印象可能比事实来得更不实际。”

“什么!”他说,“这个世界的运转法则,除了第一印象,还有什么?还有什么是更实际的?我的朋友,这个世界的哲学可能建立在事实之上,可是世界运转靠的是精神上的印象,以及气氛。比如说,你以什么标准来雇用一名职员?你会去量他的头盖骨吗?你会去查阅他的健康记录吗?你都是根据事实判断的吗?完全不是!你雇用也许能帮你拯救事业的职员,你拒绝可能监守自盗的职员——你如此决定的根据,都是我所说的神秘的第一印象。这股力量也引导了我,所以我坚决又诚恳地认定,那个在街上和我们并行的家伙是个骗子或歹徒之类的人。”

“你一向能言善辩,”我说,“可是,你说的这些话根本无法立刻证实。”

巴兹尔跳起身,随同摇摆的车身一起摇晃。

“我们下车跟踪他,”他说,“我跟你赌五英镑,事情一定会如我说的往下发展。”

我们立刻从车顶走下,奋力一跳,跑离了街车。

那个留着一头鬈曲的银发,长着一张东方人那样鹅蛋脸的男人又继续走了一阵子,长大衣的衣摆在他身后飞扬,十分抢眼。不一会儿,他就离开光天化日的大马路,突然拐进一条暗巷,我们静静地跟上。

“像他这种人,竟会在这里拐弯,真是奇怪!”我说。

“你说什么样的人?”我的朋友反问。

“唉,”我说,“一个带着那种表情、穿着那种靴子的人啊。老实说,世界这么大,他偏偏在这个肮脏角落出现,我真是想不透!”

“哎,当然喽。”巴兹尔不再多说。

我们继续前进,直盯前方。眼前体面的身影,像是一只黑天鹅,偶尔在间歇出现的煤气灯光下现出剪影,可是却又随即溶入黑夜之中。每盏灯间距颇长,雾气也渐渐笼罩这个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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