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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归华夏-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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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秦国将士在这一瞬间全部涨红了脸,口中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呐喊:“大风!大风!大风!”秦始皇的一句话,无疑是对他们最大的赞赏。不愧是秦国的军人!就是这句话,作为一个秦国的将士,再也没有比这句话更完美的夸赞了。这是一种承认,是帝国对他们的承认。即使他们身死,他们的子孙后代也会永永远远活在这份荣耀之中。

秦始皇举起双手,微微向下按压。所有的声音戛然而止,仿佛在这双手中存在着不可思议的魔力一般。嬴政用手微微指着西方,冷峻的声音传遍当场,百万大军,竟无一人落空:“然而,在西方,居然还有反抗帝国之人,你们,怎么办?”

“杀!杀!杀!”震天的呼喊再度响起。他们决不允许自己的帝国蒙羞,所有的反抗之人,将士们将会亲手告诉他什么叫做虎狼之师。秦国铁骑之下,无有不从!他们刚刚才获得了皇帝的承认,他们要用鲜血来让自己的荣耀变得更加辉煌。无论这个鲜血是敌人的,还是自己的!

嬴政仅仅两句话,就让所有人的士气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巅峰。这就是始皇帝的威势,这就是他独一无二的人格魅力,让所有的人甘愿为他所用,为他赴死。换一个人说出同样的话,绝对会被人当成神经病的。

“好!”嬴政大喝一声,手中的酒盏一饮而尽。

同一时刻,亚瑟王的军中。

“兰马洛克,你个混蛋,把那桶酒还给老子。”

“杰兰特,你这个没有丝毫礼仪的家伙,跟我去决斗!”

“嘿嘿,决斗!格拉海德,不要以为你找到了圣杯,就很厉害,论起武力,你还差得远呢,走!”

整个宴会丝毫不像是充满着贵族礼仪的舞会,反而像是市井之间喧闹的聚会。不过,所有的人似乎都十分享受这个气氛。

“太不像话了,”凯似乎对这种场面很不满,“这些家伙,一点贵族的礼仪也不懂,简直是给贵族抹黑!给我的陛下抹黑!咦?陛下呢?”今天的凯神穿一套精致的铠甲,头发梳理的一丝不苟,俨然是一副贵公子的打扮,要是放到外面,不知道会吸引多少贵妇、小姐的眼球。

“天哪!”凯猛然间发现亚瑟王正坐在那里和珀西瓦尔拼酒。只见亚瑟王抱着一个巨大的酒桶,仰头就灌了下去,酒水顺着嘴角流了一身,他也毫不在意,直接将丝绸的衣服扯下来一块当成了手绢。

“我的陛下!”凯的声音就像一只被踩到了尾巴的猫,“天哪!您不能这样,您是贵族,贵族中的贵族,应该具有完美的风范,而不是在这里跟那些落魄骑士一样豪饮。我的陛下,您要知道,身处您这个位置,所有的人都会注视着您,您的表现一定要一丝不苟,请不要再这样了”

凯开始喋喋不休的讲起来,作为亚瑟王的义兄和管家,他对于亚瑟王的贵族礼仪有着近乎苛刻的要求。在他看来,亚瑟王应该时时刻刻保持着最完美的微笑和高雅的礼节,这样才能显示出他的威严,也不愧于一个国王。这一点,他倒是很羡慕东方帝国的嬴政。

不过,亚瑟王显然对此毫无兴趣,否则的话,他也不会创造出没有地位之分的圆桌骑士了。看着凯走过来,亚瑟王的第一反应就是立刻逃跑,他实在是怕了,他的这个义兄,可是圆桌骑士中有名的多嘴。要是被他逮到,说不定会被他喋喋不休地讲上一整天。

其余众人看到亚瑟王狼狈的样子,无不哈哈大笑。

正在这时,远处忽然传来了一声震耳欲聋的大喝:“大风!大风!”那是千万人同时呐喊的声响,更是一股坚不可摧的意志,那股意志席卷而来,所有挡在他前面的事物,都要被彻底捻为齑粉。在这一刻,所有的人都不禁微微色变。

亚瑟王微笑着望着远方,远处,不过三百里,正是秦国的军营。“哈哈哈”亚瑟王忽然大笑起来,众人在他的笑声中莫名其妙的安下心来。

“诸位!”亚瑟王大叫道,“听见了吗?这时秦军在向咱们挑衅呢,告诉我,你们怕吗?”

“我的陛下,我会一直追随着您的脚步,只要是您剑锋所指,我无所畏惧。”凯整理着自己的头发,以一个极其标准的贵族礼向亚瑟王宣誓。

“这群狗崽子,打扰你爷爷的酒性,明天看我好好的教训你们!”贝德维尔不满地大叫道。

“哼!”兰马洛克报以一声不屑地冷哼,默默地擦拭着自己的骑士枪。

“开玩笑,秦国的混账,明天就把你们杀得片甲不留。”

“这群混蛋,敢找死不成!”

“杀了他们!”

和秦国威武雄壮的呐喊不同,亚瑟王这里,众人纷纷叫喊,但是口号各不相同,更像是市井之间嘈杂的叫骂。然而,话语之间的信心,比之秦军,却犹有过之。

当天夜里,嬴政和亚瑟王同时受到了对方的一封战书,书中只有着一个字“战!”

第106章 剑与玉玺

第二天,西方帕米尔大草原。

一望无际的平原,是最好的战场,也是将士们最好的埋骨之地。

五月天山雪,无花只有寒。笛中闻折柳,春色未曾看。晓战随金鼓,宵眠抱玉鞍。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

平原上的青草似乎在两军的杀气面前都不敢抬头一般,纷纷垂下了叶子。这里,是男儿的战场,是血肉的交融,容不下一丝马虎。只要心中有着一丝的顾虑,等待你的,就只有死亡。

在这片绝佳的战场上,秦国的虎狼之师和亚瑟王的大军,正在互相对持。周围寂静得可怕,连人的呼吸都变得微不可查。在这肃杀的氛围中,嬴政和亚瑟王都在互相打量着对方。

亚瑟王骑着一匹高头大马,马的额头上长着一只独角,一看就知道不是凡种。亚瑟王一头金色的卷发披散在脑后,身穿一身银白色的铠甲,手中握着的正是他赖以成名的石中剑。他的眼神锋芒而锐利,整个人如同一只原野上的雄狮,是天生的王者。

而嬴政坐在一辆金黄色的战车上,身穿龙袍,袍上九龙盘桓,显示其九五至尊之位。战车之上,放着镇国玉玺,侧身悬挂着辘轳宝剑,另有万朵祥云时隐时现。嬴政虎目圆睁,那眼神使人不寒而栗。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秦始皇与生俱来的皇者风范让人不禁心生臣服之意。

现如今,这两位东西方最伟大的王者终于正是会面。奇怪的是,他们彼此见面的第一个感觉,竟然不是愤恨,不是仇怨,而是惺惺相惜。普天之下,恐怕也只有这两个人可以理解对方,甚至,如果不是在战场上相遇,他们说不定会把酒言欢。

不过,既然站在这片战场之上,那就注定,他们之间只能有一个活着离开。相逢一笑泯恩仇,在他们眼里,不过是句玩笑。

从兵力上看,亚瑟王以拉斐尔的名义,在西方征调了大约八十万兵马,这已经是西方能够做到的极限了。从兵员的整体宿主来看,秦军也要略高一些,所以秦军还是具有不少优势的。

率先做出动作的是秦始皇,他朝着身旁的王翦使了一个眼色。王翦立刻会意,策马出阵,朝前大叫道:“吾乃大秦武成侯王翦,前方鼠辈,若不敢战,何不下马乞降!”声如洪钟大吕,震得众人双耳发痛。

亚瑟王嘴角露出一丝冷笑,王翦都把话说道这种地步了,怎能容的他不战?战就战!亚瑟王一生戎马,何曾有过不敢战的时刻。嬴政,既然你想战,我就陪你战个痛快!说着,朝身旁的兰马洛克点了点头。

兰马洛克早就跃跃欲试了,得到了亚瑟王的示意后,急忙从身边抽出一把骑士枪,快马来到阵前。按照西方的礼仪,兰马洛克显示向王翦行了一礼,然后朗声道:“王翦先生,你的行为已经侮辱了我的国王和骑士精神。圆桌骑士兰马洛克在这里向你提出决斗邀请。”

兰马洛克是力量最强的圆桌骑士之一,他的枪术在当时被认为是不可超越的,曾一个人独战三十名骑士,后被莫德雷德偷袭致死。

“聒噪!”王翦不屑地冷哼一声,一枪直奔兰马洛克面门朔来,战场交战,生死转瞬,谁会和你费这么多话。

兰马洛克似乎早就料到了王翦的意图,不慌不忙地将骑士枪一扭,磕开了王翦的长枪。二人随即战到一处,这下子可是将遇良才,双方激斗百余合,竟然不分胜负,而且有越战越勇的趋势。

王翦一条长枪如蛟龙出海,上下腾舞,蕴藏着无尽的杀机。只要兰马洛克分神一丝,都会陷入万枪穿心的死地。而兰马洛克的枪发却返璞归真,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快!快到不可思议的地步,快到连王翦都无法反应,王翦甚至连兰马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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