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迷途屋-第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想到此他就哀怨了,想他奸诈的老爸当没几年的云氏族长,一句要陪老婆去德国看小舅子就把重责大任丢给他,与他亲爱的继母双宿双飞逍遥去,全无顾及儿子的“年幼无知”,虽然那年他已年满二十。

然后逛完德国又去美国,听说他一样不负责任的亲妈约他们去大峡谷游玩,顺便看看荒野上的大野牛,借口人生苦短要及时行乐。

一晃眼他们竟然跑去非洲大草原和犀牛赛跑,一下子又出现北极与白绒绒的北极熊比赛捉鱼的技术,两个大雪人根本玩得忘了家中嗷嗷待哺的“小孩”。

以前科技不甚发达的时候只寄几百张相片来炫耀,一来宣告他们尚在人间,二来故意表现他们的自在惬意,以“惋惜”的口吻抱歉他不能同行。

现在可就神气了,直接由卫星视讯传送,两道恩爱非凡的身影在樱花树下吃樱饼、喝清酒,落英缤纷衬托出那碗冒着热气的拉面有多么美味。

真是太没天良的父母,两人世界过得优游轻松,却从不考量儿子的苦处,责任一放海阔天空。

“少嘻皮笑脸打马虎眼,地扫干净了没?”果真上梁不正下梁歪,他也有不正经的潜质。

嘴角一抽,清逸的脸庞露出一丝无力。“巫斯叔叔,我不是来打杂的,请不要把我当免费的小弟使唤。”

以他现在的地位多得是跑腿的人,用不着他纡尊降贵亲自动手,除非事关他亲亲老婆。

“那你来干什么?吃饱了撑着没事干,当门神嫌碍眼,扫个地又碍手碍脚,我实在看不出你有什么作用,活着当废料实为父母的不幸。”他还是小小的比较可爱,人一大全变调了。

厚!有够毒,他为自己默哀……三分之一秒。“我来冲人气嘛!免得你们生意萧条,门可罗雀。”

瞧!他多有心呀!长辈开店特来捧场,还不忘呼朋引伴带些鬼来消费,就怕他们勒紧皮带喝西北风,年纪一大把还两袖清风。

云清霈的眼角扫向被一群年轻女子包围住的“店主”,视线不自觉的落在那只他曾拿来骗美眉的银戒上,雷米尔的指环实至名归的回到原主人手上。

“我看你是别有用意,小心眼睛看到抽筋,我没法向你们云氏一族交代。”司马昭之心,人尽皆知。

他干笑的呵呵两声。“好奇嘛!一直只见大名不见人影,难免心痒痒的想一睹庐山真面目。”

好吧!他是小人,他承认,二十年来老听那个鬼魂女挂在口中,念念不忘的不肯去投胎,怀念的眼中有着令人心疼的悲伤,身为凡夫俗子的他当然也要凑上一脚瞧瞧。

其实这些年巫斯叔叔一直不放弃寻找往返过去与现在的时间路,但时间一长大家早不抱任何希望了,以为他终其一生就这么过了。

没想到皇天还是长眼的,不辜负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有心人,让他瞎猫碰到死耗子的意外发现另一条“时间路”,顺利的把失魂落魄的失心人拉到现代。

雷米尔的指环是一则传说,它成就了两对有情人的结合,也打造出爱情的传奇性,叫人不由自主的为这则未完的故事动心,想看看是否有美丽的结局。

再怎么说他也很关心童年玩伴的“幸福”,毕竟她陪他度过不少欢乐时光,对她倾心所爱的男子是一名什么样的人,他始终放在心头上猜测着,期望有一天她的爱人能与她重聚。

他算是任重道远、情深义重了,百忙中还抽空来一窥究竟,聊表一下朋友之情。

“现在看到了,你可以走了,大门的位置在你左手边别走错了,不要占空间影响我们刚开幕的生意。”巫斯咒语一念,将他身后两只张牙舞爪的鬼镇入黄符内。

“哈哈……真幽默,巫斯叔叔的冷笑话越来越冷了,你也有你的中年魅力在,不必在意锋头被人抢走了,我一定挺你到底。”背影顽长,黑发过肩,就不知长相如何。

巫斯却眼一沉,声音也转冷,“我说的不是冷笑话,你这张不知轻重、口无遮拦的嘴给我闭紧点,我可不想听见你说出一些不合宜的话。”

发长及腰的巫斯并未见老态,一头白发依旧吸引不少女人目光,只见成熟并未横生皱纹,给人的感觉大约三十岁左右。

他还有个“年轻欧巴桑”杀手的外号,举凡瞧过他模样的年轻妈妈都会迷上他,从二十岁到四十岁之间都想对他投怀送抱。

可惜他志不在此,在经历好友对爱的可怕执着后,他对其是避之唯恐不及,敬而远之,不让自己被爱情那魔物缠上,因此摆着一张冷面孔示人,只差没挂上“生人勿近”的牌子。

“什么叫不合宜的话,麻烦叔叔解释一下,我不太能理解。”古人讲话太深奥,他需要一台翻译机。

巫斯冷冷的一瞟,“譬如留声机和荷米丝。”

“喔!是鬼魂女……咦,不对,为什么不能提起她?他不是一直在找她?”从过去找到现代,不停不停的找寻他的爱人。

“重点是他不知道他要找的人是她。”巫斯没好气的说道,意兴阑珊的直想打发他走,省得他说错话。

“为什么他不知道是她,他们不是相爱至深?”云清霈有故意搅局的意味,同样的故事他早听上百回了,连这会抛下他回娘家的老婆都知道。

“为什么、为什么,你从小就喜欢问为什么,你就不能安静一秒钟别来烦我吗?相爱不一定相守,有时分隔两地也是一种爱情。”

自我牺牲的爱情,他在心里想道。

“相爱不相守怎么叫是爱情?!他寻寻觅觅的找寻,她躲躲藏藏的避开,就像太阳和月亮永远也碰不上面,我实在看不出他们在玩哪门子的捉迷藏。”只会叫看戏的人在一旁干着急。

“因为雷米尔已经忘了荷米丝是谁,就算让他们碰上面也无济于事,只会平添更多的伤心和无奈。”对他们而言是一大伤害。

“不试试怎知他是真忘了她,也许他只是一时没能想起来,困在混沌的记忆中。”真爱不会受限魔法的框框里,它的力量大得惊人。

“这……”他倒没想过这一点,一味的担心他们会伤了彼此。

云清霈诡笑的以肘顶顶他的肩膀,“巫斯叔叔,以你无上的巫术难道解不开雷米尔的指环上的桎梏吗?”

推别人去死一点也不必觉得不好意思,反正古人早该作古了,早死晚死都是死,何必留名青史。

“以生命布下的血咒哪是说解就解得开的,就算解开又如何,他们也不可能在一起。”

一生,一死,这是无可挽回的结局,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所以荷米丝宁可忍受相思之苦也不肯见她爱逾生命的情人,情愿从他记忆中彻底消失,甘为影子无声无息,只愿他有个重新的人生。

只是世事难以顺从人的安排,即使脑子里已经没有这个人的存在,但深深爱过的感觉仍留在心中,让他苦苦追寻那一段遗落的过去。

雷米尔的苦他知道,但他什么忙也不能帮,只能看着他们两人同时被爱折磨,默默的希望他们能早日从爱的泥淖解脱,两两相忘。

“为什么不可能,巫斯叔叔不是很厉害……吓!卑鄙,你用人骨丢我。”哼!小人招数,趁人不备。

巫斯冷笑的勾起唇,“用大骨腿扔你还算客气,都两年了,你把人给我搞丢了两年整。”

他还没找他算帐,一天拖过一天敷衍了事。

“嘿!更正,那不是人是鬼,还有,你有付我保管费吗?鬼爱到哪里就到哪里,我哪管得着。”他长得像灵界管理员呀!

专管孤魂野鬼。

“通灵御鬼是你们云氏一族的专长,身为族长的你更是不遑多让,真要有心去找何愁找不到。”荷米丝和留声机的不知下落令他颇为忧虑。

她的身体日渐透明,仅存的力量也在消失当中,他不知道她会遭遇何种事,或是完全淡化了,叫人为她感到不安。

再说,就算她不在了,留声机也应该在,它是实物不会幻灭,拥有四分之一义大利血统的留声机保护者,以及狂热荷米丝传说的追踪者应该会找到它才是,不致至今音讯全无。

笑得很心虚的云清霈汗颜的垂下双眸。“冤枉呀!巫斯叔叔,我有很认真去找,甚至拜托‘亲朋好友’四处查探,可是他们给我的消息是没有消息。”

御鬼的天赋的确很好用,但是也要是鬼才可行,他的能力虽强也有限,无法面面俱到的达到他的要求,鬼生鬼灭不在他的掌控之中。

“没用的小鬼。”巫斯冷嗤一声。

厚!人身攻击,他不服。“那巫斯叔叔最行了,发挥发挥你的神功让我瞧瞧。”

他不信他的本事高过他,三、两下就能把鬼找出来。云清霈有乃父风范,阴险的把问题丢还给瞧不起云氏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3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