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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代双骄同人)绝代之初终 作者:轩辕煦(晋江非vip2014-04-19完结)-第1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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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头正高,黄云压顶。正午的日头,看似却如残阳。霍零一身红黄相间的血衣,看着燃烧的战场,伫立不语。和他同旗的新兵秦沐,长枪插入地面,双手抵住枪杆,一次次干呕连胃里的黄汤都吐尽了。
  秦沐是个新兵,或者说是个秀才。家道没落官场遭难,被阉党害来边卫,正赶上小股鞑靼骚扰边疆。本该上供的鞑靼不安稳的试探天朝,欲趁机反攻。手无缚鸡之力的秀才被送来,本该第一战就死的……
  的确,第一战死了数人。有平凡民众、有大力之士、有军旅之后;受不了鲜血的人,都死了。近五百具尸体横七竖八的躺倒在地上,黄土被血染成赤红。
  秦沐跟在同旗的霍零身边,嘶吼着一枪捅进敌人的脑壳,或黄或白的脑浆飞溅。一时不察,脑浆飞入了他疯狂嘶吼而张大的嘴里;一愣神间,足够三把马刀砍碎他的脑壳。
  霍零也疯了。
  杀疯了。
  到处都是敌人,除了身后九个同旗的人之外,四面八方都是敌人。在马上的鞑靼嘶吼狞笑,举起屠刀,在马下的步兵冲锋,阵型全无。比起江湖的恩怨仇杀,战场才是真正的修罗场,霍零以身为矛,以己为尖,忘却招式忘却轻功,一杆长枪只进不退。
  自然,她护住了和她同来的三名老兵六名新兵。或许说,杀疯的霍零已没有保护意识,仅是为了杀尽一切来犯之人。
  新兵们来来去去,游荡在发着铜臭血锈的战场,相处两月余的朋友,也许就躺在地面,身下染血,甲胄残破、兵矛翻刃。不过两边四千户征战,躺尸不过五百,千里荒芜,血腥满地。善后的兵丁来来去去,搬运死掉的尸体堆成一堆,以便焚烧。
  尸体当然要焚烧,血渍也要清理干净,避免瘟疫。
  只是人情不似军法,熟人死去却连尸体也无法留下入殓归乡,活下来的新兵虽经历初次鲜血战火,可无论如何也不能认同如此残酷的军法。归乡归乡,游子归家……满身鲜血的年轻少年和善后的兵丁小旗十夫长争论,沙哑的嗓腺声声啼血,沙哑干涩。
  军法不容情,感性的少年恨不得对军官挥拳,却还是一拳捶打在地面,泣不成声。
  战场游荡的活人,就像游魂。
  生不得安宁,死不能归乡。
  燃烧的尸体焦臭,善后的兵丁收起遗落战场的军旗、兵器、甲胄。俗称秃鹫狗鼻子的发死人财的游民,衣衫破烂的游荡在战场边缘。鞑靼多马,这一场小规模的战役就缴获了几十匹,战场边,游民贪婪的盯着不敢嘶鸣的战马,顾及的瞧战马旁边手持利刃的兵士,眼睛都绿了。
  霍零默默的擦着枪。
  同旗的秦沐已经吐不出什么,活了三年的老兵郭癸走到他的身后,轻轻的拍了拍秦秀才单薄的肩膀。生生死死,三年的从军生涯经历的太多了,同旗的战友变了一次又一次。郭癸清诚的双眼已习惯了淡漠。
  霍零默默擦着枪,鲜血和尘土站在她的甲胄、凝在她的发梢。脸上别人的血凝成了痂,霍零动了动眉毛,就星星点点的落下。
  枪是什么?
  刀乃霸主,剑乃君子。两者经久不衰,江湖人擅用两者,赞誉不休。
  枪是什么?
  自古秦时先有矛兵后有枪兵,拒马之首选亦是长枪兵。
  枪,无名。自古便是战场凶器。不如刀,使刀者霍狂刀狂狷不羁,一壶酒笑杀人;不如剑,使剑者燕南天义薄云天,一侠字无人否。枪没有狂名,亦没有侠名;只是战场的凶器,只是杀人的兵器……
  “霍初……”
  霍零淡淡的念着自己的名讳,霍狂刀起的名讳。意为出头,只为了身怀必死信念和剑客燕南天的一战,为了一柄霸气的刀而战。
  “是弟弟的名字吗?”
  额前沾血,郭癸走上前拍了拍霍零的肩膀,歪着清秀犹如少年的脸庞:“别想了,总有可以回家的一天。可以写家书的时候;或者,代表我们……的名牌寄回去的时候。”
  “不是弟弟。”霍零拔出长期,甩了甩满头满脸凝结的鲜血。
  “想不到你小子很强嘛,会功夫?”另一个老兵也走过来,豪爽的拍了拍霍零的肩膀:“你的背后就交给我们吧。有你的话,放心多了!”
  “为什么……”呕吐的秦沐反应过来,难受的皱起眉,捂住肚子:“边疆,明明该是上供天朝的,为什么还有……”
  为什么还有战争和死亡?
  “小子。”第三个老兵脸有刀疤,他依旧是拍了拍秦沐的肩头,似乎要把满身胆气传达给入伍的新兵,“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他们伸出脑袋和爪子试探,我们就狠狠打回去,打疼了他们,老家的老娘婆娘儿子女儿,就安全了!”
  “……”
  回到营地,炊烟升起。脱掉染血的甲胄,几个大男人勾肩搭背的要洗去一身鲜血,除了战事来后,军中并无多余的水源为他们洗漱。朝廷没落,恐怕死后连名牌寄回去的抚恤金,也不会剩下多少。
  郭癸回头看向长枪平放盘腿静坐的霍零,问道:“伙计,你一身血比我们加起来还多,还不去洗个澡,坐这里干什么?”
  霍零摇了摇头,指了指长枪没说话。说多错多,徒增怀疑。
  “呵呵。怕做噩梦吗?”郭癸叹了半声,幼嫩的脸神色沧桑老成:“我们这种人一辈子就这样了,杀得多了也就麻木了。噩梦做着做着也就没了……算了,你静一静吧。饭我们可带不回来,否则要挨板子的,记得去吃了再静。”
  “……嗯。”霍零点点头。
  军法不容情。
  入伍后第四个月,同旗的少年因为想家,拖秀才秦沐写了封家书,寄出。边卫有固定的家书寄出的一段时日,除此之外皆算泄露军机。少年被人举报,硬生生挨了百数鞭子之后,晒死饿死在了广场上。
  少年被放下来时,初次见血吐得肠胃萎缩都未曾流泪的秦沐,泪流满面。
  这,便是军纪。
  边疆的战事很多,和宋朝玉门关乃是阻拦外敌入侵的要塞般,军队补给的要塞不大,却足足养了三万兵丁。所谓兵丁,不是中原地区冬夏操练春秋种田的农民,乃是专业的暴力机构。霍零所在编制,更是暴力中的暴力,负责平原阻击,以人命挫鞑靼的锐气。
  战场的人命真真正正是薄如纸。
  初次上战场为血腥呕吐愣怔的秦沐,以极快的速度成长起来。提把精铁长枪,编制解散的几个人边说说笑笑,边向营地走去。天色微暗,霍零抹了把脸上鲜血,凝视简陋拒马搭出的南门出神。南门刚被移开的拒马逐渐回笼,一小队以枣红马军士为首,骑兵营派遣出小队鱼贯而行。战马哒哒哒的小步踢他,掀起一块块被血染湿的泥。
  安稳腐败的朝廷内,主战的将军稀少,每每派人认真巡视战场而不固守城池的将军,更少。霍零所在要地无山、无险可守,而驻守的主帅风格,正能带领军士兵丁拿下朝廷内稀少的胜利。
  主帅负责,兵丁一旦粮饷充足,便敢于拼命。
  “怎么了?”老兵郭癸后退三步,顺霍零目光看去:“南门怎么了?发现了啥个不好的情况?”
  “没有。”只是路过的人背影似乎眼熟。
  霍零摇摇头,向营地走。
  “真奇了怪了,最近怎么那么频繁——要有大阵仗了?”
  郭癸嘟囔着,凑到小旗里唯一的读书人秦沐身边,两个人窃窃私语猜测起大将军的想法。秦沐当初读的多是四书五经,对于兵法行军,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霍零放下枪,转身撩开帐幕出了营地。正是晚餐时间,凭军牌进出也未免多了些巡检,可偏偏此时的溪流最是清幽,无人洗漱。相处半年,霍零常以厌血的借口独自洗漱,同旗的秦沐也多多少少有此毛病。平日霍零不甚在意脏污,故此未曾惹人生疑。
  溪水清澈。平日饮水多取用于上流。
  主帅扎营之地有所讲究,不能太低,不能离水,不能易燃,更不能视野闭塞。故此方圆百里,便仅有此处了。
  撩水洗脸,使人变体生寒的冷泉扑面,炎炎夏日的燥热被洗净。霍零脱下累赘的皮甲,脱掉里衬,在水里一荡。挥手运气内力蒸干衣物,霍零半裸身走入水面。清洁不过盏茶功夫,并不会碰巧出现路经打扰者,传记里的几率,毕竟稀少。
  漱口之后,霍零重新穿上清洁后的皮甲,脚下接力一蹬跃上树梢,接连接力几次,在枝桠间游走。鸟窝常筑于枝叶繁茂的枝干间,郁郁葱葱之中不易觉察。霍零归营后,又过了时段,火头军可不会静候。
  林间巡查几次,霍零连掏了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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