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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西游记-第1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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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在甬道上一跑一追,都没注意拐角那边有人声传来,当跑到前面的花想容意识到的时候,已经和迎面而来的人撞到了一起。
  那个人显然没有料到在禁区这面会有人横冲直撞,两人撞了个结实,不过花想容明显瘦小了些,所以呯的一声坐到地上,惊愕的抬头看着来人。
  挺高大的,黑眼睛、黑胡子、一身白袍、一脸尊贵、身后有好几个武士模样的人跟着,郑和神态谦和的陪在一边。虽然花想容没有见过这个人,但一下就认出这位被她撞得一趔趄的人,正是霍尔木兹之王伊尔汗。
  一瞬间,花想容没有反应过来,就呆呆地坐在地上,其他人也没有反应过来。脸上呈现着不同的神态。那些武士对她怒目而视,若不是被伊尔汗王和郑和挡住了去路,大概会马上把她乱刀分尸,郑和一脸尴尬,而那个伊尔汗王却两眼发亮地看着她,末了,还伸出了手,说了一句什么,花想容迷糊之中听他好像说的是:来自天朝的珍珠,起来吧。
  花想容给撞晕了。下意识的要伸出手,让伊尔汗王把她拉起来,幸好珍珠的主人及时赶到,一把把她拖起来,藏在身后。
  “郑大人。高闯告罪,这就退下,等您办完正事后再来领罚。”因为有外人在场,高闯恭敬地道,把花想容扒拉到自己身后,以自己高大的身躯挡住伊尔汗的目光。他现在无比后悔。为什么要让花想容穿成这样呢。为什么还逗得她跑出了船舱?这个什么汗的国王明显见色起意了。
  话说这会儿的花想容是太美了,身材绝佳。容颜甜美,被他逗得一脸潮红,如果不被她吸引,简直就是不男人。可是不管他是什么王,也别想染指花想容。
  她是他的!她常说他是土匪,而强盗头子的老婆,没人抢得走。
  郑和咳了一声,“伊王殿下,本官律下不严,多有冒犯,请您海涵,待与您商谈完国事,必严惩不贷。”
  他说完,译官马欢就把这些话译了过去,语气极为恭敬。高闯本来心里气伊尔汗一直试图把目光穿透他的身体看向花想容,可是在郑和面前,不得不给他一个面子,因此一直垂着头,可尽管他垂着头,也能感觉到他热辣的目光还在往自己身后瞄。
  伊尔汗王说了句什么,高闯竖着耳朵听马欢地翻译,说是想让花想容歌舞表演一番。
  高闯的拳头都握起来了,如果不是身后的花想容拉着,他很可能揍上伊尔汗一拳。他高闯的心肝宝贝呀,给他去娱乐用?让他的眼睛看遍全身?他现在宰了伊尔汗的心都有。
  “伊王殿下,此女乃我手下一名将军的内眷,今天多有冒犯,但实在不便抛头露面。我大明天朝乃礼仪之帮,这等事情是不做的,想必殿下也能明白。大明船队远道而来,船只简陋,如果有招待不周的地方,还请原谅。”
  高闯没有抬头,但拳头放松了,因为郑和说得不卑不亢,给了伊尔汗一个软钉子,也证明郑和不会为了利益把花想容献出去。不过,他还是要提防点,尽量带花想容离伊尔汗远一点,争取快点熬过这一个月,然后回到金陵,继而回到现代去。
  算一算,应该差不多快到扭转时空的时间了。
  这个插曲让高闯极不愉快,不过好在郑和够意思,帮他罩着,没让花想容参加和伊尔汗地会谈什么的,反而伊尔汗一要来就提前通知高闯,让他带花想容上岸去。高闯觉得自己是因祸得福吧,和花想容就如同出来旅行的小情侣一样,感情似乎比吵架前更近了一层。
  这天两人逛得远了一点,不知不觉又走到了马市。远远的,高闯就看到一条高大的黑色身影在金黄色土墙上的掩映下走来走去,正是那个让他烦了很多天的阿斯。如果说伊尔汗对花想容的觊觎让高闯感到生气的话,阿斯和花想容间那种朋友的感觉却让他感到紧张。他有时想,如果花想容不是先遇到他,这个阿斯很可能夺得花想容的芳心。虽然那天只有一眼,但高闯觉得他们中有惺惺相惜的感觉,特别是想到他们之间有那么多话题,而且还互相教对方本国的语言。
  “我们先回去。”他想尽快带花想容走,身后却已经传来一个深厚的男中音,是阿斯在叫花想容了。而花想容还没有回答,远处就传来一声尖锐地呼哨,接着马市周围尘土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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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回事?”高闯看周围的人非常慌乱,忙问。
  “他们说——马贼来了!”花想容脸都白了。
第五卷 中东篇之沙漠奇迹 第八章 英雄救美
  这个马市离港口不远,但奇怪的是出港口向右不远即是大量居民聚居的地区和繁华的商业区,可出了港口往左拐却是一片人烟稀少之地,走过几处稀落的民房,最外侧有一片占地极大的断壁残墙,高低错落,到处是黄色的土墙,不知道是不是战争遗址,也不知道再往远走是不是沙漠,反正这个地方好像是城市边缘一样,是路人止步的地方。因为地方宽阔,自动形成了一个马市,来自世界各地的、想买卖马匹的商贾都聚集于此,每隔十天就开一次马市,好像是庙会。
  高闯记不太清了,但似乎曾经听说过当地有关于亡灵之地的恐怖传说,说是此处不吉利,这大概就是这边少有人来的原因,开马市的时候虽然热闹,但马市一过,立即就清寂下来。最近因为大明船队大量购买良种宝马,所以马市的成交额非常大,这大概就是吸引马贼来抢劫的原因。
  听到马贼来了,商贩们意识到了生命危险,立即四散奔逃。他们似乎没有什么目的性,只有逃命的念头,只怕跑晚了一步就成了刀下之鬼。而马儿是最敏感的动物,人类慌乱和恐惧的气氛影响了它们,没有栓住的马四蹄奋飞,已经先人一步远远的逃开,但有的马还拴在临时围好的马栏里,只能长声嘶鸣着、挣扎着、想要摆脱禁锢,远离可怕的人类。
  这一切就像狼入羊群,狼还未到,羊群已经陷入了巨大的恐慌之中。
  不过是眨眼的功夫而已,本来被平静祥和的美丽黄昏笼罩着的马市变成了生死一线的狩猎场,猎物在奔逃,猛兽在围堵,随着时间的迅速推移。生存的机率越来越小,人与马都发出了绝望的哀鸣。
  只见马市周围的尘土越起越大,好像从地面上弥漫了一层黄雾一样,把马市与周围大片的空地隔离开来,一条条黑色的人影骑在矫健的阿拉伯马上,穿透这烟尘,凶恶的冲了过来。
  忽哨声、纷乱的马蹄声、商贩的哭喊声、被砍杀的无辜者地惨叫声、匪徒的喊打喊杀声同时响彻这个占地颇大地马市,整个场面乱成一团,稍有不慎就可能被不知哪里涌出的洪流吞没。这些马贼下手毫不留情,看到所有活动的东西都立下杀手。马鞭、弯刀、弩箭,带着淋漓的鲜血击中了目标的身体、还有许多被皮囊包裹着的圆球被抛了出来。因为皮囊极薄。所以落地即破,里面的东西泼洒了出来,竟然是黑色的原油。
  霍尔木兹及其周边地区盛产石油,这些东西被马贼用作武器,皮囊一破就有火箭射出,那些流得遍的都是的黑色油脂遇火即燃。把奔跑着的和还关在栏中的马惊得长声嘶鸣,有的商贩慌不择路,还没被马贼杀死,就先被惊马踩死了。
  高闯最大的优点就是胆子大,在最混乱的时刻还能保持着清醒,当马贼一到,他就意识到乱跑是不明智的,必须先找个地方躲起来,而且就算他能跑掉,花想容也不能。所以暂时躲避、伺机而动才是最佳选择。
  他虽然第一次遇到马贼,但却从各种渠道中听说过,马贼极其残忍凶悍,所过之处少留活口,抢掠务尽。但是他们行劫全是在马上,绝不下马,突出的就是一个快字和一个狠字,来去如风,绝不停留,对于马贼而言。停下就意味着死。因此他们不能久呆。只要被劫的人能坚持一会儿,就有可能会逃过一劫,甚至取胜。
  了解到这一情况,高闯再不做他想,迅速的左右一看,立即判断出西北处是最安全的地方。
  那边地势最高,有许多不连续的、星罗密布的矮墙,马匹在里面穿行都不太方便,冲起来并跨过去更是不可能,应该算是天然地掩体。大概正是因为如此,这边鲜有人来,也鲜有人注意,更是没人在此处谈生意,所以商贩们惊吓之余,根本没有人发现这是个避祸的好地方。其实马贼说是三面包抄,但西北角的最高点人影皆无。
  “这边来。”高闯一拉花想容的手,心里暗自庆幸她今天穿的是男装,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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