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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有影响力的书-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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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从世上抹去的死亡的叫喊。”这样的出发点实际上很容易让人走向偏激和狭隘。但让人惊奇的是,在克里玛的作品中,我们却几乎看不到“仇恨”两字,因为,克里玛及时地悟到:极端的经历并不打开通向智慧的道路。我们若是和自身的经历保持一定的距离,我们才能得到我们想要的东西。
  这种开悟在将他的创作引向一种更高境界的同时,也激活了他内心源源不断的创作力。在半个多世纪的写作生涯中,他已出版了《我的初恋》、《我快乐的早晨》、《我金子般的生意》、《爱情和垃圾》、《风流的夏天》、《被审判的法官》、《一日情人》、《爱情对话》、《绝对亲昵》等几十部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集。此外,还写下不少剧本以及《布拉格精神》、《在安全和不安全之间》等随笔集。尽管“布拉格之春”后,他的作品在捷克遭禁,他本人也迫于生计,当过急救站护理员、土地测量员、小商贩等等,但他的大量作品依然以地下读物的形式同读者见面,不少还传到了海外。因而,上世纪90年代初,当他重返捷克文坛时,实际上已是一位在国际文坛上享有声誉的作家,作品被译介到了五十多个国家。只不过当时昆德拉正在中国迅猛走红,让我们对其他捷克作家视而不见。而欧美文学评论界早就将克里玛和移居法国的昆德拉、当上总统的哈维尔以及已经故世的赫拉巴尔相提并论。
  但同这几位同胞相比,克里玛走的显然是另一种路子。他不像昆德拉那样讲究作品的结构、形式和哲学意味,不像哈维尔那样注重文学的使命、职责和斗争性,也不像赫拉巴尔那样追求手法的创新和前卫。他更像他的前辈哈谢克:随意、散漫,有将任何悲剧化为幽默的天赋。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和哈谢克更能体现捷克文学的传统。
  克里玛的小说手法简朴,叙事从容,语调平静,结构松散,讲述的往往是一些小人物的小故事,整体上看,作品似乎都很平淡,但平淡得很有韵味。一种大劫大难、大彻大悟后的朴实,自然和平静。如果说昆德拉的笔触最终是朝天的话,克里玛则是向地的。昆德拉总是不断地从小说背后跳出来,打断读者并引领读者去沉思、去发问,自觉地扮演起导师的角色。这可能也是我每每读到昆德拉,就会首先感到他的骄傲,他的炫耀,甚至他的自私的缘由。昆德拉是个文学野心很大的作家。他也的确取得了令人钦佩的文学成就。而克里玛却要谦卑得多,只诚恳地给你讲几个故事,一段生活,然后完全由你自己去回味,去琢磨。如果你觉得没什么可琢磨、可回味的话,他也一点不在意。他有从第一刻就消除同读者之间距离的本事。他的作品无疑更加接近生活和世界的原貌。他笔下的人物一般都有极强的幽默感,有极强的忍耐力,喜欢寻欢作乐同时又不失善良的本性。而这些正是典型的捷克民族特性。没有这样的特性,一个弱小民族在长期的磨难中,恐怕早就消亡了。昆德拉就时时担心自己的民族随时都会灭亡。克里玛相反,他相信捷克民族早就练就了一套对付生存的超级本领。读读哈谢克,认识一下那个胖乎乎的帅克,你就会同意他的看法。他在谈到布拉格这个城市更愿谈判,甚至投降,而不是反抗时,也正是在谈论捷克这个民族。
  克里玛作品中有两个基本点:情欲和死亡。情欲是宣泄口,是真实生活和生活意义的具体体现,也是调剂品。他小说中的主人公一般都有无数个情人,而且基本上一见面就做爱。做爱成为情人对话的特殊方式。在这一点上,他和昆德拉有着相同的策略。死亡则是前提,是背景,是潜在的敌手,是压舱物,也是悲观或乐观的最好的理由,甚至还涉及到克里玛最初的写作动机:用创作来抗衡死亡。许多思考也都围绕着这一前提展开。这两个点恰恰最能反映人的微妙心理和精神风貌。它们既互相依赖,互相衬托,又互相抵触,互相瓦解,形成一种张力。抓住这两个点,我们就更容易理解克里玛的小说,也更容易理解捷克民族。此外,克里玛在捷克以及其他国家的畅行,恐怕也同这两个点有关联。
  许多小说家认为,小说仅仅提出问题并进行讨论,并不提供答案。克里玛更加干脆:提出问题后,连讨论都显得多余。他更愿意通过原封不动地描述一个个故事来呈现世界的悖谬和人性的错综。他的那些有关爱情、婚姻、良知、忠诚和背叛、灵与肉等等主题的故事也因此更能贴近读者的心灵。有评论家称他讲述的故事“触及了人类心灵极为纤细的一面”。


再见,六十年代!


  再见,六十年代!
  □书评人肖锋
  作家兼记者出身的曼彻斯特以长达近2000页的《光荣与梦想》给美国上个世纪的四十年画了个像,他借这个人间喜剧式的宏大文本,成为他那个时代的巴尔扎克。历史在细节中。人们惊叹于曼彻斯特的蛮力,他像个超级搜索引擎,将社会变迁中发生的一切搜集起来,再抽丝剥茧般抖搂出来,而且一抖落就是2000页。
  当初作为反面教材出版的这四大本,却“意外”地教会了一代中国传媒人如何新闻写作。之前,有报社甚至将之列为编辑部的必读书之一。曼彻斯特的语式和写作角度招来一批模仿者。比如,曼氏有关时代英雄的盘点——“自由主义的时代英雄,在三十年代是愤怒的青年工人,四十年代是美国大兵,五十年代是被母亲误解的青年人”——被我们《变化》的作者直接转化为对民族主义的盘点:“民族主义不同年代代表不同含义,民族英雄也拥有不同身份:二十世纪第一个十年,是颠覆满清的海外留学生;30年代是强迫老蒋抗日的军阀;40年代是反对内战的文人;50年代是抗击美国的志愿军;60年代是红卫兵;70年代是独立自强的劳动模范;80年代是自卫反击战的战士;90年代是中国可以说不的几个年轻人……”于是,惹得出版社以再版的方式再一次向威廉·曼彻斯特致敬。
  在这个速读时代,我们习惯于读图和读题。我怀疑新的小记小编们是否有耐心将这2000页纯文本的东西读完——毕竟,那是在遥远的上个世纪、发生在别国的事情。所以,按网络化阅读方式,我们跳到该纪实最能引起兴趣的部分——我推荐第四册即关于六十年代青年文化的部分。
  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年轻人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声音。六十年代青春已“形成为一种崇拜对象,人们立意加以延长、享受它,而且从商业上空前地加以迎合……。”青春期有的是幻想,是崇拜,是适合幻想和崇拜生长的年龄。1960年,14至24岁的美国人达到2700万,1969年这样年龄的人达到4000万,只要他们中的一部分人集中到某一件事上去,就马上会形成风行一时的风潮。其代表就是伍德斯托克音乐节(1969年)。“如果他们集体怀旧,那么整个社会就会跟着怀旧,如1971年的怀旧风。”
  青年文化形成的关键是所谓社会认同感(socialidentity),即我们是一群人,我们很重要,我们要表达,我们要改变世界。比如,法国1968年“五月风暴”愤青们,反对资本主义的物质压迫。比如鲍勃·迪伦的“答案在风中”式的怀疑及迷茫者,这种情绪在《毕业生》中被达斯汀·霍夫曼以喜剧形式表现出来。再如,两个年轻人不经意的一个念头,引发了伍德斯托克40万乐迷的狂欢——以后的各类版本再也未能达到它创下的这个高峰。
  历史往往以改头换面的方式加以重演。威廉·曼彻斯特所叙述的历程正在中国发生。阅读这部分时我们会产生强烈的亲近感。中国现时的青年人不是4000万,而是它的十倍。六十年代的中国青年正为解救地球上三分之二受苦人忙活着,王小波们正蹲在中缅边境上犹豫:去,还是不去?这种哈姆雷特式的提问使一些人退却,另一些人则奋勇向前,一去就是不归途——这种切·格瓦拉精神甚至激励着六十年代出生的中国都市愤青们。
  传媒给了六十年代生人一个特指,即所谓“六八”代——在六十年代生,在八十年代受青春期教育。有精英杂志将之宣扬为一群社会精英。他们在八十年代喊出了变革之声,在九十年代对帝国主义说不。只是在商品经济利器的冲击下,这种理想主义马上被务实的享乐主义替代。喊出“一无所有”的人现在已功成名就,他们小腹隆起,成了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物。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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