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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梦西游-第1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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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桌,“先生们,我可以断定,伦巴德人已经知道了我们兵力不足的消息,相信他们不会放过这样一个机会。而且现在小麦成熟的季节已经快到了,如果我们躲在城里,利用城墙来抵御他们的进攻,那么我们的麦田一定会被他们毁掉。即使我们守住了城,到了冬季他们的骑兵也将不会让一粒小麦从帝国其他地方运来,我们都得饿死。”看一眼手下的五个千夫长:“伦巴德人也确实准备这样做了,他们的进攻准备已经开始。根据最新的消息,他们刚刚招募了三千名新的轻步兵,正在进行训练,并且雇佣了两千名弓箭手,加上他们的重步兵团和骑兵团,可以用来的进攻的军队已经达到了一万四千人。而我们,即使采用同样的办法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招募到足够多的士兵了。现在我需要你们的建议。”

伯爵话音刚落,一个干瘦的千夫长站了起来:“阁下,我有一个主意。我们可以雇佣一些骑兵,然后把他们藏起来。而我们的步兵全军出动,在敌人的必经之路上摆开阵势,引诱敌军主力前来决战。布雷亚城的香奈儿公主并没有军事上的专长,他们的城卫军必须保卫布里亚城,不大可能出战。指挥进攻的因该是重步兵团的军团长普莱德,或则骑兵团军团长西萨斯。这两个人中西萨斯只是个诗人,除了口才外,并没有指挥作战的能力。而普莱德虽然算是一个军人,但是只知道一味猛攻,至多也就是个厉害一点的士兵而已。据说他们两个都在追求香奈儿公主,关系十分紧张,这样一对情敌在战场上是很难相互配合的。我们的军团兵力少,只要主力一出现,他们两个一定会为了争夺功劳一拥而上。以骑兵速度,最先与我们接战的因该是那个叫西萨斯的人,对于这样一个从来没有上过战场的人,只要我们的骑兵给他一次偷袭,相信他就会被吓跑。

然后我们便可以从容地对付敌人的步兵。那些弓箭兵不可能抵挡住骑兵的冲击,而他们轻步兵几个月前还是地里的农民,战斗很低。只要我们准备足够的陷阱将他们的重步兵拖住,我们的骑兵便可以在击溃敌人骑兵后从隐蔽处杀出,从侧翼迅速击溃敌人的弓箭兵和轻步兵,然后前后夹击敌军主力。”听完千夫长的建议,伯爵满意地点点头,见其他几位千夫长也没有异议,这个方案便确定下来。同时,伯爵命令,不仅要招募骑兵,而且要准备三百套魔法袍式样的长袍和三百个年纪在三十到四十之间,比较瘦弱的男性奴隶。至于有何用处他却没有透露。

其后的数天中,准备展开大战的双方异乎寻常的平静。香奈儿公主在等待情报,路希德伯爵在招募骑兵。一周后,香奈尔公主终于得到了拉文纳一个军团已经离开的消息,路西德伯爵也搜罗了自己土地上所有能雇佣到的骑兵。这些骑兵虽然来自十一个不同的佣兵团,配合上有些问题,雇佣他们也花了不少钱,但是他们骠悍异常,不仅装备了普通骑兵的武器,还每人带有一张短弓,用于远距离射杀敌人,这样的优点足以填补这些不足。再加上伯爵手中的三百骑兵,现在可用骑兵达到了一千五百人,这支队伍由一个佣兵们推荐的一个叫奥斯特克的人率领。奥斯特克虽然将近四十了,但是看上去依然如三十出头,强壮和敏捷令所有人钦佩,而且他早年曾经作为骑兵服役于拜占庭帝国,与阿拉伯骑兵交过手,因此对于骑兵的运用颇有心得。毫无疑问,这样一支骑兵部队的战力是相当可观的。虽然人数上只有伦巴德人的一半,但是一只狮子率领着一群狮子与一只绵羊率领的一群狼交手,即便是数量上少了一半,胜利依然是毫无疑问的。更何况一个是偷袭,一个是被偷袭。现在双方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剩下的只有战斗了。两天后,两支踌躇满志的军队分别离开了自己的驻地,开始向各自的目标前进。伦巴德人的指挥官是普莱德爵士,毕竟他多少还参加过一些战斗,但是却没有担任过一支军队的统帅,再加上和他不对路的西萨斯爵士,他能指挥得动的也就是自己的重步兵团和三千轻步兵,以及凯文所在的两千弓箭兵。而拉文纳总督区则是路西德伯爵亲自率领自己的军团而来,而那用来偷袭的骑兵已经在奥斯特克的带领下消失在了拉文纳的土地上。

四十一

在亲卫的簇拥下的普莱德充满了自信。那一身沉重的铁制铠甲是从矮人那里重金购得的,精巧的设计和制造使得这身铠甲异常坚固,而且穿在身上活动自如。唯一的缺点就是太重了,普通士兵穿上它不仅行动不便,而且一旦摔倒,在无人帮助的情况下根本别想起来。可是对于身强力壮的普莱德来说,这些缺点已经不存在了,即使穿着这身重甲他也能跳上自己的战马。而这身重甲可以保护他不受任何伤害,除非被大型弩机或者投石车直接命中。凭借着这身重甲,他几次带领自己的重装步兵迅速冲破敌人的防线,建立了赫赫战功。望着身边的钢铁洪流在阳光下闪闪生辉,六千重装步兵前进中有节奏的强有力的轰轰声使得大地都为之颤抖,一种骄傲油然而生:“谁也不能阻挡我的前进!公主是属于我的。”陶醉之后,转过头来,望向不远处与自己的队伍并排前进的骑兵团,重重地冷哼一声:“小白脸也能打仗吗?别吓得尿裤子。”

不知道是普莱德的声音太大,还是情敌之间会有特殊的心灵感应,总之就在普莱德冷哼的时候西萨斯忽然回过头来。两个情敌的目光顿时交汇到一起,同时重重地哼了一声后又同时转过头去。“没教养的野蛮人,一点都不能明白美的真谛。与公主在一起的只能是我这样的诗人。”西萨斯心中不愤地暗道。此时的他身着一身华丽的骑士服,骑在高大的,有着羽毛头饰的骏马上显得英姿飒爽,再加上他那张英俊的脸,如果被少女们看到一定回引来一片惊呼声。不过这种骑士服并不是用于战斗的,他那华丽的花边,精美的刺绣和考究的衣料虽然华丽无比,但是这种出席宴会的礼服没有丝毫对刀剑的防御能力。除此之外,为了显得挺拔,这种衣服制作得十分贴身,使得人的活动也受到了一些限制。这是西萨斯为了这次出征,命令他的专职裁缝制作的,并且制作了不同款式颜色的几套。在真正遇到敌人前,他都会打扮得像只骄傲的花公鸡。骑兵用的内层链子甲,外层皮夹的装束对他来说,一来无法满足他的美学嗜好,二来太重。在时间稍长一些就会腰酸背痛,而且这种装束对于养尊处优的他来说实在是太别扭了,宽且将军的铠甲更重。因此不到战斗的时候他是绝对不会穿的,而且出征时他特意带上了自己的裁缝,现在这位裁缝正在马车里为他的主人竭尽全力使那身铠甲看上去更加美观一些。

西萨斯在巴威亚也算是一个剑术高手。对于喜欢诗歌、戏剧、华丽衣服等等一切美好事物的西萨斯来说,除了华丽的长剑外任何武器都是缺乏美感的。因此虽然他不喜欢军人,但是却练了一手好剑法。不过他是使用的剑又和普通军人使用的剑不同,剑身要窄上将近二分之一。这种镶嵌了宝石,做工精美的剑,配合上他轻灵华丽的剑法的确很美,再加上他在文学艺术上的天赋,因此在贵族小姐和夫人们眼中西萨斯是个拥有高明剑术“白马王子”,梦中情人的最佳选择。不过这个“白马王子”在普莱德眼中却是一个花拳绣腿的草包。那种窄剑上了战场根本一无是处。两军对垒时,双方士兵拼死冲杀,身边全都是人,跟本就没有地方让你躲闪。华丽的剑法只会白白消耗自己的体力,还没等战斗结束,自己就给累趴下了,远不如直来直去有效。而且战场之上往往要同时面对数个敌人,面对四面八方的同时到来的攻击,再高明的剑术也是枉然。因此战场之上气势和勇气往往决定一切,况且那种好看的窄剑虽然锋利,但是在粗糙的宽剑面前极易折断。而且自从这个西萨斯做了骑兵团的军团长后,这个骑兵团受到了他们的“优雅”军团长的影响,军人原本的那种粗旷作风渐渐被“优雅”的举止代替了,战斗力下降已经成了事实。因此普莱德对与西萨斯带领的骑兵团不抱任何希望,他的全部作战计划都以自己手中的重装步兵和那些弓箭手为基础。那些新招募的轻步兵只负责一下后勤补给,和保护弓箭手。

普莱德瞧不起西萨斯,西萨斯同样不把普莱德放在眼里。对于普莱德以前取得的那些胜利嗤之以鼻,那种领着一群人向前冲,看谁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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